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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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稱纣有酒池肉林,倮逐之戲,炮烙之刑。
《新序》稱纣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裡,高千尺,臨望雲。
《帝王世紀》稱纣剖比幹妻以視其胎,烹伯邑考為羹以賜文王。
《水經注》稱老人晨将渡水而沈吟難濟,左右曰:“老者髓不實故也。
”纣乃胫而視髓。
由是《僞古文尚書》逐以“焚炙忠良,刳剔孕婦,朝涉之胫”等語入《泰誓篇》中。
餘按:纣之不善,《尚書微子》、《牧誓》等篇言之詳矣。
約其大概有五。
一曰聽婦言,《牧誓》所謂“牝雞之晨”者也。
二曰荒酒,《酒诰》所謂“酣身”,《微子》所謂“酗酒”者也。
三曰怠祀,《牧誓》所謂“昏棄肆祀”,《微子》所謂“攘竊犧牲”者也。
四曰斥逐貴戚老成,《牧誓》所謂“昏棄王父母弟”,《微子》所謂“耄遜于荒,弗其長”者也。
五曰收用忄佥邪小人,《牧誓》所謂“多罪逋逃是信,是使”,《立政》所謂“羞刑暴德同于厥邦”,《微子》所謂“草竊奸宄,罪合于一”者也。
《論語》之稱“三仁”,《晉語》之述妲己,皆與此合。
即《大雅蕩》之篇為後人之言,而其譏切纣失亦不外此五端,蓋惟迷於酒色,是以不複畏天念祖,以緻忠直逆耳,讒人幸進,故《牧誓》必推本於“婦言”,《酒诰》悉歸咎於“荒腆”,惟仁賢不用而掊克在位,是以民罹其殃,故《召诰》於“徂亡出執”必推本於“智藏在”也。
經傳之文互相印證,纣之不善了然可見,初無世俗所傳雲雲也。
然則世所傳纣之事,猶今人語谶必歸之諸葛孔明、劉伯溫,語奸詐必歸之曹操也;猶以周新折獄之事盡加之海瑞也。
其意不過欲甚纣之惡耳,不知君子之論貴於持平,不但當為聖王辨其誣,亦不必為暴主增其罪。
且使人知纣之惡未至如世所傳而已足以亡國,其為後世炯戒不更大乎!故今但載《尚書》之文及《晉語》之與《尚書》合者,於《史記》則采其近似者列之備覽,其馀不近情理之事概弗載焉,亦子貢之意也。
纣之虐不及於天下,說已見前《夏桀篇》中。
【補】“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幹谏而死。
”(《論語微子篇》) 【附論】“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論語微子篇》) △三仁行事之次第 《史記殷本紀》微子之去在箕奴比死之前,而《宋世家》則載之於箕、此受禍之後。
且記微子言雲:“父子有骨肉而臣主以義屬,故父有過,子三谏而不聽則随而号之;人臣三谏不聽,則其義可以去矣。
”於是太師少師乃勸微子去遂行。
其意似懲於箕、比之事而雲然者。
餘按:谏不聽而去,乃異姓疏遠之臣然耳;微子,商之懿親,豈得以此為比!且《本紀》、《世家》之文既相矛盾,而《世家》又載《尚書微子篇》文於箕、比未谏之前,則是司馬氏原無定見也。
細玩《微子》一篇,似微子雖纣兄弟而實不與於政事者,所處之地與《春秋傳》衛文公頗相類,與箕、比之有官守者不同,是以父師少師皆不以谏勸之,而但雲“王子弗出,我乃颠齊”,不必待箕、比之受禍而後去也。
《史記》以為數谏不聽,大抵亦出於揣度耳。
故今但以《論語》原文次之,而《世家》之文不錄焉。
△箕、比受禍非出自期 《韓詩外傳》雲:“纣作炮烙之刑,王子比幹曰:‘主暴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
見過即谏,不用即死,忠之至也!’遂谏,三日不去朝;纣囚殺之。
”又雲:“比幹谏而死,箕子曰:‘知不用而言,愚也;殺身以彰君之惡,不忠也。
二者不可,然且為之,不祥莫大焉!’遂解佯狂而去。
”是比幹死而後箕子奴,箕子以比幹之死為非也。
《史記宋世家》雲:“纣為淫,箕子谏不聽,人或曰:‘可以去矣!’箕子曰,‘為人臣,谏不聽而去,是彰君之惡而自說於民,吾不忍為也。
’乃被佯狂而為奴。
”又雲:“王子比幹見箕子谏不聽而為奴,則曰:‘君有過而不以死争,則百姓何辜!’乃直言谏纣。
纣怒曰:‘吾聞聖人之心有七竅,信有諸乎?’乃遂殺王子比幹,刳視其心。
”是箕子奴而後比幹死,比幹以箕子之奴為非也。
餘按:箕、比之奴與死皆由所遇之殊非必自期於奴死也。
