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匮書後集卷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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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走匿榛莽中;曰福獨後,遇清兵,兵以刃加曰福頸,責其言婦女匿處。
曰福不與言,則殺曰福;遍搜棒莽,得黃氏,牽欲污之。
黃計绐兵曰:『我欲入室護吾赀,便從爾去。
若緩之,為他人所得矣』!兵釋黃,随之去。
過高崖,俯瞰大壑,懸十餘仞;黃忽縱身跳下。
兵急持之,不及,遂棄去。
已反視,有老妪抱一兒,亦投崖下,一婢随之;兵駭,急去。
明日屍浮,則聯袂如相攜;蓋兒為黃兒、妪則兒乳母、婢則其侍婢也。
·張綖妻某氏,南直鎮江人。
綖為諸生,住京口。
清兵方渡江,綖妻與妾雲稍三人同被執。
妻妾以好言善卒,因間脫其夫,約于前途相候;則身随二卒。
抵暮入營中,二卒犯之,堅拒不受;卒亦困倦,睡去。
妻妾中夜潛起,取卒刀,殺二卒,無覺者;帶刀去。
曆諸營,會其夫于某所。
及早,清兵覺,追及;三人皆自刭。
·謝氏,為諸生吳光扆妻,政和人也。
清破城,光扆見殺;謝恐為所及,急走水坑,引刀自刭。
未絕,鄰人扶歸。
謝不欲生,以手觸創;不食三日,竟死。
·丹陽婦來氏,失其夫姓名。
為清兵所擄,勵節不從亂。
經龍潭驿,題詩于壁曰:『胡馬長驅破簡州,妾夫被戮子為囚!殷勤再拜江頭水,護我微軀莫北流』!題畢,兵不知所言;因绐曰:『吾登舟而從』!方中流,拽此兵與共,溺水;兵亦死。
·蔣氏,常熟貧家女也。
早失母,而弟幼、父瞽,蔣苦營朝夕,衣食不給;卒無有字之者。
乙酉,清兵至;聞蘇州破,氏即自經于室,瞽父不知;及持之,不救矣。
·李定國之圍新會也,閱八月,清兵守之;食盡,殺人以食。
有莫氏婦者,兵執其姑,欲殺食之;婦叩頭請代,兵釋姑,竟食婦。
兵曰:『嫩婦殊勝老姑』!又有李氏婦者,兵欲食其夫,婦泣曰:『夫無子,食夫絕夫祀矣!幸留夫,氏請代以供一匕』!兵殺之;以首歸其夫,使葬之。
圍解後,有人遇兵于途,遽拜之;兵愕曰:『吾何恩于若』?其人曰:『清明人各祭墓,吾父母及妻子皆在公腹。
餘何之?惟向公一灑淚耳』! ·永嘉王氏女,年十七,嫁本縣嚴金家。
清兵掠之歸,欲淫污,抵死不從;更百計誘之,終不得。
兵怒,殺之。
·塘橋女子,非生塘橋,死塘橋之女也;未詳姓氏。
避清亂,過嘉興之梅裡塘橋。
時有清兵守,甚殘忍;以女美,奪之入其舟,家人畏去。
欲強犯女,不可;因投水中脅之,女辭不改。
提水數四,終不從,且大罵;兵怒,以刀觸之,死水中。
裡人憐其貞,為禮忏三日。
·麥名世女大姑,廣東番禺人,世居魁巷;未嫁。
城陷,清卒入名世家,抽刀脅大姑;大姑迎刃曰:『自分必死,幸即殺之』!卒氣沮,置之去。
因告母曰:『留我不詳,徒累母』!遽投井;母牽之不得。
妹二姑,年十七;從之。
名世妾楊氏,以裾繫其幼女,又從之。
鄰麥受年之婦,聞大姑之義,亦恐不自全,與其婢清吟皆從之:井中人幾滿。
·■〈王〈午,曼代十〉〉秀、瑤芳,江西宗室朱石虹之二女也。
石虹以換授,為廉州府同知。
清兵至廉,城陷;石虹去。
二女同其姪婦廖氏,俱投井死。
永曆中,奉旨即于井上表坊,賜「一時三烈」四字。
時禮曹嚴炜以詩記事,有「壯士寒風歌易水,美人尺水傲西山」之句。
·朱氏,南昌宗室女,歸劉生為妾。
宗室女故,不為人妾;以貧故,為劉生妾而諱之。
劉生故有妻吳氏,相安無谪室。
戊子,金聲桓反清為明守;兵亂,生以二婦入山避兵。
遇暴卒,生走去;卒逼朱,朱罵不從,投東溪,卒投刃殺之。
而吳氏赴南坡池死。
傅鼎铨被繫待死,聞而為之歌。
·利氏女,父應昌,新會諸生;未嫁。
丙戌,清兵入邑,應昌出走,有瞽妪與女俱。
卒犯女,女故好顔顧卒,且勞苦卒:『吾未有所歸,願依終身。
