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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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遺書手迹與夫故家所藏書冊畫卷鼎彜之屬蕩然略盡矣,而此數冊之詩,失而再得,亡而猶存,流離患難之際,一似有鬼神憐之而不忍盡沒之,獨留此不食之碩果以贻我後人者,其亦不可謂非幸也!
顧其前後次第猶多錯亂,疑詩或系補錄,未及更定。
複於暇日詳加考證,次其先後,并删其不經意之作,而重錄之,共詩一百九十二首,分為二卷,題曰《段垣詩粹》,以遺後人而世守之。
又擇其尤者,别錄為一卷,題曰《段垣詩粹》,以待問世。
嗚呼,述不克親侍段垣公,而訂此詩也如見段垣公焉。
吾先君不及訂之刻之,而述之訂之也如吾先君之自訂之焉。
吾先君之心慰,而弟邁之事亦終矣。
惜乎吾先君之不及親見之也!後之人倘亦猶是心也,則此詩也者,猶阙裡之桧,已枯而複生者;其何忍不寶之惜之而愛護之也!其然與否,是在後之人矣。
乾隆戊申五月望後,曾孫述謹識。
△父ウ齋先生 ○ウ齋先生墓志銘 保定蓮池書院院長舊史氏錢塘汪師韓撰 河朔之地有真儒焉,曰ウ齋崔君,諱元森,字燦若。
餘自病廢,衣食奔走,因以求友四方,所見士以理學名者,類依倚達官貴人,盜襲前人之說以欺世,而行不見信於宗族鄉黨,或際困厄,遇小利害,辄變易所守,義不勝利,往往而然。
己卯庚辰間,假館滏上,耳君之名。
而在廣平未久,癸未複北之保州。
曆十年,有孝廉素衣冠而過蓮西,則君之子述也,手《行略》乞銘;而君之沒且逾期矣。
序而銘之,表餘膺之夙服也。
君先世,大甯衛小興州軍籍。
明永樂元年,遷大甯都司於保定,遂分置新安。
其再遷魏縣,則順治間君之高祖贈通議大夫江蘇按察使諱向化也。
曾祖諱惟彥,早卒。
祖諱緝麟,康熙庚午舉人,大城縣學教谕;生三子,長諱瀚,次諱濂,次諱沂,俱縣學生。
君乃濂之長子,出為瀚後。
少好學,於書博覽強記。
入夜,猶擁衾坐誦;或無燈,則映月然香而誦之。
年十七,補邑弟子員;旋食廪饣氣。
自丙午迄丙辰,凡五試順天,皆報罷。
嗣是絕意進取。
後貢成均,亦不赴。
君為學嚴儒、釋之辨。
北方自蘇門孫徵君宗姚江王氏之學,遠近信從;君獨恪遵紫陽,而尤愛玩當湖陸清獻公之書,躬行以求心得。
薄世之無知妄作者,未嘗著書。
先是叔沂無子,諱言立嗣。
庚午沂病笃,乃議以從弟之子秉純為後。
族人觊家資,故撓其事。
君訟於官,始得直。
率秉純拜於柩前,而悉以田産契券歸焉。
性甘淡泊,絕嬉戲;與人交必忠告,然務隐人過,獨樂道人善以為常。
丁醜後,漳水數入魏城,城中民居盡毀,君亦罔有定極而家益困。
然君能安貧,甚至田宅見侵,不較也。
時并魏縣入大名,君先後為大名邑令所器重,不幹以私。
故君雖不得位,而樸學傳於生徒,卓行稱於裡黨,庶幾乎孔子言“行己有恥,孝弟信果之謂士”與!其他懿美,有不必書者,亦有君之意所不欲言者,故所載止此。
君以乾隆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卒,享年六十有三。