且箕子不谏纣則已,被佯狂欲何為者?此必箕、比皆驟谏纣,幸而纣怒未甚則取而奴之,不幸而纣怒甚則取而殺之耳。
謂箕子不辭奴則然,謂箕子自欲奴則不然;謂比幹不畏死則可,謂比幹必欲死則不可也。
二書之文皆後人因二人之奴與死而代為之言者,是以其言淺近輕率而亦不得聖賢之心也。
《殷本紀》載此事,其先後與《詩傳》同而與《宋世家》互異,然則子長亦自無定見矣。
所稱“箕子懼,乃佯狂為奴”者,亦非是。
箕子固非懼死之人,而死不死亦不在於為奴與否也。
要之,三仁者賢同心同,事之先後原可不必區别,但《論語》文簡直,疑得其實;《宋世家》之先後與《論語》合,而所稱剖心者《詩傳》無之,恐亦出於附會。
故今但載《論語》之文,而《本紀》、《世家》、《詩傳》之言悉不錄。
“箕子之明夷。
”(《易明夷卦》) 【附論】“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易彖下傳》) 【附錄】“纣克東夷而隕其身。
”(《左傳》) 【附錄】“河竭而商亡。
”(《周語》) 克東夷與河竭俱不知何年事,姑附錄於此。
“載祀六百,商纣暴虐,鼎遷于周。
”(《左傳》宣公三年) 【備覽】“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纣,纣亦發兵距之牧野。
甲子日,纣兵敗。
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
”(《史記殷本紀》) △辨微子銜璧之說 《春秋傳》雲:“蔡穆侯将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士輿榇。
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商,微子啟如是。
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榇,禮而歸之。
’楚子從之。
”《史記》雲:“武王克殷,微子持其祭器造於軍門,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
武王乃釋微子,複其位如故。
”金仁山《通鑒前編》駁之曰:“武王伐纣,非讨微子也。
使微子未遁,面縛銜璧,亦非其事也。
且武王豈不聞微子之賢,賓王家,備三恪,何不以處微子而顧首以處武庚也?故面縛銜璧必武庚也,後世失其傳耳。
若微子則遁於荒野,武王釋箕子之囚,封比于之墓,百爾恩禮舉行悉遍而來及徽子,以微子遁野未獲也。
”(此文據《綱目前編》删節之,當考本書)何孟春曰:“按《書》,殷纣無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殷之前,何應當日而有是事。
已去之後無複還之理,而牧野之戰亦必不從人而伐其宗國也。
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之古人以規楚子乎?”徐孚遠曰:“武王既立武庚而又複微子之位,則是微子與武庚同在故都也。
厥後武庚之叛,微子何以初無異同之迹?然則武王克商,微子未嘗來歸也。
”由三子之言觀之,則微子之不在殷明矣。
蓋武庚既誅之後,乃求得微子而立之,若魯召叔孫豹於齊,齊召鮑國於魯者;然初無所謂銜璧面縛之事也。
然仁山謂面縛銜璧為武庚,孟春謂逢伯古人以規楚子,則猶過於信《傳》而曲為之解者。
蓋不但微子無銜璧事,即許男亦無銜璧事也。
何者?楚之圍許,非争許也,特以齊帥諸侯伐鄭,楚欲救鄭而畏其強,故不得已圍許,冀齊之移師以救許耳。
是以齊師一來,楚師即退,楚之不争許明矣。
藉使許欲叛齊即楚,亦當在楚圍許之時,豈有待楚歸國,始帥其臣棄國遠涉而因蔡以求降者!且許果降於楚,則以後當遂從楚,何以此後許仍事齊而楚亦聽之乎?比其前後觀之,此乃必無之事;蓋楚人自張大之言,左氏羅太廣而誤采之耳,不必别為之說也。
△辨商容觀軍之說 《帝王世紀》雲:“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非也。
’太公及周公至,皆然。
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然,(雲雲)。
’”餘按:商容,殷之賢臣,當此時非去則隐耳,必不率百姓而觀其國之亡也。
且周之君臣輿衛各别,豈容屢誤!此乃後人形容之詞,非其事實,故不錄。
