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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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三
又北,(朱又上衍河水二字,趙同,戴删。
)過北地富平縣西。
河側有兩山相對,水出其間,即上河峽也。
(朱無也字。
全增谷字,雲:以宋本補。
趙據《禦覽》引此增也字。
戴增也字同。
守敬按:全未檢出,《禦覽》假托宋本,不知峽、谷義近,二字不可連稱。
古書無稱上河峽谷者。
此與《濁漳》篇濫水下,全氏稱宋本者,皆不可信。
會貞按:河水至富平有上河之名,故峽亦有上河之目。
)世謂之為青山峽。
(朱脫峽字,趙據《寰宇記》引此增,戴增同。
守敬按:《通鑒》唐武德九年,安州大都督李靖與突厥戰于靈州之硖石。
又長慶元年,靈武節度使李進誠敗吐蕃于大石山。
樂史雲,大石山即上河峽也。
《明史·地理志》,靈夏衛西南有峽口山,黃河流其中,一名青銅峽。
董佑誠曰,峽口山在靈州西。
)河水曆峽北注,枝分東出。
(董佑誠曰:即下枝津。
趙雲:《寰宇記》慶州樂蟠縣馬嶺山,俗名箭?嶺,與青山相連亘。
有馬嶺坂,左右帶川,相傳漢之牧地也。
有水出縣西北。
《水經注》雲,與青山水合。
今本無之。
樂蟠縣,漢北地郡富平縣地。
章懷《後漢書》注,青山在北地參?界。
青山水所出也。
《續志》,北地郡參?縣,故屬安定,有青山。
馬嶺水亦見補附洛水。
守敬按:《寰宇記》樂蟠之青山,在今環縣西,去河甚遠,與北青山峽無涉。
趙氏以之當青山峽,謬甚。
又馬嶺水即漢泥水,青山水入泥水,則與青山水合,蓋《泾水》篇佚文。
洛水與泥水隔越重山,趙補洛水,攙入亦非。
) 河水又北,迳富平縣故城西,(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經》舉當時郡縣,至道元時,或廢或徙,《注》是以目為故城,後并同。
全、趙改同。
會貞按:《注》稱縣故城,始終上卷叙漓水迳白石縣故城,戴氏此條當移彼。
《漢志》不載立縣時代。
據《注》下句治縣城之文,則秦置也。
漢縣屬北地郡,後漢徙廢,在今靈州西南。
)秦置北地郡,治縣城。
(朱作北地都尉治縣城,趙地改部,雲:《漢志》北地作北部,北部都尉治神泉障,非縣城,道元誤。
戴改同。
守敬按:此有誤文,當作秦置北地郡,治縣城。
都尉二字是郡字之誤,今訂。
)王莽名郡為威戎,(守敬按:今本《漢志》作威成,訛。
)縣曰持武。
(朱持作特,《箋》曰:《漢·地志》作恃。
戴改持。
趙同。
會貞按:《大典》本、明抄本作持。
)建武中,曹鳳,字仲理,為北地太守。
(守敬按:《曹全碑》,祖父鳳曆張掖屬國都尉丞,右扶風險麋侯相,金城西部都尉,北地太守。
)政化尤異,黃龍應于九裡谷高岡亭,角長三丈,(朱訛作尺,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丈。
《太平廣記》四百十八引此同。
)大十圍,梢至十餘丈。
(朱梢作稍,趙、戴校改。
)天子嘉之,賜帛百匹,加秩中二千石。
(守敬按:曹鳳,範《書》無傳,但見《西羌傳》中,不及為北地守時事,《注》蓋本他家《後漢書》。
) 河水又北,有薄骨律鎮城,(朱此句訛作《經》,無有字,戴改《注》。
全、趙同。
全從胡渭說,北下增迳字,趙增同。
守敬按:《禦覽》一百六十四稱,《十道志》引《水經》雲,河水北有薄骨律鎮城。
《十道志》,唐梁載言撰,引《注》作《經》,足見《經》、《注》混淆,自唐已然。
又《寰宇記》引亦同。
據二書引北下脫有字,今增。
《魏書·刁雍傳》,太平真君五年為薄骨律鎮将。
《地形志》,太延二年,置薄骨律鎮,孝昌中改靈州。
董佑誠曰,城即唐、宋靈州城,在今靈州西南十餘裡。
)在河渚上,朱在上有城字,全、趙同,戴删。
會貞按:《括地志》,城在河渚之中,随水上下,未嘗陷沒。
)赫連果城也。
(會貞按:《元和志》,赫連勃勃置果園,後魏平赫連昌,置薄骨律鎮。
而《括地志》雲,鎮初在河北胡城,大統六年,于果園複築城。
蓋誤。
《注》言鎮城即赫連果城,則郦氏時治果園,不待大統時,且《注》下叙胡城,亦不言嘗為鎮治。
)桑果餘林,仍列洲上。
(守敬按:《十道志》,《寰宇記》引此并作桑果榆林,列植其上。
)但語出戎方,(朱語訛作諸,趙、戴改。
)不究城名。
訪諸耆舊,鹹言,(朱言下有故老宿彥言五字,趙、戴言改雲。
全雲:按五字重文。
今删。
)赫連之世,有駿馬死此,取馬色以為邑号,故目城為白馬骝。
(朱馬作口,趙、戴同。
守敬按:《寰宇記》靈州下,白馬骝城,《十六國春秋》雲,赫連勃勃時,有駿馬死,即取毛色為号,故名其城為白馬骝。
然則此《注》白口為白馬之誤。
)韻轉之謬,(朱無轉字,《箋》曰:韻下當有轉字,謂白口骝轉讀作薄骨律耳。
趙增轉字。
守敬按:朱尚不知口為誤字。
)遂仍今稱,所未詳也。
(趙雲:《漢志》,北地郡靈州縣,有河奇苑,号非苑。
師古曰,苑謂馬牧也。
駿馬之稱,或因漢舊牧苑而得名也。
守敬按:趙說足正俗傳之失。
) 河水又迳典農城東,(朱此八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趙又下增北字,複據《寰宇記》引《水經注》,典農城上有朔方郡宏靜縣六字,依增,惟改縣作鎮。
孔刻戴本增同。
全增宏靜鎮三字。
董佑誠謂典農城既兩見,而甯夏亦非朔方郡地。
《寰宇記》所引當非原文,今删朔方郡及典農城六字。
會貞按:董謂甯夏非朔方郡地,是也。
但宏靜鎮即漢城不得又以此城當之。
《寰宇記》亦不足據,蓋雜采後世地志而誤為郦《注》也。
董增宏靜鎮三字,反删典農城三字,尤非,詳下。
)世謂之胡城。
(會貞按:《元和志》靈武縣下,後魏破赫連昌,收胡戶徙之,因号胡地城。
據稱東南至靈州八十八裡,則在今靈州西北。
)又北迳上河城東,(董佑誠曰:在今甯夏縣南。
)世謂之漢城。
