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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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江水 斤江水 江以南至日南郡二十水 禹貢山水澤地在所
漸江水(趙雲:近宋祁曰牙陵有漸水,東入沅。
疑此無漸水,當作汽車。
不知漸江、浙水并見《說文》。
武陵有漸水,固也。
而未可以汽車江水當之。
)出三天子都。
(全雲:顧祖禹曰,大鄣山在績溪縣東六十裡,高五百五十仞,周一百五十裡,一句三王山。
《祥符圖經》雲,即三天子鄣山。
《山海經》浙江出三天子都。
《水經》,因之,蓋訛鄣為都,秦置鄣郡,以此山名也。
郭璞曰,三天子鄣山在新安歙縣東,今謂之玉山,浙水出其傍。
《環宇記》曰,大鄣山,吳、越于此分界。
葉夢得《避暑錄話》曰,《水經》謂漸江出三天子都,取《山海經》為證。
三天子都在彭澤西,安得至此?今錢塘塘江乃北不下流,雖自彭澤來,蓋衆江所會,不應獨以此一水為名,予意漸字即浙字,《水經》誤分為二名。
《注》引《漢志》浙江者是已。
今自分水到出桐廬号歙港者,與衢、婺之溪合,而過富陽以入大江。
大江自西來,此江自東來。
皆會于錢塘。
按《山海經》三天子鄣有三,一曰在閩西、海北,即浙江之源也。
郭景純雲,今在新安歙縣東,謂之三王山,浙江出其傍者也;一曰在衡山,即廬江之源也。
漢人以霍山為衡山,所謂在彭澤者也;一曰在海中,則不知其處。
說者曰,匡廬是西鄣,徽是東北大鄣,婺之永陽亦有三天子鄣,是南鄣,其說當存而不論。
若石林謂但在彭澤則謬矣。
又謂錢塘乃北江下流,來自彭澤,是仍《水經·沔水》施展以立文者。
然三天子鄣雖有三,而大鄣則推浙江之源,秦、漢間人以是取郡名為鄣郡,是非彭澤所能争也。
守敬按:三天子諸說不一。
全氏考證甚核。
乃《一統志》惟以婺源西北一百二十裡之率山當之,而斥前人之說皆非。
蓋以《漢志》漸江水出黟縣南為據耳。
不知郭雲三王山,浙江出其邊。
黟縣南之山,亦三王山所蔓衍也。
又《經》雲,北過馀杭,則漸江水所出之山當在南,或以郭引張氏《土地記》稱永康到南四裡之石城山為三天子都,否則北過乃東過之誤也。
) 《山海經》謂之浙江也。
(趙雲:按《史記·索隐》韋昭雲,浙江在今錢唐。
浙音折,晉灼音逝,非也,蓋其流曲折,《莊子》所謂淛河,即其水也。
制、折聲相近。
會貞按:《水經》,漸江水出三天子都,《海内東經》浙江出三天子都是漸江,《山海經》謂之浙江也。
制、折古字通。
《莊子》之制河,乃浙江之異文。
《史記·秦始皇、項羽本紀》并作浙江,與《山海經》同,乃阮元《浙江圖》據《說文》漸、浙分戴,謂本名漸江,至山陰始名浙江,堅持其說不變。
豈《莊子》、《史記》皆指山陰之水言首?況《山海經》明言浙江所出乎?不謂阮氏一代通人,而拘執如是。
)《地理志》雲:水出丹陽黟縣南蠻(趙增夷字。
)中。
(趙雲:按顔師古注《漢書》引《地理志》作漸,與道元所風之本人浙江者異見《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全雲:按王應麟雲,唐廬潘引《地理志》作黟縣南,率山東,今觀是《注》所引,則唐本為誤也。
而新安人作志乘,以為《山經》這文有率山、率水之目,不知《山經》無此說。
《山海經》曰,浙江出三天子都,在其東。
郭景純曰,出新安黟縣南蠻中。
此與《漢志》、《水經》合。
當東漢時,新安一帶,山越居之班《志》謂之蠻夷,今以蠻為率,則誣甚矣。
率山、率水,不見他書。
《太平禦覽》雲,率即歙耳,亦混語也。
《環宇記》始收其目,而《九域志》仍不及焉。
以羅存齊、程篁墩職志事,尚不能辨正,何也?守衛敬按:《漢志》黟縣下明作漸江水,何庸引顔《注》?然道元于下文皆雲浙江,故趙氏疑所見本異。
餘謂郦氏以漸江即浙江,既據《山海經》标明,下引《以志》,鄧不必再為分别,非所見《漢志》不作漸江也郭璞引《地理志》作浙江,甩牽于《經》文而改之。
新安人諱言南蠻,故以南率誤文為奇貨。
不知山越為患,以丹陽一郡為最,見《吳志》太史慈、程普、賀齊等《傳》,史文俱在,保可沒也?兩《漢》、《晉志》作黝縣,誤碼率。
《宋》、《齊志》作黟是也。
秦置縣,?《環宇記》。
?屬鄣郡,漢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新都郡,晉屬新安郡,宋、齊因、梁屬新甯郡,在今黟縣東,今婺源、休甯間,猶沿率山、率水之稱也。
)北迳其縣南,有博山,山上有石,特起十丈,峰若劍杪。
時有錄鼓潛發,正(朱作官,《箋》曰:舊本作正。
戴、趙改。
守敬按:殘宋本、明抄本作正。
)長臨縣,以山鼓為侯,一鳴,官長一年,若長雷發專用,則官長不反,(朱作不及,《箋》曰:當作不反。
趙改不反,戴改不吉。
守敬按:《環宇記》,黟縣南十八裡有墨嶺山,嶺上有石,特起十馀丈,峰若劍峙。
時有靈鼓潛發,令長每以上鼓為修,鳴則不利于縣長。
據此則博山即墨嶺山。
俞正變《癸已類稿》八林曆山在黟縣南十裡,土人即山為庵宇,庵前有峰,員起如得爐。
《水經注》黟縣有博山。
山上有石,特起十丈,上峰若劍杪。
博山蓋爐象矣。
據此則博山即林曆山之一峰,郦氏則分叙之。
) 浙江又北曆黟山,縣居山之陽,故縣氏之。
(守敬按:《元和志》,黟縣有墨嶺,出石墨,《癸已類稿》八,黟山亦曰石墨嶺,下有井,是昔采墨之所,即今墨穴也。
黟縣之名由墨嶺,古本取黟山為義。
)漢成帝鴻嘉二年,以為廣德國,封中山憲王孫雲客王于此。
(朱無中山憲王四字,《箋》曰:《前漢書·成帝紀》,鴻嘉二年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廣德王。
戴、趙增中山憲王四字。
守敬按:錢大昕曰,羅原《新安志》雲,《景十三王傳》複立憲王弟孫利鄉侯子雲客,是為廣德夷王。
《諸侯王表》雲客以懷王從父弟子紹封,獨《成帝紀》戴雲額是憲王孫。
按雲額之祖孝侯安,于憲王為弟,其父戴侯遂于懷王為從父弟,則雲額乃憲王弟孫,懷王從父弟子,《表》、《傳》所言是也。
《紀》脫一弟字。
守敬按:此《注》本《成帝紀》,誤,戴,趙亦失考。
)晉太康中,以為廣德縣,分未宣城郡。
(會貞按:《元和志》廣德縣,後漢分故鄣縣置,?《紀要》中平二年。
?《宋志》吳立,?《吳志·呂蒙傳》為廣德長。
?此為晉太康中立,蓋吳末廢,晉複立首■後漢縣屬丹陽郡,吳因,晉屬宣城郡,宋因,齊為亘成郡治。
梁屬。
《一統志》在廣德州西南,與黟縣不相接。
此條恐郦氏誤系。
)會稽陳業,澍身清行,Т(戴作遁。
守敬按:殘宋本、明鈔本作遁。
《集韻》,Т,遁本字。
)迹此山。
(朱《箋》曰:孔晔《會稽志》雲,陳業,上虞人,為會稽太守,潔身清行,志懷霜雪,貞亮之信,同操柳下。
遭漢中微,委官棄祿,遁迹黟、歙,以求其志。
高邈妙蹤,天下所聞。
守敬按:《會稽志》本《會稽典錄》,引見《吳志·虞翻傳》注。
) 浙江又北迳歙縣(守敬按:北上當有東字,秦縣屬鄣郡,漢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新都郡,晉屬新安郡,宋、齊因,梁為新甯郡治,即今歙縣治。
)東,與一小溪合,水出縣東北翁山,西迳故城南,又西南入浙江。
(守敬按:今登水出績溪縣東北大鄣山,西南流至歙縣,南入新安江,當即此水也。
) 又東迳遂安縣南。
(守敬按:後漢末,孫氏置新定縣,屬新都郡,晉太康初,改曰遂安,屬新安郡。
宋、齊、梁因。
在今遂安縣西。
今新安江經遂安縣北,此南字當作北。
)溪廣二百步,上立杭以相通,水甚清深,潭不掩鱗,故名新定。
(朱訛作安,趙據《吳書·賀齊傳》改,戴改同。
守敬按:《賀齊傳》,建安十三年,齊表分歙為新定縣,《元和志》,分歙南鄉安定裡置。
)分歙縣立之。
晉太康中,又改從今名。
(守敬按:《宋志》晉太康元年更名。
浙江又左合絕溪,溪水出始新縣西,東迳到故城南,(守敬按:後漢末,孫氏置始新縣,為新都郡治。
晉為新安郡治,宋、齊、梁因。
在今淳安縣西六十裡。
)為東西長溪。
(會貞按:今有雲源溪,出淳安縣西北,南流入新安江,疑即絕溪,但所出所迳,與《注》形勢異,當是《注》誤。
又下流隻一溪,蓋有湮塞也。
