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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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下
又東過槐裡縣南,(朱又上有渭水二字,趙同,全、戴删。
)又東,澇水從南來注之。
渭水迳縣之故城南。
《漢書集注》,李奇謂之小槐裡。
縣之西城也。
(朱脫縣字,全、趙同,戴增。
守敬按:《漢書·樊哙傳》,攻趙贲,下?、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
師古不載李奇此說。
《史記·索隐》引李奇曰,廢丘即槐裡也。
上有槐裡,此又言者,疑此是小槐裡。
是奇但因廢丘言及小槐裡,并未明其所在。
郦氏确指為縣之西城,蓋别有依據。
而《環宇記》雲,小槐裡,李奇曰,即槐裡之西城也。
東已有槐裡城,以此城為小槐裡。
當即本郦《注》為說。
《魏志·楊阜傳》,阜為武都太守,太祖以武都孤遠,徙郡小槐裡,此城也。
《一統志》,小槐裡城在今興平縣西,接武功縣界。
) 又東與芒水枝流合,水受芒水于竹圃。
(守敬按:枝流受芒水處,當在今??縣東南。
)東北流,又屈西北入于渭。
(朱西作而,脫北字。
《箋》曰:謝雲,宋本作又屈西北入于渭。
趙據孫潛校作屈而西北,戴作屈而北。
入下并有于字。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北入渭。
) 渭水又東北迳黃山宮南,(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雲:考黃山宮及就水、田溪水皆在槐裡縣西,不得與《經》淆紊,全、趙改同。
會貞按:《三輔黃圖》,黃山宮在與平縣?唐始有此縣。
?西三十裡。
《元和志》、《環宇記》并雲在縣西南三十裡。
錢坫雲,今縣西南三十裡馬嵬坡,土人往往于故址得宮瓦,有黃山二字。
)即《地理志》所謂縣有黃山宮,惠帝二年起者也。
(朱二作三,戴、趙依《漢志》改。
會貞按:《方輿紀要》引《宮阙簿》雲,惠帝二年建。
)《東方朔傳》曰:武帝微行,西至黃山宮,(會貞按:《漢書·朔傳》但言西至黃山,無宮字。
《注》,晉灼曰,黃山,宮名,在槐裡。
此兼采《注》文。
)故世謂之遊城也。
(朱也上有非字,趙同,全、戴删。
) 就水注之。
(朱此四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水出南山就谷,(守敬按:《明志》,??縣南有龍水,龍乃就之誤。
《縣志》,就水自就谷北流為沙河。
)北迳大陵西,世謂之老子陵。
昔李耳為周柱下史,(朱無下字,《箋》雲:孫雲,當作柱下史。
趙、戴增下字。
守敬按:《環宇記》、《長安志》引此作柱下史。
趙增是也。
《書鈔》六十二引《漢官儀周》曰柱下史老聃為之。
《史記·老子傳》,周守藏室之史也。
《索隐》雲,乃周藏書室之史。
《張蒼傳》老子為柱下史,即藏室之柱下,因以為官名。
)以世衰入戎,(守敬按:《老子傳》,見周之衰,遂去過關,莫知其所終。
《列仙傳》,之流沙之西。
)于此有冢,事非經證。
然莊周着書雲: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守敬按:莊子《養生主》文,殘宋本聃作子,失作佚,無吊之及而出四字。
自黃本依原書改增而各本沿之,然恐有訛誤。
)是非不死之言。
人禀五行之精氣,陰陽有終變,變無不化之理。
以是推之,或複如傳。
(會貞按:謂如莊周書言老聃死也。
)古人許以傳疑,故兩存耳。
(會貞按:釋道宣《廣弘明集·辨惑》篇《序》雲,李叟死于槐裡。
其跋孫盛《老子疑問反訊》篇後雲,老子遁于西裔,行及秦壤,死于扶風,葬于槐裡。
《路史後記》七《注》,?縣柳谷水西有老子墓。
《環宇記》,??縣有老子陵。
《??縣志》,縣東南三十五裡有五老洞,相傳即老子葬處。
而《禦覽》一百七十七引《樓台本記》雲,尹喜宅南山阜上仙館舍,即大夫觀望之台也。
昔老君于此山騰空,時人因号曰老子陵,蓋非墳墓也。
故《爾雅》曰,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此之謂矣。
是又一說。
可補郦氏之所未備。
)就水曆竹圃,(就水當迳竹圃中與芒水同,且北流亦不得曆圃北也,以圃字絕句,北字下屬為是。
朱脫竹字,《箋》曰:孫雲,圃字疑誤,或是陵字。
趙增竹字雲,按《名勝志》引此作曆圃北,《箋》說非是,戴增同。
竹圃甚大,詳上卷。
)北與黑水合。
水上承三泉,(朱脫水字,戴、趙增。
)就水之右,三泉奇發,(會貞按:《通鑒》梁普通六年,魏賊莫折天生軍于黑水,魏将崔延伯軍于馬嵬,旋選精兵,西度黑水。
即此水也。
據《注》其水三源發于就水之右,與芒水在就水之左者有别,則非今之黑水也。
)言歸一渎,北流左注就水,(朱注訛作迳,趙同,全、戴改。
)就水又北流注于渭。
渭水又東合田溪水,(朱此八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水出南山田谷,(守敬按:《長安志》,田谷河在??縣東南三十五裡,出終南山下。
《??縣志》,谷去縣三十五裡,在太微峰東二裡。
)北流迳長楊宮西,(朱脫迳字,戴增,守敬按:宮詳下。
)又北迳??縣故城西。
)守敬掃:前漢縣屬右扶風,後漢廢,後魏複置,仍屬扶風郡。
錢坫雲,在今縣東三十裡,地名終南鎮。
)又東北與一水合,水上承??縣南泉,(朱縣訛作南,與下重,戴、趙改,又并改泉作源。
守敬按:《漯水注》涿水又東北與阪泉合,水導源涿鹿縣之東泉,與此稱承??縣南泉一例,則泉字不誤,改源非也。
泉在??縣南,則在今縣之東南。
上言田溪水迳??縣故城西,下言此水迳縣東,則此水在田溪之右也。
)北迳其縣東,又北迳思鄉城西,(守敬按:《元和志》,思鄉城在藍田縣東南三十三裡。
宋武帝征關中築。
南人思鄉,因名。
乃别一城也。
此城當在今??縣東,建置無考。
)又北注田溪。
田溪水又北流注于渭水也。
縣北有蒙茏渠,(朱訛作縣苑有蒙茏源,《箋》曰:謝雲,當作縣北。
趙雲:源,《漢志》作渠,下成林源、靈轵源之源,并當作渠。
會貞按:今本《漢志》茏訛作籠,當以此正之。
)上承渭水于?縣東,迳武功縣(二縣并詳上卷。
)為成林渠。
(戴雲:按此有脫誤。
《漢志》右扶風?下雲,成國渠首受渭,東北至上林苑為蒙茏渠。
會貞按:《溝洫志》亦作成國渠,與《地理志》同,别無成林之稱。
故錢坫改成林為成國。
洪頤煊、王先謙亦以成林為成國之訛。
此雲成國渠承渭水于?,紀漢渠所起也。
後雲衛臻所開之成國渠,承湃水于陳倉,别紀魏渠所起也。
蓋漢但引渭,魏更引湃耳。
而一言自?迳武功,一言自陳倉迳?及武功,其無異道可知矣。
《元和志》,成國渠在?縣東北九裡,受渭水以溉田,殆仍就漢渠言也。
或謂《注》後叙故渠迳渭北,《漢志》謂渠至上林苑,上林苑則在渭南。
然考《漢書》,司馬相如《上林賦》,出入泾渭。
揚雄《羽獵賦》,上林北繞黃山。
《霍光傳》,宣帝地節中,霍雲多從賓客獵黃山苑中。
黃山在渭北,則上林苑兼有渭北地也。
)東迳縣北,(朱訛作縣苑,全、趙、戴改。
)亦曰靈轵渠,(會貞按:《漢志》??縣,靈轵渠,武帝穿也。
班氏不詳靈轵原委者,蓋以此渠為成國渠之下流,即蒙茏渠也。
)《河水書》以為引堵水,(朱脫書字、為字,戴增。
趙改河渠作?渠雲:《漢書·溝洫志》,關中靈轵、成國、?渠引諸川。
如淳曰,?音韋,韋水出韋谷。
此河渠是?渠之誤。
全改同。
會貞按:此《注》作堵水,明是引《河渠書》,《河渠書》不言?渠,不得據《漢洫志》改,當以載增為是。
)徐廣曰:一作諸川,(朱川訛作水,全、趙、戴改。
會貞按:《史記·集解》引徐說作川,與《溝洫志》同。
)是也。
渭水又東迳槐裡縣故城南。
(朱此十一字訛作《經》。
戴改《注》,雲:今考小槐裡至此,乃《經》所謂過槐裡縣南也。
全、趙改同。
)縣,古犬邱邑也,周懿王都之,(朱懿訛作赧,《箋》曰:《帝王世紀》及《世本》?《詩·小雅譜》疏引《世本》。
?并雲,懿王自鎬徙都犬邱,此作赧王,字之誤耳。
會貞按:《漢志》槐裡,周曰犬丘,懿王都之。
)秦以為廢邱,(會貞按:《漢志》,秦更名廢丘。
《高帝紀》韋昭曰,秦欲廢之,更名廢丘。
)亦曰舒邱,(會貞按:舒邱未詳。
《方輿紀要》,相近有舒邱城,漢桓帝封皇甫嵩為舒邱侯,邑于此。
蓋由誤讀郦《注》,以此句合下為一事,又不知桓為訛字也。
)中平元年,靈帝封左中郎将皇甫嵩為侯國。
(朱中平訛作和平,靈帝訛作桓帝。
趙雲:沈氏曰,是靈帝中平。
會貞按:《後漢書·皇甫嵩傳》,中平元年,先為左中郎将,後為左車騎将軍,封槐裡侯。
)縣南對渭水,(會貞按:上叙渭水迳縣故城南,是南對渭水矣。
)北背通渠。
(會貞按:此指成國故渠,後叙故渠迳槐裡縣北,是北背通渠也。
)《史記·秦本紀》雲: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
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大赤三日。
(趙雲:沈氏曰,《秦本紀》中無此文,而《漢書·五行志》引之,再考之則武王事,見重叙秦世系中。
而昭王事終佚。
會貞按:《漢書·五行志》渭水又下無大字。
《長安志》引亦無大字,此當衍。
)《洪範五行傳》雲:赤者,火色也,水盡赤,以火?水也。
渭水,秦大川也,陰陽亂,秦用嚴刑敗亂之象。
(守敬按:《漢書·五行志》引《史記》後,接雲,劉向以為近火?水也。
秦連相坐之法,棄灰于道者黥,岡密而刑虐,至于變亂五行,氣色謬亂。
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将緻敗亡。
與《注》引《洪範五行傳》不同。
《禦覽》五十九、六十二,《長安志》引上《史記》,并引此傳蓋即據郦書。
)後項羽入秦,封司馬欣為塞王,都栎陽;董醫為翟王,都高奴;章邯為雍王,都廢邱,(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将。
立司馬欣為塞王,王鹹陽以東至河,都栎陽。
立董醫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立章邯為雍王,王鹹陽以西,都廢邱。
栎陽詳本篇下卷,高奴詳《河水注》三。
)居槐裡,(《箋》曰:謝雲,居槐裡三字疑衍。
戴删三字。
趙雲:按是《注》正釋槐裡,故重言之,較栎陽、高奴加詳焉,非贅詞也。
守敬按:史無居槐裡之文,又下雲,漢祖改曰槐裡。
故謝疑居槐裡為衍。
戴遂據删。
然考《竹書紀年》,懿王遷于槐裡,昌周時犬邱亦名槐裡。
《史記·周勃世家》,攻槐裡、好?,最。
