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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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水
谷水出宏農黾池縣南?番冢林、谷陽谷。
《山海經》曰:傅山之西,(守敬按;傳山詳《洛水》篇。
)有林焉,曰?番冢,谷水出焉,東流注于洛,其中多?因玉。
(朱?因作珉,《箋》曰;《山海經》作?因,《禦覽》引《水經注》作?因。
趙、戴改??。
守敬按:郭《注》音堙,則作是也。
宋本《禦覽》六十二亦作?因,明本作??,誤。
以上《中次六經》文。
)今谷水出千崤東馬頭山谷陽谷,(朱千訛作于,全、趙同,戴改千。
守敬按:戴改是也。
千崤山詳《河水注》。
班固、郭璞并言,谷水出谷陽谷,此《注》冠以為馬頭山,蓋後起之名。
故《地形志》謂北渑池縣有馬頭山。
《元和志》又作谷陽山,雲,在永甯縣西北五十五裡,谷水所出。
今水出渑池縣西南山。
)東北流,曆黾池川,本中鄉地也。
(《漢志》渑池,高帝八年,複渑池中鄉民。
)漢景帝中二年,(朱脫中字,二訛作三。
沈炳異曰:是中二年。
)初城,徙萬戶為縣。
(守敬按:《漢志》文。
)因崤黾之池以目縣焉。
(守敬按:兩漢縣屬弘農郡,建安中徙廢,後魏複置,曰北渑池,為渑池郡治,在今渑池縣北四裡。
)亦或謂之彭池,故徐廣《史記音義》曰:黾,或作彭,(守敬按:《史記·商君傳·集解》引徐廣曰,黾,或作彭。
《六國表》,商君反,死彤地,乃彭池之誤。
《鹽鐵論》稱商鞅困于彭池。
) 谷水所出處也。
(朱作谷水處也,全水下增所迳二字,孫潛增出字,趙、戴依增。
) 谷水又東迳秦、趙二城南,(朱此下有司馬彪雲雲二十二字,趙、戴同。
全移于下故光武句上。
守敬按:全移極是,此必七校本,趙未見,指此見全本之非僞。
)世謂之俱利城。
耆彥曰:昔秦、趙之會,各據一城。
(會貞按:《地形志》,渑池郡有俱利縣,北渑池縣有俱利城,當以一城置縣,一城别屬北渑池。
《通典》,渑池縣有古東、西俱利二城,即秦昭王與趙惠王會處,蓋雲秦趙俱利也。
《元和志》,東城在縣西十三裡,西城在縣西十四裡。
唐渑池即今縣治。
)秦王使趙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缶缶處也。
(會貞按:《史記·蔺相如傳》。
)馮異又破赤眉于是川矣。
司馬彪《續漢書》曰:赤眉從黾池,自利陽南欲赴宜陽者也。
(朱此二十二字在前秦趙二城南下,全移此。
會貞按:《後漢書·劉盆子傳》,馮異破赤眉于崤底,帝幸宜陽,盛兵以邀其走路。
《異傳》,大破赤眉于崤底,馀衆東走宜陽。
宜陽縣詳《洛水注》。
)故光武玺書曰:始雖垂翅回溪,(會貞按:《通典》,永甯縣東北有回溪,俗名回坑,長四裡,闊二丈,深二丈五尺,即馮異敗處。
亦在今縣東北)終能奮翼黾池。
可謂失之東隅,(朱作隅,趙同,戴改隅。
會貞按:明抄本、黃本作?。
)收之桑榆矣。
(會貞按:見《後漢書·馮異傳》。
) 谷水又東,迳土崤北,(朱《箋》曰:孫雲,土字疑誤,蓋有東西二崤,此或作西崤也。
趙雲:非也。
《玉海》雲,《呂氏春秋》,九塞,崤其一也。
《左傳》,晉敗秦師于崤。
《公羊傳》雲,ゾ之?岩。
《?梁傳》雲,ゾ岩?之下。
《春秋·正義》曰,俗呼為土ゾ、石ゾ,其隘道在兩ゾ之間。
土字不誤。
守敬按:《河水注》千崤山下,稱山側附路有石銘雲,晉宏農太守梁柳修複舊道。
太崤以東,西崤以西,明非一崤也。
此崤在東,所謂太崤,指此也。
以《春秋·正義》俗呼土崤,石崤對舉,土字是也。
孫雲,或作西崤,則誤以東崤為西崤,乃不谙地形之言,詳見下。
)所謂二崤也。
(趙改為三崤,雲:二當作三。
胡渭雲:《河水》篇雲,河之右則崤水注之,水出河南盤崤山,東北流,與石崤水合,水出石崤山,山有二陵,南陵、北陵也。
又雲,河水又東,千崤之水注之,水南導于千崤之山。
即所謂三崤山也。
《史記·正義》亦曰,ゾ,三ゾ山也,在洛州永甯縣西北二十八裡。
《北史·崔宏傳》雲,三ゾ地險,人多寇劫,指謂此也。
全亦改二作三,雲:二ゾ曰磐崤、曰石崤,三崤曰土崤。
戴改三同。
會貞按:胡氏以《河水》篇之磐崤、石崤、千崤為三崤,既遺此注之土崤;全氏以磐崤、石崤合土崤為三崤,又遺彼篇之千崤,皆未能圓其說。
據《春秋正義》俗呼為土ゾ、石ゾ,其厄道在兩ゾ之間,是此土崤與《河水》篇之石崤為二崤。
《元和志》,二崤山又名嵌?山,在永甯縣北二十八裡。
引《西征記》,自東崤至西崤山三十五裡。
東崤長坂數裡,峻阜絕澗,車不得方軌。
西崤全是石坂十二裡,險絕不異東崤。
所謂東崤,指土崤,所謂西崤指石崤,不及盤崤,千崤者,蓋盤崤、千崤在土、石二崤之間,舉二崤可以該之也。
《續漢志》,黾池有二崤。
《後漢書·梁冀傳》,采土築山,以象二崤。
班固《西都賦》,左據函谷二崤之阻。
張載《叙行賦》,陟二崤之重阻,古稱二崤,曆曆可徵,為郦氏所本。
至《地形志》、《通典》、《新唐志》等書作三崤,與《北史崔宏傳》、《史記·正義》同,乃後世名稱歧出。
全、趙、戴改作三,未博考耳。
東崤在今永甯縣北,西崤在今陝州東南。
) 谷水又東,左會北溪,溪水北出黾池山,(會貞按:《環宇記》,廣陽山在渑池縣東北二十裡,?《元和志》作五十五裡,誤。
?亦名渑池山。
今水曰澗河,出渑池縣東北。
)東南流,注于谷,(朱南訛作西,戴、趙改作南。
守敬按:《大典》本、黃本作南。
)疑即孔安國所謂澗水也。
(互見《澗水注》。
谷水又東,迳新安縣故城,(守敬按:兩漢、魏縣屬宏農,晉屬河南。
《地形志》,天平初屬新安,在郦氏後,此故城必有遷徙,《地形志》未詳耳。
)南北夾流,而西接崤黾。
昔項羽西入秦,坑降卒二十萬于此。
(守敬按:見《史記·項羽本紀》。
)國滅身亡,宜矣! 谷水又東,迳千秋亭南,(守敬按:《通典》,渑池縣有千秋亭。
《環宇記》,亭在縣東二十裡。
)其亭累石為垣,世謂之千秋城也。
(朱脫千秋二字,趙同,全、戴增。
)潘嶽《西征賦》(見《文選》。
)曰:亭有千秋之号,子無七旬之期,謂是亭也。
(守敬按:《禦覽》一百九十四引潘嶽《傷弱子序》曰,惟元康二年三月壬寅,弱子生,五月,馀之長安,壬寅,館于新安之千秋亭,甲辰而弱子夭,乙巳瘗于亭東。
) 又東迳雍谷溪,(朱迳下有于字,全、趙、戴删。
守敬按:《通鑒》唐武德三年,《注》引此無于字。
《晉書·河間王?傳》,南陽王模遣将梁臣于新安雍谷殺?。
)回岫萦纡,石路阻峽,故亦有峽石之稱矣。
(守敬按:峽石有三,《唐書》,武德三年,行軍總管羅士信襲王世充硖石堡,拔之,即此所雲峽石也。
在今新安縣西四十裡。
又《晉書》,永嘉五年度支校尉魏浚率流民數百家,保河陰之硖石。
《後漢書》,永安二年,爾朱榮興元灏相持,使{人小}朱兆、賀拔勝自馬渚四硖石夜渡河,亦河陰之峽石,在今孟津縣西。
《隋志》,熊耳縣有峽石山。
兩《唐志》,峽石縣治峽石塢,亦熊耳之峽石,在今陝州東南,皆非此也。
故郦氏謂此地亦有峽石之稱,以别于孟津、陝州之峽石也。
)谷水曆側,(朱訛作晉水,全、趙改作崤,亦非,戴改谷。
)左與北川水合。
水有二源,并導北山,(守敬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北。
)東南流,合成一水,自乾注巽,入于谷。
(守敬按:乾,西北,巽,東南,此以卦代。
) 谷水又東,迳缺門山,(會貞按:《隋志》,新安縣有缺門山。
《朝野佥載》,開元八年,契丹叛,關中兵救營府,至渑池缺門。
則山唐時改屬渑池。
《金志》稱新安有阙門山。
《明志》,新安西有缺門山。
在今新安縣西三十裡。
)山阜之不接者裡馀,(會貞按:《禦覽》四十二引此作一裡。
)故得是名矣。
二壁争高,鬥聳相亂。
西瞻雙阜,右望如砥。
(朱作始低,《箋》曰:謝雲,一本作如砥。
戴、趙改。
會貞按:孫潛校本作砥。
)谷水自缺門而東,(朱無缺字,《箋》曰:克家雲,自下疑脫缺字。
趙依增。
)廣陽川水注之。
水出廣陽北山。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北,俗名谷水。
)東南流注于谷,南望微山,(會貞按:山在今新安縣西南。
)雲峰相亂。
谷水又迳白超壘南。
(朱《箋》曰:白超字誤,當作白起。
趙雲:非也。
《元和志》,白超故城,一名白超壘,一名白超塢。
漢末,黃巾賊起白超築此以自固。
《周書·魏元傳》,除白超防主。
又隋韓擒虎嘗為白超防主,見其碑文,蓋南北阻兵,常為戍鎮。