(會貞按:《寰宇記》引隋《圖經集》雲,漢城居河外三裡,乃舊薄骨律鎮倉城,後魏立弘靜鎮,徙關東漢人以充屯田。
《元和志》亦雲,後魏立弘靜鎮,俗謂之漢城。
)薛瓒曰:上河在西河富平縣,即此也。
馮參為上河典農都尉所治也。
(趙雲:《卮林》曰,《漢書》,馮參為上河農都尉。
《百官表》曰,農都尉,武帝置。
《後漢·百官志》武帝時,邊郡置農都尉,主屯田殖谷。
建武六年,邊郡往往置都尉。
《注》引《漢官儀》曰,農都尉不治民。
《禦覽》引《魏略》曰,曹公置典農中郎将,秩二千石,典農都尉,秩六百石,典農校尉,秩比二千石。
然則漢官無典字,至當塗始更耳。
《水經》及《注》作典農,皆非。
《梁統傳》,光武拜梁騰酒泉典農都尉,蔚宗亦誤。
一清按:《續志》注,農都尉以下無《漢官儀》一條,而《禦覽》所引《魏略》之文,則見于大司農之下,作《魏志》也。
然愚竊有疑者,裴世期注《三國志》引《先賢行狀》雲,陶謙表陳登為典農校尉,則在曹氏之先,已有典農之稱矣。
此與《卮林》所引範《書》可參證也。
守敬按:《馮參傳》注,師古曰,上河在西河富平,于此為農都尉。
齊召南雲,《地理志》,西河郡有富昌縣,無富平縣,且富昌縣下亦不雲農都尉治。
又顔注《叙傳》曰,上河,地名,農都尉者,典農事。
二《注》自相矛盾。
按《地理志》富平有二,一屬平原郡,故名厭次,宣帝時更名也。
一屬北地郡,亦不雲農都尉治也。
惟張掖郡番和縣,有農都尉治明文。
餘考《通典》,河經靈武郡西南,便北流千餘裡,漢人謂之西河。
瓒因上河是河名,因以西河、富平實之,非謂西河郡也。
師古注《參傳》,即用瓒說,其注《叙傳》,又雲上河,地名,偶有不照耳。
《參傳》、《叙傳》并稱上河農都尉,則富平有農都尉治,毫無疑義。
《漢志》不載,自是脫漏。
或謂北地都尉,或偶更名,《志》不詳載。
不知《志》明雲北部都尉治神泉障,渾都尉治塞外渾懷障,不治此也。
) 河水又北,迳典農城東,(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城當在今甯夏縣東。
)俗名之為呂城,皆參所屯,以事農氓。
(朱脫氓字,《箋》曰:宋本農下有一毗字。
趙雲:按毗字絕無意義,當是氓字。
守敬按:《方輿紀要》合上三城以為參所分屯,是也。
蓋典農城有三,河水初迳典農城,謂之胡城,又北迳上河城,謂之漢城,即參所治典農城也。
又北迳典農城,謂之呂城,故雲皆參所分屯,可見董氏删河水初迳典農城之非。
) 河水又東北,迳廉縣故城東,(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志》,縣皆屬北地郡,漢末廢。
《注》于高平川水下引阚る曰,在富平北,當在今甯夏縣北境。
)王莽之西河亭。
《地理志》曰:卑移山在西北。
(錢坫曰:疑即今賀蘭山也,在甯夏府城西北五十裡。
) 河水又北,與枝津合。
(朱上七字訛作《經》,北訛在與下,《箋》曰:宋本津下有合字。
戴改《注》,全、趙同。
作北與枝津合。
)水受大河,東北迳富平城,所在分裂,以溉田圃。
北流入河,今無水。
(董佑誠曰:今靈州漢伯渠,自青銅峽之麓,酾河東出,相傳為漢時所鑿,當即枝津,亦即《漢志》之河溝也。
下流數改,在郦氏時已無水,則今渠亦非盡舊迹矣。
會貞按:《史記·河渠書》,漢時用事者,争言水利,西河引河以溉田,當指此,非謂西河郡地也。
觀西河、河西連舉,河西非郡名,可證。
《元和志》,漢渠在靈武縣南五十裡,從漢渠北流四十餘裡,始為千金大陂,其左右又有胡渠、禦史、百家等八渠,溉田五百餘頃。
與《注》言所在分裂合,蓋至唐即複通流矣。
)《爾雅》(《釋水》)曰:氵?,反入,言河決複入者也。
河之有氵?,若漢之有潛也。
(守敬按:三句,郭《注》,原書作猶江之有池。
觀此條,知郦氏凡河決複入者,皆謂之氵?。
則無疑于《瓠子河》篇複引《爾雅》矣。
) 河水又東北迳渾懷障西。
(朱此十字訛作《經》,障作鄣,戴改《注》。
全、趙同。
又改障,後并同。
董佑誠曰:《注》雲,南去北地三百裡;《元和志》,廢靈武城在懷遠縣東北,隔河一百裡,其城本蒙恬所築,古謂之渾懷障。
案懷遠即今甯夏。
渾懷障當在河東鄂爾多斯右翼中旗界中。
)《地裡志》(朱志下衍曰字,趙同,戴删。
)渾懷都尉治塞外者也。
(守敬按:《漢志》北地郡富平縣,渾懷都尉治塞外渾懷障。
)太和初,三齊平,徙曆下民居此,(守敬按:《魏書·獻文帝紀》,皇興三年,東陽潰,虜沈文秀,徙青州民于京師。
沈欽韓據以駁此《注》,謂非文帝之太和。
吾意太和初,必亦有徙民之事,而史略之 勃氏溯厥由來,故有三齊平之說,特置于太和初之下,緻成語病耳。
)遂有曆城之名矣。
(朱城作地,全、趙、戴改。
守敬按:《通典》作遂有曆城之名,則《注》地為城之誤無疑。
《隋志》靈武縣下雲,後周置曆城郡,則又以城名郡矣。
)南去北地三百裡。
(朱北地作北城,《箋》曰:《漢志》,渾懷都尉治在北平,此北城誤,當作北平。
趙雲:按《漢志》在北地郡,北城是北地之誤。
朱氏以為治在北平,何其缪也!下同。
) 河水又東北,曆石崖山西,(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當即今阿爾布斯諸山,在鄂爾多斯右翼中旗界中。
)去北地五百裡。
(朱北地訛作北城,《箋》曰:城當作平,誤同上。
)山石之上,自然有文,盡若虎馬之狀,(朱訛作戰馬。
趙雲:《禦覽》五十引此作獸馬,獸馬原作虎馬,唐避諱改。
邺中三台,以金虎為金獸,可證也。
)粲然成着,類似圖馬,(朱《箋》曰:當作頗似圖畫。
趙雲:依文自通,無容更易。
)故亦謂之畫石山也。
又北過朔方臨戎縣西。
河水東北,迳三封縣故城東,(董佑誠曰:二《漢志》,三封俱屬朔方郡,漢末廢。
《元和志》,漢三封在今豐州西一百裡。
又雲,夏州長澤縣,本漢三封縣地,即今縣北二十裡三封故城。
二說互異。
長澤在今榆林,非漢朔方地;且《志》言夏州西北至豐州七百五十裡,長澤又在夏州西南一百二十裡,相悖顯然。