又雲,回章邯廢邱,破之。
《樊哙傳》,擊章邯,下?、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
《漢書》并同。
則秦廢丘亦稱槐裡也。
此《注》都廢丘,居槐裡,蓋兼舉之。
至漢祖之改,始專以槐裡名縣耳。
)為三秦。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滅秦之後,各分其地為三,名曰雍王、塞王、翟王,号曰三秦。
)漢祖北定三秦,(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漢還定三秦。
)引水灌城,遂滅章邯,三年,改曰槐裡,(會貞按:《史記·高祖紀》二年,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
更名廢丘為槐裡。
《漢書》引水灌廢丘,章邯自殺,亦在二年。
此作三年改槐裡,蓋本《漢志》,然實誤也。
)王莽更名槐治也。
世謂之為大槐裡,晉太康中,始平郡治也。
(守敬按:前漢縣屬右扶風,後漢為右扶風治,魏為扶風治。
《晉志》始平郡,泰始三年置。
《宋志》二年置。
《注》稱太康中始平郡治者,據《宋志》,槐裡,《太康地志》屬始平。
此蓋但就《太康地志》為說也。
後魏仍屬扶風。
錢坫雲,在今與平縣東南十裡。
)其城遞帶防陸,舊渠尚存,即《漢書》所謂槐裡環堤者也。
(守敬按:《翟方進傳》,趙明依阻槐裡環堤。
師古曰,槐裡縣界其中有環曲之堤,而明依之以自固也。
)東有漏水,(朱漏作湧,《箋》曰:宋本作漏。
趙仍作湧,戴改。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并作漏。
《長安志》引此同。
)出南山赤谷。
(守敬按:《魏書·陸真傳》,鹹陽民趙昌扇動?、??二縣,聚黨數百人,據赤谷以叛。
即漏水所出之谷也。
《長安志》,赤谷在??縣東南三十五裡。
《??縣志》,在田谷東四裡。
)東北流迳長楊宮東,宮有長楊樹,因以為名。
(守敬按:《漢志》,??有長楊宮,秦昭王起。
《三輔黃圖》,宮在今??縣東南三十?有脫文。
?裡,本秦舊宮,至漢修飾之,以備行幸。
宮中有垂楊數畝,因名。
《元和志》,宮在??東南三十三裡。
)漏水(朱訛作渭水。
《箋》曰:宋本作漏水。
全、趙改湧,戴改漏。
守敬按:殘宋本作漏。
《長安志》引此同。
)又北曆葦圃西,(朱訛曆作迳,圃訛作回,戴改。
趙據《名勝志》校改,作曆葦圃西。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曆葦圃,《長安志》引此同。
又雲,葦圃在??縣東南三十裡,周二十頃。
)亦謂之仙澤。
(守敬按:《元和志》,望仙澤在??縣東南三十五裡,中有龍尾堆。
裡數有誤。
長楊宮在此澤南,志言在縣東南三十三裡,安得澤反在縣東南三十五裡耶?《長安志》,澤在縣東南三十七裡,周一十裡,尤誤。
據《長安志》,葦圃在縣東南三十裡,是三十五、三十七,衍五字、七字也。
)又北迳望仙宮。
(會貞按:下文耿谷水迳仙澤東,又迳望仙宮東,此水在耿谷水之西,既曆仙澤西,則亦迳望仙宮西矣,宮下當有西字。
《初學記》二十四,漢有望仙宮,見《漢武故事》。
《一統志》,宮在??縣東四十裡。
) 又東北,耿谷水注之,水發南山耿谷,(會貞按:《長安志》,耿谷水在?縣西南三十裡,闊三步,深一尺,其底并碎砂石。
《一統志》,水在?縣西南,接??縣界。
則所出之就谷,在今?縣西南,??東南境矣。
)北流與柳泉合。
(守敬按:柳泉無考。
)東北迳五柞宮西。
長楊、五柞二宮,(朱脫五柞下八字,《箋》曰:宋本作東北迳五柞宮。
趙雲:按《長安志》引此文,五柞宮下,尚有西長楊五柞二宮七字。
《環宇記》??縣下亦有之,今補入。
全、戴增同。
守敬按:《長安志》五柞下無宮字,合之宋本乃完全。
《環宇記》引有長楊以下六字。
)相去八裡,(守敬按:《長安志》引作八十裡,衍十字。
《環宇記》引與此同。
)并以樹名宮,亦猶陶氏以五柳立稱。
(守敬按:《陶淵明集》有《五柳先生傳》。
)故張晏曰,宮有五柞樹。
(守敬按:《西京雜記》,漢五柞宮有柞樹,皆連三抱,上枝覆蔭數十裡。
)在??縣西。
(朱《箋》曰:西一作矣。
趙雲:按《漢書》注作西,《箋》說之缪可知矣。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後元二年,行幸??五柞宮。
張晏曰,有五柞樹,因以名宮。
無在??句,蓋師古删之。
而《宣帝紀》及《丙吉傳》,師古亦但言宮在??。
趙謂《漢書》注作西,失之。
且此《注》叙入渭諸水,自西而東,先叙田溪水迳??城西,後叙耿谷不迳五柞宮西,又北迳仙澤東,則宮在??東南。
若張說,是宮在??西,郦氏何以不駁之?可知此西乃南之誤,以南可以該東南也。
《三輔黃圖》,五柞宮在??縣東南三十八裡,與《元和志》合,知《黃圖》為後人所輯,就隋移置之縣言,宮亦在東南也。
)其水北迳仙澤東,又北,(朱訛作北又,趙同,全、戴乙。
)迳望仙宮東,又北與赤水會,又北迳思鄉城東,(思鄉城見前。
)又北注渭水。
(守敬按:《長安志》,北流入興平縣界,合渭水。
) 渭水又東合甘水,(朱此七字訛作《經》,趙、戴改《注》。
)水出南山甘谷,(守敬按:《長安志》,甘谷水在?縣西南二十二裡,闊三步,深一尺,其底并碎砂石。
今在?縣西南,接??縣界。
考壇谷之東十五裡為甘谷,此水所出也。
)北迳秦文王荔陽宮西,(守敬按:《漢志》,?縣有荔陽宮,秦文王起。
錢坫曰,《江方朔傳》作倍陽,李斐音荔為倍。
《說文》,縣有崩阝鄉,讀若倍,是崩阝即荔,荔即倍矣。
《說苑》以為始皇遷太後之處。
守敬按:《三輔黃圖》,宮在今?縣西南二十三裡。
《元和志》、《長安志》同。
縣自隋移今治,此亦《黃圖》為後人所輯之證。
)又北迳五柞宮東。
又北迳甘亭西,(守敬按:《說文》,?有甘亭。
《續漢志》同。
劉昭引《帝王世紀》,亭在縣南。
《元和志》《長安志》,亭在縣西南五裡。
《環宇記》在西五裡,脫南字。
)在水東?到。
(趙在水東,據孫潛校作在甘水之東。
守敬按:《環宇記》引此作在甘水之東,然在水東?縣自通,當是樂氏節引增字,孫氏遂以為據。
)昔夏啟伐有扈,作誓于是亭。
(地敬按:《史記·夏本紀》,啟伐有扈,将戰,作《甘誓》。
)故馬融曰:甘,有扈南郊地名也。
(朱甘字訛在扈字下,《箋》曰:南一作西。
趙雲:按南字不誤,甘字當移在有扈之上。
《尚書音義》校正。
會貞按:《史記·夏本紀·集解》亦引馬融曰,甘,有扈氏南郊地名。
趙雲:《環宇記》?縣下,引《水經注》曰,扈水上承扈陽池。
按此處引有扈以證甘水,故知脫文于此。
)甘水又東得澇水口。
水出南山澇谷,(守敬按:《說文》,澇水出?縣,而《漢志》?縣有?水,無澇水。
王念孫胃?水即澇水之誤,是也。
詳見後。
《山海經》,牛首之山,澇水出馬。
此雲出澇谷,蓋牛首山谷也。
《元和志》謂牛首山在?縣西南二十三裡,南接終南。
今沿谷兩岸,東屬?,西屬??。
)北迳漢宜春觀東,(朱東字在下句又字下,趙同,戴乙。
守敬按:《類聚》六十三引《漢宮殿名》曰,長安有宜春觀,《長安志》,在?縣境。
《一統志》,在縣西南。
引《十道志》觀,漢武帝所造。
)又北迳?縣故城西。
(守敬按:兩漢縣屬右扶風,魏屬扶風,晉屬始平,後魏屬京兆。
《方輿紀要》,在?縣北二裡。
澇水際城北出,合美陂水。
(朱美作?,《箋》曰:古本作美。
趙雲:按美陂之?,《十道志》、《元和志》、《長安志》、《杜子美詩》俱作?,與美通,不必改也。
會貞按:《說文》、《玉篇》皆無?字,《廣韻》始有之。
故《大典》本、殘宋本、黃本作美,孫刻《元和志》,美陂在縣西五裡,周回十四裡,亦作美。
《長安志》作?陂,其引《十道志》曰,有五味陂,陂魚甚美,因誤名之。
則《十道志》本作美也。
杜詩作?陂。
《新唐志》、《金志》、《明志》同。
是唐時美、?錯出,後乃專作?也。
朱從吳本作?,仍以古本為正。
趙說未核。
《陝西通志》,元末遊兵決水取魚,水去而陂涸為田。
《?縣志》,陂在縣西三裡,明末重加障築。
)水出宜春觀北,會貞按:《十道志》,出終南諸谷,合胡公泉為陂。
)東北流注澇水。
澇水北注甘水而亂流入于渭。
(朱脫澇水二字,又脫注甘水而亂五字。
趙同,戴增。
)即上林故地也。
《東方朔傳》稱:武帝建元中微行,(朱無傳字,全、趙、戴同。
守敬按:此《漢書·東方朔傳》文,非東方朔語也,朔下當有傳字,今增。
)北至池陽,(守敬按:《三輔黃圖》,池陽宮在池陽南上原之阪,有長年阪,去長安五十裡。
)西至黃山,(黃山宮詳前。
)南獵長楊,(長楊宮詳上。
)東遊宜春,(師古曰:宜春宮也,在長安城東南。
說者乃以為在?,非也。
在?者,自是宜春觀耳,在長安城西,豈得言東遊也?守敬按:《三輔黃圖》,宜春宮本秦之離宮,在長安城東南杜縣東,近下杜。
)夜漏十刻乃出,與侍中、(朱與侍作于外,《箋》曰:宋本作與侍。
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與侍。
)常侍武騎、待诏及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下,(朱訛作殿下,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東方朔傳》作殿門。
)故有期門之号。
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罴。
上大?樂之。
上乃使大中大夫虞邱壽王(朱乃訛作仍,戴、趙改。
守敬按:《漢書》作乃,乃、乃同。
又《箋》曰:虞即吾,古字通。
)與待诏能用算者,舉籍;(朱作措,《箋》曰:《漢書》作舉籍,謂舉計其數而為簿籍也。
)阿城以南,(守敬按:師古曰,阿城,本秦阿房宮也,以其牆壁崇廣,故俗呼為阿城。
詳見後阿房宮下。
)??以東,(??縣詳下。
)且春以西;提封頃?每及其買直,(朱作宜,《箋》曰:《漢書》作買直。
趙、戴同。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買賣直。
)屬之南山,以為上林苑。
(東方朔谏,秦起阿房而天下亂,因陳泰階六符之事。
(朱《箋》曰:孟康曰,泰階,三台也,每台二星,凡六星。
符,六星之符驗也。
應劭曰,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
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天下大安。
三階不平,則五神乏祀,冬雷,夏霜,百姓不甯。
)上乃拜大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