【備考】“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
孔子曰:‘殷路車為善’,而色尚白。
”(同上)
《新序》稱纣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裡,高千尺,臨望雲。
《帝王世紀》稱纣剖比幹妻以視其胎,烹伯邑考為羹以賜文王。
《水經注》稱老人晨将渡水而沈吟難濟,左右曰:“老者髓不實故也。
”纣乃胫而視髓。
由是《僞古文尚書》逐以“焚炙忠良,刳剔孕婦,朝涉之胫”等語入《泰誓篇》中。
餘按:纣之不善,《尚書微子》、《牧誓》等篇言之詳矣。
約其大概有五。
一曰聽婦言,《牧誓》所謂“牝雞之晨”者也。
二曰荒酒,《酒诰》所謂“酣身”,《微子》所謂“酗酒”者也。
三曰怠祀,《牧誓》所謂“昏棄肆祀”,《微子》所謂“攘竊犧牲”者也。
四曰斥逐貴戚老成,《牧誓》所謂“昏棄王父母弟”,《微子》所謂“耄遜于荒,弗其長”者也。
五曰收用忄佥邪小人,《牧誓》所謂“多罪逋逃是信,是使”,《立政》所謂“羞刑暴德同于厥邦”,《微子》所謂“草竊奸宄,罪合于一”者也。
《論語》之稱“三仁”,《晉語》之述妲己,皆與此合。
即《大雅蕩》之篇為後人之言,而其譏切纣失亦不外此五端,蓋惟迷於酒色,是以不複畏天念祖,以緻忠直逆耳,讒人幸進,故《牧誓》必推本於“婦言”,《酒诰》悉歸咎於“荒腆”,惟仁賢不用而掊克在位,是以民罹其殃,故《召诰》於“徂亡出執”必推本於“智藏在”也。
經傳之文互相印證,纣之不善了然可見,初無世俗所傳雲雲也。
然則世所傳纣之事,猶今人語谶必歸之諸葛孔明、劉伯溫,語奸詐必歸之曹操也;猶以周新折獄之事盡加之海瑞也。
其意不過欲甚纣之惡耳,不知君子之論貴於持平,不但當為聖王辨其誣,亦不必為暴主增其罪。
且使人知纣之惡未至如世所傳而已足以亡國,其為後世炯戒不更大乎!故今但載《尚書》之文及《晉語》之與《尚書》合者,於《史記》則采其近似者列之備覽,其馀不近情理之事概弗載焉,亦子貢之意也。
纣之虐不及於天下,說已見前《夏桀篇》中。
【補】“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幹谏而死。
”(《論語微子篇》) 【附論】“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論語微子篇》) △三仁行事之次第 《史記殷本紀》微子之去在箕奴比死之前,而《宋世家》則載之於箕、此受禍之後。
且記微子言雲:“父子有骨肉而臣主以義屬,故父有過,子三谏而不聽則随而号之;人臣三谏不聽,則其義可以去矣。
”於是太師少師乃勸微子去遂行。
其意似懲於箕、比之事而雲然者。
餘按:谏不聽而去,乃異姓疏遠之臣然耳;微子,商之懿親,豈得以此為比!且《本紀》、《世家》之文既相矛盾,而《世家》又載《尚書微子篇》文於箕、比未谏之前,則是司馬氏原無定見也。
細玩《微子》一篇,似微子雖纣兄弟而實不與於政事者,所處之地與《春秋傳》衛文公頗相類,與箕、比之有官守者不同,是以父師少師皆不以谏勸之,而但雲“王子弗出,我乃颠齊”,不必待箕、比之受禍而後去也。
《史記》以為數谏不聽,大抵亦出於揣度耳。
故今但以《論語》原文次之,而《世家》之文不錄焉。
△箕、比受禍非出自期 《韓詩外傳》雲:“纣作炮烙之刑,王子比幹曰:‘主暴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
見過即谏,不用即死,忠之至也!’遂谏,三日不去朝;纣囚殺之。
”又雲:“比幹谏而死,箕子曰:‘知不用而言,愚也;殺身以彰君之惡,不忠也。
二者不可,然且為之,不祥莫大焉!’遂解佯狂而去。
”是比幹死而後箕子奴,箕子以比幹之死為非也。
《史記宋世家》雲:“纣為淫,箕子谏不聽,人或曰:‘可以去矣!’箕子曰,‘為人臣,谏不聽而去,是彰君之惡而自說於民,吾不忍為也。
’乃被佯狂而為奴。
”又雲:“王子比幹見箕子谏不聽而為奴,則曰:‘君有過而不以死争,則百姓何辜!’乃直言谏纣。
纣怒曰:‘吾聞聖人之心有七竅,信有諸乎?’乃遂殺王子比幹,刳視其心。
”是箕子奴而後比幹死,比幹以箕子之奴為非也。
餘按:箕、比之奴與死皆由所遇之殊非必自期於奴死也。
且箕子不谏纣則已,被佯狂欲何為者?此必箕、比皆驟谏纣,幸而纣怒未甚則取而奴之,不幸而纣怒甚則取而殺之耳。
謂箕子不辭奴則然,謂箕子自欲奴則不然;謂比幹不畏死則可,謂比幹必欲死則不可也。
二書之文皆後人因二人之奴與死而代為之言者,是以其言淺近輕率而亦不得聖賢之心也。