)溪有四十七濑,(會貞按:《漢書·牙帝紀》顔《注》引臣瓒曰,濑,湍也。
吳越謂之濑,中國謂之碛。
)睿流驚急,奔波聒天。
孫權使賀齊讨黟、歙山賊,賊固黟之林曆山,山其峻絕,(會貞按:《續漢志》注引《魏氏春秋》,黟縣有林曆山。
《通典》,山四面險峻。
《元和志》,山在黟縣西南一百五十裡。
誤。
《環宇記》,在縣南十裡面。
在今歙縣西南十裡。
)又工禁五兵。
齊以鐵?弋?山,(朱?弋訛作?戈。
趙改雲:?弋,音弋,橛也。
鐵?弋者,取守鐵如木橛,所以緣而升山也。
戴改同。
會貞按:殘宋本作?弋,吳本同。
《賀齊傳》作鐵戈,誤。
《輿地廣記》亦作鐵?弋,可證。
)升出不意,又以白??擊之,(朱又訛作人,趙同,戴改。
)氣禁不行,遂和奇功平賊。
(朱《箋》曰:《抱樸子》雲,賀将軍讨山賊,賊中有善禁者,每交戰,九劍不得拔,弓矢還自向。
賀曰吾聞金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不能禁無刃物矣。
乃多作勁木白??,選選有力者五千人世先登,捉??擊賊,賊不知備,所殺萬計。
會貞按:此條前半本《賀齊傳》,因傳失戴??擊事,故後半參以《抱樸子》。
)于是立始新之府,于歙之華鄉(朱之府作之尉,《箋》曰:宋本作都尉。
全雲:宋本誤,始新縣句,非郡名,不得有都尉。
沈炳先曰,《齊傳》,吳以齊為新都太守,立府于始新,則舊本以為始新之尉者,始新之府耳,尉字誤。
戴、趙改府。
會貞按:《齊傳》立府于始新。
時齊表以葉鄉為始新縣,而縣分歙立,則是立始新之府于歙之葉鄉。
《名勝志》引《賢溪記》,歙之東鄉,古葉鄉也。
此作華鄉,《輿地廣記》同,未詳孰是。
如《史記·秦本紀》地陽君,《集解》一雲華陽,蓋二字形近易訛也。
)令齊守之。
後移出新亭。
晉太康元年,改曰新安郡。
(會貞按:《宋志》,晉太康元年,列名新安郡。
)溪水東注浙江。
浙江又東北迳建德縣南。
(守敬按:吳黃武四年,置縣,屬吳郡。
晉、宋、齊、梁因。
今建德縣治。
)縣北有鳥山,(守敬按:殘宋本、黃本鳥作鳥,非也。
明鈔本作鳥同。
《明·地理志》,建德縣北有鳥龍山。
《一統志》在到北三裡,謂即《水經注》之鳥山。
)山下有廟,(守敬按:《輿地紀勝》引《晏公類要》,鳥龍山在睦州城北一裡,元佑三年立廟,乃重立也。
)廟在縣七裡。
廟渚有大石,高十丈,五尺圍,(朱《箋》曰:孫雲,十丈當作一丈。
五尺。
宋本作五十。
趙雲:按非也。
圍字當移在五尺之上,本文無誤也。
協作多同。
守敬按:高十丈之石,而,圍令五尺,以徑一圍三計之,但得一尺六雨有奇,不合,考明鈔本作五十,與宋本同。
此惟尺當作十耳,圍字不必移也。
杜甫《古柏行》,霜皮四十圍。
可證。
)水濑睿激而能緻雲雨。
浙江又東迳壽昌縣南,(會貞按:東下當有北字。
古壽昌在今縣西,在建德之西南。
浙江東北流,不得先迳建德而後迳壽昌,明有訛文。
據孝子夏先,桐廬人,則下言縣南有夏先墓謂桐廬縣也。
此壽昌為桐廬之誤無疑。
桐廬縣見下。
)自建德至此,八十裡中有十二濑,濑皆峻?,(戴改險。
)行旅所難。
(會貞按:李習之《南來錄》,自杭至常山,六百九十五裡。
逆流多驚灘,以竹索引般乃可上也。
此《注》所指八十裡在其中,可為濑皆峻險行旅所難之證。
)縣南有孝子夏先墓,(會貞按:《環宇記》,夏孝先,桐廬人,父亡,負土民墳,廬其側。
《名勝志》,獨山在桐廬縣西二十二裡,旁有孝子泉。
晉夏孝先,父亡,負土成墳于此。
《一統志》夏老先故宅在桐廬到西三十裡孝泉鄉,孝先墓亦在孝泉鄉。
諸書并作孝先,與此異,未知誰脫誰衍?《晉書·孝友傳》有夏方,方、先形近,叙負土亦同,然為永興人,蓋别一人也。
)先少喪二新,負土成墓。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作墳。
)數年,不勝哀卒。
(朱脫哀字,戴、趙增。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有哀字。
) 浙江又北迳新城縣,(守敬按:新城當作桐廬,見下文。
)桐溪水注之。
(朱水字訛在是句浙江下。
趙校移。
戴但增水字,而不言上句多水字,何也?)水出吳興郡于潛縣北天目山。
(守敬按:《環宇記》引《吳錄》雲,舊{З曰}字無水,至隋加水。
考《漢志》作{З曰},《續漢》、《晉》、《宋》、《齊志》作潛。
則非隋始加水。
漢縣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吳興郡晉、宋、齊、梁因。
今潛縣治。
《隋志》于?有桐溪,有天目山。
《禦覽》四十六引《輿地志》,山上有兩湖,謂左右目。
故名天目。
今東天目在臨安縣西北五十裡,西天目在于潛縣北四十五裡。
《水道提綱》,桐溪泊出西天目。
)山有高峻,崖嶺竦疊,西臨峻澗。
(朱峻訛作後,趙改浚,戴作峻。
守敬按:《禦覽》四十六引此作峻,趙誤。
)山上有霜木,皆是數百年樹,謂之翔鳳林。
東面有瀑布,下注數晦深沼,(守敬按:《禦覽》五十七引山謙之《吳興記》天目山上,衆木甚美,因句翔鳳林。
《環宇記》安吉縣引《吳興記》,天目山極高峻,東面東南有瀑布,下注數軒。
與此東南有瀑布異,疑此面字誤,又《名勝志》、《方輿紀要》雲,東西二瀑布。
)名曰蛟龍池。
(趙蛟改浣。
雲:《禦覽》引此作浣。
戴本改同。
守敬按:非也。
缪荃荪輯《吳興記》?《大典》二千二百五十八。
?,天目山有蛟龍池,耆老相傳,入山之人,常見山邊一美人,蛟所化也。
則池原名蛟龍。
守敬按:殘宋本、黃本交作昀。
《禦覽》四十六、《名勝志》引此同。
不知趙氏從何誤本作浣。
緻戴亦為所惑。
)池水南流迳縣西,為縣之西溪。
溪水又東南與紫溪合。
水出縣西百丈山,即潛山也。
(守敬按:《禦覽》四十六引《吳興記》,山墟村有山名曰百大丈,堯曹洪水,此山不沒,但馀百丈,因名。
《環宇記》于潛縣下引《吳錄》稱,縣西{З曰}山。
《元和志》作潛山。
《名勝志》百丈山在昌化縣西三十裡,一名潛山。
《一統志》,桐溪源出昌化縣西。
)山水落東南流,名為紫溪,中道夾水,有紫色磐石,(朱夾訛作挾,下同,戴、趙改。
)石長百馀丈,望之如朝霞。
又名此水為赤濑,蓋以倒影在水故也。
(守敬按:《環宇記》昌化縣下,《天興記》雲,邑有文山?當作百丈。
?水,東南流為紫溪。
《輿地志》雲:以為水紫色也。
又雲,紫溪中夾水有赤色磐石,長百馀丈,望之如霞,名曰赤濑水。
皆此《注》之證。
)紫溪又東南流,迳白山之陰。
(趙白下增石字,雲:《方輿紀要》廣德州靈山下雲,又南八十裡曰桐山,亦曰桐源山,理名白石山,桐水發源于此。
又曰,桐水源出州南白石山,或謂之白石水。
杜氏曰,白石之水,沖突,則三湖皆為泛濫是也。
《注》落石字,戴增石字同。
會貞按:殘宋本、黃本并無石字。
故《一統志》雲,白山在于潛縣南腔北調五十八裡,以此《注》為據。
而《隋志》桐廬有白石山,殆後起之名乎?然與廣德州之白石山無涉。
趙氏繁稱,謬甚。
又趙雲,《吳越春秋》南窬赤岸,徐天佑注曰,《水經》曰,新安縣南白石山名廣陽山,水曰赤岸水。
今本無之。
考徐氏所引見《澗水經注》,據以釋《吳越春秋》之赤岸,既誤。
趙氏忘卻彼篇,乃雲今本無之,補錄于此。
尤誤。
而全氏于北臨紫溪下,且增亦名廣陽山五字,則誤不可究诘矣。
)山甚峻極,北臨紫溪。
(會貞按:紫溪處今昌化縣西,東流至于潛縣南,入桐溪。
《注》上雲溪水與紫溪合,至此當叙紫溪入桐溪,而《注》不明言者,《環宇記》桐廬縣下雲,桐溪一名紫溪,水木泉石盯映,針樓林,蓋二水互受通稱,此下所叙紫溪,即桐溪也。
)又東南連山夾,(朱夾作挾,戴、趙改。
)水,兩峰交峙,反項對石,往往相捍。
十馀裡中,積石磊?,相挾而上,澗下白沙細石,狀若霜雪,水木相映,泉石争暈,名曰樓林。
紫溪(趙有又字。
)東南流,迳桐廬縣東為桐溪。
孫權藉溪之名以為縣目,割富春之地,立腳點桐廬縣。
(會貞按:《元和志》,本漢富春縣之桐溪鄉,吳黃武四年,分置桐廬縣,以居桐溪地因名。
又《環宇記》,耆舊傳曰,桐溪側有大椅桐樹,垂條偃蓋,蔭數庫存,遠望如廬,遂謂為桐廬也。
吳縣屬吳郡,晉、宋、齊、梁因,在今桐廬縣西二十五裡。
)自縣至于潛,凡十)會貞按:《環宇記》作九十,誤。
《輿地紀勝》亦作十,可證。
)有六濑,(會貞按:《方輿經要》稱志雲,繇分水縣至桐廬溪同,中有十八灘,錯立為險。
