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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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考蔔維王,宅是鎬京。

    維龜正之,武王成之。

    ”(同上) △宅鎬 武王宅鎬,未知的在何時,《史記周本紀》亦無之。

    然此似不可缺。

    故因“無思不服”之文次之於此。

     △辨武王營洛之說 《本紀》雲:“武王征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

    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

    周公旦曰:‘曷為不寐?’王曰(雲雲)又雲:‘我南望三塗,北望嶽鄙,顧詹有河,粵瞻洛、伊,毋遠天室。

    ’營周居於洛邑而後去。

    ”餘按:此本《逸周書》之文,其意淺而晦,其詞煩而澀,與《尚書》大不類。

    且周公之宅洛,以殷民之遷也;是時不惟未遷,兼亦未畔,宅洛何所取焉?将以為朝會道裡均也,則又無一言及之。

    蓋後世之人聞周公之宅洛而不得其故,揣度之而以為武王之所命耳。

    而商邑、豳阜相距千裡馀,亦非能望見者。

    故不錄。

     “綏萬邦,屢豐年。

    ”(《詩周頌》) 【存疑】“周饑,克殷而年豐。

    ”(《左傳》僖公十九年) △克殷年豐之可疑 按:《詩》但謂克殷之後年豐耳,非必謂克殷之前而饑也。

    饑以興師,聖人恐不如是。

    甯子但欲贊文公以伐邢,遂不覺其言之過當,将使後世好戰而不恤民者以是藉口。

    故列之於存疑。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二公曰:‘我其為王穆蔔!’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單;為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壁秉,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

    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

    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

    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

    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畏。

    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壁與,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壁與。

    ’乃蔔三龜,一習吉。

    啟龠見書,乃并是吉。

    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

    ’公歸,乃納冊金之匮中。

    王翼日乃瘳。

    ”(《書金》) △《金》祝代當在訪範前 按:此事在《書金篇》,乃因成王之迎周公而追記此,非謂其必在《洪範》、《旅獒》後也。

    《史記》以為十三年事,故記之於“訪範”之後。

    然餘觀三代以上皆以逾年為二年,恐當在訪範之前一年。

    故次之於此。

     “惟十有三祀,王訪于箕子。

    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陰骘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彜倫攸叙。

    ’”(《書洪範》) △《洪範》稱“祀” 此篇據《春秋傳》以為《商書》,故稱“十有三祀”,用商制也。

    今篇在《周書》中。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鲧陸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彜倫攸ル。

    鲧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彜倫攸叙。

    ’”(同上) “初一曰‘五行’。

    次二曰‘敬用五事’。

    次三曰‘農用八政’。

    次四曰‘協用五紀’。

    次五曰‘建用皇極’。

    次六曰‘用三德’。

    次七曰‘明用稽疑’。

    次八曰‘念用庶征’。

    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極’。

    ”(同上) 【備覽】“武王釋箕子之囚。

    箕子不忍為周之釋,走之朝鮮。

    武王聞之,因以朝鮮封之。

    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無臣禮,故于十三祀來朝。

    武王因其朝而問鴻範。

    ”(《尚書大傳》) △訪箕之年 箕子之訪,據《尚書大傳》及《史記》皆當在克商後二年;而劉歆《三統曆》獨據《書洪範序》,以為即在克商之歲,因移克商事於武王之十三年。

    餘按:《洪範》雲:“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

    ”《序》雲:“武王克殷,以箕子歸,作《洪範》。

    ”(見《漢書》,今《序》與此小異)此但追叙箕子至周之由,為作《洪範》張本,非謂作《範》必在克商年也。

    奄之踐在成王之初,《武》之章稱武王之谥,然詹伯、楚子皆蒙“武王克商”之文言之,蓋特原其事之所始,與《傳》文之先《經》以首事,後《經》以終義者同,不必其事定在此一時也。

    劉歆不達其意,遂誤以為武王克殷在十三年,是猶《史記阙裡志》見《春秋傳》孟懿子學禮之文載於昭公七年而遂以為孔子十七歲時事也,亦鑿之至矣!惟《大傳》以為封朝鮮而後陳《洪範》,《史記》以為陳《洪範》而後封朝鮮,其說較為小異;然亦無大關於得失。

    要之,皆在克商之後二年;陳範在十三祀,則克商固當在十一年也。

    嗟夫,自《漢書》載劉歆之說,以克商為在十三年,《僞古文經傳》因之,遂分《書序》四言為兩年事,《蔡傳》駁之,又并歸之於十三年,而武王之事遂雜亂不可考;一語之誤解,其所關豈小事哉!故今載《大傳》之文以正《三統》之誤,使其源清而後其流可得而漸也。

    說并詳前卷中《觀兵》、《伐殷》兩條下;彙而考之,事理自曉然矣。

     △《僞書》經傳多本劉歆、王肅 大抵《僞古文經傳》多本之劉歆、王肅,豈孔安國所傳,司馬遷、趙岐、鄭康成、杜預諸家皆不之見而獨歆與肅二人見之乎!借令歆與肅獨見之,又何故不明言其出於《書》之某篇而竊之為己說以欺人乎!然則其書出於歆、肅之後明甚。

    奈何世儒皆不之察也! 【存參】“武王封箕子於朝鮮。

    箕子教以禮義田蠶,又置八條之教。

    其人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飲食以笾豆。

    ”(《後漢書》) △辨《麥秀》詩 《史記宋世家》雲:“箕子朝周,過故殷墟,感宮室毀壞,生禾黍,乃作《麥秀》之詩曰:(《尚書大傳》作微子事)‘麥秀漸漸(《大傳》作“蕲蕲”)兮,禾黍油油。

    (《大傳》作“蠅蠅”)彼狡童兮,不與我好兮!’”(《大傳》作“不我好仇”)餘按:此歌有怨君之心,無傷舊之意,其詞亦大不敬,必後人所拟作,非微、箕所為。

    故不載。

     【存疑】“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幹戈,載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

    ’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

    ”(《左傳》宣公十二年) 【備覽】“《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複綴以崇天子。

    夾振之而驷伐,盛威於中國也。

    分夾而進,事蚤濟也。

    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

    ”(《樂記》) 【附論】“吳公子劄來聘,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子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論語八佾篇》) △辨武王作《大武》之說 《呂氏春秋》雲:“武王伐殷,薦俘馘於太室,乃命周公作為《大武》。

    ”《綱監大全》因之,於武王十四年書“作樂曰《大武》。

    ”餘按:楚子所引《武》樂三章中,有“於皇武王”。

    “桓桓武王”之語,則斷非武王所自作矣。

    故鄭、孔及《朱傳》皆以為武王崩後,周公作此以象武王之功。

    然則“載戢幹戈”之頌亦未必即武王所作,《傳》但本武王之克商而言之耳。

    不但此也,禹之《夏》,湯之《》,文王之《南龠》,亦未必皆其人所自作。

    但樂以象德,季劄所贊者其樂也,即其人也,故并附於其人之篇後。

    遂皆以為其人所自作,則誤矣。

     “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史記周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