)戴延之《西征記》雲:次至白超壘,去函谷(函谷詳下。
)十五裡,築壘當大道,左右有山夾立,(朱訛作夾至,《箋》曰:宋本作浃至。
孫雲,疑作夾壘。
全改夾之,趙改浃至,戴改夾立。
)相去百馀步,道從中出,(朱無道字,戴、趙同。
守敬按:《元和志》作道從中出,今訂。
)此乃故關城,(朱此訛北,戴、趙同,地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此,今訂。
)非所謂白超壘也。
是壘在缺門東一十五裡。
(會貞按:《元和志》,在新安縣西北十五裡。
)壘側舊有塢,故冶官所在。
(朱冶官訛作治官,戴、趙改,下同。
)魏、晉之日,引谷水為水治,以經國用,遺迹尚存。
(朱作尚有,趙同。
《箋》曰:有當作在。
全、戴改存。
守敬按:《後漢書·杜詩傳》,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
《魏志·韓暨傳》,為監治谒者。
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疋;更作人排,又費功力。
暨是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參倍于前。
桂馥《劄樸》雲,昔人作水排,排謂排囊,以葦為之,鼓風吹炭,用冶鐵功者,以水代人,故曰水治。
) 谷水又東,石默溪水出微山東麓,(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南,山見上。
)石默溪東北流,入于谷。
谷水又東,宋水北流,注于谷。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南。
) 谷水又東,迳魏将作大匠母邱興墓南,(朱興下有盛字,下同。
趙雲:按《魏書·母邱儉傳》及裴松之《注》,引《魏名臣奏議》張既表,俱作母邱興,無盛字。
全、戴删。
守敬按:《蘇則傳》亦單稱興,況三國二名甚少。
其墓在今新安縣治北,慕容山下。
)二碑存焉,儉父也。
《管辂别傳》曰:辂嘗随軍西征,過其墓而歎,(會貞按:《書鈔》引作過母邱儉墓下。
《魏志·辂傳》、《禦覽》五百五十引《魏略》同,并誤,當以此《注》正之。
)謂士友曰:玄武藏頭,青龍無足,白虎銜屍,(朱銜作沖,《箋》曰:《魏志》作銜。
戴、趙改銜。
會貞按:《大典》本、明抄本作銜。
)朱雀悲哭;四危已備,法應滅族。
果如其言。
(會貞按:《書鈔》九十四引《辂别傳》較詳,相墓術此為最古。
) 谷水又東,迳函谷關南,東北流,皂澗水注之。
水出新安縣,(守敬按;水出今新安縣北。
)東南流,迳母邱興墓東,又南迳函谷關西。
關高?峽,(戴改作險ɑ。
)路出廛郭。
守敬按:《續漢志》谷城,《注》引《西征記》,函谷左右,絕岸十丈,中容車而已。
)漢元鼎三年,樓船将軍楊仆,數有大功,恥居關外,請以家僮七百人,築塞徙關于新安,即此處也。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鼎三年,徙函谷關于新安。
應劭曰,時樓船将軍楊仆數有大功,恥為關外民,上書乞徙東關,以家财給其用度。
武帝意亦好廣闊,于是徙關于新安,去弘農三百裡。
故函谷關在弘農,詳《河水注》。
楊仆家所築關塞,自南山橫洛水,北屬于河,互見《洛水注》。
《元和志》,今新安之東有南北塞垣,楊仆所築。
《通典》,新安縣東北一裡有漢故函谷關,引郭緣生《述征記》,今猶謂之新關。
在今縣東二裡。
)昔郭丹西入關,感慨于其下,曰:不乘驷馬高車,終不出此關也。
去關十二年,果如志焉。
(朱《箋》曰:《東觀漢記》雲,郭丹初之長安,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
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者車不出關。
因不歸家。
十二年後,奉使乃出關。
?引見《類聚》六。
?守敬按:《後漢書·丹傳》亦作不乘使者車,不言驷馬高車,此蓋兼采他家《後漢書》文。
)皂澗水又東流,入于谷。
谷水又東北,迳函谷關城東,右合爽水。
(朱訛作合桑爽之水,趙雲:按《山經》,桑爽二字不相連屬。
全、戴删桑字、之字。
)《山海經》曰:白石山(山詳《洛水注》。
)西五十裡曰谷山,其上多谷,其下多桑,爽水出焉。
(朱爽下衍之字,全、趙、戴删。
守敬按:今曰郁山,在新安縣西南二十裡,練谷水所出,蓋山水均變名矣。
)世謂之?麻澗,(趙雲:按此句是善長所增加,非《山經》原文,下百答水句同。
守敬按:此六字本郭《注》。
非善長所加,下百答水句亦郭《注》。
)北流,注于谷,(守敬按:《山海經》作西北流注于谷,朱此下衍《山海經》曰四字。
全、趙、戴删。
)其中多碧綠。
(朱脫綠字。
戴、趙增。
守敬按:《中次六經》文。
) 谷水又東,澗水注之。
《山海經》曰:婁涿山(守敬按:山詳《洛水注》。
)西四十裡,曰白石之山,澗水出焉,北流注于谷。
(守敬按:亦《中次六經》文。
《澗水》篇見前已引《山海經》。
戴移《澗水注》内摯仲治以下一段于此,誤,說見彼篇。
)自下通謂之澗水,(全、趙、戴删之字。
)為谷水之兼稱焉。
故《尚書》(《禹貢》。
)曰:伊、洛、?、澗既入于河,而無谷水之目,是名亦通稱矣。
劉澄之雲:新安有澗水,源出縣北,(朱訛作北縣,全、趙、戴乙。
)又有淵水,未知其源。
馀考諸地記,并無淵水,但淵、澗字相似,時有字錯為淵也。
故阚る《地理志》曰:禹貢之淵水,是以知傳寫書誤,字謬舛真,(守敬按:《灈水注》之白羊澗,訛作白羊淵,亦同。
)澄之不思所緻耳。
既無斯水,何源之可求乎?谷水又東,波水注之。
《山海經》曰:瞻諸山西三十裡曰婁涿之山,(朱婁上無曰字,趙增,二山并詳《洛水注》。
)無草木,多金玉,波水出于其陰。
(朱《箋》曰:《山海經》作陂水。
趙雲:今本《山海經》,陂字乃傳刻之誤。
全雲:予謂水自洛出為波,當即是此水。
今善長于《洛水》篇以門水當之,恐非。
考王氏應麟已先予言之。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東南。
)世謂之百答水。
(守敬按:此郭《注》文。
)北流注于谷,(朱此下衍《山海經》日四字,全、趙、戴删。
)其中多茈石、文石。
(守敬按:《中次六經》文。
)谷水又東,少水注之。
《山海經》曰:?山(山詳《洛水注》。
)西三十裡,曰瞻諸之山,其陽多金,其陰多文石。
少水出于其陰,控引衆溪,積以成川。
(趙雲:按八字亦是善長所增加。
)東流注于谷。
(守敬按:亦《中次六經》文。
)世謂之慈澗也。
(守敬按:此句亦郭《注》文。
《魏書·靈徵志》,正始元年,河南郡上言,慈水濱木連理。
《隋志》,壽安縣有慈澗。
《通鑒》,唐武德三年,秦王世民進軍慈澗。
《元和志》,少水今名慈澗,水出壽安縣北。
是自郭氏以後,無不沿流俗之稱以慈名水者。
而《金志》雲,宜陽有少水,蓋本《山海經》為說也。
水在今新安縣東三十裡。
) 谷水又東,俞随之水注之。
《山海經》曰:平蓬山(山詳《谷水注》。
)西十裡曰?山,(朱無曰字,趙增。
)其陽多?雩?孚之玉。
(趙改?雩作??。
)俞随之水出于其陰,北流注于谷。
(朱《箋》曰:孫雲,《山海經》平蓬之山西十裡曰缟羝之山,又西十裡曰?山。
會貞按:亦《中次六經》文。
?山在缟羝之西十裡,則?山在平蓬之西二十裡,此雲十裡,則平蓬山當作缟羝山,方合。
或郦氏記憶之誤。
)世謂之孝水也。
(守敬按:此句與上?麻、百答、慈澗一例,似亦郭《注》文。
又《禦覽》六十三引《山海經》六,兼引此句,然今《山海經》注無之。
且《環宇記》河南縣下,引《山海經》,于北流注于谷水下,明揭之曰,《水經注》雲,世謂之孝水。
足徵郭氏是說,久已脫之矣,今謂之王祥河。
)潘嶽《西征賦》曰:澡孝水以濯纓,嘉美名之在茲。
(趙雲:按五臣注《文選》曰,澡,《水經注》作濟。
可見唐時官本,原是濟字。
古隸齊作肋,形與?似,故濟、澡互異耳。
守敬按:《環宇記》稱此《注》引《西征賦》作澡,與今本同。
)是水在河南城西十馀裡,(會貞按:《通鑒》梁大同四年《注》引此作四十裡,蓋誤。
《環宇記》引,仍作十馀裡。
《隋志》,新安有孝水。
《明志》,洛陽西南有孝水。
在今洛陽西三十裡。
)故呂忱曰:孝水在河南郡。
(會貞按:《文選·西征賦》注引《字林》同。
)而戴延之言在函谷關西,(守敬按:此下當有而南入谷今枯涸七字。
)劉澄之又雲:出檀山。