)第二是嚴陵濑。
濑帶山,山下有石室。
(戴石上增一字。
會貞按:殘宋本、黃本原無一字。
)漢光武帝時,業子陵之所居也。
故山及濑,皆即人姓名之,山睛有磐石,周回十數丈,交枕潭際,蓋陵所遊也。
(會貞按:《後漢書·嚴光傳》,字了陵,光武除為谏議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
後人名其釣處為嚴陵濑。
《注》引顧野《輿地志》,七裡濑在東陽江下,與嚴陵濑相接,有嚴山。
桐廬縣南有嚴子陵漁釣處,今山邊有石,上平,可坐十人,臨水,名為嚴陵釣★也。
《元和志》,嚴子陵釣台在桐廬縣西三十裡,浙江北岸,即今桐廬縣西。
)桐廬溪又東北,(趙以廬字為衍删之,雲:桐廬,縣名;桐溪,溪句,二名不相及,今連稱之,非也。
戴删同。
會貞按:《文選·任彥升<<贈郭桐廬詩>>注》引《輿地志》桐廬縣,吳分富陽之桐廬溪也。
則桐溪亦稱桐溪亦稱桐廬溪,郦氏好奇,故至此變稱之。
廬字非衍。
)迳新城縣入浙江。
(守敬按:新城縣即今縣治,桐溪水,自今于潛縣南流,迳分水縣又東南,經桐廬縣,屈從縣北東入富春江。
尚未至新城也。
則此當作迳桐廬到東,入浙江,下再叙浙江迳新城縣方合。
)縣故富春地。
(朱訛作也。
戴、趙改。
守敬按:《元和志》,本漢富春縣地。
)孫權置,後省并桐廬,(朱脫置字、後字,戴、趙增。
)鹹和九年,複立為縣。
(朱九訛作元,趙據《宋志》改,戴怍同。
守敬按:《環宇記》,吳大帝立新城縣。
《宋志》,吳立,後并桐廬,晉太康末雙立,尋複省。
成帝鹹和九年又立。
晉、宋、齊、梁并屬吳郡。
) 浙江又東北入富陽縣,故富春也。
晉後名春,改曰富陽也。
(朱《箋》曰:《晉書》,皇後,諱春華,生景帝、文帝,故諱春字曰陽,而《春秋》曰《陽秋》,富春曰富陽也。
守敬按:《宋志》,晉簡文鄭太後諱春,孝武改曰富陽。
《方輿紀要》鹹安初改。
)東分為湖浦。
(守敬按:浦當有今富陽縣西南。
) 浙江又東北迳富春縣南,(守敬按:漢縣屬會稽郡,後漢屬吳郡,吳嘗為東安郡治,晉仍屬吳郡,東晉、宋、齊、梁曰富陽,今富陽縣治。
)縣故王莽之誅歲也。
江南有山,孫牙皇之先所葬也。
漢末,墓上有光,如雲氣屬天。
(守敬按:《吳志·孫堅傳》,谥武烈皇帝。
《注》引《吳書》,堅,世仕吳,家于富春,葬于城東。
冢上數有不怪,雲氣上屬于于。
又《禦覽》四十六引董覽《吳地記》,富春有陽城山,孫氏所葬。
漢末,上有光,雲氣屬天。
即指下亭山之冢言,異。
)黃武四年,孫權以富春為東安郡,分置諸縣。
(趙雲:按《吳志·孫權傳》事在五年秋七月。
戴改四作五,又改縣作郡。
守敬按:殘宋本、黃作四年,錢大昕曰,《宋志》亦雲黃武四年,以富春為東安郡。
蓋分郡之議在四年,以全琮為守在五年也。
郡治富春縣,其九縣無考。
《環宇記》,建德、桐廬二縣俱黃武四年分富春置,當是東安屬縣也。
則縣字不誤。
黃武七年,廢東安郡,故城在今富陽北十八裡。
)以讨山越,命全琮(朱作以讨士宗,《箋》曰:《吳志》雲,黃武五年秋,分三郡惡地十縣,置東安郡,以全琮為太守,平讨山越。
又《全琮傳》雲,是時,丹陽吳會山民複為寇賊,攻沒屬縣。
權分三郡險地為東安郡,琮領太守,招誘降附。
此雲以讨士宗,疑是字誤。
全雲:當作以讨山越命全琮于文義方合。
趙依改。
) 浙江又東北迳亭山西,山上有孫權父冢。
(趙雲:按《吳書·孫策傳》雲,堅夢,還葬曲阿。
《孫權傳》雲,吳高陵松柏斯拔。
高陵,堅冢名。
《吳地記》雲,堅墓在盤門内,何焯曰,參以謝詢請置守冢之文,則文台定葬吳也。
《許彥周詩話》雲,楊舜诏,名友夔,在媽蘇時,盜發孫堅冢。
楊作詩雲雲。
今《注》所雲,得無因孫锺墓而誤耶?锺因種瓜得墓地,事備《幽明錄》。
又按昭《郡國志補注》呈本國下,引《皇覽》曰,縣東門外,孫武冢。
蓋春秋時人後人或指此,訛為堅墓,則陳壽《志》還葬曲阿之說,未可非也。
道元指富春所葬為孫權父墓,尤誤。
當是孫堅父锺,孫亮立廟,稱曰太祖者。
而《幽明錄》沈約《宋書》以锺為堅之祖,恐不如劉敬叔《異苑》以锺是堅父之确當也。
守敬按:權字定是堅字之誤,若是權父,則直當稱孫堅冢。
蓋锺名晦而堅名顯也。
《一統志》,亭山在富陽縣南十八裡,晉孫晷建亭其上,因名,又雲,陽平山在縣南十五裡,一名陽城山。
後漢孫锺種瓜其上,卒葬此。
蓋本名陽城山,後世異名歧出耳。
) 北過馀杭,東入于海。
(會貞按:本過錢唐入海,而前漢之錢唐。
廢于後漢,故此就馀杭言,雖後漢末置錢唐縣,而魏人作《經》所不照也。
) 浙江迳縣左,合馀杭大溪。
(朱作馀幹,《箋》曰:疑作馀杭。
戴仍。
趙改。
守敬按:豫章馀幹之水,不能至此,則改馀杭差為近之。
蓋溪以縣名與。
大溪即東溪苕溪,源躇?安縣西北東天目山,東南流經縣及馀杭縣以下,北流入太湖,與富春江隔山不通流,《注》言浙江左合大溪,誤。
)江北即臨安縣界,水北對郭文宅,宅傍山面溪,宅東有郭文墓,(守敬按:《環宇記》臨安縣南有郭文舉宅基。
《輿地紀生》,墓在放映安縣南十五裡,又雲,《隐士郭文碑》在臨安縣,湖州刺史孫彭立。
)晉建武元年,骠騎王導迎文,置之西圍。
文逃此而終。
臨安令改葬之。
(朱《箋》曰《晉書》,郭文,字文舉,河内轵人,少愛山水,尚嘉Т,步擔入馀杭·大辟山中,王導承其名,迎置西園,七年未嘗出入,一旦逃歸臨安,結舍于山中,臨安令萬寵迎置縣中,病卒。
寵葬于所居之處。
大辟山見下。
)建安十六年,縣民郎雅作亂,(朱安訛作武,脫作字。
趙據《天志·賀齊傳》,改增作字,并依改雅為稚。
守敬按:殘宋本、黃本并作雅。
稚、雅形近,未知孰是,當兩存之。
建上亦當有漢字,)賀齊讨之。
孫權分馀杭立臨水縣,晉改曰臨安縣,(守敬按:立臨水縣以上,交見《賀齊傳》,末句裴《注》引《吳錄》說。
《宋志》,晉太康元年,列名臨安,後漢末縣屬吳郡,吳屬整套興郡,晉、宋、齊、梁因,即今臨安治。
)因岡為城,南門尤高。
謝安莅郡,遊縣,迳此門,以為難為亭長。
(守敬按:《晉書·謝安傳》,嘗往臨安山中,坐石室,臨睿谷。
又雲,除吳興太守。
) 浙江又東迳馀杭故縣南,新縣北。
(守敬按:秦縣屬會稽郡,漢因,後漢屬吳郡,吳屬吳興郡,晉、宋、齊、梁因。
據下陳渾事,新縣指渾移築之南城言,故縣即今縣治,在苕溪北。
新縣在苕溪南,則是苕溪迳故縣南,新縣北也。
《注》以為浙江,誤,)秦始皇南遊會稽,途出是地。
因立為縣。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集解》引顧夷曰,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
《禦覽》一百七十引《吳興記》,始皇三十七年,将上會稽,塗出此,因立為縣。
)王莽之進睦也。
(何焯曰:進,宋本《漢書》作淮,俗本誤。
全雲:義門之言是也。
《梁書》,劉神茂反侯景,拒謝答仁于下淮。
《陳書》,留異出下淮抗禦沈恪,皆其地。
改作淮。
趙?戴改淮。
會貞按:《方輿紀要》,下淮在桐廬縣東五十裡,與富陽接境。
非馀杭縣地。
守敬按:殘宋本、明朱本并作晉睦,晉、進音同,究難定為孰是。
)漢末陳渾移築南城,守敬按:《鹹淳臨安志》,漢熹平二年,馀杭縣令陳渾徙城于溪北,後複治于溪南。
《縣》舊城在苕溪南,漢陳渾徙溪北,與《注》移築南城相反,與上舊縣、新縣亦相反。
)縣後溪南大塘。
即渾立以防水也。
(守敬按:《唐志》,縣南五裡面有上湖,西二裡有下湖。
寶曆中,令歸珧因漢信陳渾故迹置。
《一統志》,南湖在馀杭縣南。
《舊志》,苕溪自天目乘高而下,縣地平衍,首當其沖。
漢熹平二年,縣令陳渾,始築兩湖,以潴水。
春并溪者曰南下湖,環三十裡,并出者曰南上湖,環視而不見十二裡。
于湖西北為石門,函以納溪水。
又于湖東南五畝勝,立滾霸。
其派别則北出為黃母港,流十二裡,與苕溪會,于其會處,節以石埭曰西函西函在縣東十三裡,後湮廢。
唐令歸珧因舊重修。
宋、明以來,相繼修築十馀裡。
)縣南有三碑,是顧揚、範甯等碑。
(守敬按:《書鈔》一百二十九引《晉中興書》,言顧揚為馀杭令,新迎郭文舉。
《晉書》範甯附其父《汪傳》,言為馀核充,期年之後,風化大行。
《注》言有三碑,而隻戴顧、範二碑,不合,據《輿地紀勝》後漢熹平間,陳渾為馀杭令,百姓立祠,号太平立衛王廟。
馀一碑,蓋《陳渾碑》也。
是下當脫陳渾二字。
)縣南有大壁山,(朱《箋》曰:孫雲,疑作大條山。
