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六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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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诏并烏蠻,又稱八诏,蓋白岩城時傍及劍川矣羅識二诏之後。
開元元年中,蒙歸義攻石橋城,閣羅鳳攻石和,亦八诏之數也。
時傍母,蒙歸義之女,妻閣羅鳳(案:《新唐書。
南诏傳》雲,時傍母,歸義女,其女複妻閣羅鳳。
據其文,則此妻字上應有“其女複”三字,蓋原本脫誤)。
初,咩羅皮既敗,時傍入居邆州,招誘上浪,得數千戶。
後為閣羅鳳所猜,遂遷居白崖城。
及劍川羅識與神川都督言語交通(案:原本“川都督”上脫“神”字,今據《新唐書》增入),時傍與其謀,俱求立為诏。
謀洩,時傍被殺害。
羅識北走神川,神川都督送羅些二城(案:此條雖不标诏名,據上文,則時傍及羅識亦在诏數也)。
蒙巂,一诏最大。
初,巂輔首卒(案:“輔”原本作“轉”,今從《新唐書。
南诏傳》改正),無子。
源羅子年弱,及照源在南诏。
蒙歸義密有兼吞之意,推恩啗利,源衆歸焉。
居數月,俘照源及源羅子遂,并其地。
三,越析,一诏也,亦謂之磨些诏。
部落在賓居,舊越析州也。
去囊蔥由一日程。
有豪族張尋求(案:“張”原本作“帳”,今從《新唐書。
南诏傳》改正),白蠻也。
貞元中,通诏主波沖之妻,遂陰害波沖。
劍南節度巡邊至姚州,使召尋求笞殺之。
遂移其諸部落,以地并于南诏。
波沖兄子于贈提攜家衆,走,降铎鞘(案:“铎鞘”乃兵器,據後《物産篇》内有越析诏于贈“天降铎鞘”雲雲,疑此“走”字上當有“出”字,“降”字上當有“天”字)。
東北渡泸,邑龍佉沙,方一百二十裡,周迥石岸,其地總謂之雙舍。
于贈部落亦名楊堕,居河之東北。
後蒙歸義隔泸城,臨逼于贈,再戰皆敗。
長男閣羅鳳自請将兵,乃擊破楊堕,于贈投泸水死。
數日始獲其屍,并得铎鞘。
四,浪穹,一诏也。
诏主豐時、豐咩兄弟俱在浪穹。
後豐咩襲邆赕居之,由是各為一诏。
豐時卒,子羅铎立。
羅铎卒,子铎邏望立,為浪穹州刺史。
與南诏戰敗,以部落退保劍川,故盛稱劍浪。
卒,子望偏立。
望偏卒,羅矣羅君立(案:《新唐書。
南诏傳》,望偏死,子偏羅矣立。
偏羅矣死,子羅君立。
與此不同,疑此文有脫誤)。
貞元十年,南诏擊破劍川,俘矣羅君,徙永昌。
凡浪穹、邆赕、施浪,總謂之浪人,故雲三浪诏也。
五,邆赕,一诏也。
主豐咩,初襲邆赕,禦史李知古(案:“李”原本作“為”,今據《新唐書》改正)領诏出問罪,即日伏辜。
其子咩羅皮後為邆赕州刺史,與蒙歸義同伐靜河蠻,遂分據大厘城。
咩羅皮乃歸義之甥也,弱而無謀。
歸義襲其城,奪之,咩羅皮複入邆赕,即與浪穹、施浪兩诏援兵伐歸義。
于時既克大厘,葉龍口城,歸義聞三浪兵至,率衆拒戰。
三浪大敗,追奔過邆赕,敗卒多陷死于泥沙之中。
咩羅皮從此退居野共川。
咩羅皮卒,子皮羅邆立。
皮羅邆卒,子邆羅颠立。
邆羅颠卒,子颠之托立(案:“颠之托”《新唐書》作“颠文托”)。
南诏既破劍川,收野共,俘颠之托,徙永昌。