葬魏城南禮賢台之西。
配同邑李氏,國子生九經女。
子二人,述其長也,次邁。
述以庚辰副貢,壬午與邁同舉於鄉,揀選知縣。
女四人,婿則成安諸生陳居阝,磁州張光,成安國學生逯纟臣,同邑劉孟集(後改名文樸)也。
孫男女各一人。
銘曰:“漳号衡漳,其發滂湃。
決舊溢新,為趙、魏害。
丁年淫霖,魏廢其縣。
河伯不仁,及積善。
半歲七徒,崩榱斷垣。
露冷采扁;霜重衣禅。
天以艱阻,顯其令名。
先生道大,後彥學成。
莳花種蔬,高吟《衡泌》。
羲皇上人;濠濮間意;體受全歸,蔔吉朔垂。
何以示後?鑽石埋辭。
” ○先君教述讀書法(先孺人教法附) 一,自述解語後,即教之識字。
遇門聯匾額之屬,必指示之。
或攜至藥肆,即令識藥題。
務使分别四聲。
字義淺顯者,即略為诠釋。
識字稍多,則令讀《三字訓》若《神童詩》,随讀随為講說。
以故述授書時,已識之字多,未識之字少;亦頗略解其義,不以誦讀為苦。
即先君有事,或不暇授書,述亦能擇取其淺顯者自讀之。
一,述五歲始授《論語》,每一字旁,必朱書平上去入字,不使誤於方音。
每授若幹,必限令讀百篇,以百錢置書左而遞傳之右。
無論若幹篇能成誦,非足百篇不得止也。
既足,則令少憩,然後再授如前。
《論語》既畢,繼以《孟子》、《小學》。
每日不過一生書,一溫書,不令多讀,恐心不專故也。
惟《大學》、《中庸》乃先孺人於黃昏時口授述而成誦者,大約亦在五六歲時也。
一,《論》、《孟》既畢,即令述讀朱子《小學》,以《小學》乃日用躬行之要,而文義亦易解,宜於初學。
以故述自居家以至作吏,皆不敢有蹉跌,以有先入之言為主故也。
一,南方人初讀《論》、《盂》,即合朱子《集注》讀之;《大學》、《中庸章句》亦然。
北方人則俟《四書》本文皆成誦後,再讀經一二種,然後讀《四書注》;而讀注時亦連本文合而讀之。
先君教述讀注皆不然。
經文雖已久熟,仍令先讀五十遍,然後經注合讀亦五十遍。
於溫注時亦然。
謂讀注當連經文,固也,讀經則不可以連注。
讀經文而連注讀之,則經文之義為注所間隔而章法不明,脈絡次第多忽而不之覺,故必令别讀也。
一,世俗讀《朱注》者多所删削,有兩說者必删其一,甚至“某氏曰”、“愚謂”等字亦删之,文氣往往不貫。
先君教述讀注,惟圈外注有與經旨未洽者不讀,其馀皆讀,不肯失其本來之面目也。
一,《易》自朱子始複古本之舊。
至明複用今木刻朱子《本義》,坊間遂無複鬻古本者。
先君乃遵古本,手自抄錄,俾述讀之。
一,先君課述兄弟讀書,務令極熟,每舉前人“讀書千遍,其義自見”之語以語以勖之。
十馀歲時,每夕侍寝,必令背誦舊所讀書若文。
且醒後亦如是。
從行道中亦然。
非止欲玩其理,亦兼以閑其心、述兄弟舉於鄉,暇中猶時命之背誦;有不記憶,則呵叱之令補讀焉。
一,今人讀書惟重舉業,自《四書》講章時文外,他書悉所不問,先君教述,自解語後即教以日數官名之屬,授書後即教以曆代傳國之次,郡縣山川之名,凡事之有益於學問者無不耳提而面命之。
開講後,則教以儒、禅之所以分,朱、陸之所以異,凡諸衛道之書必詳為之講說,神異巫觋不經之事皆為指析其謬。
以故述自成童以來,閱諸經史百家之書不至“河漢而無極”者,先有以導其源故也。
一,先君教述兄弟,從不令閱時下講章,惟即本文《朱注》細為剖析。