卒起上林苑。
(守敬按:《東方朔傳》止此。
揚雄《羽臘賦》,武帝廣開上林,東南至宜陽、鼎湖、禦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陽、五柞,北繞黃山,濱渭而東,周袤數百裡。
《三輔黃圖》,漢上林苑,即秦之舊苑也。
《漢宮殿疏》雲,方三百四十裡。
《漢舊儀》雲,方三百裡。
《元和志》,在長安縣西北十四裡,周匝二百四十裡。
《一統志》,在長安縣西及??、?縣界)故相如請為天子遊獵之賦,稱烏有先生、亡是公而奏《上林》也。
(守敬按:見《漢書·司馬相如傳》。
) 又東,豐水從南來往之。
《地說》雲:(朱地訛作他,戴、趙改。
戴《地說》上增豐水出豐溪,西北流,分為二水,一立東北流為枝津,一水西北流,又北,交水自東入焉,又北,昆明池水注之,又北,迳靈台西,又北至石墩注于渭五十五字。
守敬按:除為枝津一水西北流八字外,其四十七字引見《長安志》,當是《豐水》篇逸文。
緣《長安志》引《水經注》此處逸文凡四條,知别有《豐水》篇也。
戴氏依《長安志》增豐水出豐溪雲雲四十七字,又見其脈絡不貫,增為枝津雲雲八字,不知此處無脫文。
全、趙載入《補豐水》篇,是也。
)渭水又東與豐水會于短陰山内,(會貞按:《元和志》短陰原在鹹陽縣西南二十裡。
《鹹陽縣志》,原周二三裡土山無石。
與《注》下言原阜石激異,蓋《注》兼就原下言也,縣志但指原言也。
)水會,(趙據《名勝志》引此文,改水會作水所彙處。
會貞按:水會字屢見本書,不誤。
《名勝志》當是臆改。
)無他高山異變,所有惟原阜石激而已。
(會貞按:《禦覽》六十二引此作石?敫,誤。
《河水注》,于岑于石門東,積石八所,皆如小山,謂之八激堤。
《沔水注》,北岸數裡有大石激,名曰五女激,并此石激之證。
)水上舊有便門橋,與便門直對,(守敬按:此長安城西出南頭第一門也,詳後。
《三輔黃圖》,便門橋在便門外,跨渭水通茂陵。
《注》,長安城西門曰便門,此橋與門對直,因号便橋。
)武帝建元三年造。
(朱訛作建武。
沈炳巽曰:是建元。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建元三年,初作便門橋。
)張昌曰:橋在長安西北,茂陵東。
如淳曰:去長安四十裡。
(趙雲:杭世駿曰,《漢書》注,張昌作服虔,如淳作蘇林。
守敬按:張昌不經見,張與服形近,則張昌蓋服虔之誤,疑如淳亦蘇林之誤,當從《漢書》注為是。
《長安志》作服虔,作蘇林,與《漢書》注同,可證。
《元和志》,便橋在鹹陽縣西南十裡,去長安二十裡。
《環宇記》作去長安四十裡。
茂陵、長安并詳後。
《史記·景帝紀·索隐》渭橋有三,通鹹陽路者有西渭橋,通高陵路者曰東渭橋,在長安城北者曰中渭橋。
此所叙便門橋,西渭橋也。
後叙水上有橋謂之渭橋,中渭橋也。
而于東渭橋則略之。
) 渭水又迳太公廟北,廟前有太公碑,(朱無廟字,戴、趙增。
《鹹陽縣志》,縣西釣台側舊有太公廟碑。
)文字褫缺,今無可尋。
渭水又東北與鎬水合,(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趙同。
又此及下高阝、鎬錯出,自來各本皆然,戴俱作高阝。
守敬按,鎬高阝本同。
郦氏因各書為文也。
前後均作鎬,應《詩》及鄭《箋》之鎬也;中均作高阝,應《春秋後傳》之高阝也。
如戴改,是強二書以就一書矣,可乎?)水上承鎬池于昆明池北,(守敬按:《漢書·五行志》注,孟康曰,長安西地有鎬池。
《三輔黃圖》引《廟記》曰,長安城西有鎬池,在昆明池北,周匝二十二裡,溉地三十三頃。
《長安志》,鎬水出縣西北十八裡。
《注》,鎬池,今《圖經》,滈水在縣西四十裡。
按鎬池當與昆明池通流,故其水源源不絕,而《注》不言,略也。
《方輿紀要》,自唐貞觀間堰豐、鎬二水入昆明池,二水于是斷流。
)周武王之所都也。
(守敬按:《環宇記》引《帝王世紀》,鎬池,即周之故都也。
)故《詩》(《大雅·文王有聲》篇。
)雲:考蔔維王,宅是鎬京,(守敬按:《說文》,鎬,地名。
武王所都,在長安西上林苑中。
《長安志》三引《帝王世紀》,武王自豐阝居鎬。
今沣水之東,長安之南三十裡,去豐阝二十五裡。
)維龜正之,武王成之。
自漢武帝穿昆明池于是地,(朱無武字,趙、戴增。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狩三年穿昆明池。
臣贊曰,《西南夷傳》有越?、昆明國,有滇池,方三百裡。
漢使求身毒國,而為昆明所間,今欲伐之,故作昆明池象之,以習水戰,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裡。
《食貨志》又曰,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長安志》,池在長安縣西二十裡,今為民田。
《長安縣志》,在縣西南三十裡。
地名鹳鵲莊。
)基構淪褫,(守敬按:《長安志》三引此作淪陷。
)今無可究。
(趙雲:《雍錄》曰,諸家皆言自漢武帝穿昆明池後,鎬京故基,皆淪入于池,無複可究。
獨梁載言《十道志》曰,鎬池,亦名元?,在昆明池北,始皇毀之。
守敬按:《方輿紀要》雲,始皇時鎬京故址毀,漢武穿昆明池,而故址益無可究,是也。
)《春秋後傳》曰:使都鄭客(朱《箋》曰:宋本《水經》及《搜神記》皆作鄭容,此客字并誤。
戴、趙改容。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并作容。
宋本《書鈔》一百六十、宋本《初學記》五引樂資《春秋傳》并作客。
《禦覽》五十一、九百五十八兩引,一作容,一作客。
又《漢書·五行志》中引《史記》作客。
容、客錯出,無以定之。
)入函谷關,(朱函作柏,趙、戴同。
守敬按:《河水注》有柏谷亭,然無柏谷關之名。
據《書鈔》、《初學記》、《禦覽》引,并作函谷關,則柏為函之誤無疑,今訂。
)至平舒置,(守敬按:平舒道見後文。
《廣雅》,郵置,關驿也。
《漢書·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
師古曰,置,若今之驿,是也。
)見華山有素車白馬,(華山詳後。
)問鄭客安之?答曰:之鹹陽。
(鹹陽,秦都,詳下。
)車上人曰:(朱上三字訛作過鎬池,戴作車上人。
趙據孫潛校改同。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并作車上人。
)吾華山君使,願托書緻鎬池君。
(會貞按:梁玉繩曰,張晏以滈池君為武王,《雍錄》引《十道志》以為始皇,皆非。
服虔曰,水神是也。
)子之鹹陽,過鎬池,見大梓下有文石,取以款梓,(朱款下有扣字,趙同,戴改作列。
守敬按:各書引但作款,無扣字。
《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扣,款即扣也,不應二字複出。
當是校者注扣字于旁,遂混入正文也。
全、戴不知扣為衍文,改作列,疏矣。
)當有應者,以書與之。
勿妄發,緻之得所欲。
鄭客行至高阝池,見一梓下,果有文石,取以款梓。
應曰:諾。
鄭容如睡,覺而見宮阙,若王者這密碼焉。
谒者出,受書,入,有頃,(朱有訛作又見,趙同,戴改。
守敬按:《書鈔》、《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有。
)聞語聲言:祖龍死。
(守敬按:祖上有脫文。
《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今年祖龍死,亦誤。
《搜神記》作明年,是也。
今本《史記·始皇紀》作今年,《潛邱?記》力辨其非。
又引太白詩,明年祖龍死為證。
《漢書》注,蘇林曰,祖,始也。
龍,人君象,謂始皇也。
)神道茫昧,理難辨測,故無以精其幽緻矣。
高阝水又北流,西北注,與彪池合。
水出高阝池西,(守敬按:《地形志》,長安有彪池水。
《括地志》,池周十五步。
《長安志》,武池水出長安西北二二裡武池。
)而北流入于高阝。
《毛詩》雲:武,流貌也。
(朱貌作浪,趙、戴同。
會貞按:《小雅·白華》篇《毛傳》,彪,流貌。
此作流浪,以形近緻誤。
《長安志》又沿此《注》之誤。
考《說文》,彪,水流貌。
亦此本作貌之證。
)而世傳以為水名矣。
(會貞按:《通鑒》,晉太元十一年,秦将鄧景擁衆五千,據彭池以擊後秦。
胡氏謂當作彪池,是彪池之名,流傳久矣,非郦氏時始有此名也。
)鄭玄(《箋》)曰:豐鎬之間,水北流也。
鎬水北迳清冷台西,(朱訛作溪靈台,《箋》曰:宋本作漢靈台。
趙雲:按溪靈台,溪字誤。
《箋》雲,宋本作漢靈台,竊謂似是而實非也。
《禦覽》六十二及《長安志》引此文作清冷台,與今本異。
朱氏家多古書,未必無據。
《地形志》,長安縣有周靈台。
《主輿紀要》長安縣靈台下,引《三輔故事》曰,周靈台在?縣豐水東。
?縣豐城下雲,《左傳·昭四年》,楚椒舉曰,康有豐阝宮這朝。
杜預曰,豐阝宮東有靈台,康王于是朝諸侯。
孔穎達曰,豐阝去長安鎬池二十五裡,又曰,靈台在縣東北,周靈台也。
《志》雲,豐阝宮又東二十五裡,即靈囿之地,中有靈台,《詩》所謂經始靈台者也。
《春秋·僖十五年》,秦、晉戰于韓,獲晉侯以歸,舍諸靈台,是也。
又曰《三輔故事》曰,漢靈台在長安故城西北八裡,本秦之清台,漢曰靈台。
郭緣生《述征記》,長安宮中有靈台,高十五仞。
《水經注》,漢靈台在秦阿房宮南,去明堂三百步,鎬水迳其西。
漢平帝元始四年立。
觀此則豐宮之靈台為周,而長安之靈台為漢。
郦《注》既于長安城下紀漢靈台矣,于此又雲漢靈台,不幾複與?《環宇記》引《水經注》作清靈台,是也。
蓋清台之名,不始于秦,康志賀《述禮統》雲,夏為清台,商為神台,周為靈台。
毛公《詩傳》曰,神之清明稱靈,四方而高曰台。
且亦有清靈合稱者,《史記·封禅書》,公孫卿曰,黃帝就青靈台十二日燒也。
《黃圖》曰,漢靈台在長安西北八裡。
又周文王靈台在長安西北四十裡,高二十丈,周四百二十步。
明有周、漢之分。
《呂圖》亦雲,漢舊城外有靈台,北與未央宮對。
此即漢靈台,與豐阝宮之靈台無涉也。
中尉知改溪字之誤,而不知《漢志》之亦屬臆說,與事義大相乖缪者也。
《玉海》引《水經注》曰,豐阝水北迳靈台西,文王又引水為辟ń靈沼。
此等文句,今皆脫失,無惑乎後人之但馮私見也。
)又迳磁石門西。
門在阿房宮前,)阿房詳下。
)悉以磁石為之,故專其目。
令四夷朝者,(朱令作合,《箋》曰:疑作令。
戴、趙作令。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令。
《長安志》三引此同。
)有隐甲懷刃入門而脅之以示神,故亦曰卻胡門也。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正義》引《三輔舊事》,阿房宮以磁石為門,阿房宮之北阙門也。