《志》又方豐州治九原縣,本廣牧縣;州西一百六十裡永豐縣,本臨戎縣;三封又在臨戎之西,則所雲豐州西百裡,亦有誤字。
此《注》引《十三州志》曰,三封在臨戎縣西一百四十裡,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中旗西北河外。
)漢武帝元狩三年置。
(守敬按:《漢志》武帝元狩三年城。
)《十三州志》曰:在臨戎縣西一百四十裡。
(朱四作三,趙同,戴改。
會貞按:《大典》本、黃本并作四。
) 河水又北,迳臨戎縣故城西,(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縣屬朔方郡,《注》雲舊朔方郡治。
而《元和志》謂朔方理三封。
趙氏據《續漢志》,謂郦《注》所稱,系後漢治所,然郦《注》多詳前漢事迹,而《前志》所書,每郡第一縣,不必皆為郡治。
且《志》稱元朔二年開朔方郡,而臨戎即城于五年,當與郡同置。
三封之置,則《漢志》及此《注》俱在元狩三年。
朔方之治臨戎,二漢當無改易也。
《元和志》永豐縣,豐州西一百六十裡,本漢臨戎舊地,後漢末廢。
北人謂之賀葛真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界内,與三封城隔河相望。
)元朔五年立,(趙據黃本,元朔上增漢字。
守敬按:《漢志》武帝元朔五年城。
)舊朔方郡治,(趙雲:按《續志》雲,凡縣名先書者,即所治也。
此是東漢郡治。
)王莽之所謂推武也。
河水又北,有枝渠東出,謂之銅口。
東迳沃野縣故城南,(朱此四句訛作《經》,又脫縣字,戴改《注》,增縣字。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志》縣屬朔方郡,漢末廢,當在廣牧、臨戎二縣之間,今為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境。
《元和郡縣志》所稱天德軍北沃野故城,當是後魏鎮城,非漢舊縣。
《注》叙枝渠于河水迳臨戎縣故城西之下,屈為南河之上,則沃野之在臨戎東北及南河之南可知。
而南河下不言迳沃野縣北,疑不能明也。
會貞按:《注》言河水枝渠東出,東迳沃野南,則沃野在河東岸。
《一統志》謂漢沃野與三對、窳渾凡三縣,在河套外,蓋誤以東迳沃野南為指河水言也。
)漢武帝元狩三年立,(守敬按:《漢志》,武帝元狩三年城。
)王莽之綏武也。
枝渠東注以溉田,(會貞按:《史記·河渠書》,漢時,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引河以溉田。
又《漢書·食貨志》朔方穿溉渠,作者數萬人。
此渠在朔方之地,當漢之所穿也。
董佑誠曰,渠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界中。
)所謂智通在我矣。
河水又北,(句,)屈而為南河出焉。
(守敬按:南河詳下。
)河水又北迤西,溢于窳渾縣故城東。
(朱此二十五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趙為下增屠申澤三字。
守敬按:此句與下河水又屈而東流為北河一例,無脫文。
趙增屠申澤三字,殊非。
且下言河水又北方溢為屠申澤,則澤更在南河之西北,亦不在此。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朔方郡,後漢省。
故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北河外,騰格裡鄂谟之西。
)漢武帝元朔二年開朔方郡,縣即西部都尉治。
(朱縣即二字訛作治又有三字。
全雲:漢之守尉不同城,窳渾亦非首縣,此必不學人,見此處有脫誤而妄填之。
今據《漢志》改正作,開朔方郡,以縣為西部都尉治,于事方合。
守敬按:此條趙氏所引,戴删改作縣即西部都尉治。
今全本同,蓋刊全書者又依戴改。
有道自縣西北,出雞鹿塞,(守敬按:此《漢志》文。
雞鹿塞見《匈奴傳》。
《唐志》以奚結部置雞鹿州。
《明志》榆林衛西北有雞鹿塞,東北為光祿塞。
)王莽更郡曰溝搜,縣曰極武。
其水積而為屠申澤,澤東西一百二十裡。
故《地理志》曰:屠申澤在縣東,即是澤也。
阚る謂之窳渾澤矣。
(朱脫窳字,趙增雲:《寰宇記》引此作窳渾澤,縣即以窳渾澤得名。
全、戴增同。
董佑誠曰:今曰騰格裡鄂谟,在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河水西岸。
) 屈從縣北東流。
(朱此句訛作《注》,無東字,戴改,增東字。
戴雲:今考文義,乃承上經臨戎縣,非《注》文體例。
全、趙改同,全增,趙否。
守敬按:《大典》本有東字。
) 河水又屈而東流,為北河。
(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戴雲:今考其脈絡,乃承上注屈而為南河之北迤西之文。
孫星衍曰:杜佑雲,河經靈武郡西南,便北流,凡千餘裡,過九原郡乃東流,漢人謂之西河。
自九原以東,漢人謂之北河。
守敬按:《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後五年,遊北河。
昭襄王二十年,王之上郡北河,則戰國已有北河之名。
又郦氏專就河水分流處言,對南河謂之北河,與杜氏統稱北河亦不同。
)漢武帝元朔二年,大将軍衛青,絕梓嶺,梁北河,是也。
(朱此二十字在後王莽之監河也。
趙同,戴移此。
守敬按:見《史記·衛青傳》。
) 東迳高阙南,(董佑誠曰:《括地志》,臨戎縣北有連山俗名曰高阙。
當即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北河外阿爾坦山也。
) 《史記》:趙武靈王既襲胡服,自代并陰山(守敬按:代詳《漯水》篇,陰山詳下。
)下,至高阙為塞。
(守敬按:見《匈奴傳》。
《漢書·窦融傳》稱高阙塞。