有疑義,則取諸名家論辨之書,别其是非得失而折衷之。
若陸稼書先生之《大全困勉錄》、《松陽講義》,尤所愛玩,不時為述講授者。
一,先君教述為舉業,必令先自化、治名家入手,以泰安趙相國所著《制義綱目》及所選《文統類編》為
複於暇日詳加考證,次其先後,并删其不經意之作,而重錄之,共詩一百九十二首,分為二卷,題曰《段垣詩粹》,以遺後人而世守之。
又擇其尤者,别錄為一卷,題曰《段垣詩粹》,以待問世。
嗚呼,述不克親侍段垣公,而訂此詩也如見段垣公焉。
吾先君不及訂之刻之,而述之訂之也如吾先君之自訂之焉。
吾先君之心慰,而弟邁之事亦終矣。
惜乎吾先君之不及親見之也!後之人倘亦猶是心也,則此詩也者,猶阙裡之桧,已枯而複生者;其何忍不寶之惜之而愛護之也!其然與否,是在後之人矣。
乾隆戊申五月望後,曾孫述謹識。
△父ウ齋先生 ○ウ齋先生墓志銘 保定蓮池書院院長舊史氏錢塘汪師韓撰 河朔之地有真儒焉,曰ウ齋崔君,諱元森,字燦若。
餘自病廢,衣食奔走,因以求友四方,所見士以理學名者,類依倚達官貴人,盜襲前人之說以欺世,而行不見信於宗族鄉黨,或際困厄,遇小利害,辄變易所守,義不勝利,往往而然。
己卯庚辰間,假館滏上,耳君之名。
而在廣平未久,癸未複北之保州。
曆十年,有孝廉素衣冠而過蓮西,則君之子述也,手《行略》乞銘;而君之沒且逾期矣。
序而銘之,表餘膺之夙服也。
君先世,大甯衛小興州軍籍。
明永樂元年,遷大甯都司於保定,遂分置新安。
其再遷魏縣,則順治間君之高祖贈通議大夫江蘇按察使諱向化也。
曾祖諱惟彥,早卒。
祖諱緝麟,康熙庚午舉人,大城縣學教谕;生三子,長諱瀚,次諱濂,次諱沂,俱縣學生。
君乃濂之長子,出為瀚後。
少好學,於書博覽強記。
入夜,猶擁衾坐誦;或無燈,則映月然香而誦之。
年十七,補邑弟子員;旋食廪饣氣。
自丙午迄丙辰,凡五試順天,皆報罷。
嗣是絕意進取。
後貢成均,亦不赴。
君為學嚴儒、釋之辨。
北方自蘇門孫徵君宗姚江王氏之學,遠近信從;君獨恪遵紫陽,而尤愛玩當湖陸清獻公之書,躬行以求心得。
薄世之無知妄作者,未嘗著書。
先是叔沂無子,諱言立嗣。
庚午沂病笃,乃議以從弟之子秉純為後。
族人觊家資,故撓其事。
君訟於官,始得直。
率秉純拜於柩前,而悉以田産契券歸焉。
性甘淡泊,絕嬉戲;與人交必忠告,然務隐人過,獨樂道人善以為常。
丁醜後,漳水數入魏城,城中民居盡毀,君亦罔有定極而家益困。
然君能安貧,甚至田宅見侵,不較也。
時并魏縣入大名,君先後為大名邑令所器重,不幹以私。
故君雖不得位,而樸學傳於生徒,卓行稱於裡黨,庶幾乎孔子言“行己有恥,孝弟信果之謂士”與!其他懿美,有不必書者,亦有君之意所不欲言者,故所載止此。
君以乾隆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卒,享年六十有三。
葬魏城南禮賢台之西。
配同邑李氏,國子生九經女。
子二人,述其長也,次邁。
述以庚辰副貢,壬午與邁同舉於鄉,揀選知縣。
女四人,婿則成安諸生陳居阝,磁州張光,成安國學生逯纟臣,同邑劉孟集(後改名文樸)也。
孫男女各一人。
銘曰:“漳号衡漳,其發滂湃。
決舊溢新,為趙、魏害。
丁年淫霖,魏廢其縣。
河伯不仁,及積善。
