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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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米而言,則皆曰粟。
故曰“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粟之中,稷最蕃,故概呼之為粟,而黍則必稱黍以别之,久之而稷之名遂掩。
朱子《黍雛傳》雲:“稷,一名祭,似黍而小,或曰粟也。
”按《說文》雲:“祭,糜也。
”又雲:“糜,祭也。
”祭乃黍之别種,故糜從黍,今人亦呼黍為粘糜。
何者?其類同也。
《說文》雲:“莠草似稷而無實。
”今俗所謂正與莠相似,非農夫往往不能辨,而梁與莠毫不相類,則祭之非稷明矣。
但山東、河南之人多讀入為去,因有誤以稷為祭者。
閩、浙舊無此種,故無從辨其是非耳。
雲祭非也,雲粟是也(詳見陸稼書先生《黍稷辨》及餘《稷祭辨》中)。
“重”與“”,黍稷皆有之。
言“黍稷”複言“重”者,雨無定度。
宜早宜晚不可預蔔,故多其種,以冀其有一當也。
“禾”,黍稷之通稱,凡之穗側垂者皆為禾,故禾從木而側其首(篆文作米)。
“麻”所以績為布而成衣也。
詳於桑而略於麻者,帛,貴者老者之衣;布,卑幼之衣也。
前已言“亨菽”,此複言“菽”者,前舉其一二種,此則兼諸種而統言之也。
“麥”以五月熟,乃言於此者,農事既畢,通計一年之所入也。
“宮功”,《朱傳》雲:“邑居之宅也;或曰,公室官府之役也。
”餘按:二義皆富有之。
觀於“為公子裳”,“為公子裘”,則上下一體,義固無所别也。
日入而息,乃“宵而索”者,冬晝短而夜長,故以夜補晝也。
“其始播百”,《朱傳》得之。
《鄭箋》以為祈,非也。
蓋謂明春又将“于耜”、“舉趾”,其文正與首章相呼應也。
首章農事未起,先言“授衣”;此章農功甫畢,即言“乘屋”。
首章由子醜月逮寅卯月,此章叙戌亥月而仍及子醜月,複遙注寅卯月,亦章法也。
△八章 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淩陰。
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飨,曰殺羔羊,跻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 農桑事畢之後何以複終之以此章也?此古聖人所以燮理陰陽而使無水旱之災者也。
何者?務農養蠶,人力盡矣,田疇可辟,百谷可成矣。
然使雨不時,五谷不登,農夫将奈之何?故複繼之以此章也。
蓋雨之不時有二,一由於天地之氣不通,一由於上下之情不達。
“鑿冰”四語,所以通天地之氣也。
“肅霜”七語,所以達上下之情也。
雨也者,所化也。
也者,地氣之升焉者也。
深山幽壑,人所不居,耕鑿之所不及,此所由升也。
隆冬冰堅,寒氣凝結,則春分以後地氣不得上升而為。
,山多而地寒,層巒疊嶂之中必有積冰之處,故必“鑿冰”以疏其氣也。
“鑿冰”於“二之日”者何?此冰堅之候也,“納淩陰”於“三之日”者何?恐過此而冰泮也。
“獻羔祭韭”以啟冰室於“四之日”者何?春分以後陽氣日盛,恐陽氣之爍陰,故漸啟其冰以宣陰氣。
此所以陰不伏,陽不愆,而地氣常升也。
然亦有密布空而雨不降者,何也?又氣之爍之也。
又氣何以爍也?裡巷之間,強陵弱,衆暴寡,而上不之知,知之而不之禁,則怨且憤。
怨憤之氣盛,則雖升而不能成雨。
是以東海孝冤婦死,三年不雨;神宗用鄭俠言罷新法而天即雨。
故欲和陰陽之氣者,必務通上下之情。
“朋酒”“羔羊”頁“跻公堂”,所以通上下之情也。
曰:雨不時由於訟獄不平,以平訟獄可矣,羊酒而跻堂何取焉?曰:訟獄之平,既事之後則然耳,治民之道固有立於未事之先者,不待於訟獄也。