(朱檀訛作壇,下同。
趙改雲:檀山見《洛水注》。
)檀山在宜陽縣西,在谷水南,無南入之理。
(戴雲:按上所引不言南入,當有脫文。
)考尋茲說,當承緣生《述征》謬志耳。
緣生從戍行旅,征途訊訪,既非舊土,故無所究。
今川瀾北注,澄映泥濘,何得言枯涸也?(戴雲:按上所引無枯涸之語,當有脫文。
)皆為疏僻矣。
東北過谷城縣北。
(會貞按:班《志》作成,《郡國志》作城。
惠棟雲,成、城古字通,以城為成,見劉寬碑陰及韓敕别碑。
)城西臨谷水,故縣取名焉。
谷水又東,迳谷城南,不曆其北。
(守敬按:兩漢、魏、晉?郭璞《山海經》注,今谷水出谷陽谷東北,至谷城縣入洛河,則晉猶有此縣,《晉志》脫。
?縣并屬河南,後廢。
?《環宇記》,西晉省,并入河南,蓋在太康後也。
?在今洛陽縣西北十八裡。
)又東,(朱此下有迳字。
趙接增河南王城西五字,雲:《洛水注》,枝渎東北曆制鄉,迳河南縣王城西,又北入于谷。
又東迳下落河南王城西五字。
全、戴删迳字。
)洛水枝流入焉,《詳《洛水注》。
)今無水也。
又東過河南縣北,東南入于洛。
河南王城西北,(朱脫王字,全、趙、戴增。
)谷水之右有石碛,(會貞按:在今洛陽縣西北。
)碛南出為死谷,(會貞按:見下韋昭、穎容說。
)北出為湖溝。
魏太和四年,暴水流高三丈,(朱四年訛作七年,全同。
趙雲:按《魏書》,明帝太和四年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溢流。
《晉》、《宋·五行志》并同,無七年暴水事。
下雲,太和五年于五龍渠上,立千金?曷,修張、王故績,則四年伊、洛暴水為是。
此七年當因下晉泰始七年大水暴出而誤也。
胡フ明曰,按曹魏明帝、元魏孝文皆有太和年号。
明帝之太和,終于六年,故《方輿紀要》謂谷水入?,經王城北,自元魏時始。
然?出谷城山東南流,至王城東北而南入洛。
周靈王壅谷使東注,勢必與之合。
韋昭雲,谷在王城之北,東入?,是也。
其元魏所決者,碛北之湖水耳。
澗、?之合,不自元魏始也。
會貞按:胡氏謂周靈王壅谷合?,非也。
趙氏亦為所惑,說見《洛水》篇及本《注》下文。
)此地下停流以成湖渚,(趙停作氵亭。
)造溝以通水,東西十裡,決湖以注?水。
(朱決訛作氵尖,《箋》曰:謝雲,當作決。
守敬按:《禦覽》七十三引《地理書》,谷水出為湖溝,置千金堰之。
《注》上言北出為湖溝,即指此造溝以通水之事也。
據《?水注》,?水東南注于谷,谷水自千金?曷東注雲雲,則千金?曷正在?水下流。
《注》後叙谷水東流迳乾祭門,後,東至千金?曷,則此去?水尚遠,郦氏蓋因故書言溝下置千金堰,故随言決湖注?以終其事耳。
) 谷水又迳河南王城北,(戴北上增西字。
守敬按:非也。
上文迳王城西北,此不得複迳西北。
《括地志》,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故此連稱河南王城。
)所謂成周矣。
《公羊》曰:成周者何?東周也。
(守敬按:此宣十六年文。
)何休曰:名為成周者,周道始成,王所都也。
(守敬按:今本《公羊傳》無何休此《注》。
《史記·魯世家·集解》引何休說,與郦書全同。
《續漢志》注亦引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
則何休本有此《注》。
)《地理志》曰:河南河南縣,(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河南。
《地形志》,天平二年置宜遷縣,為河南郡治,在郦氏後,則郦氏時仍為河南縣,屬河南。
在今洛陽縣西北九裡。
)故郏、辱阝地也。
(守敬按:《左傳·宣三年》,成王定鼎于郏辱阝。
杜《注》,郏辱阝,今河南也。
)京相?曰:郏,山名;辱阝,邑名也。
(朱作辱阝地邑也,趙、戴同,全作地名。
守敬按:《括地志》引京相?《土地名》雲,郏,山名;辱阝,邑名。
今訂。
郏山詳見《谷水注》。
)蔔年定鼎,(守敬按:見《左傳·宣三年》。
為王之東都,謂之新邑,是為王城。
其城東南,名曰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故謂是地為鼎中。
(守敬按:《禦覽》百五十五引《帝王世紀》引《援神契》曰,築新邑營定九鼎,以為王之東都,是為王城。
今東門名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
《文選·謝眺〈?使下都詩〉》注引《世紀》,又作南門名定鼎門。
然《續漢志》注引《世紀》稱,東南門名鼎門,與此《注》合。
又引雲,成王定鼎,雒陽西南雒水上鼎中觀是也。
)楚子伐陸渾之戎,問鼎于此。
(守敬按:見《左傳·宣三年》。
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詳《伊水》篇。
)《述征記》曰:谷、洛二水,本于王城東北合流,所謂谷、洛鬥也。
今城之東南缺千步,世又謂之谷、洛鬥處,俱全非也。
馀按史傳,周靈王之時,谷、洛二水鬥,毀王宮。
王将?曷之,太子晉谏,王不聽。
(守敬按:此《周語》靈王二十二年事。
)遺堰三堤尚存。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朱作二十五年,全、趙、戴同。
守敬按:《左傳》是二十四年,今訂。
)齊人城郏,穆叔如周賀。
(守敬按:杜《注》,郏,王城也,于是谷、洛鬥,毀王宮,齊為王城之。
)韋昭曰:洛水在王城南,谷水在王城北,東入于?。
至靈王時,谷水盛,出于王城西,而南流合于洛。
兩水相格,有似于鬥,而毀王城西南也。
(守敬按:此《周語》注文。
)穎容着《春秋條例》(朱《箋》曰:《隋·經籍志》雲,漢公車徵士穎容着《春秋釋例》十卷。
)言西城梁門枯水處,世謂之死谷,是也。
始知緣生行中造次,入關經究,故事與實違矣。
(會貞按:《禹貢錐指》,道元引韋昭語以折緣生之謬,愚謂郭固失之,而韋亦未為得也。
谷水出王城之西,而南合于洛水者,其故道也。
靈王時,偶值暴水大至,兩川相觸,如格鬥然,故謂之鬥。
非谷不本由城北入?,而今忽改道由城西入洛也。
使谷水本由城北而東入于?,則《洛诰》何以指王城為澗水東耶?且使谷不故道果在城北,則靈王壅之使北出,是為複禹之迹,太子晉亦何為引共、鲧防川之害以戒王哉?今按胡氏以谷水不在王城北,是也。
惟又謂靈王壅谷合?則不合。
若然,則周時谷水入洛,已非故道,何《漢志》猶雲,谷水至谷城入雒耶?況慮谷水為害,當壅之使遠,若東出經城西北,複經城北,脫有暴水,其害豈不更甚耶?蓋靈王壅谷,不過防水使不溢出,谷水合?自在後漢、曹魏時,韋既誤以後世水道為靈王以前之道,胡又誤以為靈王壅谷之道也。
至穎容所雲死谷,蓋但記一時暴水之故迹,郦又強以證韋水出城西南流合洛之說耳。
)考王封周桓公于是,為西周。
(守敬按:《史記·周本紀》,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為桓公。
《世本》雲,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
)及其孫惠公,封少子于鞏,為東周,(詳《洛水注》鞏縣。
)故有東西之名矣。
(守敬按:趙翼曰,東周乃自西周之王城分出,非敬王所都之成周也。
分封于鞏者曰東周,而河南惠公本在王城,則仍西周之号,此東、西周皆在河南,而周王之都于成周自若也。
《國策》所謂周王者,都于成周之王也。
所謂東周君、西周君者,則河南之都于王城,及分封于鞏者也。
又高士奇曰,東西周之名,前後凡三變。
初言東西周者,以鎬京對洛邑而言。
中間言東西周者,以王城對成周而言。
最後言東西周,則以河南對鞏而言也。
)秦滅周,以為三川郡。
(全雲:按《秦本紀》,滅周在滅韓之後,滅韓已置三川郡,及滅周,以其地并入三川耳,善長所言未?。
)項羽封申陽為河南王。
(守敬按:見《史記·項羽本紀》。
)漢以為河南郡,王莽又名之曰保忠信鄉。
(趙雲:按《漢書·王莽傳》曰,分三輔為六尉郡,河東、河内、宏農、河南、颍川、南陽為六隊郡,置大夫,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
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鄉,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他官名悉改。