《西京記》,秦阿房宮,以磁石為門,懷刃入者辄止之。
唐玄應《瑜珈師地論音義》引《埤蒼》,磁石,謂吸鐵者也。
《括地志》,磁石門一名卻胡台。
《元和志》,在鹹陽縣東南十五裡,東西有閣道。
)鎬水又北,注于渭。
(朱注訛作迳,趙、戴改。
守敬按:《括地志》,今鎬池水又北流入永通渠,不至磁石門,亦不複入渭。
是後世水道有移徙也,而《史記·始皇本紀·正義》乃以為據,斥郦《注》入渭之誤,疏矣。
) 渭水北有杜郵亭,去鹹陽十七裡,(守敬按:《國策》,甘羅述武安君之死,去鹹陽七裡。
《史記·甘羅傳》同。
然考《白起傳》,出鹹陽西門十裡,至杜郵。
《漢書·司馬遷傳》,李奇曰,杜郵,地名,在鹹陽西十裡。
?《史記·太史公自序·索隐》引李奇說同。
?慧琳《弘明集·音義》引《春秋後語》,杜郵在鹹陽西十裡。
則為十裡至确,足證七為十之誤。
疑《注》文本作十。
校者見《國策》作七,注七字于旁,後混入正文,合為十七也。
《續漢志》,長安有杜郵。
《地形志》,石安有杜郵亭。
《環琮記》,亭在鹹陽縣西南三十八步。
《鹹陽縣志》,杜郵館在縣東五裡。
)今名孝裡亭,(會貞按:《史記·太史公自序·索隐》引《三秦記》,杜郵後改為孝裡。
《文選·潘嶽〈西征賦〉》,索杜郵其焉在,雲孝裡之前号。
《注》,杜郵,今謂之孝西裡。
)中有白起祠。
(會貞按:《史記·白起傳》,死非其罪,秦人憐之,鄉邑皆祭祀焉。
此作祠之由。
《元和志》,白起祠在鹹陽縣城中。
城本杜郵也。
)嗟呼!有制勝之功,漸尹、商之仁,(會貞按:《白起傳》,起善用兵,所為秦戰勝攻取者七十馀城,南定鄢、郢、漢中,北禽趙括之軍,雖周、召、呂望之功不益于此矣。
郦氏議其不仁,指長平?亢趙卒四十萬事。
尹商無考。
尹與召,商與周,并形近,疑本作周召,傳鈔誤為商尹,而又倒置也。
)是地即其伏劍處也。
(會貞按:《白起傳》,至杜郵,引劍自刭。
郦氏所本。
《國策》,甘羅曰,絞而殺之,不同。
) 渭水又東北迳渭城南,(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會貞按:此前漢渭城縣,《注》當雲縣故城。
或因訛作《經》,後人遂删縣故城三字。
《一統志》,在今鹹陽縣東。
)文穎以為故鹹陽矣。
(會貞按:《漢書·高帝紀》注,穎曰,鹹陽今渭北渭城是也。
此鈔變其辭。
守敬按:《漢志》已雲渭城故鹹陽。
)秦孝公之所居離宮也。
獻公都栎陽,天雨金。
(詳後栎陽城下。
)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别,别五百歲複合,合七十歲而霸王出。
(守敬按:此事《史記·秦本紀》、《周本紀》、《封禅書》、《老子傳》、《漢書·郊祀志》并載之。
當以《周本紀》、《封禅書》作十七歲為是。
《集解》、《索隐》、《正義》、顔師古言之詳矣。
《秦本紀》作七十七歲,《老子傳》、《郊祀志》作七十歲,皆誤。
此用《秦本紀》說而作七十歲,蓋脫一七字也。
)至孝公作鹹陽,築冀阙,(守敬按:《正義》劉伯莊雲,冀猶記事,阙即象魏也。
)而徙都之。
(守敬按:自獻公至此,《史記·秦本紀》文。
)故《西京賦》(張衡《西京賦》見《文選》。
曰:秦裡其霸,(朱《箋》曰:《西京賦》作秦裡其朔。
薛綜《注》雲,裡,居也;朔,北也。
秦地居其北,是曰鹹陽。
趙雲:按霸者,幽陰之義,與朔字義同。
《漢書·律曆志》曰,四月已醜朔死霸。
死霸,朔也,生霸,望也。
是此意也。
守敬按:後長安朔都門,此《注》亦作霸都也。
)實為鹹陽。
太史公曰:長安,故鹹陽也。
(守敬按:《史記·盧绾傳》,漢初,绾封長安侯,長安,故鹹陽也。
《括地志》曰,史傳所載,長安之名舊矣,又盧绾封之初,項羽尚未滅,蓋長安得名,非始于漢。
司馬遷雲,長安故鹹陽,據當時之名,因終說其事,非謂封绾之日,改鹹陽為長安矣。
按長安本秦鄉名,故屬鹹陽,史公因有故鹹陽之說。
班固于渭城曰,故鹹陽。
史公于長安亦曰故鹹陽,與固于京兆尹曰故秦内史,于左馮翊、右扶風,亦皆曰故秦内史,一例也。
)漢高帝更名新城。
(會貞按:《史記·曹參世家》,參東取鹹陽,更命曰新城。
《漢志》,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罷,屬長安。
下雲,武帝别為渭城。
則此句下當有罷縣之文方合。
)武帝地鼎三年别為渭城,(會貞按:《漢志》,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
《禦覽》一百五十五引《帝王世紀》作别為渭城。
)在長安西北,渭水之陽。
(會貞按:亦《帝王世紀》文。
)王莽之京城也。
始隸扶風,(會貞按:《漢志》,渭城屬右扶風。
)後并長安。
(會貞按:後漢省渭城。
《郡國志》稱長安有杜郵,此渭城并入長安之證。
《禦覽》引《帝王世紀》,屬扶風後并長安二句,在漢元年更名新城下,同以始隸扶風在元年,後并長安,指七年罷新城之事。
然武帝太初中方有右扶風,安得高帝時有隸扶風事?則以此為是。
)而?水注之,(朱此五字訛作《經》,戴改《注》,而作南有,全、趙改同。
趙仍作而,全亦作南有。
會貞按:而字承上迳渭城南句,與前卷而左會左陽水承上迳胡城東句同。
全當本作而,戴不知有《注》中《注》,疑文意不貫,臆改而作南有,校刊全書者貿然從之,大失廬山真面矣。
又朱?作沈,下同。
趙雲,按沈字是?字之誤。
《地理志》右扶風?縣下雲,?水北過上林苑,入渭。
師古曰,?即今沈水,或作?,與沈相似,因名沈水耳。
?水今則改名,人不識也。
然則沈字之訛,所由來舊矣。
戴改而作南有,改沈作?,雲,考鄭縣東别有沈水,此乃?水也,為關中八川之一,從穴不從?。
守敬按:王念孫曰,《漢志》?縣之?水,當作澇。
?字或作?。
?訛作沈。
師古但知沈為?之訛,而不知?為澇之訛也。
今考《集韻》,?、?并古穴切,音?。
《說文》,?、湧出也。
?、水從孔穴疾出也。
是?、?二字音義皆同,故?或作?。
就師古言論之,以沈為?之訛,至确。
故趙援以為證,戴亦從其說。
而段玉裁據《上林賦》李善《注》,?水出杜陵,今名沇水,訾師古作?,為無稽之談,并斥戴改沈為?之非,不知沇亦?之誤也。
)水上承皇子陂于樊川,(朱水上有其字,趙同,戴删。
會貞按:《史記·樊哙傳·索隐》,《三秦記》曰,長安正南,山名秦領,谷名子午,一名樊川。
《元和志》,樊川一名後寬川,在萬年縣南三十五裡。
《環宇記》,皇子陂在縣啟夏門南五十裡。
《長安志》引《十道志》,秦葬皇子,起冢陂北原上,因名皇子陂。
此謂?水承皇子陂于樊川,則彼為樊川之源,即郦氏時?水之源也,在今鹹甯縣南。
)其地即杜之樊鄉也。
(杜縣詳後杜陵下。
)漢祖至栎陽,(栎陽詳後。
)以将軍樊哙灌廢邱,最,(廢邱詳前。
)賜邑于此鄉也。
(會貞按:見《史記·樊哙傳》。
)其水西北流迳杜縣之杜京西,(朱迳訛作注。
趙同,戴改作迳。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作迳。
縣詳後狗枷川水下。
杜京,當在今長安縣南。
)西北流迳杜伯冢南。
(會貞按:《長安志》,杜伯冢在下杜城東南。
《一統志》,在今長安縣南。
)本伯與其友左儒仕宣王,儒無罪見害,杜伯死之,終能報恨于宣王。
故在公子安五言詩(成公子安詩全篇,今佚。
)曰:誰謂鬼無知?杜伯射宣王。
(朱《箋》雲:《國語·周語》雲,周之衰也,杜伯射王于高阝。
《墨子·明鬼》雲,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其後三年,王合諸侯田于圃。
日中,杜伯乘白馬,朱衣冠,射王中心,折脊而殪。
着之《周春秋》以為警。
《汲冢瑣語》雲,宣王之妾女鸠,欲通杜伯,杜伯不可,女鸠反訴之王,王囚杜伯于焦,杜伯之友左儒九谏而不聽,并殺之,後三年而杜伯射王。
守敬按:諸書叙杜伯事各異。
《汲冢瑣語》謂左儒因杜伯而死。
《太平廣記》一百十九引《還冤記》,亦言女鸠訴杜伯于宣王,王殺杜伯,左儒九谏不聽。
但略殺儒事。
此《注》則以為杜伯因儒而死,未詳所據。
)?水又西北迳下杜城,即杜伯國也。
(會貞按:《漢志》,杜陵故杜伯國。
此《注》于後狗枷川下,叙宣帝杜陵及杜陵縣,不言杜伯國,而于此下杜城雲,即杜伯國。
《括地志》亦雲,下杜故城在長安縣東南九裡,古杜伯國。
蓋宣王殺杜伯以後,子孫微弱,附于秦,後武公滅之為縣。
漢宣帝時,修杜之東原為陵,曰杜陵縣,更名此為下杜城。
《環宇記》略同。
是謂下杜本杜伯國,後為杜縣,至漢宣帝于杜原置杜陵縣,而此城始有下杜之名。
但考《漢書·宣武紀》,帝未即位時,樂杜、?之間,率常在下杜,是下杜與杜縣為二,非改杜陵時,始以杜縣為下杜。
竊以杜縣本杜伯國,漢改杜陵,并非移置。
故《漢志》直雲杜陵故杜伯國,不雲有下杜城,故杜伯國。
而下杜城則郦氏後文引應劭曰,故杜陵之下聚落者是也。
《長安志》。
下杜城在長安縣南十五裡,引《廟記》曰,杜伯所築,東有杜原,城在底下,故曰下杜。
知是杜之别城,)?水又西北,左合故渠,(朱作支合,趙同,戴改支作枝。
會貞按:故渠在?水之左,是左合也。
支乃左之誤,戴改作枝,則誤中之誤矣,今訂。
)渠有二流,上承交水,(交水詳《補豐水》篇。
)合于高陽原,(會貞按:《長安志》,高陽原在長安縣西南二二裡。
唐恭懿太子陵在高陽原。
《一統志》,在長安縣西南二十裡,接鹹陽縣界。
)而北迳河池陂東,(會貞按:《環宇記》,河池陂承昆明池而東注渭。
按此《注》河池陂,在昆明池之南。
《一統志》,陂在長安縣西,又見後昆明故渠下。
)而北注?水。
?水又北與昆明故池會,(昆明池詳前。
)又北迳秦通六基樂,(會貞按:秦通六基無考,當在今長安縣西。
)又北迳?曷水陂東,(會貞按:陂當在今長安縣西北。
)又北得陂水,水上承其陂。
(朱訛作又北得陂承其陂,趙同,戴增。
)東北流入于?水。
?水又北迳長安城西,(城詳後。
)與昆明池水合。
水上承池于昆明台,(會貞按:《三輔黃圖》,豫中觀,武帝造,在昆明池中,亦曰昆明觀。
又一說曰,上林苑中有昆明池觀,蓋武帝所置,接引桓譚《新論》雲雲,與此《注》同,是昆明觀即郦所雲昆明台也。
《一統志》,台在長安縣西。
)故王仲都所居也。
桓譚《新論》稱:元帝被病,廣求方士。
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诏問所能。
對曰:能忍寒暑。
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載驷馬,于上林昆明池上,(朱作乃以昆明池上,有脫文。
《箋》曰:桓譚《新論》原作乃于盛寒日,載以驷馬車于昆明池上。
趙依增,全、戴乃以下增隆冬盛日令袒載驷馬于上林十三字。
會貞按:《新論》已佚,《箋》所載不知何書引,遍檢未得。