)山下有長城,長城之際,連山刺天,其山中斷,兩岸雙阙,峨然雲舉,望若阙焉。
即狀表目,(朱峨然作善能,即訛作節,《箋》曰:《大事記》注引此作峨然雲舉,節作即。
全、趙改。
戴但改節作即。
守敬按:善能二字不可解,戴何以不依朱說耶?)胡有高阙之名也。
自阙北出荒中,阙口有城,跨山結局,謂之高阙戍。
(守敬按:《通鑒》,梁普通五年,魏廣陽玉深上言,高阙戍主,禦下失和。
)自古迄今,(朱自作上,《箋》曰:《大事記》引此作自。
趙仍,戴改。
)常置重捍以防塞道。
漢元朔五年,衛青将十萬人敗右賢王于高阙,(各本作元朔四年。
守敬按:《漢書·武帝記》及《衛青傳》,事在五年,今訂。
)即此處也。
河水又東,迳臨河縣故城北。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朔方郡,後漢省。
《元和志》,西受降城,漢臨河縣故理。
蓋臨河兼有河北地也。
故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北,兩河之間。
)漢武帝元朔三年,封代恭王子劉賢為侯國。
(全雲:代恭王子皆封西河,此或是西河之臨水縣。
趙雲:按西河近代,宜是也。
而《史》、《漢表》俱作臨河。
)王莽之監河也。
(朱此下有漢武帝元朔二年大将軍衛青絕梓嶺梁北河是也二十字,趙同,戴移上。
) 至河目縣西。
(朱此五字誤入《注》内,戴改《經》。
全、趙同。
) 河水自臨河縣東迳陽山南。
(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文義,乃承上《注》文臨河縣。
董佑誠曰:當即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北,河外翁金碩隆迤東,達爾德爾諸山。
)《史記音義》曰:(朱作《漢書》注曰,全、趙、戴同。
守敬按:此徐廣《史記音義》文,非《漢書》注也,詳見下。
)陽山在河北,指此山也。
東流迳石迹阜西,(董佑誠曰:當在今烏喇特旗西境,大河之東。
)是阜,破石之文,悉有鹿馬之迹,故納斯稱焉。
(朱作故斯阜納稱焉,趙同,戴改。
) 南屈,迳河目縣故城西,(朱無故城西三字,全、趙、戴同。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正義》引有此三字,是也。
今補。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五原郡,後漢省,當在今烏喇特旗西境,大河之東。
)在北假中,(朱作左北假,有脫誤,全左下增曆字,與董佑??本同,亦非。
趙左改在,假下增中字,雲:《史記·匈奴傳·正義》引《括地志》,五原河目縣故城在北假中,是也。
戴改、增同。
守敬按:《始皇本紀·正義》引此,正作在北假中。
)地名也。
(戴雲:此三字《注》内之小《注》。
守敬按:《史記·匈奴傳·索隐》韋昭曰,北假,地名。
《漢書·元帝紀》注,晉灼說同。
)自高阙以東,夾山帶河,陽山以往,(朱作雲,《箋》曰:謝雲,宋本作西。
趙同。
戴改往。
會貞按:西與東對舉,似是。
但《注》叙河水東流,先言陽山,後言北假,則北假不得但在陽山以西,戴和往,較勝。
)皆北假也。
(守敬按:《漢書·王莽傳》,五原、北假,膏壤殖谷,異時常置田官。
董佑誠曰:今自阿爾坦山迤西至烏喇特,南至黃河,皆古北假地。
)《史記》曰:秦使蒙恬将十萬人,北擊胡,度河取高阙,據陽山北假中。
(守敬按:《匈奴傳》文。
《始皇本紀》、《蒙恬傳》,十萬并作三十萬)是也。
北河又南,合南河,南河上承西河,(朱此句脫南河二字,趙同,戴增。
守敬按:《史記·衛青傳》,元朔二年,度西河,至高阙,破匈奴。
即此西河,說見上北河下。
董佑誠曰,今河水自鄂爾斯右翼後旗西境,騰格裡鄂漠之南,别支東出。
)東迳監戎縣故城北,又東迳臨問縣南。
董佑誠曰:并見上。
)又東迳廣牧縣故城北,(董佑誠曰:二《漢志》,縣并屬朔方郡,魏、晉移置,屬新興郡,非此城也。
《元和志》,豐州九原縣郭下,本漢之廣牧舊地。
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界内地。
)中部都尉治,各本中作東,上衍有字,戴但删有字。
會貞按:河水東流,先迳廣牧,後迳渠搜,則廣牧在西,渠搜在東,而廣牧下雲,東部都尉治,渠搜下雲,中部都尉治,是東部反在中部之西矣。
檢《漢志》亦然。
當是《漢志》東中二字傳刻互訛,後人又據以改郦書也。
《元和志》,九原縣,本漢之廣牧舊地,中部都尉所理。
則廣牧之為中部,渠搜之為東部,審矣。
)王莽之鹽官也。
迳流二百許裡,東會于河。
(董佑誠曰:今南河迳鄂爾多斯後旗之北,東會北河也。
) 河水又東,迳馬陰山西。
(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并改東作南。
守敬按:以水勢證之,東下當增南字,不當改東作南。
董佑誠曰,今自烏喇特旗西北,噶劄爾諸山迤東,曆茂明安旗四子部落旗,南接歸化城諸山,皆古陰山。
侯應所謂陰山東西千餘裡是也。
)《史記音義》曰: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守敬按:《史記·蒙恬傳·集解》,徐廣曰,五原西安陽縣北,有陰山,陰山在河南,陽山在河北。
《匈奴傳·索隐》亦引徐說此三句 勃氏下引西安陽句作《史記音義》是,而上引陽山句作《漢書》注,此引陽山陰山二句作《漢書音義》,誤也。
今訂正。
)謂是山也,而即實不在河南。
(會貞按:《史記·始皇紀》,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東,屬之陰山。
言陰山甚渾,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陽山北假中,似分陰山、陽山為二。