古者諸侯之國,大者不過百裡,如今一縣然者,而其下有卿,有大夫,有上中下士,承流宣化者多矣,使其君如今縣令長,高自位置,不屑輕與士民相見,民誰敢以朋酒羔羊跻其堂者!羊酒之濟公堂,民之親其君也,實由君之親其民也。
此其上下之間無異家人父子:民有所欲,皆可自言於上而與聚之;民有所惡,皆可自言於上而勿施之。
不但暴寡陵弱上必知而禁之也?而衆自不敢暴寡,強自不敢陵弱,無他,知其耳目周而<疒同>切也。
兵法所謂上兵伐謀者,此也。
上下交而陰陽和,雨時而禾麥登,休矣盛哉!此《七月》一詩所以必終之以此章也! △未然之慮 《七月》一詩,凡事智為末然之慮,不侍於臨事也。
“九月授衣”而先言“七月流火”者,見火已流,知衣之将授也。
“四之日舉趾”、而先言“三之日于耜”者,計田将耕,知耜之當治也。
“于貉”、“其同”在子月後也,見“其獲”、“隕”而已預戒之。
“塞向堇戶”為改歲計也,當“動股”、“振羽”而已遞數之。
至第七章末始明指其故曰:“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然後知前文之“流火”、“于耜”等語皆非泛言,誠為先事之慮故也。
蓋天下之事,未事而圖之則有功,臨時而計之則無及。
計然所謂“旱則資舟,水則資車”者也。
是以樂則慮憂,常則慮變,豐則慮荒,故有終歲之憂而無一朝之患。
後世之民情則不然:田谷豐登則亻失快樂頓起,衣食态為好美,風俗務尚繁華,若豐登可以常恃者。
一遇兇荒,非流離於道路,即劫掠於闾閻,亦複何濟於事!甚矣古人風俗之美也! △資用不待外求 《七月》一詩,資用盡取之於國中,不待於外求也。
五谷取之於田,不待言矣。
其次莫如衣,而帛取之於桑,布取之於麻,裘取之於獵。
又其次莫如室,而亦不過茅索以供其用。
乃至酒取於稻,薪取於樗,無非國中之所自有。
此外,惟曆鍛之屬須涉渭取之耳。
是以其民各自安於耕鑿之天,無求於人,無慕於外;不待捐金於山而固無所用於金也,不待沈珠於淵而固無所用於珠也。
夫惟不貪,是以無争。
夫惟無争,是以宗族和諧,鄉裡姻睦。
美哉俗乎!餘幼時至鄉中,見其俗尚有一二近古者,薪米取之於田,衣則市綿而紡績以為布,罕有靡麗之飾,魚肉之奉,而應酬亦殊少,即有之,亦多以餅餌為饋遺,以故人不蓄錢,亦不貪錢。
壯年以後,鄉民漸尚紛奢,需用日增,非錢莫能買也,由是人多貪錢,智者欺愚,強者陵弱,而風俗遂日敝。
吾故讀《豳風》而不能無今昔之感也。
△趨事之勤 《七月》一篇,自正月至十二月。
趨事赴功,初無安逸暇豫之一時。
男子耕耘於外,女子蠶績於内,未“舉趾”而已先“于耜”,甫“納稼”而即“執宮功”,雖農隙之時而亦有“剝棗”、“斷壺”、“采荼”、“薪樗”、“取狐狸”、“缵武功之事,乃至冰堅水涸,一切之事皆畢,而猶使之冒寒“鑿冰”,毋乃過於勞乎?”曰:此先王之所以為憂深而慮遠也。
大凡人心不能無所用,不用於此則用於彼,不用於正則用於邪。
日有所用而無休息,則心專於所營之事而不暇他有所及,以故無分外之思。
一日無所事事,則其心遂放,而忄舀淫之念得以乘之而入。
於是乎博奕、樗蒲、燕歌、楚舞、煙火、燈船、雜戲之屬盛行於時,而民之心遂蕩;蕩則不複思義。
於是乎子不思孝,弟不思友,而鄰裡亦不思任恤。
且其用财既奢則必不敷所出,不敷所出則必取之於人,於是乎智欺愚,強陵弱,相争奪而不止,訟獄自是繁而風俗自是壞矣。
是以楚莊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匮。
”魯敬姜曰:“民勞則鬼,思則善心生。
”吾故讀《七月》而知周之所以王,讀《蟋蟀》而知晉之所以伯也。
惜乎後世之學優而仕者之罕知此義也! ○《東山》詩解 《東山》一詩叙室家離合之情沈摯真切,最足感人;而絕無怨尤之意,尤足以見盛世風俗之美。
餘曩在京師時,滇南陳履和以其所作《東山詩解》贻餘,餘曾書其文後數十馀言,載於餘文集中。