全、戴所增,則引見《三輔黃圖》,今從之。
)環冰而馳。
禦者厚衣狐裘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卧于池台上,曛然自若。
夏大暑日,使曝坐,(趙曝作暴。
)環以十爐火。
不言熱,又身不汗。
(會貞按:《三
)又東,澇水從南來注之。
渭水迳縣之故城南。
《漢書集注》,李奇謂之小槐裡。
縣之西城也。
(朱脫縣字,全、趙同,戴增。
守敬按:《漢書·樊哙傳》,攻趙贲,下?、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
師古不載李奇此說。
《史記·索隐》引李奇曰,廢丘即槐裡也。
上有槐裡,此又言者,疑此是小槐裡。
是奇但因廢丘言及小槐裡,并未明其所在。
郦氏确指為縣之西城,蓋别有依據。
而《環宇記》雲,小槐裡,李奇曰,即槐裡之西城也。
東已有槐裡城,以此城為小槐裡。
當即本郦《注》為說。
《魏志·楊阜傳》,阜為武都太守,太祖以武都孤遠,徙郡小槐裡,此城也。
《一統志》,小槐裡城在今興平縣西,接武功縣界。
) 又東與芒水枝流合,水受芒水于竹圃。
(守敬按:枝流受芒水處,當在今??縣東南。
)東北流,又屈西北入于渭。
(朱西作而,脫北字。
《箋》曰:謝雲,宋本作又屈西北入于渭。
趙據孫潛校作屈而西北,戴作屈而北。
入下并有于字。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北入渭。
) 渭水又東北迳黃山宮南,(朱此十字訛作《經》,戴改《注》雲:考黃山宮及就水、田溪水皆在槐裡縣西,不得與《經》淆紊,全、趙改同。
會貞按:《三輔黃圖》,黃山宮在與平縣?唐始有此縣。
?西三十裡。
《元和志》、《環宇記》并雲在縣西南三十裡。
錢坫雲,今縣西南三十裡馬嵬坡,土人往往于故址得宮瓦,有黃山二字。
)即《地理志》所謂縣有黃山宮,惠帝二年起者也。
(朱二作三,戴、趙依《漢志》改。
會貞按:《方輿紀要》引《宮阙簿》雲,惠帝二年建。
)《東方朔傳》曰:武帝微行,西至黃山宮,(會貞按:《漢書·朔傳》但言西至黃山,無宮字。
《注》,晉灼曰,黃山,宮名,在槐裡。
此兼采《注》文。
)故世謂之遊城也。
(朱也上有非字,趙同,全、戴删。
) 就水注之。
(朱此四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水出南山就谷,(守敬按:《明志》,??縣南有龍水,龍乃就之誤。
《縣志》,就水自就谷北流為沙河。
)北迳大陵西,世謂之老子陵。
昔李耳為周柱下史,(朱無下字,《箋》雲:孫雲,當作柱下史。
趙、戴增下字。
守敬按:《環宇記》、《長安志》引此作柱下史。
趙增是也。
《書鈔》六十二引《漢官儀周》曰柱下史老聃為之。
《史記·老子傳》,周守藏室之史也。
《索隐》雲,乃周藏書室之史。
《張蒼傳》老子為柱下史,即藏室之柱下,因以為官名。
)以世衰入戎,(守敬按:《老子傳》,見周之衰,遂去過關,莫知其所終。
《列仙傳》,之流沙之西。
)于此有冢,事非經證。
然莊周着書雲: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守敬按:莊子《養生主》文,殘宋本聃作子,失作佚,無吊之及而出四字。
自黃本依原書改增而各本沿之,然恐有訛誤。
)是非不死之言。
人禀五行之精氣,陰陽有終變,變無不化之理。
以是推之,或複如傳。
(會貞按:謂如莊周書言老聃死也。
)古人許以傳疑,故兩存耳。
(會貞按:釋道宣《廣弘明集·辨惑》篇《序》雲,李叟死于槐裡。
其跋孫盛《老子疑問反訊》篇後雲,老子遁于西裔,行及秦壤,死于扶風,葬于槐裡。
《路史後記》七《注》,?縣柳谷水西有老子墓。
《環宇記》,??縣有老子陵。
《??縣志》,縣東南三十五裡有五老洞,相傳即老子葬處。
而《禦覽》一百七十七引《樓台本記》雲,尹喜宅南山阜上仙館舍,即大夫觀望之台也。
昔老君于此山騰空,時人因号曰老子陵,蓋非墳墓也。
故《爾雅》曰,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此之謂矣。
是又一說。
可補郦氏之所未備。
)就水曆竹圃,(就水當迳竹圃中與芒水同,且北流亦不得曆圃北也,以圃字絕句,北字下屬為是。
朱脫竹字,《箋》曰:孫雲,圃字疑誤,或是陵字。
趙增竹字雲,按《名勝志》引此作曆圃北,《箋》說非是,戴增同。
竹圃甚大,詳上卷。
)北與黑水合。
水上承三泉,(朱脫水字,戴、趙增。
)就水之右,三泉奇發,(會貞按:《通鑒》梁普通六年,魏賊莫折天生軍于黑水,魏将崔延伯軍于馬嵬,旋選精兵,西度黑水。
即此水也。
據《注》其水三源發于就水之右,與芒水在就水之左者有别,則非今之黑水也。
)言歸一渎,北流左注就水,(朱注訛作迳,趙同,全、戴改。
)就水又北流注于渭。
渭水又東合田溪水,(朱此八字訛作《經》,戴改《注》。
全、趙同。
)水出南山田谷,(守敬按:《長安志》,田谷河在??縣東南三十五裡,出終南山下。
《??縣志》,谷去縣三十五裡,在太微峰東二裡。
)北流迳長楊宮西,(朱脫迳字,戴增,守敬按:宮詳下。
)又北迳??縣故城西。
)守敬掃:前漢縣屬右扶風,後漢廢,後魏複置,仍屬扶風郡。
錢坫雲,在今縣東三十裡,地名終南鎮。
)又東北與一水合,水上承??縣南泉,(朱縣訛作南,與下重,戴、趙改,又并改泉作源。
守敬按:《漯水注》涿水又東北與阪泉合,水導源涿鹿縣之東泉,與此稱承??縣南泉一例,則泉字不誤,改源非也。
泉在??縣南,則在今縣之東南。
上言田溪水迳??縣故城西,下言此水迳縣東,則此水在田溪之右也。
)北迳其縣東,又北迳思鄉城西,(守敬按:《元和志》,思鄉城在藍田縣東南三十三裡。
宋武帝征關中築。
南人思鄉,因名。
乃别一城也。
此城當在今??縣東,建置無考。
)又北注田溪。
田溪水又北流注于渭水也。
縣北有蒙茏渠,(朱訛作縣苑有蒙茏源,《箋》曰:謝雲,當作縣北。
趙雲:源,《漢志》作渠,下成林源、靈轵源之源,并當作渠。
會貞按:今本《漢志》茏訛作籠,當以此正之。
)上承渭水于?縣東,迳武功縣(二縣并詳上卷。
)為成林渠。
(戴雲:按此有脫誤。
《漢志》右扶風?下雲,成國渠首受渭,東北至上林苑為蒙茏渠。
會貞按:《溝洫志》亦作成國渠,與《地理志》同,别無成林之稱。
故錢坫改成林為成國。
洪頤煊、王先謙亦以成林為成國之訛。
此雲成國渠承渭水于?,紀漢渠所起也。
後雲衛臻所開之成國渠,承湃水于陳倉,别紀魏渠所起也。
蓋漢但引渭,魏更引湃耳。
而一言自?迳武功,一言自陳倉迳?及武功,其無異道可知矣。
《元和志》,成國渠在?縣東北九裡,受渭水以溉田,殆仍就漢渠言也。
或謂《注》後叙故渠迳渭北,《漢志》謂渠至上林苑,上林苑則在渭南。
然考《漢書》,司馬相如《上林賦》,出入泾渭。
揚雄《羽獵賦》,上林北繞黃山。
《霍光傳》,宣帝地節中,霍雲多從賓客獵黃山苑中。
黃山在渭北,則上林苑兼有渭北地也。
)東迳縣北,(朱訛作縣苑,全、趙、戴改。
)亦曰靈轵渠,(會貞按:《漢志》??縣,靈轵渠,武帝穿也。
班氏不詳靈轵原委者,蓋以此渠為成國渠之下流,即蒙茏渠也。
)《河水書》以為引堵水,(朱脫書字、為字,戴增。
趙改河渠作?渠雲:《漢書·溝洫志》,關中靈轵、成國、?渠引諸川。
如淳曰,?音韋,韋水出韋谷。
此河渠是?渠之誤。
全改同。
會貞按:此《注》作堵水,明是引《河渠書》,《河渠書》不言?渠,不得據《漢洫志》改,當以載增為是。
)徐廣曰:一作諸川,(朱川訛作水,全、趙、戴改。
會貞按:《史記·集解》引徐說作川,與《溝洫志》同。
)是也。
渭水又東迳槐裡縣故城南。
(朱此十一字訛作《經》。
戴改《注》,雲:今考小槐裡至此,乃《經》所謂過槐裡縣南也。
全、趙改同。
)縣,古犬邱邑也,周懿王都之,(朱懿訛作赧,《箋》曰:《帝王世紀》及《世本》?《詩·小雅譜》疏引《世本》。
?并雲,懿王自鎬徙都犬邱,此作赧王,字之誤耳。
會貞按:《漢志》槐裡,周曰犬丘,懿王都之。
)秦以為廢邱,(會貞按:《漢志》,秦更名廢丘。
《高帝紀》韋昭曰,秦欲廢之,更名廢丘。
)亦曰舒邱,(會貞按:舒邱未詳。
《方輿紀要》,相近有舒邱城,漢桓帝封皇甫嵩為舒邱侯,邑于此。
蓋由誤讀郦《注》,以此句合下為一事,又不知桓為訛字也。
)中平元年,靈帝封左中郎将皇甫嵩為侯國。
(朱中平訛作和平,靈帝訛作桓帝。
趙雲:沈氏曰,是靈帝中平。
會貞按:《後漢書·皇甫嵩傳》,中平元年,先為左中郎将,後為左車騎将軍,封槐裡侯。
)縣南對渭水,(會貞按:上叙渭水迳縣故城南,是南對渭水矣。
)北背通渠。
(會貞按:此指成國故渠,後叙故渠迳槐裡縣北,是北背通渠也。
)《史記·秦本紀》雲: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
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大赤三日。
(趙雲:沈氏曰,《秦本紀》中無此文,而《漢書·五行志》引之,再考之則武王事,見重叙秦世系中。
而昭王事終佚。
會貞按:《漢書·五行志》渭水又下無大字。
《長安志》引亦無大字,此當衍。
)《洪範五行傳》雲:赤者,火色也,水盡赤,以火?水也。
渭水,秦大川也,陰陽亂,秦用嚴刑敗亂之象。
(守敬按:《漢書·五行志》引《史記》後,接雲,劉向以為近火?水也。
秦連相坐之法,棄灰于道者黥,岡密而刑虐,至于變亂五行,氣色謬亂。
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将緻敗亡。
與《注》引《洪範五行傳》不同。
《禦覽》五十九、六十二,《長安志》引上《史記》,并引此傳蓋即據郦書。
)後項羽入秦,封司馬欣為塞王,都栎陽;董醫為翟王,都高奴;章邯為雍王,都廢邱,(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将。
立司馬欣為塞王,王鹹陽以東至河,都栎陽。
立董醫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立章邯為雍王,王鹹陽以西,都廢邱。
栎陽詳本篇下卷,高奴詳《河水注》三。
)居槐裡,(《箋》曰:謝雲,居槐裡三字疑衍。
戴删三字。
趙雲:按是《注》正釋槐裡,故重言之,較栎陽、高奴加詳焉,非贅詞也。
守敬按:史無居槐裡之文,又下雲,漢祖改曰槐裡。
故謝疑居槐裡為衍。
戴遂據删。
然考《竹書紀年》,懿王遷于槐裡,昌周時犬邱亦名槐裡。
《史記·周勃世家》,攻槐裡、好?,最。
又雲,回章邯廢邱,破之。
《樊哙傳》,擊章邯,下?、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
《漢書》并同。
則秦廢丘亦稱槐裡也。
此《注》都廢丘,居槐裡,蓋兼舉之。
