●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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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并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論。

    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間,諸侯何由而畢至乎!”又雲:“‘狄設黼綴衣’以下,即當屬之《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記成王顧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記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諸侯之事也。

    ”又雲:“《洛诰》:‘戊辰,王在新邑。

    ’則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并詳其日月而王不書,金氏以為其間必有阙文。

    然則《顧命》之脫簡又何疑哉!”由是言之,則康王與卿士之冕服在成王葬後,非未葬而冕服明矣。

    蓋《顧命》、《康王之诰》,伏生本合為一;因其間有脫簡,前後首尾不具,故後人分兩篇之時不知當於何處畫斷,誤以“王出在應門之内”為《康王之诰》之首,是以“狄設黼”之文遂割屬於上篇之末耳。

    蘇氏不知其有脫簡,故於諸侯之至不能為解,乃以問疾之諸侯當之。

    然觀《康王之诰》尤重諸侯,故曰“建侯樹屏”曰“爾身在外”;此篇之作尤重於朝諸侯;故曰“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曰“諸侯出廟門俟”,曰“東方諸侯入應門左,西方諸侯入應門右”,則是諸侯畢至明矣。

    若止問疾之諸侯,其人數必不多何得舍在内之百官卿士不言而反斤斤焉於其少者詳記之乎!至顧君以此為周公所制之禮,謂“釋三年之喪以盡斯須之敬”,又謂“康王當太平之時為繼體之主,而史錄其遺文訓诰以為一代之法”,則於事理亦尚未合。

    古者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其見於書傳者,舜、禹、啟、太甲、武丁之事皆然。

    及武王崩,周公以冢宰攝政,不幸群叔流言,周公東避,遂不得終其攝。

    至成王崩,召公鑒前之禍,故於葬後遽奉康王以朝諸侯。

    其後春秋之世,嗣君皆於葬後逾年即位,蓋始於此。

    故史錄之為書,志此禮所由變。

    故曰“王麻冕黼裳”,曰“王釋冕,反喪服”。

    喪未畢而朝諸侯者,前未有此禮,是以詳記其服,謹其始耳;非以此為當然而著之篇以垂法也。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

    ’何謂也?”孔乎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傷周公、召公處事之變而不得複然也。

    故今申其說而正之。

    說并見前《周公篇》中。

     【補】“康有酆宮之朝。

    ”(《左傳》昭公四年) △《關雎》非刺詩 齊、魯、韓三家詩皆以《周南》之《關雎篇》為康王時陳古刺今之作,故《漢書》雲:“佩玉晏鳴,《關雎》歎之。

    ”《列女傳》雲:“康王晏出朝,《關雎》預見。

    ”餘按《論語》,孔子稱《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則《關雎》乃和平中正之音,詠歌當時之盛事者,非刺詩也;而細玩通篇之詞,亦絕無刺時之意。

    且康王之世乃周久道化成之時,君子淑女莫如此時為多,然則謂為康王之世或未必誣,謂為刺詩則斷非也。

    故今不采《漢書列女傳》文。

    說并見前《文王篇》中《刑于寡妻條》下。

     【附錄】“惟十有三年六月庚午フ,王命作策《豐刑》。

    ”(《逸書》) △《豐刑》與《畢命》 按《史記》、《書序》并雲:“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裡成周郊,作《畢命》。

    ”與此文意似異。

    但此乃《漢書》所錄孔壁古文,似不應誤;又未見其下文如何;難以懸斷。

    姑列之於附錄。

    至僞書《畢命篇》語多剿襲,文亦雕琢,乃因《史記》、《書序》之言而衍之者。

    故不載。

     “成、康之際,天下安甯,刑措四十馀年不用。

    ”(《史記周本紀》) △刑措 此語似有所本,於理亦當如是。

    故存之。

     【附錄】“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永言孝思,孝思維則。

    ……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茲來許,繩其祖武。

    於萬斯年,受天之祜。

    ”(《詩大雅》) △頌美詩不應盡屬文、武 衛宏《毛詩序》雲:“《下武》,繼文也。

    武王有聖德,複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

    ”《鄭箋》釋“成王之孚”雲:“孚,信也,成我周家王道之信也。

    ”餘按:《文王之什》稱文、武之功德者凡六篇,皆明稱為“文王”雲雲,“武王”雲雲,未有含混其詞者。

    蓋詩作於成、康之世,不舉其谥則無以别於今王故也。

    其馀四篇則不然。

    《或樸》言“勉勉我王”,似稱現在之君者然。

    《旱麓》言“豈弟君子”,正與《酌》、《卷阿》文同,皆不似追述文王語;而文王時亦初無“六師”也。

    《靈台》一詩,前於《文王篇》中已辨之矣。

    至此篇所雲“昭哉嗣服”,“繩其祖武”者,玩其語意,皆似指繼體之君,尤不類創業之主;恐所謂“成王之孚”者即謂成王,非武王也。

    蓋文、武,受天命者也,成王缵而述之,是以永保無失,故曰“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繼成王者必法成王,乃謂之孝,故三章曰“永言孝思,孝思維則。

    ”欲嗣成王之功,必履文、武之迹,故四章曰“昭哉嗣服”,五章曰“繩其祖武”也。

    如此訓釋,似於事理為近;較之以“成王”為“成我周家之王道”者,於文理亦殊自然矣。

    大抵三代以上賢臣哲輔於守成之世尤緻慎焉,不但《召诰》、《無逸》聖賢之儆戒然也,即詩人亦多於頌禱之中默寓勸勉之意。

    《酌》、《卷阿》,其顯然較著者。

    下至穆王之世,《祈招》之詩猶以“如玉如金,而無醉飽”乙為詞。

    則知古人立言之體往往如是,固不得盡以為稱功頌德詩也。

    況成、康之際正當王化之成,當時群臣豈得絕無贊揚箴規之語見於《經》、《傳》,亦不得盡以為詠歌文、武詩也。

    但傳注皆未有言及此者,故今不敢直斷為然。

    姑附錄此文於成,康之世以見其大凡,而識其說如此。

    後世有卓識之儒出,當有以決之也。

     【附錄】“昔我先王熊釋,與呂、王孫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

    ”(《左傳》昭公十二年) 【附錄】“四國有王,郇伯勞之。

    ”(《讀曹風》) △郇伯未必為文王子 按:丁公之仕王朝,見於《尚書》;其餘諸人則未知其果仕王朝否也。

    郇伯,舊說以為文王之子;然郇世為諸侯,則亦未有以見其必為文王子也。

    故并附錄於後。

     【備覽】“康王卒,子昭王瑕立。

    ”(《史記周本紀》) ○昭王 【補】“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