水北曰陽,水南曰陰,此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之說所由來也。
然《史》、《漢·匈奴傳》,趙武靈王築長城,自代并陰山下,至高阙為塞,代與高阙皆在河北,則馬、班以陰山在河南可知。
足徵《始皇紀》并河以東屬之陰山,乃言河北之山,非
)過北地富平縣西。
河側有兩山相對,水出其間,即上河峽也。
(朱無也字。
全增谷字,雲:以宋本補。
趙據《禦覽》引此增也字。
戴增也字同。
守敬按:全未檢出,《禦覽》假托宋本,不知峽、谷義近,二字不可連稱。
古書無稱上河峽谷者。
此與《濁漳》篇濫水下,全氏稱宋本者,皆不可信。
會貞按:河水至富平有上河之名,故峽亦有上河之目。
)世謂之為青山峽。
(朱脫峽字,趙據《寰宇記》引此增,戴增同。
守敬按:《通鑒》唐武德九年,安州大都督李靖與突厥戰于靈州之硖石。
又長慶元年,靈武節度使李進誠敗吐蕃于大石山。
樂史雲,大石山即上河峽也。
《明史·地理志》,靈夏衛西南有峽口山,黃河流其中,一名青銅峽。
董佑誠曰,峽口山在靈州西。
)河水曆峽北注,枝分東出。
(董佑誠曰:即下枝津。
趙雲:《寰宇記》慶州樂蟠縣馬嶺山,俗名箭?嶺,與青山相連亘。
有馬嶺坂,左右帶川,相傳漢之牧地也。
有水出縣西北。
《水經注》雲,與青山水合。
今本無之。
樂蟠縣,漢北地郡富平縣地。
章懷《後漢書》注,青山在北地參?界。
青山水所出也。
《續志》,北地郡參?縣,故屬安定,有青山。
馬嶺水亦見補附洛水。
守敬按:《寰宇記》樂蟠之青山,在今環縣西,去河甚遠,與北青山峽無涉。
趙氏以之當青山峽,謬甚。
又馬嶺水即漢泥水,青山水入泥水,則與青山水合,蓋《泾水》篇佚文。
洛水與泥水隔越重山,趙補洛水,攙入亦非。
) 河水又北,迳富平縣故城西,(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經》舉當時郡縣,至道元時,或廢或徙,《注》是以目為故城,後并同。
全、趙改同。
會貞按:《注》稱縣故城,始終上卷叙漓水迳白石縣故城,戴氏此條當移彼。
《漢志》不載立縣時代。
據《注》下句治縣城之文,則秦置也。
漢縣屬北地郡,後漢徙廢,在今靈州西南。
)秦置北地郡,治縣城。
(朱作北地都尉治縣城,趙地改部,雲:《漢志》北地作北部,北部都尉治神泉障,非縣城,道元誤。
戴改同。
守敬按:此有誤文,當作秦置北地郡,治縣城。
都尉二字是郡字之誤,今訂。
)王莽名郡為威戎,(守敬按:今本《漢志》作威成,訛。
)縣曰持武。
(朱持作特,《箋》曰:《漢·地志》作恃。
戴改持。
趙同。
會貞按:《大典》本、明抄本作持。
)建武中,曹鳳,字仲理,為北地太守。
(守敬按:《曹全碑》,祖父鳳曆張掖屬國都尉丞,右扶風險麋侯相,金城西部都尉,北地太守。
)政化尤異,黃龍應于九裡谷高岡亭,角長三丈,(朱訛作尺,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丈。
《太平廣記》四百十八引此同。
)大十圍,梢至十餘丈。
(朱梢作稍,趙、戴校改。
)天子嘉之,賜帛百匹,加秩中二千石。
(守敬按:曹鳳,範《書》無傳,但見《西羌傳》中,不及為北地守時事,《注》蓋本他家《後漢書》。
) 河水又北,有薄骨律鎮城,(朱此句訛作《經》,無有字,戴改《注》。
全、趙同。
全從胡渭說,北下增迳字,趙增同。
守敬按:《禦覽》一百六十四稱,《十道志》引《水經》雲,河水北有薄骨律鎮城。
《十道志》,唐梁載言撰,引《注》作《經》,足見《經》、《注》混淆,自唐已然。
又《寰宇記》引亦同。
據二書引北下脫有字,今增。
《魏書·刁雍傳》,太平真君五年為薄骨律鎮将。
《地形志》,太延二年,置薄骨律鎮,孝昌中改靈州。
董佑誠曰,城即唐、宋靈州城,在今靈州西南十餘裡。
)在河渚上,朱在上有城字,全、趙同,戴删。
會貞按:《括地志》,城在河渚之中,随水上下,未嘗陷沒。
)赫連果城也。
(會貞按:《元和志》,赫連勃勃置果園,後魏平赫連昌,置薄骨律鎮。
而《括地志》雲,鎮初在河北胡城,大統六年,于果園複築城。
蓋誤。
《注》言鎮城即赫連果城,則郦氏時治果園,不待大統時,且《注》下叙胡城,亦不言嘗為鎮治。
)桑果餘林,仍列洲上。
(守敬按:《十道志》,《寰宇記》引此并作桑果榆林,列植其上。
)但語出戎方,(朱語訛作諸,趙、戴改。
)不究城名。
訪諸耆舊,鹹言,(朱言下有故老宿彥言五字,趙、戴言改雲。
全雲:按五字重文。
今删。
)赫連之世,有駿馬死此,取馬色以為邑号,故目城為白馬骝。
(朱馬作口,趙、戴同。
守敬按:《寰宇記》靈州下,白馬骝城,《十六國春秋》雲,赫連勃勃時,有駿馬死,即取毛色為号,故名其城為白馬骝。
然則此《注》白口為白馬之誤。
)韻轉之謬,(朱無轉字,《箋》曰:韻下當有轉字,謂白口骝轉讀作薄骨律耳。
趙增轉字。
守敬按:朱尚不知口為誤字。
)遂仍今稱,所未詳也。
(趙雲:《漢志》,北地郡靈州縣,有河奇苑,号非苑。
師古曰,苑謂馬牧也。
駿馬之稱,或因漢舊牧苑而得名也。
守敬按:趙說足正俗傳之失。
) 河水又迳典農城東,(朱此八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趙又下增北字,複據《寰宇記》引《水經注》,典農城上有朔方郡宏靜縣六字,依增,惟改縣作鎮。
孔刻戴本增同。
全增宏靜鎮三字。
董佑誠謂典農城既兩見,而甯夏亦非朔方郡地。
《寰宇記》所引當非原文,今删朔方郡及典農城六字。
會貞按:董謂甯夏非朔方郡地,是也。
但宏靜鎮即漢城不得又以此城當之。
《寰宇記》亦不足據,蓋雜采後世地志而誤為郦《注》也。
董增宏靜鎮三字,反删典農城三字,尤非,詳下。
)世謂之胡城。
(會貞按:《元和志》靈武縣下,後魏破赫連昌,收胡戶徙之,因号胡地城。
據稱東南至靈州八十八裡,則在今靈州西北。
)又北迳上河城東,(董佑誠曰:在今甯夏縣南。
)世謂之漢城。
(會貞按:《寰宇記》引隋《圖經集》雲,漢城居河外三裡,乃舊薄骨律鎮倉城,後魏立弘靜鎮,徙關東漢人以充屯田。