至漢祖之改,始專以槐裡名縣耳。
)為三秦。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滅秦之後,各分其地為三,名曰雍王、塞王、翟王,号曰三秦。
)漢祖北定三秦,(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漢還定三秦。
)引水灌城,遂滅章邯,三年,改曰槐裡,(會貞按:《史記·高祖紀》二年,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
更名廢丘為槐裡。
《漢書》引水灌廢丘,章邯自殺,亦在二年。
此作三年改槐裡,蓋本《漢志》,然實誤也。
)王莽更名槐治也。
世謂之為大槐裡,晉太康中,始平郡治也。
(守敬按:前漢縣屬右扶風,後漢為右扶風治,魏為扶風治。
《晉志》始平郡,泰始三年置。
《宋志》二年置。
《注》稱太康中始平郡治者,據《宋志》,槐裡,《太康地志》屬始平。
此蓋但就《太康地志》為說也。
後魏仍屬扶風。
錢坫雲,在今與平縣東南十裡。
)其城遞帶防陸,舊渠尚存,即《漢書》所謂槐裡環堤者也。
(守敬按:《翟方進傳》,趙明依阻槐裡環堤。
師古曰,槐裡縣界其中有環曲之堤,而明依之以自固也。
)東有漏水,(朱漏作湧,《箋》曰:宋本作漏。
趙仍作湧,戴改。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并作漏。
《長安志》引此同。
)出南山赤谷。
(守敬按:《魏書·陸真傳》,鹹陽民趙昌扇動?、??二縣,聚黨數百人,據赤谷以叛。
即漏水所出之谷也。
《長安志》,赤谷在??縣東南三十五裡。
《??縣志》,在田谷東四裡。
)東北流迳長楊宮東,宮有長楊樹,因以為名。
(守敬按:《漢志》,??有長楊宮,秦昭王起。
《三輔黃圖》,宮在今??縣東南三十?有脫文。
?裡,本秦舊宮,至漢修飾之,以備行幸。
宮中有垂楊數畝,因名。
《元和志》,宮在??東南三十三裡。
)漏水(朱訛作渭水。
《箋》曰:宋本作漏水。
全、趙改湧,戴改漏。
守敬按:殘宋本作漏。
《長安志》引此同。
)又北曆葦圃西,(朱訛曆作迳,圃訛作回,戴改。
趙據《名勝志》校改,作曆葦圃西。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曆葦圃,《長安志》引此同。
又雲,葦圃在??縣東南三十裡,周二十頃。
)亦謂之仙澤。
(守敬按:《元和志》,望仙澤在??縣東南三十五裡,中有龍尾堆。
裡數有誤。
長楊宮在此澤南,志言在縣東南三十三裡,安得澤反在縣東南三十五裡耶?《長安志》,澤在縣東南三十七裡,周一十裡,尤誤。
據《長安志》,葦圃在縣東南三十裡,是三十五、三十七,衍五字、七字也。
)又北迳望仙宮。
(會貞按:下文耿谷水迳仙澤東,又迳望仙宮東,此水在耿谷水之西,既曆仙澤西,則亦迳望仙宮西矣,宮下當有西字。
《初學記》二十四,漢有望仙宮,見《漢武故事》。
《一統志》,宮在??縣東四十裡。
) 又東北,耿谷水注之,水發南山耿谷,(會貞按:《長安志》,耿谷水在?縣西南三十裡,闊三步,深一尺,其底并碎砂石。
《一統志》,水在?縣西南,接??縣界。
則所出之就谷,在今?縣西南,??東南境矣。
)北流與柳泉合。
(守敬按:柳泉無考。
)東北迳五柞宮西。
長楊、五柞二宮,(朱脫五柞下八字,《箋》曰:宋本作東北迳五柞宮。
趙雲:按《長安志》引此文,五柞宮下,尚有西長楊五柞二宮七字。
《環宇記》??縣下亦有之,今補入。
全、戴增同。
守敬按:《長安志》五柞下無宮字,合之宋本乃完全。
《環宇記》引有長楊以下六字。
)相去八裡,(守敬按:《長安志》引作八十裡,衍十字。
《環宇記》引與此同。
)并以樹名宮,亦猶陶氏以五柳立稱。
(守敬按:《陶淵明集》有《五柳先生傳》。
)故張晏曰,宮有五柞樹。
(守敬按:《西京雜記》,漢五柞宮有柞樹,皆連三抱,上枝覆蔭數十裡。
)在??縣西。
(朱《箋》曰:西一作矣。
趙雲:按《漢書》注作西,《箋》說之缪可知矣。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後元二年,行幸??五柞宮。
張晏曰,有五柞樹,因以名宮。
無在??句,蓋師古删之。
而《宣帝紀》及《丙吉傳》,師古亦但言宮在??。
趙謂《漢書》注作西,失之。
且此《注》叙入渭諸水,自西而東,先叙田溪水迳??城西,後叙耿谷不迳五柞宮西,又北迳仙澤東,則宮在??東南。
若張說,是宮在??西,郦氏何以不駁之?可知此西乃南之誤,以南可以該東南也。
《三輔黃圖》,五柞宮在??縣東南三十八裡,與《元和志》合,知《黃圖》為後人所輯,就隋移置之縣言,宮亦在東南也。
)其水北迳仙澤東,又北,(朱訛作北又,趙同,全、戴乙。
)迳望仙宮東,又北與赤水會,又北迳思鄉城東,(思鄉城見前。
)又北注渭水。
(守敬按:《長安志》,北流入興平縣界,合渭水。
) 渭水又東合甘水,(朱此七字訛作《經》,趙、戴改《注》。
)水出南山甘谷,(守敬按:《長安志》,甘谷水在?縣西南二十二裡,闊三步,深一尺,其底并碎砂石。
今在?縣西南,接??縣界。
考壇谷之東十五裡為甘谷,此水所出也。
)北迳秦文王荔陽宮西,(守敬按:《漢志》,?縣有荔陽宮,秦文王起。
錢坫曰,《江方朔傳》作倍陽,李斐音荔為倍。
《說文》,縣有崩阝鄉,讀若倍,是崩阝即荔,荔即倍矣。
《說苑》以為始皇遷太後之處。
守敬按:《三輔黃圖》,宮在今?縣西南二十三裡。
《元和志》、《長安志》同。
縣自隋移今治,此亦《黃圖》為後人所輯之證。
)又北迳五柞宮東。
又北迳甘亭西,(守敬按:《說文》,?有甘亭。
《續漢志》同。
劉昭引《帝王世紀》,亭在縣南。
《元和志》《長安志》,亭在縣西南五裡。
《環宇記》在西五裡,脫南字。
)在水東?到。
(趙在水東,據孫潛校作在甘水之東。
守敬按:《環宇記》引此作在甘水之東,然在水東?縣自通,當是樂氏節引增字,孫氏遂以為據。
)昔夏啟伐有扈,作誓于是亭。
(地敬按:《史記·夏本紀》,啟伐有扈,将戰,作《甘誓》。
)故馬融曰:甘,有扈南郊地名也。
(朱甘字訛在扈字下,《箋》曰:南一作西。
趙雲:按南字不誤,甘字當移在有扈之上。
《尚書音義》校正。
會貞按:《史記·夏本紀·集解》亦引馬融曰,甘,有扈氏南郊地名。
趙雲:《環宇記》?縣下,引《水經注》曰,扈水上承扈陽池。
按此處引有扈以證甘水,故知脫文于此。
)甘水又東得澇水口。
水出南山澇谷,(守敬按:《說文》,澇水出?縣,而《漢志》?縣有?水,無澇水。
王念孫胃?水即澇水之誤,是也。
詳見後。
《山海經》,牛首之山,澇水出馬。
此雲出澇谷,蓋牛首山谷也。
《元和志》謂牛首山在?縣西南二十三裡,南接終南。
今沿谷兩岸,東屬?,西屬??。
)北迳漢宜春觀東,(朱東字在下句又字下,趙同,戴乙。
守敬按:《類聚》六十三引《漢宮殿名》曰,長安有宜春觀,《長安志》,在?縣境。
《一統志》,在縣西南。
引《十道志》觀,漢武帝所造。
)又北迳?縣故城西。
(守敬按:兩漢縣屬右扶風,魏屬扶風,晉屬始平,後魏屬京兆。
《方輿紀要》,在?縣北二裡。
澇水際城北出,合美陂水。
(朱美作?,《箋》曰:古本作美。
趙雲:按美陂之?,《十道志》、《元和志》、《長安志》、《杜子美詩》俱作?,與美通,不必改也。
會貞按:《說文》、《玉篇》皆無?字,《廣韻》始有之。
故《大典》本、殘宋本、黃本作美,孫刻《元和志》,美陂在縣西五裡,周回十四裡,亦作美。
《長安志》作?陂,其引《十道志》曰,有五味陂,陂魚甚美,因誤名之。
則《十道志》本作美也。
杜詩作?陂。
《新唐志》、《金志》、《明志》同。
是唐時美、?錯出,後乃專作?也。
朱從吳本作?,仍以古本為正。
趙說未核。
《陝西通志》,元末遊兵決水取魚,水去而陂涸為田。
《?縣志》,陂在縣西三裡,明末重加障築。
)水出宜春觀北,會貞按:《十道志》,出終南諸谷,合胡公泉為陂。
)東北流注澇水。
澇水北注甘水而亂流入于渭。
(朱脫澇水二字,又脫注甘水而亂五字。
趙同,戴增。
)即上林故地也。
《東方朔傳》稱:武帝建元中微行,(朱無傳字,全、趙、戴同。
守敬按:此《漢書·東方朔傳》文,非東方朔語也,朔下當有傳字,今增。
)北至池陽,(守敬按:《三輔黃圖》,池陽宮在池陽南上原之阪,有長年阪,去長安五十裡。
)西至黃山,(黃山宮詳前。
)南獵長楊,(長楊宮詳上。
)東遊宜春,(師古曰:宜春宮也,在長安城東南。
說者乃以為在?,非也。
在?者,自是宜春觀耳,在長安城西,豈得言東遊也?守敬按:《三輔黃圖》,宜春宮本秦之離宮,在長安城東南杜縣東,近下杜。
)夜漏十刻乃出,與侍中、(朱與侍作于外,《箋》曰:宋本作與侍。
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與侍。
)常侍武騎、待诏及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下,(朱訛作殿下,戴、趙同。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東方朔傳》作殿門。
)故有期門之号。
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罴。
上大?樂之。
上乃使大中大夫虞邱壽王(朱乃訛作仍,戴、趙改。
守敬按:《漢書》作乃,乃、乃同。
又《箋》曰:虞即吾,古字通。
)與待诏能用算者,舉籍;(朱作措,《箋》曰:《漢書》作舉籍,謂舉計其數而為簿籍也。
)阿城以南,(守敬按:師古曰,阿城,本秦阿房宮也,以其牆壁崇廣,故俗呼為阿城。
詳見後阿房宮下。
)??以東,(??縣詳下。
)且春以西;提封頃?每及其買直,(朱作宜,《箋》曰:《漢書》作買直。
趙、戴同。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作買賣直。
)屬之南山,以為上林苑。
(東方朔谏,秦起阿房而天下亂,因陳泰階六符之事。
(朱《箋》曰:孟康曰,泰階,三台也,每台二星,凡六星。
符,六星之符驗也。
應劭曰,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
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天下大安。
三階不平,則五神乏祀,冬雷,夏霜,百姓不甯。
)上乃拜大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
卒起上林苑。
(守敬按:《東方朔傳》止此。
揚雄《羽臘賦》,武帝廣開上林,東南至宜陽、鼎湖、禦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陽、五柞,北繞黃山,濱渭而東,周袤數百裡。
