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鞑備録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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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敗。
又再刷山東、河北等處及随駕護衛等人馬三十萬,令高琪為大元帥,再敗。
是以鞑人迫于燕京城下。
是戰也,罄金虜百年兵力,消折潰散殆盡,其國遂衰。
後來凡圍河北、山東北諸州等處,虜皆不敢撄其鋒。
官制:鞑人襲金虜之俗,亦置領録尚書令、左右相、左右平章等官,亦置大元帥等職。
所佩金牌,第一等貴臣,帶兩虎相向,曰虎頭金牌,用漢字曰:天賜成吉思皇帝聖旨,當便宜行事。
其次素金牌,曰:天賜成吉思皇帝聖旨疾。
又其次乃銀牌,文與前同。
如成吉思亦行诏敕等書,皆金虜叛臣教之,遣發臨民者四,曰宣差。
逐州守臣,皆曰節使。
今在于左右,帶弓矢、執侍骁勇者,曰護衛。
風俗:鞑人賤老而喜壯,其俗無私鬬争。
正月一日,必拜天,重午亦然,此亦久住燕地,襲金人遺制,飲宴為樂也。
摩睺國王每征伐來歸,諸夫人連日各為主禮,具酒馔飲燕,在下者亦然。
其俗多不洗手,而每拿攫魚肉,手有脂膩,則拭于衣袍上。
其衣至損不解浣濯,婦人往往以黃粉塗額,亦漢舊妝,傳襲迄今不改也。
上至成吉思,下及國人,皆剃婆焦,如中國小兒,留三搭頭在顖門者,稍長則剪之,在兩下者,總小角垂于肩上。
軍裝器械:成吉思之儀衛,建大純白旗,以為識認,外此并無他。
旌幢惟傘,亦用紅、黃為之。
所坐乃金裹龍頭胡床,國王者間有有銀處,以此為别。
其鞍馬帶上,亦以黃金盤龍為飾,國王亦然。
今國王止建一白旗,九尾,中有一黑月,出師則張雲。
其下必元帥方有一旗,國王止有一鼓,臨陣則用之。
鞍轎以木為之,極輕巧。
一石以上箭,用沙柳為笴。
手刀甚輕薄而□。
(10—2576上) 奉侍:彼奉使曰宣差,自皇帝或國王處來者,所過州、縣及管兵頭目處,悉來尊敬,不問官之高卑,皆分庭抗禮,穿戟門,坐于州郡設廳之上,太守親跪以効勤,宿于黃堂廳事之内,鼓吹旗幟,妓樂郊外送迎之。
凡見馬,則換易,并一行人從悉可換馬,謂之乘鋪馬,亦古乘傳之意。
近使臣到彼國王處,凡相見禮文甚簡,言辭甚直,且曰:你大宋好皇帝、好宰相。
大抵其性淳樸,有太古風,可恨金虜叛亡之臣教之,今乃鑿混沌破彼天真,教以奸計,為可惡也。
祭祀:凡占蔔吉兇,進退殺伐,每用羊骨扇,以鐵椎火椎之,着其兆坼,以決大事,類龜蔔也。
凡飲酒,先酬之,其俗最敬天地,每事必稱天。
聞雷聲,則恐懼不敢行師,曰天叫也。
婦人:其俗出師,不以貴賤,多帶妻孥而行,自雲用以管行李衣服、錢物之類。
其婦人專管張立氈帳、收卸鞍馬、辎重、車馱等物事,極能走馬。
所衣如中國道服之類,(11—2576下)凡諸酋之妻,則有顧姑冠,用鐵絲結成,形如竹夫人,長三尺許,用紅青錦繡或珠金飾之其上。
又有杖一枝,用紅青絨飾之。
又有文袖衣,如中國鶴氅,寬長曳地,行則兩女奴拽之。
男女雜坐,更相酬勸不禁。
使人于彼國王者相見了,即命之以酒,同彼妻賴蠻公主及諸侍姬稱夫人者八人皆共坐。
凡諸飲宴,無不同席。
所謂諸姬,皆燦白美色,四人乃金虜貴嫔之類,餘四人乃鞑人。
内四夫人者甚姝麗,最有寵,皆胡服胡帽而已。
燕聚舞樂:國王出師,亦以女樂随行,率十七八美女,極慧黠,多以十四弦等彈大官樂等曲,拍手為節,甚低,其舞甚異。
鞑人之俗,主人執盤盞以勸客,客飲,若少留涓滴,則主人者更不接盞,見人飲盡,乃喜。
如彼擊鞠,止是二十來騎,不[肯]多用馬者,{爾}[亦]惡其哄鬧也。
擊罷,遣介來請我使人至彼,乃曰:今日打球,如何不來?答曰:不聞鈞旨相請,故不敢來。
國王乃曰:你來我國中,便是一家人。
凡有宴聚打球,或打圍出獵,你便來同戲,如何?(12—2577上)又要有人來請喚!因大笑而罰六杯,終日必大醉而罷。
且每飲酒,其俗,鄰坐更相嘗換,若以一手執杯,是令我嘗一口,彼方敢飲;若以兩手執杯,乃彼與我換杯,我當盡飲彼酒,卻酌酒以酬之,以此易醉。
凡見外客醉中喧哄失禮,或吐或卧,則大喜曰:客醉,則與我一心無異也。