《元和志》亦雲,後魏立弘靜鎮,俗謂之漢城。
)薛瓒曰:上河在西河富平縣,即此也。
馮參為上河典農都尉所治也。
(趙雲:《卮林》曰,《漢書》,馮參為上河農都尉。
《百官表》曰,農都尉,武帝置。
《後漢·百官志》武帝時,邊郡置農都尉,主屯田殖谷。
建武六年,邊郡往往置都尉。
《注》引《漢官儀》曰,農都尉不治民。
《禦覽》引《魏略》曰,曹公置典農中郎将,秩二千石,典農都尉,秩六百石,典農校尉,秩比二千石。
然則漢官無典字,至當塗始更耳。
《水經》及《注》作典農,皆非。
《梁統傳》,光武拜梁騰酒泉典農都尉,蔚宗亦誤。
一清按:《續志》注,農都尉以下無《漢官儀》一條,而《禦覽》所引《魏略》之文,則見于大司農之下,作《魏志》也。
然愚竊有疑者,裴世期注《三國志》引《先賢行狀》雲,陶謙表陳登為典農校尉,則在曹氏之先,已有典農之稱矣。
此與《卮林》所引範《書》可參證也。
守敬按:《馮參傳》注,師古曰,上河在西河富平,于此為農都尉。
齊召南雲,《地理志》,西河郡有富昌縣,無富平縣,且富昌縣下亦不雲農都尉治。
又顔注《叙傳》曰,上河,地名,農都尉者,典農事。
二《注》自相矛盾。
按《地理志》富平有二,一屬平原郡,故名厭次,宣帝時更名也。
一屬北地郡,亦不雲農都尉治也。
惟張掖郡番和縣,有農都尉治明文。
餘考《通典》,河經靈武郡西南,便北流千餘裡,漢人謂之西河。
瓒因上河是河名,因以西河、富平實之,非謂西河郡也。
師古注《參傳》,即用瓒說,其注《叙傳》,又雲上河,地名,偶有不照耳。
《參傳》、《叙傳》并稱上河農都尉,則富平有農都尉治,毫無疑義。
《漢志》不載,自是脫漏。
或謂北地都尉,或偶更名,《志》不詳載。
不知《志》明雲北部都尉治神泉障,渾都尉治塞外渾懷障,不治此也。
) 河水又北,迳典農城東,(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城當在今甯夏縣東。
)俗名之為呂城,皆參所屯,以事農氓。
(朱脫氓字,《箋》曰:宋本農下有一毗字。
趙雲:按毗字絕無意義,當是氓字。
守敬按:《方輿紀要》合上三城以為參所分屯,是也。
蓋典農城有三,河水初迳典農城,謂之胡城,又北迳上河城,謂之漢城,即參所治典農城也。
又北迳典農城,謂之呂城,故雲皆參所分屯,可見董氏删河水初迳典農城之非。
) 河水又東北,迳廉縣故城東,(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志》,縣皆屬北地郡,漢末廢。
《注》于高平川水下引阚る曰,在富平北,當在今甯夏縣北境。
)王莽之西河亭。
《地理志》曰:卑移山在西北。
(錢坫曰:疑即今賀蘭山也,在甯夏府城西北五十裡。
) 河水又北,與枝津合。
(朱上七字訛作《經》,北訛在與下,《箋》曰:宋本津下有合字。
戴改《注》,全、趙同。
作北與枝津合。
)水受大河,東北迳富平城,所在分裂,以溉田圃。
北流入河,今無水。
(董佑誠曰:今靈州漢伯渠,自青銅峽之麓,酾河東出,相傳為漢時所鑿,當即枝津,亦即《漢志》之河溝也。
下流數改,在郦氏時已無水,則今渠亦非盡舊迹矣。
會貞按:《史記·河渠書》,漢時用事者,争言水利,西河引河以溉田,當指此,非謂西河郡地也。
觀西河、河西連舉,河西非郡名,可證。
《元和志》,漢渠在靈武縣南五十裡,從漢渠北流四十餘裡,始為千金大陂,其左右又有胡渠、禦史、百家等八渠,溉田五百餘頃。
與《注》言所在分裂合,蓋至唐即複通流矣。
)《爾雅》(《釋水》)曰:氵?,反入,言河決複入者也。
河之有氵?,若漢之有潛也。
(守敬按:三句,郭《注》,原書作猶江之有池。
觀此條,知郦氏凡河決複入者,皆謂之氵?。
則無疑于《瓠子河》篇複引《爾雅》矣。
) 河水又東北迳渾懷障西。
(朱此十字訛作《經》,障作鄣,戴改《注》。
全、趙同。
又改障,後并同。
董佑誠曰:《注》雲,南去北地三百裡;《元和志》,廢靈武城在懷遠縣東北,隔河一百裡,其城本蒙恬所築,古謂之渾懷障。
案懷遠即今甯夏。
渾懷障當在河東鄂爾多斯右翼中旗界中。
)《地裡志》(朱志下衍曰字,趙同,戴删。
)渾懷都尉治塞外者也。
(守敬按:《漢志》北地郡富平縣,渾懷都尉治塞外渾懷障。
)太和初,三齊平,徙曆下民居此,(守敬按:《魏書·獻文帝紀》,皇興三年,東陽潰,虜沈文秀,徙青州民于京師。
沈欽韓據以駁此《注》,謂非文帝之太和。
吾意太和初,必亦有徙民之事,而史略之 勃氏溯厥由來,故有三齊平之說,特置于太和初之下,緻成語病耳。
)遂有曆城之名矣。
(朱城作地,全、趙、戴改。
守敬按:《通典》作遂有曆城之名,則《注》地為城之誤無疑。
《隋志》靈武縣下雲,後周置曆城郡,則又以城名郡矣。
)南去北地三百裡。
(朱北地作北城,《箋》曰:《漢志》,渾懷都尉治在北平,此北城誤,當作北平。
趙雲:按《漢志》在北地郡,北城是北地之誤。
朱氏以為治在北平,何其缪也!下同。
) 河水又東北,曆石崖山西,(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當即今阿爾布斯諸山,在鄂爾多斯右翼中旗界中。
)去北地五百裡。
(朱北地訛作北城,《箋》曰:城當作平,誤同上。
)山石之上,自然有文,盡若虎馬之狀,(朱訛作戰馬。
趙雲:《禦覽》五十引此作獸馬,獸馬原作虎馬,唐避諱改。
邺中三台,以金虎為金獸,可證也。
)粲然成着,類似圖馬,(朱《箋》曰:當作頗似圖畫。
趙雲:依文自通,無容更易。
)故亦謂之畫石山也。
又北過朔方臨戎縣西。
河水東北,迳三封縣故城東,(董佑誠曰:二《漢志》,三封俱屬朔方郡,漢末廢。
《元和志》,漢三封在今豐州西一百裡。
又雲,夏州長澤縣,本漢三封縣地,即今縣北二十裡三封故城。
二說互異。
長澤在今榆林,非漢朔方地;且《志》言夏州西北至豐州七百五十裡,長澤又在夏州西南一百二十裡,相悖顯然。
《志》又方豐州治九原縣,本廣牧縣;州西一百六十裡永豐縣,本臨戎縣;三封又在臨戎之西,則所雲豐州西百裡,亦有誤字。