大郡至分為五,郡縣以亭為名者三百六十,以應符命也。
是莽所改是官名,非地名。
且莽方營建東郡,恢宏其制,豈肯改郡曰鄉,鄉字是卿字之誤。
《地理志》作鄉字,道元又引之,其由來舊矣。
全、戴改卿。
守敬按:王懷祖、錢獻之諸家,皆改鄉為卿,而《漢志》及《王莽傳》皆作鄉,别無作卿之本,當時或仍是以地名,謂此為保忠信鄉以美之,未可知也,不如仍舊。
又《漢書·食貨志》,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是萬二千五百戶也。
以大郡分為五核之,則萬二千五百戶不為小也。
又《釋名》,鄉,向也,衆所向也。
此又一義。
)光武都洛陽,以為尹。
尹,正也,(守敬按:《續漢志》,世祖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河南郡曰河南尹。
劉昭《注》引應劭《漢官》曰,尹,正也。
)所以董正京畿,率先百郡也。
谷水又東流,迳乾祭門北,(朱《箋》曰:乾一作軋。
戴雲:按王城北門曰乾祭門。
守敬按:《左傳·昭二十四年》,士景伯立于乾祭。
杜《注》,王城北門。
《續漢志》,北城門名乾祭。
又《通鑒》唐武德三年,《注》引此作乾。
)子朝之亂,晉所開也。
(全雲:按晉未嘗開門,是誤讀《左傳》而妄言之者。
)東至千金?曷。
《河南十二縣境簿》(朱縣訛作裡,《箋》曰:當作縣。
守敬按:《伊水注》引作《十二縣境簿》。
曰:河南縣城東十五裡有千金?曷。
(守敬按:《?水》篇叙?水東南流注于谷;接言谷水自千金?曷東注,則千金?曷在?、谷交會之所。
《禦覽》七十三引戴延之《西征記》,金、?、谷三水合處有千金?曷。
谷乃谷之誤。
謂?、谷合于千金?曷,與《?水》篇合。
惟金水入谷在金?庸城西,延之亦謂合于此,則非耳。
此《注》叙千金?曷,不言?水,稍為疏略。
古?水下流,在今洛陽縣北,則堰在今縣北,而楊?期謂堰在洛陽城西三十五裡,當是字誤。
古洛陽在今縣東北二十裡,堰不得在西三十五裡也。
)《洛陽記》曰:千金?曷舊堰谷水,魏時更修此堰,謂之千金?曷。
(《文選》注三十引楊?期《洛陽記》,千金堰在洛陽城西,去城三十五裡。
堰上有谷水塢。
又引《朱超石與兄書》曰,千金堤舊堰谷水,魏時更修,謂之千金塢。
堰一作?曷。
會貞按:此《注》文全是朱超石語,以為楊氏所引,故直标作《洛陽記》也。
舊堰谷水,指王梁引谷水事,詳後。
)積石為?曷,而開溝渠五所,謂之五龍渠。
渠上立?曷,?曷之東首立一石人,石人腹上刻勒雲:太和五年二月八日庚戍,造築此?曷,更開溝渠,此水沖渠,止其水,(朱《箋》曰:此有誤,當雲此水沖渠,止其水。
全、趙依《箋》改。
)助其堅也,必經年曆世,是故部立石人以記之(守敬按:石人腹上文止此。
)雲爾。
蓋魏明帝修王張故績也。
(朱明訛作文,何氏曰:亭林雲,文當作明。
全雲:太和是明帝年号,亭林之言是也。
事詳後。
)?曷是都水使者陳協所修也。
(朱修作造,戴删也字。
全雲:按《語林》則陳協修堰,非造堰也。
堰始于明帝,所謂王即王梁,張即張純,亦非明帝造也,而以為陳協,誤矣。
明帝之時,司馬宣王尚未枋國,況文王乎?)《語林》(守敬按:《隋志》,《語林》十卷,東晉處士裴啟撰。
)曰:陳協數進阮步兵酒,後晉文王欲修九龍堰,阮舉協,文王用之。
掘地得古承水銅龍六枚,堰遂成。
(會貞按:《禦覽》七十三引《語林》同,《禦覽》又引戴延之《西征記》,千金堰即魏陳思王所立,引水東灌,民今賴之。
思王二字乃勰字之誤。
《洛陽伽藍記》,千金堰,陳思所造。
《通典·職官門》,千金堤,陳勰所置 材、協音同。
)水曆?曷東注,謂之千金渠。
逮于晉世,大水暴注,溝渎洩壞,又廣功焉。
石人東脅下文雲:太始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大水迸瀑,(朱迸訛作并,趙據《名勝志》引此改。
)出常流上三丈,蕩壞二?曷。
五龍洩水,南注瀉下,加歲久涑齒,每澇即壞,曆載捐棄大功,故為今遏。
(朱捐作消,今故為今遏,《箋》曰:宋本作捐棄大功,故為今?曷。
全、趙從宋本,戴改作今故無令遏。
守敬按:戴改,非也。
楊慎《金石古文》作今故為令遏,亦非。
惟宋本是,謂大水蕩壞,故隻存今遏也。
)更于西開洩,名曰代龍渠。
地形正平,誠得瀉(朱瀉作為,戴同。
《箋》曰:宋本作瀉。
全、趙改。
)洩至理,千金不與水勢激争,無緣當壞,(叙代龍渠止此,以下又提叙千金?曷。
)由其卑下,水得逾上涑齒故也。
(朱逾作輸,《箋》曰:宋本作逾。
全、趙、戴改。
守敬按:孫潛校本作逾。
)今增高千金于舊一丈四尺,五龍自然必曆世無患。
若五龍歲久複壞,可轉于西,更開二碣。
二渠合用二十三萬五千六百九十八功,以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作,功重人少,到八年四月二十日畢,(守敬按:石人東脅下文止此。
《河南志》雲,千金渠為谷水經流其下,開溝渠五,而南出者曰五龍渠,洩?暴漲之水,大則五龍渠不及洩,故更于西開洩,名代龍渠,是五龍、代龍皆與千金相屬。
)代龍渠即九龍渠也。
(全雲:按五龍渠與九龍渠不同,五龍渠即千金渠。
若九龍渠作于魏明帝青龍三年,是時崇華殿災,郡國九龍見。
明帝因更營九龍殿,引谷水為九龍池,而築渠以堰之。
善長以為即代龍渠,誤矣。
守敬按:全說非也。
魏明帝青龍三年所引谷水,注九龍池,在九龍殿前,見《明帝紀》注引《魏略》文,即郦《注》千秋門下,谷水枝流入石逗,伏流注靈芝九龍也,在洛陽城中。
《禦覽》七十三引《九州要記》,稱千金?曷傍有九龍祠,又《環宇記》引《東都記》,後魏孝文遷都洛陽,修千金?曷,有于九龍祠祭之文。
千金?曷為谷水正流,在洛陽城外,與九龍殿前之九龍池,絕不相通,修鑿亦異時。
是九龍池為張純故渠,故有祠祀之。
至晉世渠壞,于西閣開洩,即故九龍渠之地,乃更名代龍渠,而祠仍存,故郦氏雲,代龍渠即九龍渠也。
全氏謂九龍池為九龍渠,良由未知渠在城外,池在城中也。
)後張方入洛,破千金?曷,(守敬按:《禦覽》七十三引《晉後略》,張方圍京邑,決千金堰水,溝渠枯涸,井多無泉。
《伽藍記》,張方溝水東南臨洛水,北達芒山,蓋因方破?曷,水分出,即以其人為名。
)京師水碓皆涸。
永嘉初,汝陰太守李矩、汝南太守袁孚修之,以利漕運,(朱無京師以下二十七字。
全雲:張方破水分,何以反雲公私賴之?據《晉書·李矩傳》補京師水碓皆涸,永嘉初,汝陰太守李矩、汝南太守袁孚修之以利漕運二十七字。
戴亦補,但失補京師水碓皆涸六字。
)公私賴之。
水積年,(趙雲:按此處有脫文。
守敬按:删水字即得。
)渠?曷頹毀,石砌殆盡,遺基見存。
朝廷太和中修複故?曷。
(守敬按:《魏書·孝文帝紀》,太和二十年九月,将通洛水入谷,帝親臨觀。
《環宇記》引《東都記》,後魏孝文遷都洛陽,修千金?曷,渠成而水不流,常見有龍扼之,水不得下,于九龍祠祭之,龍退而水行。
)按千金?曷石人西脅下文雲:若溝渠久,疏深引水者,當于河南城北石碛西,(守敬按:此即前所雲河南王城西北之石碛也。
)更開渠北出,使首狐邱,(朱訛作孤立,《箋》曰:宋本作役首孤邱,示浪頭所解,或俱有訛誤,當雲,使首狐邱,謂北引渠東合舊渎,狐死首邱之意耳。
守敬按:此解亦未惬。
)故溝東下,(守敬按:此故溝蓋即前所雲石碛北出為湖溝之故道。
)因故易就,碛堅便時,事業已訖,然後見之。
加邊方多事,人力苦少,又渠?曷新成,未患于水,是以不敢預修通之,若于後當複興功者,宜就西碛。
故書之于石,以遺後賢矣。
(守敬按:石人西脅下文止此。
)雖石碛淪敗,故迹可憑,準之于文,北引渠(全北上增谷水二字,趙增同。
會貞按:此數句,郦氏釋上石人文,上言更開渠北出,是謂自谷水别開渠,引水北出,非謂谷水北引渠也,全、趙增谷水二字,與上意相違反。
戴仍舊文,是矣。
)東合舊渎。
舊渎又東,(會貞按:此句有誤。
蓋石人文先言開渠北出,故渎東下,因故易就,後言渠碣新成,未患于水,不敢預修通之,是謂故渎之道易通,因新修千金?曷,谷水尚不為害,故未修,則故渎明與谷水為二也 勃氏上雲,北引渠東合舊渎,以舊渎解故渎是也。
而此句接雲舊渎又東,後即承此句雲,谷水又東,是以舊渎為谷水正流矣,與石人文之意不合。
此當作谷水又東為是。
)晉惠帝造石梁于水上。
(朱梁訛作渠,全、趙、戴改。
)按橋西門之南頰文稱:晉元康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改治石巷水門,(守敬按:《文選·西征賦》注引此作石卷,誤。