暇中吟諷此詩,猶覺所論未盡。
不能自己,複著此解,附載之於《七月》諸章之後。
△《衛序》之誤
故曰“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粟之中,稷最蕃,故概呼之為粟,而黍則必稱黍以别之,久之而稷之名遂掩。
朱子《黍雛傳》雲:“稷,一名祭,似黍而小,或曰粟也。
”按《說文》雲:“祭,糜也。
”又雲:“糜,祭也。
”祭乃黍之别種,故糜從黍,今人亦呼黍為粘糜。
何者?其類同也。
《說文》雲:“莠草似稷而無實。
”今俗所謂正與莠相似,非農夫往往不能辨,而梁與莠毫不相類,則祭之非稷明矣。
但山東、河南之人多讀入為去,因有誤以稷為祭者。
閩、浙舊無此種,故無從辨其是非耳。
雲祭非也,雲粟是也(詳見陸稼書先生《黍稷辨》及餘《稷祭辨》中)。
“重”與“”,黍稷皆有之。
言“黍稷”複言“重”者,雨無定度。
宜早宜晚不可預蔔,故多其種,以冀其有一當也。
“禾”,黍稷之通稱,凡之穗側垂者皆為禾,故禾從木而側其首(篆文作米)。
“麻”所以績為布而成衣也。
詳於桑而略於麻者,帛,貴者老者之衣;布,卑幼之衣也。
前已言“亨菽”,此複言“菽”者,前舉其一二種,此則兼諸種而統言之也。
“麥”以五月熟,乃言於此者,農事既畢,通計一年之所入也。
“宮功”,《朱傳》雲:“邑居之宅也;或曰,公室官府之役也。
”餘按:二義皆富有之。
觀於“為公子裳”,“為公子裘”,則上下一體,義固無所别也。
日入而息,乃“宵而索”者,冬晝短而夜長,故以夜補晝也。
“其始播百”,《朱傳》得之。
《鄭箋》以為祈,非也。
蓋謂明春又将“于耜”、“舉趾”,其文正與首章相呼應也。
首章農事未起,先言“授衣”;此章農功甫畢,即言“乘屋”。
首章由子醜月逮寅卯月,此章叙戌亥月而仍及子醜月,複遙注寅卯月,亦章法也。
△八章 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淩陰。
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飨,曰殺羔羊,跻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 農桑事畢之後何以複終之以此章也?此古聖人所以燮理陰陽而使無水旱之災者也。
何者?務農養蠶,人力盡矣,田疇可辟,百谷可成矣。
然使雨不時,五谷不登,農夫将奈之何?故複繼之以此章也。
蓋雨之不時有二,一由於天地之氣不通,一由於上下之情不達。
“鑿冰”四語,所以通天地之氣也。
“肅霜”七語,所以達上下之情也。
雨也者,所化也。
也者,地氣之升焉者也。
深山幽壑,人所不居,耕鑿之所不及,此所由升也。
隆冬冰堅,寒氣凝結,則春分以後地氣不得上升而為。
,山多而地寒,層巒疊嶂之中必有積冰之處,故必“鑿冰”以疏其氣也。
“鑿冰”於“二之日”者何?此冰堅之候也,“納淩陰”於“三之日”者何?恐過此而冰泮也。
“獻羔祭韭”以啟冰室於“四之日”者何?春分以後陽氣日盛,恐陽氣之爍陰,故漸啟其冰以宣陰氣。
此所以陰不伏,陽不愆,而地氣常升也。
然亦有密布空而雨不降者,何也?又氣之爍之也。
又氣何以爍也?裡巷之間,強陵弱,衆暴寡,而上不之知,知之而不之禁,則怨且憤。
怨憤之氣盛,則雖升而不能成雨。
是以東海孝冤婦死,三年不雨;神宗用鄭俠言罷新法而天即雨。
故欲和陰陽之氣者,必務通上下之情。
“朋酒”“羔羊”頁“跻公堂”,所以通上下之情也。
曰:雨不時由於訟獄不平,以平訟獄可矣,羊酒而跻堂何取焉?曰:訟獄之平,既事之後則然耳,治民之道固有立於未事之先者,不待於訟獄也。
古者諸侯之國,大者不過百裡,如今一縣然者,而其下有卿,有大夫,有上中下士,承流宣化者多矣,使其君如今縣令長,高自位置,不屑輕與士民相見,民誰敢以朋酒羔羊跻其堂者!羊酒之濟公堂,民之親其君也,實由君之親其民也。