趙雲:按非也。
《今勝志》雲,由拳山,一名大辟山,此山在大條之左。
守敬按:《郭文傳》,入馀杭大辟山中。
《元和志》,由拳山,晉隐士郭文舉所居。
故《環宇記》雲,由冷氣山,一名大辟山。
《一統志》又謂由拳山在馀杭縣南二十八裡,大條山在縣西南十八裡,舊名大辟,以由拳山當之,未确。
)郭文自陸渾遷居也。
(守敬按:《吳興記》說,引見《環宇記》。
文先居陸渾,《伊水》篇戴之,雲尋郭文之舊居中,是也。
) 浙江又東迳鳥傷縣北,(會貞按:秦縣?《元和志》。
?屬會稽郡,兩漢因。
吳屬東是郡,晉、宋、齊、梁因,今義鳥縣治,在蕭山、諸暨二縣之南,去浙江甚遠。
《注》雲浙江東駝鳥傷北,誤。
)王莽改曰鳥孝,《郡國志》謂之鳥傷。
(會貞按:班《志》已稱鳥傷,此句駁文。
)《異苑》曰:東陽顔鳥以淳孝着聞。
後有群鳥銜鼓,集顔鳥所居之村,(朱《箋》曰:《異苑》雲,群鳥銜鼓,集顔所居村,鳥口皆傷,一境以為顔至孝,故緻茲鳥來萃。
銜鼓之興欲,令聾者遠聞。
即于鼓處立縣,名為鳥傷,趙改銜鼓作銜土,雲:按《環宇記》引《異苑》雲,群鳥助銜土塊為墳。
鳥口皆傷。
朱氏所引系誤本。
戴改銜土同。
會貞按:《類聚》九十二、《禦覽》九百二十、《事類賦注》十九引《異苑》并焉此同。
又《禦覽》一百七十一、《輿地廣記》引與《環宇記》同。
是銜鼓、銜土有兩說。
竊以《異菀》本作銜鼓,故郦氏引之,自後傳鈔者以銜鼓為過奇變作銜土,兼删改其亂,遂兩本并傳。
故歐陽詢、樂史等各有所據,李?且兩說分戴也。
乃趙、戴從銜土之說,趙反謂朱引銜鼓是誤本,之。
)鳥口皆傷,一境以為顔鳥至孝,故緻慈鳥,欲令孝聲遠聞,又名其縣曰鳥傷矣。
浙江又東北流至錢唐縣,谷水入焉。
(朱谷作?,戴、趙改,下同。
趙雲:《漢志》作谷水,黃省曾本原是谷字。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并作谷,考此水古作谷,自《輿地志》雲谷江,其水波瀾交錯,似羅谷之文,因名。
?見《禦覽》六十五。
?于是後人我為所惑。
《元和志》、《環宇記》、《方輿勝覽》、《明一統志》、《名勝志》皆作谷,吳卓越信縣斥作谷之非,而朱氏亦不察也。
郦氏言浙江至錢唐,谷水入焉。
本《漢志》立文,錢唐說見後。
)水源西出太末縣,(會貞按:《漢志》作大,顔《注》引孟康曰,大音如闼。
《續漢》、《晉》、《宋》、《齊》、《隋志》作太。
秦置縣,屬會稽郡,兩漢因。
吳屬東陽郡,晉、宋、齊、梁因。
今龍遊縣治。
《漢志》大末,谷水東北至錢唐入江。
據《元和志》谷水在須江縣東南一裡。
須江本漢太末縣地,則水源即出今江山縣南之文江蘇溪也。
以今水地詳言之,文溪自江山縣東北流,經西安縣,曰信安江,又經龍遊縣,湯溪縣、蘭溪縣,折北經建德縣,左合新安江,即浙江也。
以下東北至錢塘,即谷水與浙江合流之道。
郦氏叙谷水之源是也。
而下則全非矣。
)縣是越之西部姑蔑之地也。
(全雲:漢時方有分部,而西部亦不在姑蔑,東京分部,西部始在姑蔑耳。
春秋、戰國時不當以西部目之,西部或是西之誤。
戴改鄙。
會貞按:《越語》,句踐之地。
西至姑篾。
韋《注》,姑篾,今東陽太末縣,是郦所本。
考《元和志》、《輿地廣記》,在遊縣本姑蔑,越西部也。
與《注》同。
《贛水》篇亦有秦以為廬江南部之文,則西部猶言西境耳。
全以漢始分部為說,未免過泥)秦以為縣。
(會貞按:見《東觀漢記》。
)王莽之末治也。
(趙雲:按黃本作末理,猶仍唐人寫本之舊,戴作理。
)吳寶鼎中,分會稽立,隸東陽郡。
(朱作立東陽郡,趙、戴立下贈?字。
會貞按:下方言郡分會稽置,此安得先言立?且郡治長山,不治太末,亦不得載立郡于此,則朱之誤審矣。
戴、趙贈?字而仍立字,則是謂吳立太末縣,與秦以為縣不照,尤非也。
或《注》言吳以會稽之縣分屬東陽耳。
守敬按:殘宋本、明鈔本作隸東陽郡,當是。
今姑從之。
然終疑此句是衍文。
)谷水東迳獨松故冢下,冢為水毀,其磚文:筮言吉,龜言兇,百年隋水中,今則同龜繇矣。
(守敬按:《禦覽》七百六十七引鄭緝之《東陽記》,獨公山?原誤冢,依《禦覽》五百五十九引改。
?在縣東八十裡,有冢臨溪,其磚文曰筮言吉,龜言兇,三豐年,隋水中。
義熙中,冢猶半存,自後舟已崩盡。
獨公當從此作獨松。
此百上當依《禦覽》增三字。
《禦覽》前引亦有三字,可證。
《東陽記》未明言山在何縣,據下文東陽郡治長山縣,如指長山則冢在今金華縣東矣。
)谷水又東迳長山縣南,與永康溪水合。
(朱無溪字,戴、趙增。
會貞按:後漢末置縣,屬會稽郡,吳為東陽郡治。
晉、宋、齊、梁因。
今東華縣治。
《九域志》永康、武義并有永永溪,今曰南溪,源出永康縣,西流迳武義縣,又西北至金華縣南入東陽江。
此《注》言谷水與永康溪水合,溪水入谷水,誤。
)縣即(朱作西,《箋》曰:宋本作即。
戴、趙改。
)東陽郡治也。
(會貞按:《輿地廣記》吳治長山同,又《環宇記》,吳理鳥傷。
)縣,漢獻帝分鳥傷立。
(會貞按:《環宇記》注引《英雄交争記》,初平三年,分鳥傷南鄉立。
《宋志》作二年,誤。
《元和志》、《環宇記》,《輿地廣記》,并作三年,可證。
)郡,呈寶鼎中分會稽置。
(會貞按:《吳志》寶鼎元年,分會稽為東陽郡。
)城居山之陽,(朱居作君,《箋》曰:當作居。
戴、趙改。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并作居。
《環宇記》引《名山略記》。
有長山,在東北,縣因之為名。
本名常山。
《越絕書》,二鳥傷縣常山,古人所采藥也。
高且神。
《元和志》一名金華山,在金華縣北二十裡,今仍稱金華山,互詳下。
)或謂之長仙縣也,言赤松采藥此山,因而居之,故以為句。
後傳呼乖謬,字亦因改。
(會貞按:《方輿紀要》引《輿地志》,長山本名長仙,赤松子采藥于此,後訛仙為山。
《輿地廣記》全本《注》說。
)溪水南出永縣。
縣,赤鳥中分鳥傷上浦立。
(會貞按:《環宇記》引《東陽記》,吳赤鳥入年,分鳥傷之上浦置,?《宋志》同。
?屬會稽郡,蓋其時尚未團齡東陽郡也。
至寶鼎時則屬東陽矣。
晉、宋、齊、梁屬同,即今永康縣治。
)劉敬叔《異苑》曰:孫權時,永康縣有人入山,(會貞按:《環宇記》謂即永康縣之金勝山。
)遇一大龜,即束之以歸。
龜便言曰:遊不量時,為君所得。
擔者怪之,載出。
欲上吳王。
夜宿越裡,纜船于大桑樹。
宵中,樹忽呼龜曰:元緒,奚事爾也?龜曰:行不擇日,今方見烹,雖盡南山之樵,不能潰我。
樹曰:諸葛元遜。
(會貞按:《吳志·諸葛恪傳》,字元遜)識性淵長,必緻相困,令求如我之徒,讨将安泊?(戴改作治。
會貞按:殘宋本作沂,故孔刻戴本仍作泊。
《類聚》九十六引作薄,《禦覽》九百三十一引作出。
(龜曰:子明,無多辭,既至建業,權将煮之,燒柴萬車,龜猶如故。
諸葛恪曰,烯以老桑乃熟。
獻人仍說龜言,權使伐桑,取煮之即爛。
故野人呼龜曰元緒。
(會貞按:崔豹《古今注》中龜,一名元緒。
)其水飛湍北注,至縣南門,入谷水。
谷水又東,定陽溪水注之。
水上承信安縣之蘇姥布。
(朱無水,戴、趙增。
)縣本新安縣,晉武帝太康無限制年改曰信安。
(朱元年訛作三年,戴、趙同。
會貞按:《禦覽》一百七十一引《輿地志》後漢獻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縣立法新安縣。
晉太康無限制年,以弘晨有新安,改名為信安。
以太康元年平吳推之,作元年是也。
故《宋志》、《元和志》、《環宇記》并作元年,今訂。
後漢縣屬稽郡,吳屬凍陽郡,晉、宋、齊、梁因。
在今西安縣西。
《隋志》,信安有定陽溪。
《明·地理志》以西安縣東安東溪當之。
《一統志》以同開化縣北之金溪當之。
二水從于西安合信安江,則定陽溪迳一陽後,即入谷。
乃《注》雲,又東迳長山縣北,又東入谷,則是西安北别有一道,,經信安江北,又經東陽江北,于金華縣入東陽江矣,誤)水懸百馀丈,濑勢飛注,狀如瀑布。
濑邊有石如床,(朱作如石,戴、趙乙。
)床上有石牒,長三尺許,有似雜采帖也。
(會貞按:《書鈔》一百三十三引《東陽記》,信安縣有籍姓在縣,?五字有誤。
?濑如瀑布焉。
濑邊有石床,上有石牒,長三尺許,似羅列雜缯矣。
《禦覽》六十九引末名,作似羅列雜缯,如店肆也。
此本《東陽記》可參異同。
)《東陽記》雲:信安縣有懸室坂。