)除豎枋,(朱豎訛作堅,《箋》曰:宋本作豎。
戴、趙同。
守敬按:孫潛校本作豎。
)更為函枋,立作覆枋屋,前後辟級續石障,使南北入岸,築治涑處,破石以為殺矣。
到三年三月十五日畢訖,(朱訖訛
《山海經》曰:傅山之西,(守敬按;傳山詳《洛水》篇。
)有林焉,曰?番冢,谷水出焉,東流注于洛,其中多?因玉。
(朱?因作珉,《箋》曰;《山海經》作?因,《禦覽》引《水經注》作?因。
趙、戴改??。
守敬按:郭《注》音堙,則作是也。
宋本《禦覽》六十二亦作?因,明本作??,誤。
以上《中次六經》文。
)今谷水出千崤東馬頭山谷陽谷,(朱千訛作于,全、趙同,戴改千。
守敬按:戴改是也。
千崤山詳《河水注》。
班固、郭璞并言,谷水出谷陽谷,此《注》冠以為馬頭山,蓋後起之名。
故《地形志》謂北渑池縣有馬頭山。
《元和志》又作谷陽山,雲,在永甯縣西北五十五裡,谷水所出。
今水出渑池縣西南山。
)東北流,曆黾池川,本中鄉地也。
(《漢志》渑池,高帝八年,複渑池中鄉民。
)漢景帝中二年,(朱脫中字,二訛作三。
沈炳異曰:是中二年。
)初城,徙萬戶為縣。
(守敬按:《漢志》文。
)因崤黾之池以目縣焉。
(守敬按:兩漢縣屬弘農郡,建安中徙廢,後魏複置,曰北渑池,為渑池郡治,在今渑池縣北四裡。
)亦或謂之彭池,故徐廣《史記音義》曰:黾,或作彭,(守敬按:《史記·商君傳·集解》引徐廣曰,黾,或作彭。
《六國表》,商君反,死彤地,乃彭池之誤。
《鹽鐵論》稱商鞅困于彭池。
) 谷水所出處也。
(朱作谷水處也,全水下增所迳二字,孫潛增出字,趙、戴依增。
) 谷水又東迳秦、趙二城南,(朱此下有司馬彪雲雲二十二字,趙、戴同。
全移于下故光武句上。
守敬按:全移極是,此必七校本,趙未見,指此見全本之非僞。
)世謂之俱利城。
耆彥曰:昔秦、趙之會,各據一城。
(會貞按:《地形志》,渑池郡有俱利縣,北渑池縣有俱利城,當以一城置縣,一城别屬北渑池。
《通典》,渑池縣有古東、西俱利二城,即秦昭王與趙惠王會處,蓋雲秦趙俱利也。
《元和志》,東城在縣西十三裡,西城在縣西十四裡。
唐渑池即今縣治。
)秦王使趙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缶缶處也。
(會貞按:《史記·蔺相如傳》。
)馮異又破赤眉于是川矣。
司馬彪《續漢書》曰:赤眉從黾池,自利陽南欲赴宜陽者也。
(朱此二十二字在前秦趙二城南下,全移此。
會貞按:《後漢書·劉盆子傳》,馮異破赤眉于崤底,帝幸宜陽,盛兵以邀其走路。
《異傳》,大破赤眉于崤底,馀衆東走宜陽。
宜陽縣詳《洛水注》。
)故光武玺書曰:始雖垂翅回溪,(會貞按:《通典》,永甯縣東北有回溪,俗名回坑,長四裡,闊二丈,深二丈五尺,即馮異敗處。
亦在今縣東北)終能奮翼黾池。
可謂失之東隅,(朱作隅,趙同,戴改隅。
會貞按:明抄本、黃本作?。
)收之桑榆矣。
(會貞按:見《後漢書·馮異傳》。
) 谷水又東,迳土崤北,(朱《箋》曰:孫雲,土字疑誤,蓋有東西二崤,此或作西崤也。
趙雲:非也。
《玉海》雲,《呂氏春秋》,九塞,崤其一也。
《左傳》,晉敗秦師于崤。
《公羊傳》雲,ゾ之?岩。
《?梁傳》雲,ゾ岩?之下。
《春秋·正義》曰,俗呼為土ゾ、石ゾ,其隘道在兩ゾ之間。
土字不誤。
守敬按:《河水注》千崤山下,稱山側附路有石銘雲,晉宏農太守梁柳修複舊道。
太崤以東,西崤以西,明非一崤也。
此崤在東,所謂太崤,指此也。
以《春秋·正義》俗呼土崤,石崤對舉,土字是也。
孫雲,或作西崤,則誤以東崤為西崤,乃不谙地形之言,詳見下。
)所謂二崤也。
(趙改為三崤,雲:二當作三。
胡渭雲:《河水》篇雲,河之右則崤水注之,水出河南盤崤山,東北流,與石崤水合,水出石崤山,山有二陵,南陵、北陵也。
又雲,河水又東,千崤之水注之,水南導于千崤之山。
即所謂三崤山也。
《史記·正義》亦曰,ゾ,三ゾ山也,在洛州永甯縣西北二十八裡。
《北史·崔宏傳》雲,三ゾ地險,人多寇劫,指謂此也。
全亦改二作三,雲:二ゾ曰磐崤、曰石崤,三崤曰土崤。
戴改三同。
會貞按:胡氏以《河水》篇之磐崤、石崤、千崤為三崤,既遺此注之土崤;全氏以磐崤、石崤合土崤為三崤,又遺彼篇之千崤,皆未能圓其說。
據《春秋正義》俗呼為土ゾ、石ゾ,其厄道在兩ゾ之間,是此土崤與《河水》篇之石崤為二崤。
《元和志》,二崤山又名嵌?山,在永甯縣北二十八裡。
引《西征記》,自東崤至西崤山三十五裡。
東崤長坂數裡,峻阜絕澗,車不得方軌。
西崤全是石坂十二裡,險絕不異東崤。
所謂東崤,指土崤,所謂西崤指石崤,不及盤崤,千崤者,蓋盤崤、千崤在土、石二崤之間,舉二崤可以該之也。
《續漢志》,黾池有二崤。
《後漢書·梁冀傳》,采土築山,以象二崤。
班固《西都賦》,左據函谷二崤之阻。
張載《叙行賦》,陟二崤之重阻,古稱二崤,曆曆可徵,為郦氏所本。
至《地形志》、《通典》、《新唐志》等書作三崤,與《北史崔宏傳》、《史記·正義》同,乃後世名稱歧出。
全、趙、戴改作三,未博考耳。
東崤在今永甯縣北,西崤在今陝州東南。
) 谷水又東,左會北溪,溪水北出黾池山,(會貞按:《環宇記》,廣陽山在渑池縣東北二十裡,?《元和志》作五十五裡,誤。
?亦名渑池山。
今水曰澗河,出渑池縣東北。
)東南流,注于谷,(朱南訛作西,戴、趙改作南。
守敬按:《大典》本、黃本作南。
)疑即孔安國所謂澗水也。
(互見《澗水注》。
谷水又東,迳新安縣故城,(守敬按:兩漢、魏縣屬宏農,晉屬河南。
《地形志》,天平初屬新安,在郦氏後,此故城必有遷徙,《地形志》未詳耳。
)南北夾流,而西接崤黾。
昔項羽西入秦,坑降卒二十萬于此。
(守敬按:見《史記·項羽本紀》。
)國滅身亡,宜矣! 谷水又東,迳千秋亭南,(守敬按:《通典》,渑池縣有千秋亭。
《環宇記》,亭在縣東二十裡。
)其亭累石為垣,世謂之千秋城也。
(朱脫千秋二字,趙同,全、戴增。
)潘嶽《西征賦》(見《文選》。
)曰:亭有千秋之号,子無七旬之期,謂是亭也。
(守敬按:《禦覽》一百九十四引潘嶽《傷弱子序》曰,惟元康二年三月壬寅,弱子生,五月,馀之長安,壬寅,館于新安之千秋亭,甲辰而弱子夭,乙巳瘗于亭東。
) 又東迳雍谷溪,(朱迳下有于字,全、趙、戴删。
守敬按:《通鑒》唐武德三年,《注》引此無于字。
《晉書·河間王?傳》,南陽王模遣将梁臣于新安雍谷殺?。
)回岫萦纡,石路阻峽,故亦有峽石之稱矣。
(守敬按:峽石有三,《唐書》,武德三年,行軍總管羅士信襲王世充硖石堡,拔之,即此所雲峽石也。
在今新安縣西四十裡。
又《晉書》,永嘉五年度支校尉魏浚率流民數百家,保河陰之硖石。
《後漢書》,永安二年,爾朱榮興元灏相持,使{人小}朱兆、賀拔勝自馬渚四硖石夜渡河,亦河陰之峽石,在今孟津縣西。
《隋志》,熊耳縣有峽石山。
兩《唐志》,峽石縣治峽石塢,亦熊耳之峽石,在今陝州東南,皆非此也。
故郦氏謂此地亦有峽石之稱,以别于孟津、陝州之峽石也。
)谷水曆側,(朱訛作晉水,全、趙改作崤,亦非,戴改谷。
)左與北川水合。
水有二源,并導北山,(守敬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北。
)東南流,合成一水,自乾注巽,入于谷。
(守敬按:乾,西北,巽,東南,此以卦代。
) 谷水又東,迳缺門山,(會貞按:《隋志》,新安縣有缺門山。
《朝野佥載》,開元八年,契丹叛,關中兵救營府,至渑池缺門。
則山唐時改屬渑池。
《金志》稱新安有阙門山。
《明志》,新安西有缺門山。
在今新安縣西三十裡。
)山阜之不接者裡馀,(會貞按:《禦覽》四十二引此作一裡。
)故得是名矣。
二壁争高,鬥聳相亂。
西瞻雙阜,右望如砥。
(朱作始低,《箋》曰:謝雲,一本作如砥。
戴、趙改。
會貞按:孫潛校本作砥。
)谷水自缺門而東,(朱無缺字,《箋》曰:克家雲,自下疑脫缺字。
趙依增。
)廣陽川水注之。
水出廣陽北山。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北,俗名谷水。
)東南流注于谷,南望微山,(會貞按:山在今新安縣西南。
)雲峰相亂。
谷水又迳白超壘南。
(朱《箋》曰:白超字誤,當作白起。
趙雲:非也。
《元和志》,白超故城,一名白超壘,一名白超塢。
漢末,黃巾賊起白超築此以自固。
《周書·魏元傳》,除白超防主。
又隋韓擒虎嘗為白超防主,見其碑文,蓋南北阻兵,常為戍鎮。
)戴延之《西征記》雲:次至白超壘,去函谷(函谷詳下。
)十五裡,築壘當大道,左右有山夾立,(朱訛作夾至,《箋》曰:宋本作浃至。
孫雲,疑作夾壘。
全改夾之,趙改浃至,戴改夾立。