但無遽苟且;我有赀藏某處,可取為花燭費』!卒狂喜,随迹之。
女前走,見路井,辄躍入;卒急持之,不及矣。
應昌歸,意女必失身去,欲從營中求之。
或曰「井浮一屍」;起視之,果女也。
猝不可得棺,置衣笥,瘗雙節蕭莊墓旁。
曰福不與言,則殺曰福;遍搜棒莽,得黃氏,牽欲污之。
黃計绐兵曰:『我欲入室護吾赀,便從爾去。
若緩之,為他人所得矣』!兵釋黃,随之去。
過高崖,俯瞰大壑,懸十餘仞;黃忽縱身跳下。
兵急持之,不及,遂棄去。
已反視,有老妪抱一兒,亦投崖下,一婢随之;兵駭,急去。
明日屍浮,則聯袂如相攜;蓋兒為黃兒、妪則兒乳母、婢則其侍婢也。
·張綖妻某氏,南直鎮江人。
綖為諸生,住京口。
清兵方渡江,綖妻與妾雲稍三人同被執。
妻妾以好言善卒,因間脫其夫,約于前途相候;則身随二卒。
抵暮入營中,二卒犯之,堅拒不受;卒亦困倦,睡去。
妻妾中夜潛起,取卒刀,殺二卒,無覺者;帶刀去。
曆諸營,會其夫于某所。
及早,清兵覺,追及;三人皆自刭。
·謝氏,為諸生吳光扆妻,政和人也。
清破城,光扆見殺;謝恐為所及,急走水坑,引刀自刭。
未絕,鄰人扶歸。
謝不欲生,以手觸創;不食三日,竟死。
·丹陽婦來氏,失其夫姓名。
為清兵所擄,勵節不從亂。
經龍潭驿,題詩于壁曰:『胡馬長驅破簡州,妾夫被戮子為囚!殷勤再拜江頭水,護我微軀莫北流』!題畢,兵不知所言;因绐曰:『吾登舟而從』!方中流,拽此兵與共,溺水;兵亦死。
·蔣氏,常熟貧家女也。
早失母,而弟幼、父瞽,蔣苦營朝夕,衣食不給;卒無有字之者。
乙酉,清兵至;聞蘇州破,氏即自經于室,瞽父不知;及持之,不救矣。
·李定國之圍新會也,閱八月,清兵守之;食盡,殺人以食。
有莫氏婦者,兵執其姑,欲殺食之;婦叩頭請代,兵釋姑,竟食婦。
兵曰:『嫩婦殊勝老姑』!又有李氏婦者,兵欲食其夫,婦泣曰:『夫無子,食夫絕夫祀矣!幸留夫,氏請代以供一匕』!兵殺之;以首歸其夫,使葬之。
圍解後,有人遇兵于途,遽拜之;兵愕曰:『吾何恩于若』?其人曰:『清明人各祭墓,吾父母及妻子皆在公腹。
餘何之?惟向公一灑淚耳』! ·永嘉王氏女,年十七,嫁本縣嚴金家。
清兵掠之歸,欲淫污,抵死不從;更百計誘之,終不得。
兵怒,殺之。
·塘橋女子,非生塘橋,死塘橋之女也;未詳姓氏。
避清亂,過嘉興之梅裡塘橋。
時有清兵守,甚殘忍;以女美,奪之入其舟,家人畏去。
欲強犯女,不可;因投水中脅之,女辭不改。
提水數四,終不從,且大罵;兵怒,以刀觸之,死水中。
裡人憐其貞,為禮忏三日。
·麥名世女大姑,廣東番禺人,世居魁巷;未嫁。
城陷,清卒入名世家,抽刀脅大姑;大姑迎刃曰:『自分必死,幸即殺之』!卒氣沮,置之去。
因告母曰:『留我不詳,徒累母』!遽投井;母牽之不得。
妹二姑,年十七;從之。
名世妾楊氏,以裾繫其幼女,又從之。
鄰麥受年之婦,聞大姑之義,亦恐不自全,與其婢清吟皆從之:井中人幾滿。
·■〈王〈午,曼代十〉〉秀、瑤芳,江西宗室朱石虹之二女也。
石虹以換授,為廉州府同知。
清兵至廉,城陷;石虹去。
二女同其姪婦廖氏,俱投井死。
永曆中,奉旨即于井上表坊,賜「一時三烈」四字。
時禮曹嚴炜以詩記事,有「壯士寒風歌易水,美人尺水傲西山」之句。
·朱氏,南昌宗室女,歸劉生為妾。
宗室女故,不為人妾;以貧故,為劉生妾而諱之。
劉生故有妻吳氏,相安無谪室。
戊子,金聲桓反清為明守;兵亂,生以二婦入山避兵。
遇暴卒,生走去;卒逼朱,朱罵不從,投東溪,卒投刃殺之。
而吳氏赴南坡池死。
傅鼎铨被繫待死,聞而為之歌。
·利氏女,父應昌,新會諸生;未嫁。
丙戌,清兵入邑,應昌出走,有瞽妪與女俱。
卒犯女,女故好顔顧卒,且勞苦卒:『吾未有所歸,願依終身。
但無遽苟且;我有赀藏某處,可取為花燭費』!卒狂喜,随迹之。
女前走,見路井,辄躍入;卒急持之,不及矣。
應昌歸,意女必失身去,欲從營中求之。
或曰「井浮一屍」;起視之,果女也。
猝不可得棺,置衣笥,瘗雙節蕭莊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