晉中朝時,有民王質,伐木至石室,(守敬按:《禦覽》四十七引《郡國志》,石室山,一名石橋山,一名空石山。
今謂之爛柯山,在西安縣南二十裡。
《環宇記》越西縣下引《九州要記》言,石室山在汶江之北,非也。
)中,見童子四人,彈琴而歌。
質因留,倚柯聽之。
童子以一物如棗
疑此無漸水,當作汽車。
不知漸江、浙水并見《說文》。
武陵有漸水,固也。
而未可以汽車江水當之。
)出三天子都。
(全雲:顧祖禹曰,大鄣山在績溪縣東六十裡,高五百五十仞,周一百五十裡,一句三王山。
《祥符圖經》雲,即三天子鄣山。
《山海經》浙江出三天子都。
《水經》,因之,蓋訛鄣為都,秦置鄣郡,以此山名也。
郭璞曰,三天子鄣山在新安歙縣東,今謂之玉山,浙水出其傍。
《環宇記》曰,大鄣山,吳、越于此分界。
葉夢得《避暑錄話》曰,《水經》謂漸江出三天子都,取《山海經》為證。
三天子都在彭澤西,安得至此?今錢塘塘江乃北不下流,雖自彭澤來,蓋衆江所會,不應獨以此一水為名,予意漸字即浙字,《水經》誤分為二名。
《注》引《漢志》浙江者是已。
今自分水到出桐廬号歙港者,與衢、婺之溪合,而過富陽以入大江。
大江自西來,此江自東來。
皆會于錢塘。
按《山海經》三天子鄣有三,一曰在閩西、海北,即浙江之源也。
郭景純雲,今在新安歙縣東,謂之三王山,浙江出其傍者也;一曰在衡山,即廬江之源也。
漢人以霍山為衡山,所謂在彭澤者也;一曰在海中,則不知其處。
說者曰,匡廬是西鄣,徽是東北大鄣,婺之永陽亦有三天子鄣,是南鄣,其說當存而不論。
若石林謂但在彭澤則謬矣。
又謂錢塘乃北江下流,來自彭澤,是仍《水經·沔水》施展以立文者。
然三天子鄣雖有三,而大鄣則推浙江之源,秦、漢間人以是取郡名為鄣郡,是非彭澤所能争也。
守敬按:三天子諸說不一。
全氏考證甚核。
乃《一統志》惟以婺源西北一百二十裡之率山當之,而斥前人之說皆非。
蓋以《漢志》漸江水出黟縣南為據耳。
不知郭雲三王山,浙江出其邊。
黟縣南之山,亦三王山所蔓衍也。
又《經》雲,北過馀杭,則漸江水所出之山當在南,或以郭引張氏《土地記》稱永康到南四裡之石城山為三天子都,否則北過乃東過之誤也。
) 《山海經》謂之浙江也。
(趙雲:按《史記·索隐》韋昭雲,浙江在今錢唐。
浙音折,晉灼音逝,非也,蓋其流曲折,《莊子》所謂淛河,即其水也。
制、折聲相近。
會貞按:《水經》,漸江水出三天子都,《海内東經》浙江出三天子都是漸江,《山海經》謂之浙江也。
制、折古字通。
《莊子》之制河,乃浙江之異文。
《史記·秦始皇、項羽本紀》并作浙江,與《山海經》同,乃阮元《浙江圖》據《說文》漸、浙分戴,謂本名漸江,至山陰始名浙江,堅持其說不變。
豈《莊子》、《史記》皆指山陰之水言首?況《山海經》明言浙江所出乎?不謂阮氏一代通人,而拘執如是。
)《地理志》雲:水出丹陽黟縣南蠻(趙增夷字。
)中。
(趙雲:按顔師古注《漢書》引《地理志》作漸,與道元所風之本人浙江者異見《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全雲:按王應麟雲,唐廬潘引《地理志》作黟縣南,率山東,今觀是《注》所引,則唐本為誤也。
而新安人作志乘,以為《山經》這文有率山、率水之目,不知《山經》無此說。
《山海經》曰,浙江出三天子都,在其東。
郭景純曰,出新安黟縣南蠻中。
此與《漢志》、《水經》合。
當東漢時,新安一帶,山越居之班《志》謂之蠻夷,今以蠻為率,則誣甚矣。
率山、率水,不見他書。
《太平禦覽》雲,率即歙耳,亦混語也。
《環宇記》始收其目,而《九域志》仍不及焉。
以羅存齊、程篁墩職志事,尚不能辨正,何也?守衛敬按:《漢志》黟縣下明作漸江水,何庸引顔《注》?然道元于下文皆雲浙江,故趙氏疑所見本異。
餘謂郦氏以漸江即浙江,既據《山海經》标明,下引《以志》,鄧不必再為分别,非所見《漢志》不作漸江也郭璞引《地理志》作浙江,甩牽于《經》文而改之。
新安人諱言南蠻,故以南率誤文為奇貨。
不知山越為患,以丹陽一郡為最,見《吳志》太史慈、程普、賀齊等《傳》,史文俱在,保可沒也?兩《漢》、《晉志》作黝縣,誤碼率。
《宋》、《齊志》作黟是也。
秦置縣,?《環宇記》。
?屬鄣郡,漢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新都郡,晉屬新安郡,宋、齊因、梁屬新甯郡,在今黟縣東,今婺源、休甯間,猶沿率山、率水之稱也。
)北迳其縣南,有博山,山上有石,特起十丈,峰若劍杪。
時有錄鼓潛發,正(朱作官,《箋》曰:舊本作正。
戴、趙改。
守敬按:殘宋本、明抄本作正。
)長臨縣,以山鼓為侯,一鳴,官長一年,若長雷發專用,則官長不反,(朱作不及,《箋》曰:當作不反。
趙改不反,戴改不吉。
守敬按:《環宇記》,黟縣南十八裡有墨嶺山,嶺上有石,特起十馀丈,峰若劍峙。
時有靈鼓潛發,令長每以上鼓為修,鳴則不利于縣長。
據此則博山即墨嶺山。
俞正變《癸已類稿》八林曆山在黟縣南十裡,土人即山為庵宇,庵前有峰,員起如得爐。
《水經注》黟縣有博山。
山上有石,特起十丈,上峰若劍杪。
博山蓋爐象矣。
據此則博山即林曆山之一峰,郦氏則分叙之。
) 浙江又北曆黟山,縣居山之陽,故縣氏之。
(守敬按:《元和志》,黟縣有墨嶺,出石墨,《癸已類稿》八,黟山亦曰石墨嶺,下有井,是昔采墨之所,即今墨穴也。
黟縣之名由墨嶺,古本取黟山為義。
)漢成帝鴻嘉二年,以為廣德國,封中山憲王孫雲客王于此。
(朱無中山憲王四字,《箋》曰:《前漢書·成帝紀》,鴻嘉二年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廣德王。
戴、趙增中山憲王四字。
守敬按:錢大昕曰,羅原《新安志》雲,《景十三王傳》複立憲王弟孫利鄉侯子雲客,是為廣德夷王。
《諸侯王表》雲客以懷王從父弟子紹封,獨《成帝紀》戴雲額是憲王孫。
按雲額之祖孝侯安,于憲王為弟,其父戴侯遂于懷王為從父弟,則雲額乃憲王弟孫,懷王從父弟子,《表》、《傳》所言是也。
《紀》脫一弟字。
守敬按:此《注》本《成帝紀》,誤,戴,趙亦失考。
)晉太康中,以為廣德縣,分未宣城郡。
(會貞按:《元和志》廣德縣,後漢分故鄣縣置,?《紀要》中平二年。
?《宋志》吳立,?《吳志·呂蒙傳》為廣德長。
?此為晉太康中立,蓋吳末廢,晉複立首■後漢縣屬丹陽郡,吳因,晉屬宣城郡,宋因,齊為亘成郡治。
梁屬。
《一統志》在廣德州西南,與黟縣不相接。
此條恐郦氏誤系。
)會稽陳業,澍身清行,Т(戴作遁。
守敬按:殘宋本、明鈔本作遁。
《集韻》,Т,遁本字。
)迹此山。
(朱《箋》曰:孔晔《會稽志》雲,陳業,上虞人,為會稽太守,潔身清行,志懷霜雪,貞亮之信,同操柳下。
遭漢中微,委官棄祿,遁迹黟、歙,以求其志。
高邈妙蹤,天下所聞。
守敬按:《會稽志》本《會稽典錄》,引見《吳志·虞翻傳》注。
) 浙江又北迳歙縣(守敬按:北上當有東字,秦縣屬鄣郡,漢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新都郡,晉屬新安郡,宋、齊因,梁為新甯郡治,即今歙縣治。
)東,與一小溪合,水出縣東北翁山,西迳故城南,又西南入浙江。
(守敬按:今登水出績溪縣東北大鄣山,西南流至歙縣,南入新安江,當即此水也。
) 又東迳遂安縣南。
(守敬按:後漢末,孫氏置新定縣,屬新都郡,晉太康初,改曰遂安,屬新安郡。
宋、齊、梁因。
在今遂安縣西。
今新安江經遂安縣北,此南字當作北。
)溪廣二百步,上立杭以相通,水甚清深,潭不掩鱗,故名新定。
(朱訛作安,趙據《吳書·賀齊傳》改,戴改同。
守敬按:《賀齊傳》,建安十三年,齊表分歙為新定縣,《元和志》,分歙南鄉安定裡置。
)分歙縣立之。
晉太康中,又改從今名。
(守敬按:《宋志》晉太康元年更名。
浙江又左合絕溪,溪水出始新縣西,東迳到故城南,(守敬按:後漢末,孫氏置始新縣,為新都郡治。
晉為新安郡治,宋、齊、梁因。
在今淳安縣西六十裡。
)為東西長溪。
(會貞按:今有雲源溪,出淳安縣西北,南流入新安江,疑即絕溪,但所出所迳,與《注》形勢異,當是《注》誤。
又下流隻一溪,蓋有湮塞也。
)溪有四十七濑,(會貞按:《漢書·牙帝紀》顔《注》引臣瓒曰,濑,湍也。
吳越謂之濑,中國謂之碛。
)睿流驚急,奔波聒天。
孫權使賀齊讨黟、歙山賊,賊固黟之林曆山,山其峻絕,(會貞按:《續漢志》注引《魏氏春秋》,黟縣有林曆山。