《殷本紀》載此事,其先後與《詩傳》同而與《宋世家》互異,然則子長亦自無定見矣。
所稱“箕子懼,乃佯狂為奴”者,亦非是。
箕子固非懼死之人,而死不死亦不在於為奴與否也。
要之,三仁者賢同心同,事之先後原可不必區别,但《論語》文簡直,疑得其實;《宋世家》之先後與《論語》合,而所稱剖心者《詩傳》無之,恐亦出於附會。
故今但載《論語》之文,而《本紀》、《世家》、《詩傳》之言悉不錄。
“箕子之明夷。
”(《易明夷卦》) 【附論】“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易彖下傳》) 【附錄】“纣克東夷而隕其身。
”(《左傳》) 【附錄】“河竭而商亡。
”(《周語》) 克東夷與河竭俱不知何年事,姑附錄於此。
“載祀六百,商纣暴虐,鼎遷于周。
”(《左傳》宣公三年) 【備覽】“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纣,纣亦發兵距之牧野。
甲子日,纣兵敗。
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
”(《史記殷本紀》) △辨微子銜璧之說 《春秋傳》雲:“蔡穆侯将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士輿榇。
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商,微子啟如是。
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榇,禮而歸之。
’楚子從之。
”《史記》雲:“武王克殷,微子持其祭器造於軍門,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
武王乃釋微子,複其位如故。
”金仁山《通鑒前編》駁之曰:“武王伐纣,非讨微子也。
使微子未遁,面縛銜璧,亦非其事也。
且武王豈不聞微子之賢,賓王家,備三恪,何不以處微子而顧首以處武庚也?故面縛銜璧必武庚也,後世失其傳耳。
若微子則遁於荒野,武王釋箕子之囚,封比于之墓,百爾恩禮舉行悉遍而來及徽子,以微子遁野未獲也。
”(此文據《綱目前編》删節之,當考本書)何孟春曰:“按《書》,殷纣無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殷之前,何應當日而有是事。
已去之後無複還之理,而牧野之戰亦必不從人而伐其宗國也。
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之古人以規楚子乎?”徐孚遠曰:“武王既立武庚而又複微子之位,則是微子與武庚同在故都也。
厥後武庚之叛,微子何以初無異同之迹?然則武王克商,微子未嘗來歸也。
”由三子之言觀之,則微子之不在殷明矣。
蓋武庚既誅之後,乃求得微子而立之,若魯召叔孫豹於齊,齊召鮑國於魯者;然初無所謂銜璧面縛之事也。
然仁山謂面縛銜璧為武庚,孟春謂逢伯古人以規楚子,則猶過於信《傳》而曲為之解者。
蓋不但微子無銜璧事,即許男亦無銜璧事也。
何者?楚之圍許,非争許也,特以齊帥諸侯伐鄭,楚欲救鄭而畏其強,故不得已圍許,冀齊之移師以救許耳。
是以齊師一來,楚師即退,楚之不争許明矣。
藉使許欲叛齊即楚,亦當在楚圍許之時,豈有待楚歸國,始帥其臣棄國遠涉而因蔡以求降者!且許果降於楚,則以後當遂從楚,何以此後許仍事齊而楚亦聽之乎?比其前後觀之,此乃必無之事;蓋楚人自張大之言,左氏羅太廣而誤采之耳,不必别為之說也。
△辨商容觀軍之說 《帝王世紀》雲:“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非也。
’太公及周公至,皆然。
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
’容曰:‘然,(雲雲)。
’”餘按:商容,殷之賢臣,當此時非去則隐耳,必不率百姓而觀其國之亡也。
且周之君臣輿衛各别,豈容屢誤!此乃後人形容之詞,非其事實,故不錄。
【備考】“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
孔子曰:‘殷路車為善’,而色尚白。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