六,施浪,一诏也,诏主施望欠。
初,閣羅鳳據石和城,俘施各皮,而望欠援絕。
後與豐咩、咩羅皮同伐蒙歸義,又皆敗潰,退保矣苴和城。
歸義稍從江口進兵,脅其部落。
無幾,施望欠衆
開元元年中,蒙歸義攻石橋城,閣羅鳳攻石和,亦八诏之數也。
時傍母,蒙歸義之女,妻閣羅鳳(案:《新唐書。
南诏傳》雲,時傍母,歸義女,其女複妻閣羅鳳。
據其文,則此妻字上應有“其女複”三字,蓋原本脫誤)。
初,咩羅皮既敗,時傍入居邆州,招誘上浪,得數千戶。
後為閣羅鳳所猜,遂遷居白崖城。
及劍川羅識與神川都督言語交通(案:原本“川都督”上脫“神”字,今據《新唐書》增入),時傍與其謀,俱求立為诏。
謀洩,時傍被殺害。
羅識北走神川,神川都督送羅些二城(案:此條雖不标诏名,據上文,則時傍及羅識亦在诏數也)。
蒙巂,一诏最大。
初,巂輔首卒(案:“輔”原本作“轉”,今從《新唐書。
南诏傳》改正),無子。
源羅子年弱,及照源在南诏。
蒙歸義密有兼吞之意,推恩啗利,源衆歸焉。
居數月,俘照源及源羅子遂,并其地。
三,越析,一诏也,亦謂之磨些诏。
部落在賓居,舊越析州也。
去囊蔥由一日程。
有豪族張尋求(案:“張”原本作“帳”,今從《新唐書。
南诏傳》改正),白蠻也。
貞元中,通诏主波沖之妻,遂陰害波沖。
劍南節度巡邊至姚州,使召尋求笞殺之。
遂移其諸部落,以地并于南诏。
波沖兄子于贈提攜家衆,走,降铎鞘(案:“铎鞘”乃兵器,據後《物産篇》内有越析诏于贈“天降铎鞘”雲雲,疑此“走”字上當有“出”字,“降”字上當有“天”字)。
東北渡泸,邑龍佉沙,方一百二十裡,周迥石岸,其地總謂之雙舍。
于贈部落亦名楊堕,居河之東北。
後蒙歸義隔泸城,臨逼于贈,再戰皆敗。
長男閣羅鳳自請将兵,乃擊破楊堕,于贈投泸水死。
數日始獲其屍,并得铎鞘。
四,浪穹,一诏也。
诏主豐時、豐咩兄弟俱在浪穹。
後豐咩襲邆赕居之,由是各為一诏。
豐時卒,子羅铎立。
羅铎卒,子铎邏望立,為浪穹州刺史。
與南诏戰敗,以部落退保劍川,故盛稱劍浪。
卒,子望偏立。
望偏卒,羅矣羅君立(案:《新唐書。
南诏傳》,望偏死,子偏羅矣立。
偏羅矣死,子羅君立。
與此不同,疑此文有脫誤)。
貞元十年,南诏擊破劍川,俘矣羅君,徙永昌。
凡浪穹、邆赕、施浪,總謂之浪人,故雲三浪诏也。
五,邆赕,一诏也。
主豐咩,初襲邆赕,禦史李知古(案:“李”原本作“為”,今據《新唐書》改正)領诏出問罪,即日伏辜。
其子咩羅皮後為邆赕州刺史,與蒙歸義同伐靜河蠻,遂分據大厘城。
咩羅皮乃歸義之甥也,弱而無謀。
歸義襲其城,奪之,咩羅皮複入邆赕,即與浪穹、施浪兩诏援兵伐歸義。
于時既克大厘,葉龍口城,歸義聞三浪兵至,率衆拒戰。
三浪大敗,追奔過邆赕,敗卒多陷死于泥沙之中。
咩羅皮從此退居野共川。
咩羅皮卒,子皮羅邆立。
皮羅邆卒,子邆羅颠立。
邆羅颠卒,子颠之托立(案:“颠之托”《新唐書》作“颠文托”)。
南诏既破劍川,收野共,俘颠之托,徙永昌。
六,施浪,一诏也,诏主施望欠。
初,閣羅鳳據石和城,俘施各皮,而望欠援絕。
後與豐咩、咩羅皮同伐蒙歸義,又皆敗潰,退保矣苴和城。
歸義稍從江口進兵,脅其部落。
無幾,施望欠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