此其上下之間無異家人父子:民有所欲,皆可自言於上而與聚之;民有所惡,皆可自言於上而勿施之。
不但暴寡陵弱上必知而禁之也?而衆自不敢暴寡,強自不敢陵弱,無他,知其耳目周而<疒同>切也。
兵法所謂上兵伐謀者,此也。
上下交而陰陽和,雨時而禾麥登,休矣盛哉!此《七月》一詩所以必終之以此章也! △未然之慮 《七月》一詩,凡事智為末然之慮,不侍於臨事也。
“九月授衣”而先言“七月流火”者,見火已流,知衣之将授也。
“四之日舉趾”、而先言“三之日于耜”者,計田将耕,知耜之當治也。
“于貉”、“其同”在子月後也,見“其獲”、“隕”而已預戒之。
“塞向堇戶”為改歲計也,當“動股”、“振羽”而已遞數之。
至第七章末始明指其故曰:“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然後知前文之“流火”、“于耜”等語皆非泛言,誠為先事之慮故也。
蓋天下之事,未事而圖之則有功,臨時而計之則無及。
計然所謂“旱則資舟,水則資車”者也。
是以樂則慮憂,常則慮變,豐則慮荒,故有終歲之憂而無一朝之患。
後世之民情則不然:田谷豐登則亻失快樂頓起,衣食态為好美,風俗務尚繁華,若豐登可以常恃者。
一遇兇荒,非流離於道路,即劫掠於闾閻,亦複何濟於事!甚矣古人風俗之美也! △資用不待外求 《七月》一詩,資用盡取之於國中,不待於外求也。
五谷取之於田,不待言矣。
其次莫如衣,而帛取之於桑,布取之於麻,裘取之於獵。
又其次莫如室,而亦不過茅索以供其用。
乃至酒取於稻,薪取於樗,無非國中之所自有。
此外,惟曆鍛之屬須涉渭取之耳。
是以其民各自安於耕鑿之天,無求於人,無慕於外;不待捐金於山而固無所用於金也,不待沈珠於淵而固無所用於珠也。
夫惟不貪,是以無争。
夫惟無争,是以宗族和諧,鄉裡姻睦。
美哉俗乎!餘幼時至鄉中,見其俗尚有一二近古者,薪米取之於田,衣則市綿而紡績以為布,罕有靡麗之飾,魚肉之奉,而應酬亦殊少,即有之,亦多以餅餌為饋遺,以故人不蓄錢,亦不貪錢。
壯年以後,鄉民漸尚紛奢,需用日增,非錢莫能買也,由是人多貪錢,智者欺愚,強者陵弱,而風俗遂日敝。
吾故讀《豳風》而不能無今昔之感也。
△趨事之勤 《七月》一篇,自正月至十二月。
趨事赴功,初無安逸暇豫之一時。
男子耕耘於外,女子蠶績於内,未“舉趾”而已先“于耜”,甫“納稼”而即“執宮功”,雖農隙之時而亦有“剝棗”、“斷壺”、“采荼”、“薪樗”、“取狐狸”、“缵武功之事,乃至冰堅水涸,一切之事皆畢,而猶使之冒寒“鑿冰”,毋乃過於勞乎?”曰:此先王之所以為憂深而慮遠也。
大凡人心不能無所用,不用於此則用於彼,不用於正則用於邪。
日有所用而無休息,則心專於所營之事而不暇他有所及,以故無分外之思。
一日無所事事,則其心遂放,而忄舀淫之念得以乘之而入。
於是乎博奕、樗蒲、燕歌、楚舞、煙火、燈船、雜戲之屬盛行於時,而民之心遂蕩;蕩則不複思義。
於是乎子不思孝,弟不思友,而鄰裡亦不思任恤。
且其用财既奢則必不敷所出,不敷所出則必取之於人,於是乎智欺愚,強陵弱,相争奪而不止,訟獄自是繁而風俗自是壞矣。
是以楚莊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匮。
”魯敬姜曰:“民勞則鬼,思則善心生。
”吾故讀《七月》而知周之所以王,讀《蟋蟀》而知晉之所以伯也。
惜乎後世之學優而仕者之罕知此義也! ○《東山》詩解 《東山》一詩叙室家離合之情沈摯真切,最足感人;而絕無怨尤之意,尤足以見盛世風俗之美。
餘曩在京師時,滇南陳履和以其所作《東山詩解》贻餘,餘曾書其文後數十馀言,載於餘文集中。
暇中吟諷此詩,猶覺所論未盡。
不能自己,複著此解,附載之於《七月》諸章之後。
△《衛序》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