《通典》,山四面險峻。
《元和志》,山在黟縣西南一百五十裡。
誤。
《環宇記》,在縣南十裡面。
在今歙縣西南十裡。
)又工禁五兵。
齊以鐵?弋?山,(朱?弋訛作?戈。
趙改雲:?弋,音弋,橛也。
鐵?弋者,取守鐵如木橛,所以緣而升山也。
戴改同。
會貞按:殘宋本作?弋,吳本同。
《賀齊傳》作鐵戈,誤。
《輿地廣記》亦作鐵?弋,可證。
)升出不意,又以白??擊之,(朱又訛作人,趙同,戴改。
)氣禁不行,遂和奇功平賊。
(朱《箋》曰:《抱樸子》雲,賀将軍讨山賊,賊中有善禁者,每交戰,九劍不得拔,弓矢還自向。
賀曰吾聞金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不能禁無刃物矣。
乃多作勁木白??,選選有力者五千人世先登,捉??擊賊,賊不知備,所殺萬計。
會貞按:此條前半本《賀齊傳》,因傳失戴??擊事,故後半參以《抱樸子》。
)于是立始新之府,于歙之華鄉(朱之府作之尉,《箋》曰:宋本作都尉。
全雲:宋本誤,始新縣句,非郡名,不得有都尉。
沈炳先曰,《齊傳》,吳以齊為新都太守,立府于始新,則舊本以為始新之尉者,始新之府耳,尉字誤。
戴、趙改府。
會貞按:《齊傳》立府于始新。
時齊表以葉鄉為始新縣,而縣分歙立,則是立始新之府于歙之葉鄉。
《名勝志》引《賢溪記》,歙之東鄉,古葉鄉也。
此作華鄉,《輿地廣記》同,未詳孰是。
如《史記·秦本紀》地陽君,《集解》一雲華陽,蓋二字形近易訛也。
)令齊守之。
後移出新亭。
晉太康元年,改曰新安郡。
(會貞按:《宋志》,晉太康元年,列名新安郡。
)溪水東注浙江。
浙江又東北迳建德縣南。
(守敬按:吳黃武四年,置縣,屬吳郡。
晉、宋、齊、梁因。
今建德縣治。
)縣北有鳥山,(守敬按:殘宋本、黃本鳥作鳥,非也。
明鈔本作鳥同。
《明·地理志》,建德縣北有鳥龍山。
《一統志》在到北三裡,謂即《水經注》之鳥山。
)山下有廟,(守敬按:《輿地紀勝》引《晏公類要》,鳥龍山在睦州城北一裡,元佑三年立廟,乃重立也。
)廟在縣七裡。
廟渚有大石,高十丈,五尺圍,(朱《箋》曰:孫雲,十丈當作一丈。
五尺。
宋本作五十。
趙雲:按非也。
圍字當移在五尺之上,本文無誤也。
協作多同。
守敬按:高十丈之石,而,圍令五尺,以徑一圍三計之,但得一尺六雨有奇,不合,考明鈔本作五十,與宋本同。
此惟尺當作十耳,圍字不必移也。
杜甫《古柏行》,霜皮四十圍。
可證。
)水濑睿激而能緻雲雨。
浙江又東迳壽昌縣南,(會貞按:東下當有北字。
古壽昌在今縣西,在建德之西南。
浙江東北流,不得先迳建德而後迳壽昌,明有訛文。
據孝子夏先,桐廬人,則下言縣南有夏先墓謂桐廬縣也。
此壽昌為桐廬之誤無疑。
桐廬縣見下。
)自建德至此,八十裡中有十二濑,濑皆峻?,(戴改險。
)行旅所難。
(會貞按:李習之《南來錄》,自杭至常山,六百九十五裡。
逆流多驚灘,以竹索引般乃可上也。
此《注》所指八十裡在其中,可為濑皆峻險行旅所難之證。
)縣南有孝子夏先墓,(會貞按:《環宇記》,夏孝先,桐廬人,父亡,負土民墳,廬其側。
《名勝志》,獨山在桐廬縣西二十二裡,旁有孝子泉。
晉夏孝先,父亡,負土成墳于此。
《一統志》夏老先故宅在桐廬到西三十裡孝泉鄉,孝先墓亦在孝泉鄉。
諸書并作孝先,與此異,未知誰脫誰衍?《晉書·孝友傳》有夏方,方、先形近,叙負土亦同,然為永興人,蓋别一人也。
)先少喪二新,負土成墓。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作墳。
)數年,不勝哀卒。
(朱脫哀字,戴、趙增。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有哀字。
) 浙江又北迳新城縣,(守敬按:新城當作桐廬,見下文。
)桐溪水注之。
(朱水字訛在是句浙江下。
趙校移。
戴但增水字,而不言上句多水字,何也?)水出吳興郡于潛縣北天目山。
(守敬按:《環宇記》引《吳錄》雲,舊{З曰}字無水,至隋加水。
考《漢志》作{З曰},《續漢》、《晉》、《宋》、《齊志》作潛。
則非隋始加水。
漢縣屬丹陽郡,後漢因,吳屬吳興郡晉、宋、齊、梁因。
今潛縣治。
《隋志》于?有桐溪,有天目山。
《禦覽》四十六引《輿地志》,山上有兩湖,謂左右目。
故名天目。
今東天目在臨安縣西北五十裡,西天目在于潛縣北四十五裡。
《水道提綱》,桐溪泊出西天目。
)山有高峻,崖嶺竦疊,西臨峻澗。
(朱峻訛作後,趙改浚,戴作峻。
守敬按:《禦覽》四十六引此作峻,趙誤。
)山上有霜木,皆是數百年樹,謂之翔鳳林。
東面有瀑布,下注數晦深沼,(守敬按:《禦覽》五十七引山謙之《吳興記》天目山上,衆木甚美,因句翔鳳林。
《環宇記》安吉縣引《吳興記》,天目山極高峻,東面東南有瀑布,下注數軒。
與此東南有瀑布異,疑此面字誤,又《名勝志》、《方輿紀要》雲,東西二瀑布。
)名曰蛟龍池。
(趙蛟改浣。
雲:《禦覽》引此作浣。
戴本改同。
守敬按:非也。
缪荃荪輯《吳興記》?《大典》二千二百五十八。
?,天目山有蛟龍池,耆老相傳,入山之人,常見山邊一美人,蛟所化也。
則池原名蛟龍。
守敬按:殘宋本、黃本交作昀。
《禦覽》四十六、《名勝志》引此同。
不知趙氏從何誤本作浣。
緻戴亦為所惑。
)池水南流迳縣西,為縣之西溪。
溪水又東南與紫溪合。
水出縣西百丈山,即潛山也。
(守敬按:《禦覽》四十六引《吳興記》,山墟村有山名曰百大丈,堯曹洪水,此山不沒,但馀百丈,因名。
《環宇記》于潛縣下引《吳錄》稱,縣西{З曰}山。
《元和志》作潛山。
《名勝志》百丈山在昌化縣西三十裡,一名潛山。
《一統志》,桐溪源出昌化縣西。
)山水落東南流,名為紫溪,中道夾水,有紫色磐石,(朱夾訛作挾,下同,戴、趙改。
)石長百馀丈,望之如朝霞。
又名此水為赤濑,蓋以倒影在水故也。
(守敬按:《環宇記》昌化縣下,《天興記》雲,邑有文山?當作百丈。
?水,東南流為紫溪。
《輿地志》雲:以為水紫色也。
又雲,紫溪中夾水有赤色磐石,長百馀丈,望之如霞,名曰赤濑水。
皆此《注》之證。
)紫溪又東南流,迳白山之陰。
(趙白下增石字,雲:《方輿紀要》廣德州靈山下雲,又南八十裡曰桐山,亦曰桐源山,理名白石山,桐水發源于此。
又曰,桐水源出州南白石山,或謂之白石水。
杜氏曰,白石之水,沖突,則三湖皆為泛濫是也。
《注》落石字,戴增石字同。
會貞按:殘宋本、黃本并無石字。
故《一統志》雲,白山在于潛縣南腔北調五十八裡,以此《注》為據。
而《隋志》桐廬有白石山,殆後起之名乎?然與廣德州之白石山無涉。
趙氏繁稱,謬甚。
又趙雲,《吳越春秋》南窬赤岸,徐天佑注曰,《水經》曰,新安縣南白石山名廣陽山,水曰赤岸水。
今本無之。
考徐氏所引見《澗水經注》,據以釋《吳越春秋》之赤岸,既誤。
趙氏忘卻彼篇,乃雲今本無之,補錄于此。
尤誤。
而全氏于北臨紫溪下,且增亦名廣陽山五字,則誤不可究诘矣。
)山甚峻極,北臨紫溪。
(會貞按:紫溪處今昌化縣西,東流至于潛縣南,入桐溪。
《注》上雲溪水與紫溪合,至此當叙紫溪入桐溪,而《注》不明言者,《環宇記》桐廬縣下雲,桐溪一名紫溪,水木泉石盯映,針樓林,蓋二水互受通稱,此下所叙紫溪,即桐溪也。
)又東南連山夾,(朱夾作挾,戴、趙改。
)水,兩峰交峙,反項對石,往往相捍。
十馀裡中,積石磊?,相挾而上,澗下白沙細石,狀若霜雪,水木相映,泉石争暈,名曰樓林。
紫溪(趙有又字。
)東南流,迳桐廬縣東為桐溪。
孫權藉溪之名以為縣目,割富春之地,立腳點桐廬縣。
(會貞按:《元和志》,本漢富春縣之桐溪鄉,吳黃武四年,分置桐廬縣,以居桐溪地因名。
又《環宇記》,耆舊傳曰,桐溪側有大椅桐樹,垂條偃蓋,蔭數庫存,遠望如廬,遂謂為桐廬也。
吳縣屬吳郡,晉、宋、齊、梁因,在今桐廬縣西二十五裡。
)自縣至于潛,凡十)會貞按:《環宇記》作九十,誤。
《輿地紀勝》亦作十,可證。
)有六濑,(會貞按:《方輿經要》稱志雲,繇分水縣至桐廬溪同,中有十八灘,錯立為險。
)第二是嚴陵濑。
濑帶山,山下有石室。
(戴石上增一字。
會貞按:殘宋本、黃本原無一字。
)漢光武帝時,業子陵之所居也。
故山及濑,皆即人姓名之,山睛有磐石,周回十數丈,交枕潭際,蓋陵所遊也。