)相去百馀步,道從中出,(朱無道字,戴、趙同。
守敬按:《元和志》作道從中出,今訂。
)此乃故關城,(朱此訛北,戴、趙同,地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此,今訂。
)非所謂白超壘也。
是壘在缺門東一十五裡。
(會貞按:《元和志》,在新安縣西北十五裡。
)壘側舊有塢,故冶官所在。
(朱冶官訛作治官,戴、趙改,下同。
)魏、晉之日,引谷水為水治,以經國用,遺迹尚存。
(朱作尚有,趙同。
《箋》曰:有當作在。
全、戴改存。
守敬按:《後漢書·杜詩傳》,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
《魏志·韓暨傳》,為監治谒者。
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疋;更作人排,又費功力。
暨是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參倍于前。
桂馥《劄樸》雲,昔人作水排,排謂排囊,以葦為之,鼓風吹炭,用冶鐵功者,以水代人,故曰水治。
) 谷水又東,石默溪水出微山東麓,(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南,山見上。
)石默溪東北流,入于谷。
谷水又東,宋水北流,注于谷。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西南。
) 谷水又東,迳魏将作大匠母邱興墓南,(朱興下有盛字,下同。
趙雲:按《魏書·母邱儉傳》及裴松之《注》,引《魏名臣奏議》張既表,俱作母邱興,無盛字。
全、戴删。
守敬按:《蘇則傳》亦單稱興,況三國二名甚少。
其墓在今新安縣治北,慕容山下。
)二碑存焉,儉父也。
《管辂别傳》曰:辂嘗随軍西征,過其墓而歎,(會貞按:《書鈔》引作過母邱儉墓下。
《魏志·辂傳》、《禦覽》五百五十引《魏略》同,并誤,當以此《注》正之。
)謂士友曰:玄武藏頭,青龍無足,白虎銜屍,(朱銜作沖,《箋》曰:《魏志》作銜。
戴、趙改銜。
會貞按:《大典》本、明抄本作銜。
)朱雀悲哭;四危已備,法應滅族。
果如其言。
(會貞按:《書鈔》九十四引《辂别傳》較詳,相墓術此為最古。
) 谷水又東,迳函谷關南,東北流,皂澗水注之。
水出新安縣,(守敬按;水出今新安縣北。
)東南流,迳母邱興墓東,又南迳函谷關西。
關高?峽,(戴改作險ɑ。
)路出廛郭。
守敬按:《續漢志》谷城,《注》引《西征記》,函谷左右,絕岸十丈,中容車而已。
)漢元鼎三年,樓船将軍楊仆,數有大功,恥居關外,請以家僮七百人,築塞徙關于新安,即此處也。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鼎三年,徙函谷關于新安。
應劭曰,時樓船将軍楊仆數有大功,恥為關外民,上書乞徙東關,以家财給其用度。
武帝意亦好廣闊,于是徙關于新安,去弘農三百裡。
故函谷關在弘農,詳《河水注》。
楊仆家所築關塞,自南山橫洛水,北屬于河,互見《洛水注》。
《元和志》,今新安之東有南北塞垣,楊仆所築。
《通典》,新安縣東北一裡有漢故函谷關,引郭緣生《述征記》,今猶謂之新關。
在今縣東二裡。
)昔郭丹西入關,感慨于其下,曰:不乘驷馬高車,終不出此關也。
去關十二年,果如志焉。
(朱《箋》曰:《東觀漢記》雲,郭丹初之長安,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
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者車不出關。
因不歸家。
十二年後,奉使乃出關。
?引見《類聚》六。
?守敬按:《後漢書·丹傳》亦作不乘使者車,不言驷馬高車,此蓋兼采他家《後漢書》文。
)皂澗水又東流,入于谷。
谷水又東北,迳函谷關城東,右合爽水。
(朱訛作合桑爽之水,趙雲:按《山經》,桑爽二字不相連屬。
全、戴删桑字、之字。
)《山海經》曰:白石山(山詳《洛水注》。
)西五十裡曰谷山,其上多谷,其下多桑,爽水出焉。
(朱爽下衍之字,全、趙、戴删。
守敬按:今曰郁山,在新安縣西南二十裡,練谷水所出,蓋山水均變名矣。
)世謂之?麻澗,(趙雲:按此句是善長所增加,非《山經》原文,下百答水句同。
守敬按:此六字本郭《注》。
非善長所加,下百答水句亦郭《注》。
)北流,注于谷,(守敬按:《山海經》作西北流注于谷,朱此下衍《山海經》曰四字。
全、趙、戴删。
)其中多碧綠。
(朱脫綠字。
戴、趙增。
守敬按:《中次六經》文。
) 谷水又東,澗水注之。
《山海經》曰:婁涿山(守敬按:山詳《洛水注》。
)西四十裡,曰白石之山,澗水出焉,北流注于谷。
(守敬按:亦《中次六經》文。
《澗水》篇見前已引《山海經》。
戴移《澗水注》内摯仲治以下一段于此,誤,說見彼篇。
)自下通謂之澗水,(全、趙、戴删之字。
)為谷水之兼稱焉。
故《尚書》(《禹貢》。
)曰:伊、洛、?、澗既入于河,而無谷水之目,是名亦通稱矣。
劉澄之雲:新安有澗水,源出縣北,(朱訛作北縣,全、趙、戴乙。
)又有淵水,未知其源。
馀考諸地記,并無淵水,但淵、澗字相似,時有字錯為淵也。
故阚る《地理志》曰:禹貢之淵水,是以知傳寫書誤,字謬舛真,(守敬按:《灈水注》之白羊澗,訛作白羊淵,亦同。
)澄之不思所緻耳。
既無斯水,何源之可求乎?谷水又東,波水注之。
《山海經》曰:瞻諸山西三十裡曰婁涿之山,(朱婁上無曰字,趙增,二山并詳《洛水注》。
)無草木,多金玉,波水出于其陰。
(朱《箋》曰:《山海經》作陂水。
趙雲:今本《山海經》,陂字乃傳刻之誤。
全雲:予謂水自洛出為波,當即是此水。
今善長于《洛水》篇以門水當之,恐非。
考王氏應麟已先予言之。
會貞按:水在今新安縣東南。
)世謂之百答水。
(守敬按:此郭《注》文。
)北流注于谷,(朱此下衍《山海經》日四字,全、趙、戴删。
)其中多茈石、文石。
(守敬按:《中次六經》文。
)谷水又東,少水注之。
《山海經》曰:?山(山詳《洛水注》。
)西三十裡,曰瞻諸之山,其陽多金,其陰多文石。
少水出于其陰,控引衆溪,積以成川。
(趙雲:按八字亦是善長所增加。
)東流注于谷。
(守敬按:亦《中次六經》文。
)世謂之慈澗也。
(守敬按:此句亦郭《注》文。
《魏書·靈徵志》,正始元年,河南郡上言,慈水濱木連理。
《隋志》,壽安縣有慈澗。
《通鑒》,唐武德三年,秦王世民進軍慈澗。
《元和志》,少水今名慈澗,水出壽安縣北。
是自郭氏以後,無不沿流俗之稱以慈名水者。
而《金志》雲,宜陽有少水,蓋本《山海經》為說也。
水在今新安縣東三十裡。
) 谷水又東,俞随之水注之。
《山海經》曰:平蓬山(山詳《谷水注》。
)西十裡曰?山,(朱無曰字,趙增。
)其陽多?雩?孚之玉。
(趙改?雩作??。
)俞随之水出于其陰,北流注于谷。
(朱《箋》曰:孫雲,《山海經》平蓬之山西十裡曰缟羝之山,又西十裡曰?山。
會貞按:亦《中次六經》文。
?山在缟羝之西十裡,則?山在平蓬之西二十裡,此雲十裡,則平蓬山當作缟羝山,方合。
或郦氏記憶之誤。
)世謂之孝水也。
(守敬按:此句與上?麻、百答、慈澗一例,似亦郭《注》文。
又《禦覽》六十三引《山海經》六,兼引此句,然今《山海經》注無之。
且《環宇記》河南縣下,引《山海經》,于北流注于谷水下,明揭之曰,《水經注》雲,世謂之孝水。
足徵郭氏是說,久已脫之矣,今謂之王祥河。
)潘嶽《西征賦》曰:澡孝水以濯纓,嘉美名之在茲。
(趙雲:按五臣注《文選》曰,澡,《水經注》作濟。
可見唐時官本,原是濟字。
古隸齊作肋,形與?似,故濟、澡互異耳。
守敬按:《環宇記》稱此《注》引《西征賦》作澡,與今本同。
)是水在河南城西十馀裡,(會貞按:《通鑒》梁大同四年《注》引此作四十裡,蓋誤。
《環宇記》引,仍作十馀裡。
《隋志》,新安有孝水。
《明志》,洛陽西南有孝水。
在今洛陽西三十裡。
)故呂忱曰:孝水在河南郡。
(會貞按:《文選·西征賦》注引《字林》同。
)而戴延之言在函谷關西,(守敬按:此下當有而南入谷今枯涸七字。
)劉澄之又雲:出檀山。
(朱檀訛作壇,下同。
趙改雲:檀山見《洛水注》。
)檀山在宜陽縣西,在谷水南,無南入之理。
(戴雲:按上所引不言南入,當有脫文。
)考尋茲說,當承緣生《述征》謬志耳。
緣生從戍行旅,征途訊訪,既非舊土,故無所究。
今川瀾北注,澄映泥濘,何得言枯涸也?(戴雲:按上所引無枯涸之語,當有脫文。