半歲七徒,崩榱斷垣。
露冷采扁;霜重衣禅。
天以艱阻,顯其令名。
先生道大,後彥學成。
莳花種蔬,高吟《衡泌》。
羲皇上人;濠濮間意;體受全歸,蔔吉朔垂。
何以示後?鑽石埋辭。
” ○先君教述讀書法(先孺人教法附) 一,自述解語後,即教之識字。
遇門聯匾額之屬,必指示之。
或攜至藥肆,即令識藥題。
務使分别四聲。
字義淺顯者,即略為诠釋。
識字稍多,則令讀《三字訓》若《神童詩》,随讀随為講說。
以故述授書時,已識之字多,未識之字少;亦頗略解其義,不以誦讀為苦。
即先君有事,或不暇授書,述亦能擇取其淺顯者自讀之。
一,述五歲始授《論語》,每一字旁,必朱書平上去入字,不使誤於方音。
每授若幹,必限令讀百篇,以百錢置書左而遞傳之右。
無論若幹篇能成誦,非足百篇不得止也。
既足,則令少憩,然後再授如前。
《論語》既畢,繼以《孟子》、《小學》。
每日不過一生書,一溫書,不令多讀,恐心不專故也。
惟《大學》、《中庸》乃先孺人於黃昏時口授述而成誦者,大約亦在五六歲時也。
一,《論》、《孟》既畢,即令述讀朱子《小學》,以《小學》乃日用躬行之要,而文義亦易解,宜於初學。
以故述自居家以至作吏,皆不敢有蹉跌,以有先入之言為主故也。
一,南方人初讀《論》、《盂》,即合朱子《集注》讀之;《大學》、《中庸章句》亦然。
北方人則俟《四書》本文皆成誦後,再讀經一二種,然後讀《四書注》;而讀注時亦連本文合而讀之。
先君教述讀注皆不然。
經文雖已久熟,仍令先讀五十遍,然後經注合讀亦五十遍。
於溫注時亦然。
謂讀注當連經文,固也,讀經則不可以連注。
讀經文而連注讀之,則經文之義為注所間隔而章法不明,脈絡次第多忽而不之覺,故必令别讀也。
一,世俗讀《朱注》者多所删削,有兩說者必删其一,甚至“某氏曰”、“愚謂”等字亦删之,文氣往往不貫。
先君教述讀注,惟圈外注有與經旨未洽者不讀,其馀皆讀,不肯失其本來之面目也。
一,《易》自朱子始複古本之舊。
至明複用今木刻朱子《本義》,坊間遂無複鬻古本者。
先君乃遵古本,手自抄錄,俾述讀之。
一,先君課述兄弟讀書,務令極熟,每舉前人“讀書千遍,其義自見”之語以語以勖之。
十馀歲時,每夕侍寝,必令背誦舊所讀書若文。
且醒後亦如是。
從行道中亦然。
非止欲玩其理,亦兼以閑其心、述兄弟舉於鄉,暇中猶時命之背誦;有不記憶,則呵叱之令補讀焉。
一,今人讀書惟重舉業,自《四書》講章時文外,他書悉所不問,先君教述,自解語後即教以日數官名之屬,授書後即教以曆代傳國之次,郡縣山川之名,凡事之有益於學問者無不耳提而面命之。
開講後,則教以儒、禅之所以分,朱、陸之所以異,凡諸衛道之書必詳為之講說,神異巫觋不經之事皆為指析其謬。
以故述自成童以來,閱諸經史百家之書不至“河漢而無極”者,先有以導其源故也。
一,先君教述兄弟,從不令閱時下講章,惟即本文《朱注》細為剖析。
有疑義,則取諸名家論辨之書,别其是非得失而折衷之。
若陸稼書先生之《大全困勉錄》、《松陽講義》,尤所愛玩,不時為述講授者。
一,先君教述為舉業,必令先自化、治名家入手,以泰安趙相國所著《制義綱目》及所選《文統類編》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