(會貞按:《後漢書·嚴光傳》,字了陵,光武除為谏議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
後人名其釣處為嚴陵濑。
《注》引顧野《輿地志》,七裡濑在東陽江下,與嚴陵濑相接,有嚴山。
桐廬縣南有嚴子陵漁釣處,今山邊有石,上平,可坐十人,臨水,名為嚴陵釣★也。
《元和志》,嚴子陵釣台在桐廬縣西三十裡,浙江北岸,即今桐廬縣西。
)桐廬溪又東北,(趙以廬字為衍删之,雲:桐廬,縣名;桐溪,溪句,二名不相及,今連稱之,非也。
戴删同。
會貞按:《文選·任彥升<<贈郭桐廬詩>>注》引《輿地志》桐廬縣,吳分富陽之桐廬溪也。
則桐溪亦稱桐溪亦稱桐廬溪,郦氏好奇,故至此變稱之。
廬字非衍。
)迳新城縣入浙江。
(守敬按:新城縣即今縣治,桐溪水,自今于潛縣南流,迳分水縣又東南,經桐廬縣,屈從縣北東入富春江。
尚未至新城也。
則此當作迳桐廬到東,入浙江,下再叙浙江迳新城縣方合。
)縣故富春地。
(朱訛作也。
戴、趙改。
守敬按:《元和志》,本漢富春縣地。
)孫權置,後省并桐廬,(朱脫置字、後字,戴、趙增。
)鹹和九年,複立為縣。
(朱九訛作元,趙據《宋志》改,戴怍同。
守敬按:《環宇記》,吳大帝立新城縣。
《宋志》,吳立,後并桐廬,晉太康末雙立,尋複省。
成帝鹹和九年又立。
晉、宋、齊、梁并屬吳郡。
) 浙江又東北入富陽縣,故富春也。
晉後名春,改曰富陽也。
(朱《箋》曰:《晉書》,皇後,諱春華,生景帝、文帝,故諱春字曰陽,而《春秋》曰《陽秋》,富春曰富陽也。
守敬按:《宋志》,晉簡文鄭太後諱春,孝武改曰富陽。
《方輿紀要》鹹安初改。
)東分為湖浦。
(守敬按:浦當有今富陽縣西南。
) 浙江又東北迳富春縣南,(守敬按:漢縣屬會稽郡,後漢屬吳郡,吳嘗為東安郡治,晉仍屬吳郡,東晉、宋、齊、梁曰富陽,今富陽縣治。
)縣故王莽之誅歲也。
江南有山,孫牙皇之先所葬也。
漢末,墓上有光,如雲氣屬天。
(守敬按:《吳志·孫堅傳》,谥武烈皇帝。
《注》引《吳書》,堅,世仕吳,家于富春,葬于城東。
冢上數有不怪,雲氣上屬于于。
又《禦覽》四十六引董覽《吳地記》,富春有陽城山,孫氏所葬。
漢末,上有光,雲氣屬天。
即指下亭山之冢言,異。
)黃武四年,孫權以富春為東安郡,分置諸縣。
(趙雲:按《吳志·孫權傳》事在五年秋七月。
戴改四作五,又改縣作郡。
守敬按:殘宋本、黃作四年,錢大昕曰,《宋志》亦雲黃武四年,以富春為東安郡。
蓋分郡之議在四年,以全琮為守在五年也。
郡治富春縣,其九縣無考。
《環宇記》,建德、桐廬二縣俱黃武四年分富春置,當是東安屬縣也。
則縣字不誤。
黃武七年,廢東安郡,故城在今富陽北十八裡。
)以讨山越,命全琮(朱作以讨士宗,《箋》曰:《吳志》雲,黃武五年秋,分三郡惡地十縣,置東安郡,以全琮為太守,平讨山越。
又《全琮傳》雲,是時,丹陽吳會山民複為寇賊,攻沒屬縣。
權分三郡險地為東安郡,琮領太守,招誘降附。
此雲以讨士宗,疑是字誤。
全雲:當作以讨山越命全琮于文義方合。
趙依改。
) 浙江又東北迳亭山西,山上有孫權父冢。
(趙雲:按《吳書·孫策傳》雲,堅夢,還葬曲阿。
《孫權傳》雲,吳高陵松柏斯拔。
高陵,堅冢名。
《吳地記》雲,堅墓在盤門内,何焯曰,參以謝詢請置守冢之文,則文台定葬吳也。
《許彥周詩話》雲,楊舜诏,名友夔,在媽蘇時,盜發孫堅冢。
楊作詩雲雲。
今《注》所雲,得無因孫锺墓而誤耶?锺因種瓜得墓地,事備《幽明錄》。
又按昭《郡國志補注》呈本國下,引《皇覽》曰,縣東門外,孫武冢。
蓋春秋時人後人或指此,訛為堅墓,則陳壽《志》還葬曲阿之說,未可非也。
道元指富春所葬為孫權父墓,尤誤。
當是孫堅父锺,孫亮立廟,稱曰太祖者。
而《幽明錄》沈約《宋書》以锺為堅之祖,恐不如劉敬叔《異苑》以锺是堅父之确當也。
守敬按:權字定是堅字之誤,若是權父,則直當稱孫堅冢。
蓋锺名晦而堅名顯也。
《一統志》,亭山在富陽縣南十八裡,晉孫晷建亭其上,因名,又雲,陽平山在縣南十五裡,一名陽城山。
後漢孫锺種瓜其上,卒葬此。
蓋本名陽城山,後世異名歧出耳。
) 北過馀杭,東入于海。
(會貞按:本過錢唐入海,而前漢之錢唐。
廢于後漢,故此就馀杭言,雖後漢末置錢唐縣,而魏人作《經》所不照也。
) 浙江迳縣左,合馀杭大溪。
(朱作馀幹,《箋》曰:疑作馀杭。
戴仍。
趙改。
守敬按:豫章馀幹之水,不能至此,則改馀杭差為近之。
蓋溪以縣名與。
大溪即東溪苕溪,源躇?安縣西北東天目山,東南流經縣及馀杭縣以下,北流入太湖,與富春江隔山不通流,《注》言浙江左合大溪,誤。
)江北即臨安縣界,水北對郭文宅,宅傍山面溪,宅東有郭文墓,(守敬按:《環宇記》臨安縣南有郭文舉宅基。
《輿地紀生》,墓在放映安縣南十五裡,又雲,《隐士郭文碑》在臨安縣,湖州刺史孫彭立。
)晉建武元年,骠騎王導迎文,置之西圍。
文逃此而終。
臨安令改葬之。
(朱《箋》曰《晉書》,郭文,字文舉,河内轵人,少愛山水,尚嘉Т,步擔入馀杭·大辟山中,王導承其名,迎置西園,七年未嘗出入,一旦逃歸臨安,結舍于山中,臨安令萬寵迎置縣中,病卒。
寵葬于所居之處。
大辟山見下。
)建安十六年,縣民郎雅作亂,(朱安訛作武,脫作字。
趙據《天志·賀齊傳》,改增作字,并依改雅為稚。
守敬按:殘宋本、黃本并作雅。
稚、雅形近,未知孰是,當兩存之。
建上亦當有漢字,)賀齊讨之。
孫權分馀杭立臨水縣,晉改曰臨安縣,(守敬按:立臨水縣以上,交見《賀齊傳》,末句裴《注》引《吳錄》說。
《宋志》,晉太康元年,列名臨安,後漢末縣屬吳郡,吳屬整套興郡,晉、宋、齊、梁因,即今臨安治。
)因岡為城,南門尤高。
謝安莅郡,遊縣,迳此門,以為難為亭長。
(守敬按:《晉書·謝安傳》,嘗往臨安山中,坐石室,臨睿谷。
又雲,除吳興太守。
) 浙江又東迳馀杭故縣南,新縣北。
(守敬按:秦縣屬會稽郡,漢因,後漢屬吳郡,吳屬吳興郡,晉、宋、齊、梁因。
據下陳渾事,新縣指渾移築之南城言,故縣即今縣治,在苕溪北。
新縣在苕溪南,則是苕溪迳故縣南,新縣北也。
《注》以為浙江,誤,)秦始皇南遊會稽,途出是地。
因立為縣。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集解》引顧夷曰,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
《禦覽》一百七十引《吳興記》,始皇三十七年,将上會稽,塗出此,因立為縣。
)王莽之進睦也。
(何焯曰:進,宋本《漢書》作淮,俗本誤。
全雲:義門之言是也。
《梁書》,劉神茂反侯景,拒謝答仁于下淮。
《陳書》,留異出下淮抗禦沈恪,皆其地。
改作淮。
趙?戴改淮。
會貞按:《方輿紀要》,下淮在桐廬縣東五十裡,與富陽接境。
非馀杭縣地。
守敬按:殘宋本、明朱本并作晉睦,晉、進音同,究難定為孰是。
)漢末陳渾移築南城,守敬按:《鹹淳臨安志》,漢熹平二年,馀杭縣令陳渾徙城于溪北,後複治于溪南。
《縣》舊城在苕溪南,漢陳渾徙溪北,與《注》移築南城相反,與上舊縣、新縣亦相反。
)縣後溪南大塘。
即渾立以防水也。
(守敬按:《唐志》,縣南五裡面有上湖,西二裡有下湖。
寶曆中,令歸珧因漢信陳渾故迹置。
《一統志》,南湖在馀杭縣南。
《舊志》,苕溪自天目乘高而下,縣地平衍,首當其沖。
漢熹平二年,縣令陳渾,始築兩湖,以潴水。
春并溪者曰南下湖,環三十裡,并出者曰南上湖,環視而不見十二裡。
于湖西北為石門,函以納溪水。
又于湖東南五畝勝,立滾霸。
其派别則北出為黃母港,流十二裡,與苕溪會,于其會處,節以石埭曰西函西函在縣東十三裡,後湮廢。
唐令歸珧因舊重修。
宋、明以來,相繼修築十馀裡。
)縣南有三碑,是顧揚、範甯等碑。
(守敬按:《書鈔》一百二十九引《晉中興書》,言顧揚為馀杭令,新迎郭文舉。
《晉書》範甯附其父《汪傳》,言為馀核充,期年之後,風化大行。
《注》言有三碑,而隻戴顧、範二碑,不合,據《輿地紀勝》後漢熹平間,陳渾為馀杭令,百姓立祠,号太平立衛王廟。
馀一碑,蓋《陳渾碑》也。
是下當脫陳渾二字。
)縣南有大壁山,(朱《箋》曰:孫雲,疑作大條山。
趙雲:按非也。
《今勝志》雲,由拳山,一名大辟山,此山在大條之左。
守敬按:《郭文傳》,入馀杭大辟山中。
《元和志》,由拳山,晉隐士郭文舉所居。
故《環宇記》雲,由冷氣山,一名大辟山。
《一統志》又謂由拳山在馀杭縣南二十八裡,大條山在縣西南十八裡,舊名大辟,以由拳山當之,未确。
