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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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例三則 △堯、舜之典不可分 伏生所傳《今文尚書》有《堯典》,無《堯典》。

    孔安國、杜林等所傳《古文尚書》,於《堯典》外别有《舜典》一篇,而殘缺不全,不行於世。

    東晉以後,《僞古文尚書》出,有《大禹谟》以下二十五篇,仍無《舜典》。

    至齊代,有姚方興者,稱於大航頭得“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乃割《堯典》“慎徽五典”以下置於其後,謂之《舜典》。

    其本漸傳於北。

    至唐,孔穎達遂黜孔、杜相傳古本而遵之作《正義》;至今相沿用之。

    餘按:堯、舜之事果分二典,則《堯典》當盡於堯殂落後;豈有堯尚為天子,舜但攝政,而遽以其事屬之《舜典》、崇臣而祧君,舜逼之邪?衆棄之邪?雖後世阿世之史官不至此。

    悖禮傷教,其謬一也。

    《堯典》首雲“曰若稽古帝堯”,故其後文承之,以“帝”稱堯而不複名。

    《舜典》首雲“曰若稽古帝舜”,則其後文亦當以帝稱舜:乃上自帝舜,下自帝堯,帝者誰耶?稱名不正,其謬二也。

    “帝曰欽哉”與“慎徽五典”,前後文義相承也。

    乃畫《堯典》至“欽哉”止,則《堯典》文散漫無尾,而“慎徽五典”等語無所因。

    文理不通,其謬三也。

    《孟子》雲:“《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然則秦火以前原通為《堯典》,不分《舜典》矣。

    梁武帝雲:“伏生誤合五篇,皆文相承接;《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雖昏耄,何容合之,”然則孔門所授果分《舜典》,傳《經》者必不通以為《堯典》矣。

    故“堯”之稱止於篇首一見,而舜於堯崩之後尚稱舜:格于文祖曰“舜”、咨于四嶽曰“舜”;咨禹以下蒙上咨嶽之文乃稱為“帝”;而及其陟仍曰“舜”焉,不若堯之殂落稱為“帝”也。

    何者?此篇《堯典》也,故於舜必别白言之;義例甚明,後之學者自不察耳。

    曰:然則二帝何以合為一典也?曰:天下之所以治,萬古之所以開,由於禹、稷、契、臯陶諸聖人,而諸聖人之用由於舜,舜之舉由於堯:故《虞書》記天下之治必歸功於堯,而記堯之功必放於舜命官熙績之後,然後堯得人之仁可見也。

    堯之遜位也,曰:“汝能庸命巽朕位?”舜之命官也,曰:“有能奮庸熙帝之載?”然則一篇之中所命皆堯之命,所為皆堯之事,舜特終堯之事雲爾,舜固不自有其功也。

    二帝之身雖異,二帝之治則相首尾,史臣不得而分之也。

    故并舜之事而統名曰《堯典》:稱堯則足以兼舜,稱舜則不足以兼堯也。

    《史記》於兩人事相首尾者則為合傳,夫《堯典》亦若足而已矣。

    曰:舜之事統於《堯典》,堯之典何以反屬之《虞書》也?曰,《虞書》者,兼《九共》、《汨作》、《臯陶谟》等篇而統命之者也,諸篇皆紀虞事,無涉於唐,不可通名為《唐書》;而虞之成功實始於堯,《堯典》實兼虞事,故以《堯典》冠《虞書》也。

    餘初為《考信錄》,仿司馬氏本紀,分唐、虞為二;既十餘年,始自覺其謬,乃因《尚書》之舊合為一雲。

     △本錄義例一──《堯典》為主而補以《禹貢》、《臯陶谟》 《堯典》之體,與《書》他篇不同。

    他篇但紀一事之始終,《堯典》則統二帝之始終而紀之:其文簡,其義宏,其首尾完密,其脈絡條貫,雜他文於其中不可也。

    故今於三代之事,皆雜輯《詩》、《書》之文,辨其先後而次之;獨於唐、虞,但列《堯典》本文,而其事之散見於他篇及《逸書》者則皆從《傳》例,低一字書之,如綱挈目,如經持緯,不敢淆也。