此《注》引《十三州志》曰,三封在臨戎縣西一百四十裡,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中旗西北河外。
)漢武帝元狩三年置。
(守敬按:《漢志》武帝元狩三年城。
)《十三州志》曰:在臨戎縣西一百四十裡。
(朱四作三,趙同,戴改。
會貞按:《大典》本、黃本并作四。
) 河水又北,迳臨戎縣故城西,(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縣屬朔方郡,《注》雲舊朔方郡治。
而《元和志》謂朔方理三封。
趙氏據《續漢志》,謂郦《注》所稱,系後漢治所,然郦《注》多詳前漢事迹,而《前志》所書,每郡第一縣,不必皆為郡治。
且《志》稱元朔二年開朔方郡,而臨戎即城于五年,當與郡同置。
三封之置,則《漢志》及此《注》俱在元狩三年。
朔方之治臨戎,二漢當無改易也。
《元和志》永豐縣,豐州西一百六十裡,本漢臨戎舊地,後漢末廢。
北人謂之賀葛真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界内,與三封城隔河相望。
)元朔五年立,(趙據黃本,元朔上增漢字。
守敬按:《漢志》武帝元朔五年城。
)舊朔方郡治,(趙雲:按《續志》雲,凡縣名先書者,即所治也。
此是東漢郡治。
)王莽之所謂推武也。
河水又北,有枝渠東出,謂之銅口。
東迳沃野縣故城南,(朱此四句訛作《經》,又脫縣字,戴改《注》,增縣字。
全、趙同。
董佑誠曰:二《漢志》縣屬朔方郡,漢末廢,當在廣牧、臨戎二縣之間,今為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境。
《元和郡縣志》所稱天德軍北沃野故城,當是後魏鎮城,非漢舊縣。
《注》叙枝渠于河水迳臨戎縣故城西之下,屈為南河之上,則沃野之在臨戎東北及南河之南可知。
而南河下不言迳沃野縣北,疑不能明也。
會貞按:《注》言河水枝渠東出,東迳沃野南,則沃野在河東岸。
《一統志》謂漢沃野與三對、窳渾凡三縣,在河套外,蓋誤以東迳沃野南為指河水言也。
)漢武帝元狩三年立,(守敬按:《漢志》,武帝元狩三年城。
)王莽之綏武也。
枝渠東注以溉田,(會貞按:《史記·河渠書》,漢時,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引河以溉田。
又《漢書·食貨志》朔方穿溉渠,作者數萬人。
此渠在朔方之地,當漢之所穿也。
董佑誠曰,渠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界中。
)所謂智通在我矣。
河水又北,(句,)屈而為南河出焉。
(守敬按:南河詳下。
)河水又北迤西,溢于窳渾縣故城東。
(朱此二十五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趙為下增屠申澤三字。
守敬按:此句與下河水又屈而東流為北河一例,無脫文。
趙增屠申澤三字,殊非。
且下言河水又北方溢為屠申澤,則澤更在南河之西北,亦不在此。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朔方郡,後漢省。
故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北河外,騰格裡鄂谟之西。
)漢武帝元朔二年開朔方郡,縣即西部都尉治。
(朱縣即二字訛作治又有三字。
全雲:漢之守尉不同城,窳渾亦非首縣,此必不學人,見此處有脫誤而妄填之。
今據《漢志》改正作,開朔方郡,以縣為西部都尉治,于事方合。
守敬按:此條趙氏所引,戴删改作縣即西部都尉治。
今全本同,蓋刊全書者又依戴改。
有道自縣西北,出雞鹿塞,(守敬按:此《漢志》文。
雞鹿塞見《匈奴傳》。
《唐志》以奚結部置雞鹿州。
《明志》榆林衛西北有雞鹿塞,東北為光祿塞。
)王莽更郡曰溝搜,縣曰極武。
其水積而為屠申澤,澤東西一百二十裡。
故《地理志》曰:屠申澤在縣東,即是澤也。
阚る謂之窳渾澤矣。
(朱脫窳字,趙增雲:《寰宇記》引此作窳渾澤,縣即以窳渾澤得名。
全、戴增同。
董佑誠曰:今曰騰格裡鄂谟,在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河水西岸。
) 屈從縣北東流。
(朱此句訛作《注》,無東字,戴改,增東字。
戴雲:今考文義,乃承上經臨戎縣,非《注》文體例。
全、趙改同,全增,趙否。
守敬按:《大典》本有東字。
) 河水又屈而東流,為北河。
(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戴雲:今考其脈絡,乃承上注屈而為南河之北迤西之文。
孫星衍曰:杜佑雲,河經靈武郡西南,便北流,凡千餘裡,過九原郡乃東流,漢人謂之西河。
自九原以東,漢人謂之北河。
守敬按:《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後五年,遊北河。
昭襄王二十年,王之上郡北河,則戰國已有北河之名。
又郦氏專就河水分流處言,對南河謂之北河,與杜氏統稱北河亦不同。
)漢武帝元朔二年,大将軍衛青,絕梓嶺,梁北河,是也。
(朱此二十字在後王莽之監河也。
趙同,戴移此。
守敬按:見《史記·衛青傳》。
) 東迳高阙南,(董佑誠曰:《括地志》,臨戎縣北有連山俗名曰高阙。
當即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西北河外阿爾坦山也。
) 《史記》:趙武靈王既襲胡服,自代并陰山(守敬按:代詳《漯水》篇,陰山詳下。
)下,至高阙為塞。
(守敬按:見《匈奴傳》。
《漢書·窦融傳》稱高阙塞。
)山下有長城,長城之際,連山刺天,其山中斷,兩岸雙阙,峨然雲舉,望若阙焉。
即狀表目,(朱峨然作善能,即訛作節,《箋》曰:《大事記》注引此作峨然雲舉,節作即。
全、趙改。
戴但改節作即。