)郭文自陸渾遷居也。
(守敬按:《吳興記》說,引見《環宇記》。
文先居陸渾,《伊水》篇戴之,雲尋郭文之舊居中,是也。
) 浙江又東迳鳥傷縣北,(會貞按:秦縣?《元和志》。
?屬會稽郡,兩漢因。
吳屬東是郡,晉、宋、齊、梁因,今義鳥縣治,在蕭山、諸暨二縣之南,去浙江甚遠。
《注》雲浙江東駝鳥傷北,誤。
)王莽改曰鳥孝,《郡國志》謂之鳥傷。
(會貞按:班《志》已稱鳥傷,此句駁文。
)《異苑》曰:東陽顔鳥以淳孝着聞。
後有群鳥銜鼓,集顔鳥所居之村,(朱《箋》曰:《異苑》雲,群鳥銜鼓,集顔所居村,鳥口皆傷,一境以為顔至孝,故緻茲鳥來萃。
銜鼓之興欲,令聾者遠聞。
即于鼓處立縣,名為鳥傷,趙改銜鼓作銜土,雲:按《環宇記》引《異苑》雲,群鳥助銜土塊為墳。
鳥口皆傷。
朱氏所引系誤本。
戴改銜土同。
會貞按:《類聚》九十二、《禦覽》九百二十、《事類賦注》十九引《異苑》并焉此同。
又《禦覽》一百七十一、《輿地廣記》引與《環宇記》同。
是銜鼓、銜土有兩說。
竊以《異菀》本作銜鼓,故郦氏引之,自後傳鈔者以銜鼓為過奇變作銜土,兼删改其亂,遂兩本并傳。
故歐陽詢、樂史等各有所據,李?且兩說分戴也。
乃趙、戴從銜土之說,趙反謂朱引銜鼓是誤本,之。
)鳥口皆傷,一境以為顔鳥至孝,故緻慈鳥,欲令孝聲遠聞,又名其縣曰鳥傷矣。
浙江又東北流至錢唐縣,谷水入焉。
(朱谷作?,戴、趙改,下同。
趙雲:《漢志》作谷水,黃省曾本原是谷字。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并作谷,考此水古作谷,自《輿地志》雲谷江,其水波瀾交錯,似羅谷之文,因名。
?見《禦覽》六十五。
?于是後人我為所惑。
《元和志》、《環宇記》、《方輿勝覽》、《明一統志》、《名勝志》皆作谷,吳卓越信縣斥作谷之非,而朱氏亦不察也。
郦氏言浙江至錢唐,谷水入焉。
本《漢志》立文,錢唐說見後。
)水源西出太末縣,(會貞按:《漢志》作大,顔《注》引孟康曰,大音如闼。
《續漢》、《晉》、《宋》、《齊》、《隋志》作太。
秦置縣,屬會稽郡,兩漢因。
吳屬東陽郡,晉、宋、齊、梁因。
今龍遊縣治。
《漢志》大末,谷水東北至錢唐入江。
據《元和志》谷水在須江縣東南一裡。
須江本漢太末縣地,則水源即出今江山縣南之文江蘇溪也。
以今水地詳言之,文溪自江山縣東北流,經西安縣,曰信安江,又經龍遊縣,湯溪縣、蘭溪縣,折北經建德縣,左合新安江,即浙江也。
以下東北至錢塘,即谷水與浙江合流之道。
郦氏叙谷水之源是也。
而下則全非矣。
)縣是越之西部姑蔑之地也。
(全雲:漢時方有分部,而西部亦不在姑蔑,東京分部,西部始在姑蔑耳。
春秋、戰國時不當以西部目之,西部或是西之誤。
戴改鄙。
會貞按:《越語》,句踐之地。
西至姑篾。
韋《注》,姑篾,今東陽太末縣,是郦所本。
考《元和志》、《輿地廣記》,在遊縣本姑蔑,越西部也。
與《注》同。
《贛水》篇亦有秦以為廬江南部之文,則西部猶言西境耳。
全以漢始分部為說,未免過泥)秦以為縣。
(會貞按:見《東觀漢記》。
)王莽之末治也。
(趙雲:按黃本作末理,猶仍唐人寫本之舊,戴作理。
)吳寶鼎中,分會稽立,隸東陽郡。
(朱作立東陽郡,趙、戴立下贈?字。
會貞按:下方言郡分會稽置,此安得先言立?且郡治長山,不治太末,亦不得載立郡于此,則朱之誤審矣。
戴、趙贈?字而仍立字,則是謂吳立太末縣,與秦以為縣不照,尤非也。
或《注》言吳以會稽之縣分屬東陽耳。
守敬按:殘宋本、明鈔本作隸東陽郡,當是。
今姑從之。
然終疑此句是衍文。
)谷水東迳獨松故冢下,冢為水毀,其磚文:筮言吉,龜言兇,百年隋水中,今則同龜繇矣。
(守敬按:《禦覽》七百六十七引鄭緝之《東陽記》,獨公山?原誤冢,依《禦覽》五百五十九引改。
?在縣東八十裡,有冢臨溪,其磚文曰筮言吉,龜言兇,三豐年,隋水中。
義熙中,冢猶半存,自後舟已崩盡。
獨公當從此作獨松。
此百上當依《禦覽》增三字。
《禦覽》前引亦有三字,可證。
《東陽記》未明言山在何縣,據下文東陽郡治長山縣,如指長山則冢在今金華縣東矣。
)谷水又東迳長山縣南,與永康溪水合。
(朱無溪字,戴、趙增。
會貞按:後漢末置縣,屬會稽郡,吳為東陽郡治。
晉、宋、齊、梁因。
今東華縣治。
《九域志》永康、武義并有永永溪,今曰南溪,源出永康縣,西流迳武義縣,又西北至金華縣南入東陽江。
此《注》言谷水與永康溪水合,溪水入谷水,誤。
)縣即(朱作西,《箋》曰:宋本作即。
戴、趙改。
)東陽郡治也。
(會貞按:《輿地廣記》吳治長山同,又《環宇記》,吳理鳥傷。
)縣,漢獻帝分鳥傷立。
(會貞按:《環宇記》注引《英雄交争記》,初平三年,分鳥傷南鄉立。
《宋志》作二年,誤。
《元和志》、《環宇記》,《輿地廣記》,并作三年,可證。
)郡,呈寶鼎中分會稽置。
(會貞按:《吳志》寶鼎元年,分會稽為東陽郡。
)城居山之陽,(朱居作君,《箋》曰:當作居。
戴、趙改。
會貞按:殘宋本、明鈔本并作居。
《環宇記》引《名山略記》。
有長山,在東北,縣因之為名。
本名常山。
《越絕書》,二鳥傷縣常山,古人所采藥也。
高且神。
《元和志》一名金華山,在金華縣北二十裡,今仍稱金華山,互詳下。
)或謂之長仙縣也,言赤松采藥此山,因而居之,故以為句。
後傳呼乖謬,字亦因改。
(會貞按:《方輿紀要》引《輿地志》,長山本名長仙,赤松子采藥于此,後訛仙為山。
《輿地廣記》全本《注》說。
)溪水南出永縣。
縣,赤鳥中分鳥傷上浦立。
(會貞按:《環宇記》引《東陽記》,吳赤鳥入年,分鳥傷之上浦置,?《宋志》同。
?屬會稽郡,蓋其時尚未團齡東陽郡也。
至寶鼎時則屬東陽矣。
晉、宋、齊、梁屬同,即今永康縣治。
)劉敬叔《異苑》曰:孫權時,永康縣有人入山,(會貞按:《環宇記》謂即永康縣之金勝山。
)遇一大龜,即束之以歸。
龜便言曰:遊不量時,為君所得。
擔者怪之,載出。
欲上吳王。
夜宿越裡,纜船于大桑樹。
宵中,樹忽呼龜曰:元緒,奚事爾也?龜曰:行不擇日,今方見烹,雖盡南山之樵,不能潰我。
樹曰:諸葛元遜。
(會貞按:《吳志·諸葛恪傳》,字元遜)識性淵長,必緻相困,令求如我之徒,讨将安泊?(戴改作治。
會貞按:殘宋本作沂,故孔刻戴本仍作泊。
《類聚》九十六引作薄,《禦覽》九百三十一引作出。
(龜曰:子明,無多辭,既至建業,權将煮之,燒柴萬車,龜猶如故。
諸葛恪曰,烯以老桑乃熟。
獻人仍說龜言,權使伐桑,取煮之即爛。
故野人呼龜曰元緒。
(會貞按:崔豹《古今注》中龜,一名元緒。
)其水飛湍北注,至縣南門,入谷水。
谷水又東,定陽溪水注之。
水上承信安縣之蘇姥布。
(朱無水,戴、趙增。
)縣本新安縣,晉武帝太康無限制年改曰信安。
(朱元年訛作三年,戴、趙同。
會貞按:《禦覽》一百七十一引《輿地志》後漢獻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縣立法新安縣。
晉太康無限制年,以弘晨有新安,改名為信安。
以太康元年平吳推之,作元年是也。
故《宋志》、《元和志》、《環宇記》并作元年,今訂。
後漢縣屬稽郡,吳屬凍陽郡,晉、宋、齊、梁因。
在今西安縣西。
《隋志》,信安有定陽溪。
《明·地理志》以西安縣東安東溪當之。
《一統志》以同開化縣北之金溪當之。
二水從于西安合信安江,則定陽溪迳一陽後,即入谷。
乃《注》雲,又東迳長山縣北,又東入谷,則是西安北别有一道,,經信安江北,又經東陽江北,于金華縣入東陽江矣,誤)水懸百馀丈,濑勢飛注,狀如瀑布。
濑邊有石如床,(朱作如石,戴、趙乙。
)床上有石牒,長三尺許,有似雜采帖也。
(會貞按:《書鈔》一百三十三引《東陽記》,信安縣有籍姓在縣,?五字有誤。
?濑如瀑布焉。
濑邊有石床,上有石牒,長三尺許,似羅列雜缯矣。
《禦覽》六十九引末名,作似羅列雜缯,如店肆也。
此本《東陽記》可參異同。
)《東陽記》雲:信安縣有懸室坂。
晉中朝時,有民王質,伐木至石室,(守敬按:《禦覽》四十七引《郡國志》,石室山,一名石橋山,一名空石山。
今謂之爛柯山,在西安縣南二十裡。
《環宇記》越西縣下引《九州要記》言,石室山在汶江之北,非也。
)中,見童子四人,彈琴而歌。
質因留,倚柯聽之。
童子以一物如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