)皆為疏僻矣。
東北過谷城縣北。
(會貞按:班《志》作成,《郡國志》作城。
惠棟雲,成、城古字通,以城為成,見劉寬碑陰及韓敕别碑。
)城西臨谷水,故縣取名焉。
谷水又東,迳谷城南,不曆其北。
(守敬按:兩漢、魏、晉?郭璞《山海經》注,今谷水出谷陽谷東北,至谷城縣入洛河,則晉猶有此縣,《晉志》脫。
?縣并屬河南,後廢。
?《環宇記》,西晉省,并入河南,蓋在太康後也。
?在今洛陽縣西北十八裡。
)又東,(朱此下有迳字。
趙接增河南王城西五字,雲:《洛水注》,枝渎東北曆制鄉,迳河南縣王城西,又北入于谷。
又東迳下落河南王城西五字。
全、戴删迳字。
)洛水枝流入焉,《詳《洛水注》。
)今無水也。
又東過河南縣北,東南入于洛。
河南王城西北,(朱脫王字,全、趙、戴增。
)谷水之右有石碛,(會貞按:在今洛陽縣西北。
)碛南出為死谷,(會貞按:見下韋昭、穎容說。
)北出為湖溝。
魏太和四年,暴水流高三丈,(朱四年訛作七年,全同。
趙雲:按《魏書》,明帝太和四年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溢流。
《晉》、《宋·五行志》并同,無七年暴水事。
下雲,太和五年于五龍渠上,立千金?曷,修張、王故績,則四年伊、洛暴水為是。
此七年當因下晉泰始七年大水暴出而誤也。
胡フ明曰,按曹魏明帝、元魏孝文皆有太和年号。
明帝之太和,終于六年,故《方輿紀要》謂谷水入?,經王城北,自元魏時始。
然?出谷城山東南流,至王城東北而南入洛。
周靈王壅谷使東注,勢必與之合。
韋昭雲,谷在王城之北,東入?,是也。
其元魏所決者,碛北之湖水耳。
澗、?之合,不自元魏始也。
會貞按:胡氏謂周靈王壅谷合?,非也。
趙氏亦為所惑,說見《洛水》篇及本《注》下文。
)此地下停流以成湖渚,(趙停作氵亭。
)造溝以通水,東西十裡,決湖以注?水。
(朱決訛作氵尖,《箋》曰:謝雲,當作決。
守敬按:《禦覽》七十三引《地理書》,谷水出為湖溝,置千金堰之。
《注》上言北出為湖溝,即指此造溝以通水之事也。
據《?水注》,?水東南注于谷,谷水自千金?曷東注雲雲,則千金?曷正在?水下流。
《注》後叙谷水東流迳乾祭門,後,東至千金?曷,則此去?水尚遠,郦氏蓋因故書言溝下置千金堰,故随言決湖注?以終其事耳。
) 谷水又迳河南王城北,(戴北上增西字。
守敬按:非也。
上文迳王城西北,此不得複迳西北。
《括地志》,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故此連稱河南王城。
)所謂成周矣。
《公羊》曰:成周者何?東周也。
(守敬按:此宣十六年文。
)何休曰:名為成周者,周道始成,王所都也。
(守敬按:今本《公羊傳》無何休此《注》。
《史記·魯世家·集解》引何休說,與郦書全同。
《續漢志》注亦引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
則何休本有此《注》。
)《地理志》曰:河南河南縣,(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河南。
《地形志》,天平二年置宜遷縣,為河南郡治,在郦氏後,則郦氏時仍為河南縣,屬河南。
在今洛陽縣西北九裡。
)故郏、辱阝地也。
(守敬按:《左傳·宣三年》,成王定鼎于郏辱阝。
杜《注》,郏辱阝,今河南也。
)京相?曰:郏,山名;辱阝,邑名也。
(朱作辱阝地邑也,趙、戴同,全作地名。
守敬按:《括地志》引京相?《土地名》雲,郏,山名;辱阝,邑名。
今訂。
郏山詳見《谷水注》。
)蔔年定鼎,(守敬按:見《左傳·宣三年》。
為王之東都,謂之新邑,是為王城。
其城東南,名曰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故謂是地為鼎中。
(守敬按:《禦覽》百五十五引《帝王世紀》引《援神契》曰,築新邑營定九鼎,以為王之東都,是為王城。
今東門名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
《文選·謝眺〈?使下都詩〉》注引《世紀》,又作南門名定鼎門。
然《續漢志》注引《世紀》稱,東南門名鼎門,與此《注》合。
又引雲,成王定鼎,雒陽西南雒水上鼎中觀是也。
)楚子伐陸渾之戎,問鼎于此。
(守敬按:見《左傳·宣三年》。
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詳《伊水》篇。
)《述征記》曰:谷、洛二水,本于王城東北合流,所謂谷、洛鬥也。
今城之東南缺千步,世又謂之谷、洛鬥處,俱全非也。
馀按史傳,周靈王之時,谷、洛二水鬥,毀王宮。
王将?曷之,太子晉谏,王不聽。
(守敬按:此《周語》靈王二十二年事。
)遺堰三堤尚存。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朱作二十五年,全、趙、戴同。
守敬按:《左傳》是二十四年,今訂。
)齊人城郏,穆叔如周賀。
(守敬按:杜《注》,郏,王城也,于是谷、洛鬥,毀王宮,齊為王城之。
)韋昭曰:洛水在王城南,谷水在王城北,東入于?。
至靈王時,谷水盛,出于王城西,而南流合于洛。
兩水相格,有似于鬥,而毀王城西南也。
(守敬按:此《周語》注文。
)穎容着《春秋條例》(朱《箋》曰:《隋·經籍志》雲,漢公車徵士穎容着《春秋釋例》十卷。
)言西城梁門枯水處,世謂之死谷,是也。
始知緣生行中造次,入關經究,故事與實違矣。
(會貞按:《禹貢錐指》,道元引韋昭語以折緣生之謬,愚謂郭固失之,而韋亦未為得也。
谷水出王城之西,而南合于洛水者,其故道也。
靈王時,偶值暴水大至,兩川相觸,如格鬥然,故謂之鬥。
非谷不本由城北入?,而今忽改道由城西入洛也。
使谷水本由城北而東入于?,則《洛诰》何以指王城為澗水東耶?且使谷不故道果在城北,則靈王壅之使北出,是為複禹之迹,太子晉亦何為引共、鲧防川之害以戒王哉?今按胡氏以谷水不在王城北,是也。
惟又謂靈王壅谷合?則不合。
若然,則周時谷水入洛,已非故道,何《漢志》猶雲,谷水至谷城入雒耶?況慮谷水為害,當壅之使遠,若東出經城西北,複經城北,脫有暴水,其害豈不更甚耶?蓋靈王壅谷,不過防水使不溢出,谷水合?自在後漢、曹魏時,韋既誤以後世水道為靈王以前之道,胡又誤以為靈王壅谷之道也。
至穎容所雲死谷,蓋但記一時暴水之故迹,郦又強以證韋水出城西南流合洛之說耳。
)考王封周桓公于是,為西周。
(守敬按:《史記·周本紀》,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為桓公。
《世本》雲,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
)及其孫惠公,封少子于鞏,為東周,(詳《洛水注》鞏縣。
)故有東西之名矣。
(守敬按:趙翼曰,東周乃自西周之王城分出,非敬王所都之成周也。
分封于鞏者曰東周,而河南惠公本在王城,則仍西周之号,此東、西周皆在河南,而周王之都于成周自若也。
《國策》所謂周王者,都于成周之王也。
所謂東周君、西周君者,則河南之都于王城,及分封于鞏者也。
又高士奇曰,東西周之名,前後凡三變。
初言東西周者,以鎬京對洛邑而言。
中間言東西周者,以王城對成周而言。
最後言東西周,則以河南對鞏而言也。
)秦滅周,以為三川郡。
(全雲:按《秦本紀》,滅周在滅韓之後,滅韓已置三川郡,及滅周,以其地并入三川耳,善長所言未?。
)項羽封申陽為河南王。
(守敬按:見《史記·項羽本紀》。
)漢以為河南郡,王莽又名之曰保忠信鄉。
(趙雲:按《漢書·王莽傳》曰,分三輔為六尉郡,河東、河内、宏農、河南、颍川、南陽為六隊郡,置大夫,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
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鄉,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他官名悉改。
大郡至分為五,郡縣以亭為名者三百六十,以應符命也。
是莽所改是官名,非地名。
且莽方營建東郡,恢宏其制,豈肯改郡曰鄉,鄉字是卿字之誤。
《地理志》作鄉字,道元又引之,其由來舊矣。
全、戴改卿。
守敬按:王懷祖、錢獻之諸家,皆改鄉為卿,而《漢志》及《王莽傳》皆作鄉,别無作卿之本,當時或仍是以地名,謂此為保忠信鄉以美之,未可知也,不如仍舊。