守敬按:善能二字不可解,戴何以不依朱說耶?)胡有高阙之名也。
自阙北出荒中,阙口有城,跨山結局,謂之高阙戍。
(守敬按:《通鑒》,梁普通五年,魏廣陽玉深上言,高阙戍主,禦下失和。
)自古迄今,(朱自作上,《箋》曰:《大事記》引此作自。
趙仍,戴改。
)常置重捍以防塞道。
漢元朔五年,衛青将十萬人敗右賢王于高阙,(各本作元朔四年。
守敬按:《漢書·武帝記》及《衛青傳》,事在五年,今訂。
)即此處也。
河水又東,迳臨河縣故城北。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朔方郡,後漢省。
《元和志》,西受降城,漢臨河縣故理。
蓋臨河兼有河北地也。
故城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北,兩河之間。
)漢武帝元朔三年,封代恭王子劉賢為侯國。
(全雲:代恭王子皆封西河,此或是西河之臨水縣。
趙雲:按西河近代,宜是也。
而《史》、《漢表》俱作臨河。
)王莽之監河也。
(朱此下有漢武帝元朔二年大将軍衛青絕梓嶺梁北河是也二十字,趙同,戴移上。
) 至河目縣西。
(朱此五字誤入《注》内,戴改《經》。
全、趙同。
) 河水自臨河縣東迳陽山南。
(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文義,乃承上《注》文臨河縣。
董佑誠曰:當即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北,河外翁金碩隆迤東,達爾德爾諸山。
)《史記音義》曰:(朱作《漢書》注曰,全、趙、戴同。
守敬按:此徐廣《史記音義》文,非《漢書》注也,詳見下。
)陽山在河北,指此山也。
東流迳石迹阜西,(董佑誠曰:當在今烏喇特旗西境,大河之東。
)是阜,破石之文,悉有鹿馬之迹,故納斯稱焉。
(朱作故斯阜納稱焉,趙同,戴改。
) 南屈,迳河目縣故城西,(朱無故城西三字,全、趙、戴同。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正義》引有此三字,是也。
今補。
董佑誠曰,《漢志》縣屬五原郡,後漢省,當在今烏喇特旗西境,大河之東。
)在北假中,(朱作左北假,有脫誤,全左下增曆字,與董佑??本同,亦非。
趙左改在,假下增中字,雲:《史記·匈奴傳·正義》引《括地志》,五原河目縣故城在北假中,是也。
戴改、增同。
守敬按:《始皇本紀·正義》引此,正作在北假中。
)地名也。
(戴雲:此三字《注》内之小《注》。
守敬按:《史記·匈奴傳·索隐》韋昭曰,北假,地名。
《漢書·元帝紀》注,晉灼說同。
)自高阙以東,夾山帶河,陽山以往,(朱作雲,《箋》曰:謝雲,宋本作西。
趙同。
戴改往。
會貞按:西與東對舉,似是。
但《注》叙河水東流,先言陽山,後言北假,則北假不得但在陽山以西,戴和往,較勝。
)皆北假也。
(守敬按:《漢書·王莽傳》,五原、北假,膏壤殖谷,異時常置田官。
董佑誠曰:今自阿爾坦山迤西至烏喇特,南至黃河,皆古北假地。
)《史記》曰:秦使蒙恬将十萬人,北擊胡,度河取高阙,據陽山北假中。
(守敬按:《匈奴傳》文。
《始皇本紀》、《蒙恬傳》,十萬并作三十萬)是也。
北河又南,合南河,南河上承西河,(朱此句脫南河二字,趙同,戴增。
守敬按:《史記·衛青傳》,元朔二年,度西河,至高阙,破匈奴。
即此西河,說見上北河下。
董佑誠曰,今河水自鄂爾斯右翼後旗西境,騰格裡鄂漠之南,别支東出。
)東迳監戎縣故城北,又東迳臨問縣南。
董佑誠曰:并見上。
)又東迳廣牧縣故城北,(董佑誠曰:二《漢志》,縣并屬朔方郡,魏、晉移置,屬新興郡,非此城也。
《元和志》,豐州九原縣郭下,本漢之廣牧舊地。
當在今鄂爾多斯右翼後旗界内地。
)中部都尉治,各本中作東,上衍有字,戴但删有字。
會貞按:河水東流,先迳廣牧,後迳渠搜,則廣牧在西,渠搜在東,而廣牧下雲,東部都尉治,渠搜下雲,中部都尉治,是東部反在中部之西矣。
檢《漢志》亦然。
當是《漢志》東中二字傳刻互訛,後人又據以改郦書也。
《元和志》,九原縣,本漢之廣牧舊地,中部都尉所理。
則廣牧之為中部,渠搜之為東部,審矣。
)王莽之鹽官也。
迳流二百許裡,東會于河。
(董佑誠曰:今南河迳鄂爾多斯後旗之北,東會北河也。
) 河水又東,迳馬陰山西。
(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并改東作南。
守敬按:以水勢證之,東下當增南字,不當改東作南。
董佑誠曰,今自烏喇特旗西北,噶劄爾諸山迤東,曆茂明安旗四子部落旗,南接歸化城諸山,皆古陰山。
侯應所謂陰山東西千餘裡是也。
)《史記音義》曰: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守敬按:《史記·蒙恬傳·集解》,徐廣曰,五原西安陽縣北,有陰山,陰山在河南,陽山在河北。
《匈奴傳·索隐》亦引徐說此三句 勃氏下引西安陽句作《史記音義》是,而上引陽山句作《漢書》注,此引陽山陰山二句作《漢書音義》,誤也。
今訂正。
)謂是山也,而即實不在河南。
(會貞按:《史記·始皇紀》,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東,屬之陰山。
言陰山甚渾,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陽山北假中,似分陰山、陽山為二。
水北曰陽,水南曰陰,此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之說所由來也。
然《史》、《漢·匈奴傳》,趙武靈王築長城,自代并陰山下,至高阙為塞,代與高阙皆在河北,則馬、班以陰山在河南可知。
足徵《始皇紀》并河以東屬之陰山,乃言河北之山,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