《三輔黃圖》,漢上林苑,即秦之舊苑也。
《漢宮殿疏》雲,方三百四十裡。
《漢舊儀》雲,方三百裡。
《元和志》,在長安縣西北十四裡,周匝二百四十裡。
《一統志》,在長安縣西及??、?縣界)故相如請為天子遊獵之賦,稱烏有先生、亡是公而奏《上林》也。
(守敬按:見《漢書·司馬相如傳》。
) 又東,豐水從南來往之。
《地說》雲:(朱地訛作他,戴、趙改。
戴《地說》上增豐水出豐溪,西北流,分為二水,一立東北流為枝津,一水西北流,又北,交水自東入焉,又北,昆明池水注之,又北,迳靈台西,又北至石墩注于渭五十五字。
守敬按:除為枝津一水西北流八字外,其四十七字引見《長安志》,當是《豐水》篇逸文。
緣《長安志》引《水經注》此處逸文凡四條,知别有《豐水》篇也。
戴氏依《長安志》增豐水出豐溪雲雲四十七字,又見其脈絡不貫,增為枝津雲雲八字,不知此處無脫文。
全、趙載入《補豐水》篇,是也。
)渭水又東與豐水會于短陰山内,(會貞按:《元和志》短陰原在鹹陽縣西南二十裡。
《鹹陽縣志》,原周二三裡土山無石。
與《注》下言原阜石激異,蓋《注》兼就原下言也,縣志但指原言也。
)水會,(趙據《名勝志》引此文,改水會作水所彙處。
會貞按:水會字屢見本書,不誤。
《名勝志》當是臆改。
)無他高山異變,所有惟原阜石激而已。
(會貞按:《禦覽》六十二引此作石?敫,誤。
《河水注》,于岑于石門東,積石八所,皆如小山,謂之八激堤。
《沔水注》,北岸數裡有大石激,名曰五女激,并此石激之證。
)水上舊有便門橋,與便門直對,(守敬按:此長安城西出南頭第一門也,詳後。
《三輔黃圖》,便門橋在便門外,跨渭水通茂陵。
《注》,長安城西門曰便門,此橋與門對直,因号便橋。
)武帝建元三年造。
(朱訛作建武。
沈炳巽曰:是建元。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建元三年,初作便門橋。
)張昌曰:橋在長安西北,茂陵東。
如淳曰:去長安四十裡。
(趙雲:杭世駿曰,《漢書》注,張昌作服虔,如淳作蘇林。
守敬按:張昌不經見,張與服形近,則張昌蓋服虔之誤,疑如淳亦蘇林之誤,當從《漢書》注為是。
《長安志》作服虔,作蘇林,與《漢書》注同,可證。
《元和志》,便橋在鹹陽縣西南十裡,去長安二十裡。
《環宇記》作去長安四十裡。
茂陵、長安并詳後。
《史記·景帝紀·索隐》渭橋有三,通鹹陽路者有西渭橋,通高陵路者曰東渭橋,在長安城北者曰中渭橋。
此所叙便門橋,西渭橋也。
後叙水上有橋謂之渭橋,中渭橋也。
而于東渭橋則略之。
) 渭水又迳太公廟北,廟前有太公碑,(朱無廟字,戴、趙增。
《鹹陽縣志》,縣西釣台側舊有太公廟碑。
)文字褫缺,今無可尋。
渭水又東北與鎬水合,(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趙同。
又此及下高阝、鎬錯出,自來各本皆然,戴俱作高阝。
守敬按,鎬高阝本同。
郦氏因各書為文也。
前後均作鎬,應《詩》及鄭《箋》之鎬也;中均作高阝,應《春秋後傳》之高阝也。
如戴改,是強二書以就一書矣,可乎?)水上承鎬池于昆明池北,(守敬按:《漢書·五行志》注,孟康曰,長安西地有鎬池。
《三輔黃圖》引《廟記》曰,長安城西有鎬池,在昆明池北,周匝二十二裡,溉地三十三頃。
《長安志》,鎬水出縣西北十八裡。
《注》,鎬池,今《圖經》,滈水在縣西四十裡。
按鎬池當與昆明池通流,故其水源源不絕,而《注》不言,略也。
《方輿紀要》,自唐貞觀間堰豐、鎬二水入昆明池,二水于是斷流。
)周武王之所都也。
(守敬按:《環宇記》引《帝王世紀》,鎬池,即周之故都也。
)故《詩》(《大雅·文王有聲》篇。
)雲:考蔔維王,宅是鎬京,(守敬按:《說文》,鎬,地名。
武王所都,在長安西上林苑中。
《長安志》三引《帝王世紀》,武王自豐阝居鎬。
今沣水之東,長安之南三十裡,去豐阝二十五裡。
)維龜正之,武王成之。
自漢武帝穿昆明池于是地,(朱無武字,趙、戴增。
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狩三年穿昆明池。
臣贊曰,《西南夷傳》有越?、昆明國,有滇池,方三百裡。
漢使求身毒國,而為昆明所間,今欲伐之,故作昆明池象之,以習水戰,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裡。
《食貨志》又曰,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長安志》,池在長安縣西二十裡,今為民田。
《長安縣志》,在縣西南三十裡。
地名鹳鵲莊。
)基構淪褫,(守敬按:《長安志》三引此作淪陷。
)今無可究。
(趙雲:《雍錄》曰,諸家皆言自漢武帝穿昆明池後,鎬京故基,皆淪入于池,無複可究。
獨梁載言《十道志》曰,鎬池,亦名元?,在昆明池北,始皇毀之。
守敬按:《方輿紀要》雲,始皇時鎬京故址毀,漢武穿昆明池,而故址益無可究,是也。
)《春秋後傳》曰:使都鄭客(朱《箋》曰:宋本《水經》及《搜神記》皆作鄭容,此客字并誤。
戴、趙改容。
守敬按:《大典》本、殘宋本并作容。
宋本《書鈔》一百六十、宋本《初學記》五引樂資《春秋傳》并作客。
《禦覽》五十一、九百五十八兩引,一作容,一作客。
又《漢書·五行志》中引《史記》作客。
容、客錯出,無以定之。
)入函谷關,(朱函作柏,趙、戴同。
守敬按:《河水注》有柏谷亭,然無柏谷關之名。
據《書鈔》、《初學記》、《禦覽》引,并作函谷關,則柏為函之誤無疑,今訂。
)至平舒置,(守敬按:平舒道見後文。
《廣雅》,郵置,關驿也。
《漢書·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
師古曰,置,若今之驿,是也。
)見華山有素車白馬,(華山詳後。
)問鄭客安之?答曰:之鹹陽。
(鹹陽,秦都,詳下。
)車上人曰:(朱上三字訛作過鎬池,戴作車上人。
趙據孫潛校改同。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并作車上人。
)吾華山君使,願托書緻鎬池君。
(會貞按:梁玉繩曰,張晏以滈池君為武王,《雍錄》引《十道志》以為始皇,皆非。
服虔曰,水神是也。
)子之鹹陽,過鎬池,見大梓下有文石,取以款梓,(朱款下有扣字,趙同,戴改作列。
守敬按:各書引但作款,無扣字。
《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扣,款即扣也,不應二字複出。
當是校者注扣字于旁,遂混入正文也。
全、戴不知扣為衍文,改作列,疏矣。
)當有應者,以書與之。
勿妄發,緻之得所欲。
鄭客行至高阝池,見一梓下,果有文石,取以款梓。
應曰:諾。
鄭容如睡,覺而見宮阙,若王者這密碼焉。
谒者出,受書,入,有頃,(朱有訛作又見,趙同,戴改。
守敬按:《書鈔》、《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有。
)聞語聲言:祖龍死。
(守敬按:祖上有脫文。
《禦覽》九百五十八引作今年祖龍死,亦誤。
《搜神記》作明年,是也。
今本《史記·始皇紀》作今年,《潛邱?記》力辨其非。
又引太白詩,明年祖龍死為證。
《漢書》注,蘇林曰,祖,始也。
龍,人君象,謂始皇也。
)神道茫昧,理難辨測,故無以精其幽緻矣。
高阝水又北流,西北注,與彪池合。
水出高阝池西,(守敬按:《地形志》,長安有彪池水。
《括地志》,池周十五步。
《長安志》,武池水出長安西北二二裡武池。
)而北流入于高阝。
《毛詩》雲:武,流貌也。
(朱貌作浪,趙、戴同。
會貞按:《小雅·白華》篇《毛傳》,彪,流貌。
此作流浪,以形近緻誤。
《長安志》又沿此《注》之誤。
考《說文》,彪,水流貌。
亦此本作貌之證。
)而世傳以為水名矣。
(會貞按:《通鑒》,晉太元十一年,秦将鄧景擁衆五千,據彭池以擊後秦。
胡氏謂當作彪池,是彪池之名,流傳久矣,非郦氏時始有此名也。
)鄭玄(《箋》)曰:豐鎬之間,水北流也。
鎬水北迳清冷台西,(朱訛作溪靈台,《箋》曰:宋本作漢靈台。
趙雲:按溪靈台,溪字誤。
《箋》雲,宋本作漢靈台,竊謂似是而實非也。
《禦覽》六十二及《長安志》引此文作清冷台,與今本異。
朱氏家多古書,未必無據。
《地形志》,長安縣有周靈台。
《主輿紀要》長安縣靈台下,引《三輔故事》曰,周靈台在?縣豐水東。
?縣豐城下雲,《左傳·昭四年》,楚椒舉曰,康有豐阝宮這朝。
杜預曰,豐阝宮東有靈台,康王于是朝諸侯。
孔穎達曰,豐阝去長安鎬池二十五裡,又曰,靈台在縣東北,周靈台也。
《志》雲,豐阝宮又東二十五裡,即靈囿之地,中有靈台,《詩》所謂經始靈台者也。
《春秋·僖十五年》,秦、晉戰于韓,獲晉侯以歸,舍諸靈台,是也。
又曰《三輔故事》曰,漢靈台在長安故城西北八裡,本秦之清台,漢曰靈台。
郭緣生《述征記》,長安宮中有靈台,高十五仞。
《水經注》,漢靈台在秦阿房宮南,去明堂三百步,鎬水迳其西。
漢平帝元始四年立。
觀此則豐宮之靈台為周,而長安之靈台為漢。
郦《注》既于長安城下紀漢靈台矣,于此又雲漢靈台,不幾複與?《環宇記》引《水經注》作清靈台,是也。
蓋清台之名,不始于秦,康志賀《述禮統》雲,夏為清台,商為神台,周為靈台。
毛公《詩傳》曰,神之清明稱靈,四方而高曰台。
且亦有清靈合稱者,《史記·封禅書》,公孫卿曰,黃帝就青靈台十二日燒也。
《黃圖》曰,漢靈台在長安西北八裡。
又周文王靈台在長安西北四十裡,高二十丈,周四百二十步。
明有周、漢之分。
《呂圖》亦雲,漢舊城外有靈台,北與未央宮對。
此即漢靈台,與豐阝宮之靈台無涉也。
中尉知改溪字之誤,而不知《漢志》之亦屬臆說,與事義大相乖缪者也。
《玉海》引《水經注》曰,豐阝水北迳靈台西,文王又引水為辟ń靈沼。
此等文句,今皆脫失,無惑乎後人之但馮私見也。
)又迳磁石門西。
門在阿房宮前,)阿房詳下。
)悉以磁石為之,故專其目。
令四夷朝者,(朱令作合,《箋》曰:疑作令。
戴、趙作令。
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令。
《長安志》三引此同。
)有隐甲懷刃入門而脅之以示神,故亦曰卻胡門也。
(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正義》引《三輔舊事》,阿房宮以磁石為門,阿房宮之北阙門也。
《西京記》,秦阿房宮,以磁石為門,懷刃入者辄止之。
唐玄應《瑜珈師地論音義》引《埤蒼》,磁石,謂吸鐵者也。
《括地志》,磁石門一名卻胡台。
《元和志》,在鹹陽縣東南十五裡,東西有閣道。
)鎬水又北,注于渭。
(朱注訛作迳,趙、戴改。
守敬按:《括地志》,今鎬池水又北流入永通渠,不至磁石門,亦不複入渭。