又《漢書·食貨志》,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是萬二千五百戶也。
以大郡分為五核之,則萬二千五百戶不為小也。
又《釋名》,鄉,向也,衆所向也。
此又一義。
)光武都洛陽,以為尹。
尹,正也,(守敬按:《續漢志》,世祖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河南郡曰河南尹。
劉昭《注》引應劭《漢官》曰,尹,正也。
)所以董正京畿,率先百郡也。
谷水又東流,迳乾祭門北,(朱《箋》曰:乾一作軋。
戴雲:按王城北門曰乾祭門。
守敬按:《左傳·昭二十四年》,士景伯立于乾祭。
杜《注》,王城北門。
《續漢志》,北城門名乾祭。
又《通鑒》唐武德三年,《注》引此作乾。
)子朝之亂,晉所開也。
(全雲:按晉未嘗開門,是誤讀《左傳》而妄言之者。
)東至千金?曷。
《河南十二縣境簿》(朱縣訛作裡,《箋》曰:當作縣。
守敬按:《伊水注》引作《十二縣境簿》。
曰:河南縣城東十五裡有千金?曷。
(守敬按:《?水》篇叙?水東南流注于谷;接言谷水自千金?曷東注,則千金?曷在?、谷交會之所。
《禦覽》七十三引戴延之《西征記》,金、?、谷三水合處有千金?曷。
谷乃谷之誤。
謂?、谷合于千金?曷,與《?水》篇合。
惟金水入谷在金?庸城西,延之亦謂合于此,則非耳。
此《注》叙千金?曷,不言?水,稍為疏略。
古?水下流,在今洛陽縣北,則堰在今縣北,而楊?期謂堰在洛陽城西三十五裡,當是字誤。
古洛陽在今縣東北二十裡,堰不得在西三十五裡也。
)《洛陽記》曰:千金?曷舊堰谷水,魏時更修此堰,謂之千金?曷。
(《文選》注三十引楊?期《洛陽記》,千金堰在洛陽城西,去城三十五裡。
堰上有谷水塢。
又引《朱超石與兄書》曰,千金堤舊堰谷水,魏時更修,謂之千金塢。
堰一作?曷。
會貞按:此《注》文全是朱超石語,以為楊氏所引,故直标作《洛陽記》也。
舊堰谷水,指王梁引谷水事,詳後。
)積石為?曷,而開溝渠五所,謂之五龍渠。
渠上立?曷,?曷之東首立一石人,石人腹上刻勒雲:太和五年二月八日庚戍,造築此?曷,更開溝渠,此水沖渠,止其水,(朱《箋》曰:此有誤,當雲此水沖渠,止其水。
全、趙依《箋》改。
)助其堅也,必經年曆世,是故部立石人以記之(守敬按:石人腹上文止此。
)雲爾。
蓋魏明帝修王張故績也。
(朱明訛作文,何氏曰:亭林雲,文當作明。
全雲:太和是明帝年号,亭林之言是也。
事詳後。
)?曷是都水使者陳協所修也。
(朱修作造,戴删也字。
全雲:按《語林》則陳協修堰,非造堰也。
堰始于明帝,所謂王即王梁,張即張純,亦非明帝造也,而以為陳協,誤矣。
明帝之時,司馬宣王尚未枋國,況文王乎?)《語林》(守敬按:《隋志》,《語林》十卷,東晉處士裴啟撰。
)曰:陳協數進阮步兵酒,後晉文王欲修九龍堰,阮舉協,文王用之。
掘地得古承水銅龍六枚,堰遂成。
(會貞按:《禦覽》七十三引《語林》同,《禦覽》又引戴延之《西征記》,千金堰即魏陳思王所立,引水東灌,民今賴之。
思王二字乃勰字之誤。
《洛陽伽藍記》,千金堰,陳思所造。
《通典·職官門》,千金堤,陳勰所置 材、協音同。
)水曆?曷東注,謂之千金渠。
逮于晉世,大水暴注,溝渎洩壞,又廣功焉。
石人東脅下文雲:太始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大水迸瀑,(朱迸訛作并,趙據《名勝志》引此改。
)出常流上三丈,蕩壞二?曷。
五龍洩水,南注瀉下,加歲久涑齒,每澇即壞,曆載捐棄大功,故為今遏。
(朱捐作消,今故為今遏,《箋》曰:宋本作捐棄大功,故為今?曷。
全、趙從宋本,戴改作今故無令遏。
守敬按:戴改,非也。
楊慎《金石古文》作今故為令遏,亦非。
惟宋本是,謂大水蕩壞,故隻存今遏也。
)更于西開洩,名曰代龍渠。
地形正平,誠得瀉(朱瀉作為,戴同。
《箋》曰:宋本作瀉。
全、趙改。
)洩至理,千金不與水勢激争,無緣當壞,(叙代龍渠止此,以下又提叙千金?曷。
)由其卑下,水得逾上涑齒故也。
(朱逾作輸,《箋》曰:宋本作逾。
全、趙、戴改。
守敬按:孫潛校本作逾。
)今增高千金于舊一丈四尺,五龍自然必曆世無患。
若五龍歲久複壞,可轉于西,更開二碣。
二渠合用二十三萬五千六百九十八功,以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作,功重人少,到八年四月二十日畢,(守敬按:石人東脅下文止此。
《河南志》雲,千金渠為谷水經流其下,開溝渠五,而南出者曰五龍渠,洩?暴漲之水,大則五龍渠不及洩,故更于西開洩,名代龍渠,是五龍、代龍皆與千金相屬。
)代龍渠即九龍渠也。
(全雲:按五龍渠與九龍渠不同,五龍渠即千金渠。
若九龍渠作于魏明帝青龍三年,是時崇華殿災,郡國九龍見。
明帝因更營九龍殿,引谷水為九龍池,而築渠以堰之。
善長以為即代龍渠,誤矣。
守敬按:全說非也。
魏明帝青龍三年所引谷水,注九龍池,在九龍殿前,見《明帝紀》注引《魏略》文,即郦《注》千秋門下,谷水枝流入石逗,伏流注靈芝九龍也,在洛陽城中。
《禦覽》七十三引《九州要記》,稱千金?曷傍有九龍祠,又《環宇記》引《東都記》,後魏孝文遷都洛陽,修千金?曷,有于九龍祠祭之文。
千金?曷為谷水正流,在洛陽城外,與九龍殿前之九龍池,絕不相通,修鑿亦異時。
是九龍池為張純故渠,故有祠祀之。
至晉世渠壞,于西閣開洩,即故九龍渠之地,乃更名代龍渠,而祠仍存,故郦氏雲,代龍渠即九龍渠也。
全氏謂九龍池為九龍渠,良由未知渠在城外,池在城中也。
)後張方入洛,破千金?曷,(守敬按:《禦覽》七十三引《晉後略》,張方圍京邑,決千金堰水,溝渠枯涸,井多無泉。
《伽藍記》,張方溝水東南臨洛水,北達芒山,蓋因方破?曷,水分出,即以其人為名。
)京師水碓皆涸。
永嘉初,汝陰太守李矩、汝南太守袁孚修之,以利漕運,(朱無京師以下二十七字。
全雲:張方破水分,何以反雲公私賴之?據《晉書·李矩傳》補京師水碓皆涸,永嘉初,汝陰太守李矩、汝南太守袁孚修之以利漕運二十七字。
戴亦補,但失補京師水碓皆涸六字。
)公私賴之。
水積年,(趙雲:按此處有脫文。
守敬按:删水字即得。
)渠?曷頹毀,石砌殆盡,遺基見存。
朝廷太和中修複故?曷。
(守敬按:《魏書·孝文帝紀》,太和二十年九月,将通洛水入谷,帝親臨觀。
《環宇記》引《東都記》,後魏孝文遷都洛陽,修千金?曷,渠成而水不流,常見有龍扼之,水不得下,于九龍祠祭之,龍退而水行。
)按千金?曷石人西脅下文雲:若溝渠久,疏深引水者,當于河南城北石碛西,(守敬按:此即前所雲河南王城西北之石碛也。
)更開渠北出,使首狐邱,(朱訛作孤立,《箋》曰:宋本作役首孤邱,示浪頭所解,或俱有訛誤,當雲,使首狐邱,謂北引渠東合舊渎,狐死首邱之意耳。
守敬按:此解亦未惬。
)故溝東下,(守敬按:此故溝蓋即前所雲石碛北出為湖溝之故道。
)因故易就,碛堅便時,事業已訖,然後見之。
加邊方多事,人力苦少,又渠?曷新成,未患于水,是以不敢預修通之,若于後當複興功者,宜就西碛。
故書之于石,以遺後賢矣。
(守敬按:石人西脅下文止此。
)雖石碛淪敗,故迹可憑,準之于文,北引渠(全北上增谷水二字,趙增同。
會貞按:此數句,郦氏釋上石人文,上言更開渠北出,是謂自谷水别開渠,引水北出,非謂谷水北引渠也,全、趙增谷水二字,與上意相違反。
戴仍舊文,是矣。
)東合舊渎。
舊渎又東,(會貞按:此句有誤。
蓋石人文先言開渠北出,故渎東下,因故易就,後言渠碣新成,未患于水,不敢預修通之,是謂故渎之道易通,因新修千金?曷,谷水尚不為害,故未修,則故渎明與谷水為二也 勃氏上雲,北引渠東合舊渎,以舊渎解故渎是也。
而此句接雲舊渎又東,後即承此句雲,谷水又東,是以舊渎為谷水正流矣,與石人文之意不合。
此當作谷水又東為是。
)晉惠帝造石梁于水上。
(朱梁訛作渠,全、趙、戴改。
)按橋西門之南頰文稱:晉元康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改治石巷水門,(守敬按:《文選·西征賦》注引此作石卷,誤。
)除豎枋,(朱豎訛作堅,《箋》曰:宋本作豎。
戴、趙同。
守敬按:孫潛校本作豎。
)更為函枋,立作覆枋屋,前後辟級續石障,使南北入岸,築治涑處,破石以為殺矣。
到三年三月十五日畢訖,(朱訖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