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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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台之财,發钜橋之粟,以振貧弱萌(疑與氓同)隸。

    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一作寶)玉。

    命闳夭封比幹之墓。

    命宗祝享祠于軍。

    ”(《史記周本紀》) △辨咨詢周公而散财發粟之說 《尚書大傳》雲:“纣死,武王召太公而問焉。

    太公曰:‘愛人者兼其屋上之烏;不愛人者及其餘。

    ’召公曰:‘有罪者殺,無罪者活;鹹劉厥敵,毋使有馀。

    ’周公曰:‘各安其宅,各田其田;毋故毋新,惟仁之親。

    ’武王於是乃封墓,表闾,發粟,散财(雲雲)。

    ”《呂氏春秋》雲:“武王命周公進殷之遺老而問衆之所說,民之所欲,乃發钜橋之粟(雲雲)。

    ”餘按散财、發粟、表闾、封墓諸大政,皆武王未克商時心所欲為而不能者,一旦克商,自當即時舉行,不待訪之於人;而太公、召公皆聖賢之臣,何容見不及此,而但以殺戮導武王乎!此皆後人附會之言。

    故并不錄。

     【備覽】“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

    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設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笾,逡奔走,追王太王父、王季曆、文王昌。

    ”(《大傳》) △三王追尊當在牧野時 追王之說凡三。

    《史記》以為文王受命稱王,而追尊古公、公季皆為王。

    文王稱王,先儒固多駁之;苟文王未嘗稱王,則二王亦非文王之所追尊明矣。

    《中庸》以為周公追王大王、王季,而無文王。

    然《書金篇》文大王、王季於武王之世已皆稱王,則《中庸》所稱亦不然矣。

    唯《大傳》以為武王在牧野時,三王同時追尊,於理為近,與《尚書》文亦合。

    故今從之。

    說詳見前《文王》及後《周公》篇中。

     按:《本紀》之散财發粟,即《論語》大赉之典;《大傳》之設奠追王,即《史記》享祠之事。

    故連類而次之。

     【備覽】“封商纣子祿父殷之馀民。

    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

    ”(《史記周本紀》) △封殷當在散财後 《史記》此文在散财發粟之前。

    按:散财發粟與釋囚表闾皆如救焚拯溺,不可旦夕緩者;若封殷立監,似當從容議之。

    故移置於此。

    監殷止管、蔡二叔,無霍叔說見《周公相成王篇管蔡商條》下。

     【備覽】“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

    ”(同上) △《僞武成》不必改定 《僞尚書》中有《武成篇》,乃綴輯經傳《孟子》、《戴記》之語而采《漢書律曆志》所引《武成》原文以冠之者。

    雖無大謬於理,而亦毫無所發明。

    且既為诰體,而通篇皆叙事,殊不相稱;其文亦雜亂無章。

    《蔡傳》疑之,是也;顧不肯糾其僞而為改定其文,豈知改定更不免於雜亂乎!況既叙伐商之文於诰前,則所謂诰者僅寥寥數語,而亦仍是叙事,初無所白於諸侯者:《尚書》甯有此诰體邪!故今不采其文而但載《漢志》所引之原文。

     【備覽】“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複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複服;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而弗用;倒載幹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

    ”(《樂記》) 【備覽】“散軍而郊射,左射《首》,右射《驺虞》,而貫革之射息也。

    裨冕笏,而虎贲之士說劍也。

    ”(《樂記》) 【附論】“楚子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衆、豐财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

    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争諸侯,何以和衆!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财!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左傳》宣公十二年) △楚莊論武王之可信 餘按:春秋之時,周室微弱,楚地方千馀裡,僭王問鼎,其目中固已無周矣,且距武王僅四百年,文獻具存,藉使武王有一二端未滿人意,《詩》、《書》所言之有虛美,楚子必無不知,必不代為之諱,乃其頌武王如是,則是武王原無可議,《詩》、《書》所言皆實事也。