    然《堯典》所記特其梗概;其經畫之制,诰誡之言,則《臯陶谟》、《九共》等篇實備之。

    蓋《典》文至命官分苗,舜緻治之大綱已具;其後皆諸臣所自為事,故各随其事之首尾載之,《典》不勝其載也。

    譬諸後世之史:《典》,本紀也;《汨作》、《九共》,志也;《禹貢》、《臯陶谟》,列傳也。

    其文本互相發明,而自秦、漢以來缺亡者多,存於今者僅二三篇,說《經》者又莫肯平心考其先後次第,往往颠倒錯亂,重複混淆,緻二帝之治法不彰。

    故今於《分苗》之後,《典》所不載,取《禹貢》、《臯陶谟》之文補之;而分為篇者七。

    其前三篇皆堯事;其後三篇皆舜事。

    第一篇,堯之所以建始;第七篇,舜之所以成終。

    第二篇,堯之所以成天;第六篇,舜之所以平地。

    而第三第五兩篇則堯、舜之為天下得人,所謂“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臯陶為已憂”者也。

    惟第四篇當唐、虞之交會,乃政事之紀綱,而天地人皆兼有之。

    三才之道備矣,二帝之治全矣!譬諸器然:堯之事猶蓋也,舜之事猶底也,蓋與底相覆而相承。

    則信乎堯、舜之事不可分,而堯、舜之治法為千古之祖也! △本錄義例二──傳記之文之著錄部次 唐、虞之事,較諸三代尤多難考。

    戰國處士橫議之言,《僞書》、《僞傳》揣度附會之說(詳見《提要總目篇》中),其事之失實固不待言矣,即傳記之文亦有未可概論者。

    孔子作《春秋》也,隐、桓、莊、闵之世多缺文,襄、昭、定、哀之世多備載:無他,遠近之勢然也。

    況自唐、虞下逮春秋千數百年,傳聞異詞乃事之常。

    以春秋之世而談唐、虞,猶以兩漢之世而說豐、鎬也,苟非聖人,安能保無一二言之誤采者。

    是故,唐、虞之事惟《堯典》諸篇為得其實,《雅》、《頌》所述次之,至《春秋傳》則得失參半矣;豈非以遠故哉!雖以《論語》、《孟子》之純粹,而其稱唐、虞事亦間有一二未安者。

    何者?以其為後人所追記(如“堯命舜”之類),或門弟子所言(如“堯完廪”之類),而不皆孔、孟所自言而自書之者也(雖孟子所自言,亦有記者之誤,觀於“禹注淮、泗入江”可見)。

    故今於《唐》、《虞》之錄尤緻慎焉;必其詳審無疑,乃敢次《經》一等書之;否則甯列之“備覽”,甚或竟置之“存疑”。

    至若事在不疑而時無的據,文非紀載而義足發明,則列之於“附錄”、“附論”。

    唯“備考”、“存參”,事或春秋,言或秦、漢,但取其可參伍相證,雖有不醇,不區别矣。

    其馀揣度附會之言,雜家小說之語,則概不敢列;而於前人所已駁者采之;所未駁者辨之。

    或其失尚小,及其言不甚為世所信者,時亦往往從簡。

    非敢過為吹求,妄行去取;誠欲異說之紛纭,還本來之面目,使二帝經營之次第,設施之先後,然如指諸掌。

    蓋凡二十馀年而稿始成,而尚未知其有合焉否也。

    好學深思之士當必有以正其不逮也。

     ○堯建極 “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書堯典》) △《大戴記》稱堯德之膚闊 《大戴記》稱堯雲:“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富而不驕,貴而不豫(《史記》作“舒”);黃黼黻衣(《史記》作“黃收純衣”),丹(《史記》作“彤”)車白馬。

    ”餘按:《經》雲“欽明文思安安;“欽”以法天,“明”以治民,“文思”其條理之精密,“安安”其中道之從容,僅六言而聖人之德備矣。

    至“戴記”則膚闊語耳!“如天”、“如神”,可也,抑有本焉。

    “如日”、“如”,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