我使人相辭之日,國王戒伴使曰:凡我好城子多住幾日,有好酒與吃,好茶飯與吃,好笛兒、鼓兒吹着打着。
所說好城子,乃好州、縣也。
(13—2577下)
又再刷山東、河北等處及随駕護衛等人馬三十萬,令高琪為大元帥,再敗。
是以鞑人迫于燕京城下。
是戰也,罄金虜百年兵力,消折潰散殆盡,其國遂衰。
後來凡圍河北、山東北諸州等處,虜皆不敢撄其鋒。
官制:鞑人襲金虜之俗,亦置領録尚書令、左右相、左右平章等官,亦置大元帥等職。
所佩金牌,第一等貴臣,帶兩虎相向,曰虎頭金牌,用漢字曰:天賜成吉思皇帝聖旨,當便宜行事。
其次素金牌,曰:天賜成吉思皇帝聖旨疾。
又其次乃銀牌,文與前同。
如成吉思亦行诏敕等書,皆金虜叛臣教之,遣發臨民者四,曰宣差。
逐州守臣,皆曰節使。
今在于左右,帶弓矢、執侍骁勇者,曰護衛。
風俗:鞑人賤老而喜壯,其俗無私鬬争。
正月一日,必拜天,重午亦然,此亦久住燕地,襲金人遺制,飲宴為樂也。
摩睺國王每征伐來歸,諸夫人連日各為主禮,具酒馔飲燕,在下者亦然。
其俗多不洗手,而每拿攫魚肉,手有脂膩,則拭于衣袍上。
其衣至損不解浣濯,婦人往往以黃粉塗額,亦漢舊妝,傳襲迄今不改也。
上至成吉思,下及國人,皆剃婆焦,如中國小兒,留三搭頭在顖門者,稍長則剪之,在兩下者,總小角垂于肩上。
軍裝器械:成吉思之儀衛,建大純白旗,以為識認,外此并無他。
旌幢惟傘,亦用紅、黃為之。
所坐乃金裹龍頭胡床,國王者間有有銀處,以此為别。
其鞍馬帶上,亦以黃金盤龍為飾,國王亦然。
今國王止建一白旗,九尾,中有一黑月,出師則張雲。
其下必元帥方有一旗,國王止有一鼓,臨陣則用之。
鞍轎以木為之,極輕巧。
一石以上箭,用沙柳為笴。
手刀甚輕薄而□。
(10—2576上) 奉侍:彼奉使曰宣差,自皇帝或國王處來者,所過州、縣及管兵頭目處,悉來尊敬,不問官之高卑,皆分庭抗禮,穿戟門,坐于州郡設廳之上,太守親跪以効勤,宿于黃堂廳事之内,鼓吹旗幟,妓樂郊外送迎之。
凡見馬,則換易,并一行人從悉可換馬,謂之乘鋪馬,亦古乘傳之意。
近使臣到彼國王處,凡相見禮文甚簡,言辭甚直,且曰:你大宋好皇帝、好宰相。
大抵其性淳樸,有太古風,可恨金虜叛亡之臣教之,今乃鑿混沌破彼天真,教以奸計,為可惡也。
祭祀:凡占蔔吉兇,進退殺伐,每用羊骨扇,以鐵椎火椎之,着其兆坼,以決大事,類龜蔔也。
凡飲酒,先酬之,其俗最敬天地,每事必稱天。
聞雷聲,則恐懼不敢行師,曰天叫也。
婦人:其俗出師,不以貴賤,多帶妻孥而行,自雲用以管行李衣服、錢物之類。
其婦人專管張立氈帳、收卸鞍馬、辎重、車馱等物事,極能走馬。
所衣如中國道服之類,(11—2576下)凡諸酋之妻,則有顧姑冠,用鐵絲結成,形如竹夫人,長三尺許,用紅青錦繡或珠金飾之其上。
又有杖一枝,用紅青絨飾之。
又有文袖衣,如中國鶴氅,寬長曳地,行則兩女奴拽之。
男女雜坐,更相酬勸不禁。
使人于彼國王者相見了,即命之以酒,同彼妻賴蠻公主及諸侍姬稱夫人者八人皆共坐。
凡諸飲宴,無不同席。
所謂諸姬,皆燦白美色,四人乃金虜貴嫔之類,餘四人乃鞑人。
内四夫人者甚姝麗,最有寵,皆胡服胡帽而已。
燕聚舞樂:國王出師,亦以女樂随行,率十七八美女,極慧黠,多以十四弦等彈大官樂等曲,拍手為節,甚低,其舞甚異。
鞑人之俗,主人執盤盞以勸客,客飲,若少留涓滴,則主人者更不接盞,見人飲盡,乃喜。
如彼擊鞠,止是二十來騎,不[肯]多用馬者,{爾}[亦]惡其哄鬧也。
擊罷,遣介來請我使人至彼,乃曰:今日打球,如何不來?答曰:不聞鈞旨相請,故不敢來。
國王乃曰:你來我國中,便是一家人。
凡有宴聚打球,或打圍出獵,你便來同戲,如何?(12—2577上)又要有人來請喚!因大笑而罰六杯,終日必大醉而罷。
且每飲酒,其俗,鄰坐更相嘗換,若以一手執杯,是令我嘗一口,彼方敢飲;若以兩手執杯,乃彼與我換杯,我當盡飲彼酒,卻酌酒以酬之,以此易醉。
凡見外客醉中喧哄失禮,或吐或卧,則大喜曰:客醉,則與我一心無異也。
我使人相辭之日,國王戒伴使曰:凡我好城子多住幾日,有好酒與吃,好茶飯與吃,好笛兒、鼓兒吹着打着。
所說好城子,乃好州、縣也。
(13—2577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