    春秋時諸侯,自桓、文以降,莫如楚莊賢者:縣陳而複封之,克鄭而複舍之,雖漢高、光及宋祖、唐宗能之乎!是其才識蓋有大過人者;是以士會稱其“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蓋深賢之也。

    乃其稱武王,若於己有天淵之限,泥之隔者,雖自謙之詞,然何至於是!然則武王實大聖人,非後世賢君所能及;雖賢君莫不心折於武王,未有敢緻不滿於武王者也。

    蓋當其時,湯、武之世未遠,楊、墨之說未起,故知之真而服之笃。

    自戰國以後,異端橫行,非堯、舜,薄湯、武,學者習聞其說而不能辨其是非真僞,以故從風而靡;不但劉知幾、蘇子瞻之屬以為可議,以為非聖,即笃信好古之儒亦往往於武王有憾詞焉;豈非邪說之易惑,特識之難遇哉!吾願世之學者以三代以上論武王者論武王,而毋以戰國以後之論武王者論武王也。

     【補】“惟四月既旁生霸,粵六日庚戌,武王燎於周廟。

    翌日辛亥,祀於天位。

    粵五日乙卯,乃以庶國祀馘於周廟。

    ”(《逸書武成》) 【存參】“大寒,在周二月(即夏正十二月)己醜晦。

    明日,閏月庚寅朔。

    三月二日庚申,驚蟄(古本正月中氣,近世誤為雨水)。

    四月己醜朔;甲辰望;乙巳旁之。

    ”(《漢書律曆志》)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

    ”(《論語堯曰篇》)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同上) △《堯曰篇》紀武王新政 《論語》之記此兩節,何也?所以紀武王之新政也。

    聖人之征不道也,非利天下也,以正天下也。

    權量法度,古聖人之所以定民志而正風俗者也。

    權量不謹,則巧僞日滋,奸民得其利而良民受其害;法度不審,則奸吏得以上下其手,而民無所措手足,虞、舜所以“同律度量衡”也。

    古之聖帝名臣皆有大功於世,其子孫皆當世守其祀而不改。

    當商之季,賢聖之君不作,諸侯惟以力争,強吞弱,衆暴寡,聖帝名臣之裔殄滅者蓋亦不少矣。

    至於任官用人,尤經世之大政:官廢則民事無由理;不得其人則雖有官而事不治,反以病民者有之矣。

    觀於伯夷之居北海,太公之居東海,天下之大老且猶如是,則賢才之伏處於草茅者固不可以枚舉,但無由盡歸於周耳。

    賢才不用,百姓何由得安,是以武王起而伐商以正之也。

    使武王不伐商,則聖帝名臣之祀遂聽其滅絕乎?奸民亂俗,奸吏害民,遂聽其縱恣乎?職廢而不舉,賢才隐居而不任職,遂聽其自然任斯民之重困乎?吾知上帝之心必有所不忍,而聖人敬事上帝之心亦必有所不安也。

    故曰聖人非利天下也,以正天下也。

    興滅繼絕即《史記》所稱封薊、祝、陳、杞之事。

    舉逸民即上文“周親不如仁人”,《周頌》“求懿德,肆時夏”之意,即成湯所雲“帝臣不蔽”也。

    後世學者習見漢、晉以後之事,遂以為三代亦複如是,而以利天下之心度古聖人,甚至有以湯、武之征誅為得罪於名教者;而豈知聖人光明正大之心不若是哉!故今表而出之。

     【備覽】“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彜,作《分器》。

    ”(《書序》) △“邦諸侯” 按:諸侯之封當在歸自商以後。

    故次之於此。

     【附論】“孟子曰:‘武王不洩迩,不忘遠。

    ’”(《孟子》) △“不洩迩” 按:此文似指克商後諸大政而言。

    故次之於此。

     “鎬京辟雍,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