是後世水道有移徙也,而《史記·始皇本紀·正義》乃以為據,斥郦《注》入渭之誤,疏矣。
) 渭水北有杜郵亭,去鹹陽十七裡,(守敬按:《國策》,甘羅述武安君之死,去鹹陽七裡。
《史記·甘羅傳》同。
然考《白起傳》,出鹹陽西門十裡,至杜郵。
《漢書·司馬遷傳》,李奇曰,杜郵,地名,在鹹陽西十裡。
?《史記·太史公自序·索隐》引李奇說同。
?慧琳《弘明集·音義》引《春秋後語》,杜郵在鹹陽西十裡。
則為十裡至确,足證七為十之誤。
疑《注》文本作十。
校者見《國策》作七,注七字于旁,後混入正文,合為十七也。
《續漢志》,長安有杜郵。
《地形志》,石安有杜郵亭。
《環琮記》,亭在鹹陽縣西南三十八步。
《鹹陽縣志》,杜郵館在縣東五裡。
)今名孝裡亭,(會貞按:《史記·太史公自序·索隐》引《三秦記》,杜郵後改為孝裡。
《文選·潘嶽〈西征賦〉》,索杜郵其焉在,雲孝裡之前号。
《注》,杜郵,今謂之孝西裡。
)中有白起祠。
(會貞按:《史記·白起傳》,死非其罪,秦人憐之,鄉邑皆祭祀焉。
此作祠之由。
《元和志》,白起祠在鹹陽縣城中。
城本杜郵也。
)嗟呼!有制勝之功,漸尹、商之仁,(會貞按:《白起傳》,起善用兵,所為秦戰勝攻取者七十馀城,南定鄢、郢、漢中,北禽趙括之軍,雖周、召、呂望之功不益于此矣。
郦氏議其不仁,指長平?亢趙卒四十萬事。
尹商無考。
尹與召,商與周,并形近,疑本作周召,傳鈔誤為商尹,而又倒置也。
)是地即其伏劍處也。
(會貞按:《白起傳》,至杜郵,引劍自刭。
郦氏所本。
《國策》,甘羅曰,絞而殺之,不同。
) 渭水又東北迳渭城南,(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會貞按:此前漢渭城縣,《注》當雲縣故城。
或因訛作《經》,後人遂删縣故城三字。
《一統志》,在今鹹陽縣東。
)文穎以為故鹹陽矣。
(會貞按:《漢書·高帝紀》注,穎曰,鹹陽今渭北渭城是也。
此鈔變其辭。
守敬按:《漢志》已雲渭城故鹹陽。
)秦孝公之所居離宮也。
獻公都栎陽,天雨金。
(詳後栎陽城下。
)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别,别五百歲複合,合七十歲而霸王出。
(守敬按:此事《史記·秦本紀》、《周本紀》、《封禅書》、《老子傳》、《漢書·郊祀志》并載之。
當以《周本紀》、《封禅書》作十七歲為是。
《集解》、《索隐》、《正義》、顔師古言之詳矣。
《秦本紀》作七十七歲,《老子傳》、《郊祀志》作七十歲,皆誤。
此用《秦本紀》說而作七十歲,蓋脫一七字也。
)至孝公作鹹陽,築冀阙,(守敬按:《正義》劉伯莊雲,冀猶記事,阙即象魏也。
)而徙都之。
(守敬按:自獻公至此,《史記·秦本紀》文。
)故《西京賦》(張衡《西京賦》見《文選》。
曰:秦裡其霸,(朱《箋》曰:《西京賦》作秦裡其朔。
薛綜《注》雲,裡,居也;朔,北也。
秦地居其北,是曰鹹陽。
趙雲:按霸者,幽陰之義,與朔字義同。
《漢書·律曆志》曰,四月已醜朔死霸。
死霸,朔也,生霸,望也。
是此意也。
守敬按:後長安朔都門,此《注》亦作霸都也。
)實為鹹陽。
太史公曰:長安,故鹹陽也。
(守敬按:《史記·盧绾傳》,漢初,绾封長安侯,長安,故鹹陽也。
《括地志》曰,史傳所載,長安之名舊矣,又盧绾封之初,項羽尚未滅,蓋長安得名,非始于漢。
司馬遷雲,長安故鹹陽,據當時之名,因終說其事,非謂封绾之日,改鹹陽為長安矣。
按長安本秦鄉名,故屬鹹陽,史公因有故鹹陽之說。
班固于渭城曰,故鹹陽。
史公于長安亦曰故鹹陽,與固于京兆尹曰故秦内史,于左馮翊、右扶風,亦皆曰故秦内史,一例也。
)漢高帝更名新城。
(會貞按:《史記·曹參世家》,參東取鹹陽,更命曰新城。
《漢志》,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罷,屬長安。
下雲,武帝别為渭城。
則此句下當有罷縣之文方合。
)武帝地鼎三年别為渭城,(會貞按:《漢志》,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
《禦覽》一百五十五引《帝王世紀》作别為渭城。
)在長安西北,渭水之陽。
(會貞按:亦《帝王世紀》文。
)王莽之京城也。
始隸扶風,(會貞按:《漢志》,渭城屬右扶風。
)後并長安。
(會貞按:後漢省渭城。
《郡國志》稱長安有杜郵,此渭城并入長安之證。
《禦覽》引《帝王世紀》,屬扶風後并長安二句,在漢元年更名新城下,同以始隸扶風在元年,後并長安,指七年罷新城之事。
然武帝太初中方有右扶風,安得高帝時有隸扶風事?則以此為是。
)而?水注之,(朱此五字訛作《經》,戴改《注》,而作南有,全、趙改同。
趙仍作而,全亦作南有。
會貞按:而字承上迳渭城南句,與前卷而左會左陽水承上迳胡城東句同。
全當本作而,戴不知有《注》中《注》,疑文意不貫,臆改而作南有,校刊全書者貿然從之,大失廬山真面矣。
又朱?作沈,下同。
趙雲,按沈字是?字之誤。
《地理志》右扶風?縣下雲,?水北過上林苑,入渭。
師古曰,?即今沈水,或作?,與沈相似,因名沈水耳。
?水今則改名,人不識也。
然則沈字之訛,所由來舊矣。
戴改而作南有,改沈作?,雲,考鄭縣東别有沈水,此乃?水也,為關中八川之一,從穴不從?。
守敬按:王念孫曰,《漢志》?縣之?水,當作澇。
?字或作?。
?訛作沈。
師古但知沈為?之訛,而不知?為澇之訛也。
今考《集韻》,?、?并古穴切,音?。
《說文》,?、湧出也。
?、水從孔穴疾出也。
是?、?二字音義皆同,故?或作?。
就師古言論之,以沈為?之訛,至确。
故趙援以為證,戴亦從其說。
而段玉裁據《上林賦》李善《注》,?水出杜陵,今名沇水,訾師古作?,為無稽之談,并斥戴改沈為?之非,不知沇亦?之誤也。
)水上承皇子陂于樊川,(朱水上有其字,趙同,戴删。
會貞按:《史記·樊哙傳·索隐》,《三秦記》曰,長安正南,山名秦領,谷名子午,一名樊川。
《元和志》,樊川一名後寬川,在萬年縣南三十五裡。
《環宇記》,皇子陂在縣啟夏門南五十裡。
《長安志》引《十道志》,秦葬皇子,起冢陂北原上,因名皇子陂。
此謂?水承皇子陂于樊川,則彼為樊川之源,即郦氏時?水之源也,在今鹹甯縣南。
)其地即杜之樊鄉也。
(杜縣詳後杜陵下。
)漢祖至栎陽,(栎陽詳後。
)以将軍樊哙灌廢邱,最,(廢邱詳前。
)賜邑于此鄉也。
(會貞按:見《史記·樊哙傳》。
)其水西北流迳杜縣之杜京西,(朱迳訛作注。
趙同,戴改作迳。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作迳。
縣詳後狗枷川水下。
杜京,當在今長安縣南。
)西北流迳杜伯冢南。
(會貞按:《長安志》,杜伯冢在下杜城東南。
《一統志》,在今長安縣南。
)本伯與其友左儒仕宣王,儒無罪見害,杜伯死之,終能報恨于宣王。
故在公子安五言詩(成公子安詩全篇,今佚。
)曰:誰謂鬼無知?杜伯射宣王。
(朱《箋》雲:《國語·周語》雲,周之衰也,杜伯射王于高阝。
《墨子·明鬼》雲,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其後三年,王合諸侯田于圃。
日中,杜伯乘白馬,朱衣冠,射王中心,折脊而殪。
着之《周春秋》以為警。
《汲冢瑣語》雲,宣王之妾女鸠,欲通杜伯,杜伯不可,女鸠反訴之王,王囚杜伯于焦,杜伯之友左儒九谏而不聽,并殺之,後三年而杜伯射王。
守敬按:諸書叙杜伯事各異。
《汲冢瑣語》謂左儒因杜伯而死。
《太平廣記》一百十九引《還冤記》,亦言女鸠訴杜伯于宣王,王殺杜伯,左儒九谏不聽。
但略殺儒事。
此《注》則以為杜伯因儒而死,未詳所據。
)?水又西北迳下杜城,即杜伯國也。
(會貞按:《漢志》,杜陵故杜伯國。
此《注》于後狗枷川下,叙宣帝杜陵及杜陵縣,不言杜伯國,而于此下杜城雲,即杜伯國。
《括地志》亦雲,下杜故城在長安縣東南九裡,古杜伯國。
蓋宣王殺杜伯以後,子孫微弱,附于秦,後武公滅之為縣。
漢宣帝時,修杜之東原為陵,曰杜陵縣,更名此為下杜城。
《環宇記》略同。
是謂下杜本杜伯國,後為杜縣,至漢宣帝于杜原置杜陵縣,而此城始有下杜之名。
但考《漢書·宣武紀》,帝未即位時,樂杜、?之間,率常在下杜,是下杜與杜縣為二,非改杜陵時,始以杜縣為下杜。
竊以杜縣本杜伯國,漢改杜陵,并非移置。
故《漢志》直雲杜陵故杜伯國,不雲有下杜城,故杜伯國。
而下杜城則郦氏後文引應劭曰,故杜陵之下聚落者是也。
《長安志》。
下杜城在長安縣南十五裡,引《廟記》曰,杜伯所築,東有杜原,城在底下,故曰下杜。
知是杜之别城,)?水又西北,左合故渠,(朱作支合,趙同,戴改支作枝。
會貞按:故渠在?水之左,是左合也。
支乃左之誤,戴改作枝,則誤中之誤矣,今訂。
)渠有二流,上承交水,(交水詳《補豐水》篇。
)合于高陽原,(會貞按:《長安志》,高陽原在長安縣西南二二裡。
唐恭懿太子陵在高陽原。
《一統志》,在長安縣西南二十裡,接鹹陽縣界。
)而北迳河池陂東,(會貞按:《環宇記》,河池陂承昆明池而東注渭。
按此《注》河池陂,在昆明池之南。
《一統志》,陂在長安縣西,又見後昆明故渠下。
)而北注?水。
?水又北與昆明故池會,(昆明池詳前。
)又北迳秦通六基樂,(會貞按:秦通六基無考,當在今長安縣西。
)又北迳?曷水陂東,(會貞按:陂當在今長安縣西北。
)又北得陂水,水上承其陂。
(朱訛作又北得陂承其陂,趙同,戴增。
)東北流入于?水。
?水又北迳長安城西,(城詳後。
)與昆明池水合。
水上承池于昆明台,(會貞按:《三輔黃圖》,豫中觀,武帝造,在昆明池中,亦曰昆明觀。
又一說曰,上林苑中有昆明池觀,蓋武帝所置,接引桓譚《新論》雲雲,與此《注》同,是昆明觀即郦所雲昆明台也。
《一統志》,台在長安縣西。
)故王仲都所居也。
桓譚《新論》稱:元帝被病,廣求方士。
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诏問所能。
對曰:能忍寒暑。
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載驷馬,于上林昆明池上,(朱作乃以昆明池上,有脫文。
《箋》曰:桓譚《新論》原作乃于盛寒日,載以驷馬車于昆明池上。
趙依增,全、戴乃以下增隆冬盛日令袒載驷馬于上林十三字。
會貞按:《新論》已佚,《箋》所載不知何書引,遍檢未得。
全、戴所增,則引見《三輔黃圖》,今從之。
)環冰而馳。
禦者厚衣狐裘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卧于池台上,曛然自若。
夏大暑日,使曝坐,(趙曝作暴。
)環以十爐火。
不言熱,又身不汗。
(會貞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