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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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近問。
(七行。
)司州葬送。
(六行。
) 第三十五,十四日告期明月半。
(十三行。
)十三日羲之報,月向半。
(四行。
)承上下不和反側。
(六行。
)過一旬哀痛兼至。
(八行。
)昨暮遣信,值足下以行。
(七行。
)諸哀毒兼至,終日切心。
(七行。
)乃複送獐勞汝。
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得示,慰之。
吾迎不快。
(五行。
)九月二十五日,羲之報,禍出不圖。
(六行。
)陰寒,足下各可不?(八行。
)五月二日,告胡毋甥幸。
(六行。
)夏中節除感遠兼傷。
(四行。
) 第三十八,四月五日,羲之報。
(五行。
)七日告期痛念玄度。
(十行。
)妹轉佳慶不乃啼不?(三行。
)知靜婢猶未佳,懸心。
(二行。
)治墓下皆以集也。
(三行。
) 第三十九,三月十三日,羲之頓首、頓首,過二旬哀悼。
(六行。
)羲之頓首、頓首,想冬盛念,一旦感歎并哀窮。
(十行。
)十一月十八日,羲之頓首、頓首,冬月感歎兼傷。
(六行。
) 第四十,十月二十二日,羲之頓首、頓首,賢從隕逝。
(四行。
)想家悉佳。
(九行。
)吾未得便得效。
(四行。
)吏轉辄與寬休。
(六行。
) 第四十一,二月州民王羲之死罪。
(六行。
)向書至也,得示,承尊夫人轉平和。
(七行。
)五月十日羲之報,夏中感遠。
(六行。
)時見賢子君家平。
(三行。
)前郡内及兄子家比有。
(五行。
) 第四十二,四月二日,羲之頓首、頓首,初月感懷。
(七行。
)得示,慰之。
足下克緻,(六行。
)羲之白,服見仲熊。
(七行。
)知汝故爾欲食。
(三行。
)第四十三,紙一千。
(五行。
)僧遠遂佳也。
(三行。
)脯五夾。
(七行。
)羲之死罪,不當有桂。
(四行。
) 第四十四,不知遠姝定何當至。
(八行。
)從兄弟一旦哀窮。
(四行。
)昨遣書,今日至也。
(四行。
) 第四十五,知足下得吾書。
(七行。
)前比遣信。
(七行。
)想應姝普平安。
(七行。
)臘遂佳也,懸念。
(八行。
)比承至也,得二書。
(四行。
)得二日書,具足下問。
(四行。
)足下在蕪湖。
(九行。
)不圖哀禍頻仍。
(五行。
)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道祖重能行。
(二行。
)十月二十日,羲之頓首,節近歲終。
(六行。
)節除,諸感兼哀。
(四行。
)四月二十日,羲之頓首,二旬期等小祥。
(五行。
)新歲月感傷。
第四十八,羲之頓首,一旦公除。
(四行。
)羲之頓首,從弟子。
(四行。
)歲盡諸感。
(五行。
) 第四十九,四月九日,羲之頓首,報臘日。
(七行。
)得二謝書,司州喪。
(六行。
)二月六日,羲之報,昨書悉。
(四行。
)上下如常不?(五行。
)承都開清和。
(五行。
) 第五十,二月二十五日,羲之頓首,一日有書。
(九行。
)事情無所不至,惟有長歎。
(五行。
)雨後無已,不審體中各何如。
(九行。
)知賢弟并毀頓。
(三行。
) 第五十一,羲之頓首、頓首,何圖禍痛。
(五行。
)繇白張白騎遂自猜疑。
(七行。
)晴便寒,想轉勝。
(七行。
)六月十九日,羲之報,仲熊夭折。
(三行。
)仲熊雖笃疾,豈圖奄忽。
(四行。
) 第五十二,汝母子比佳不?(六行。
)十八日羲之頓首。
(四行。
)敬祖雖久疾,謂其年少。
(八行。
)五月二十七羲之報。
(五行。
)五月十一日,羲之敬問得旦書。
(三行。
)吾賢之常事耳。
(四行。
) 第五十三,閏二月二十五日,羲之白。
(四行。
)向書想至。
(四行。
)八月十四日告父。
(四行。
)許玄度昨宿。
(四行。
)七月六日,羲之頓首。
(五行。
)省告猶示。
(三行。
)修年雖笃。
(七行。
) 第五十四,六月十六日,羲之頓首。
(八行。
)羲之死罪告終。
(十一行。
)二十九日羲之頓首。
(九行。
)九月二十八日,羲之頓首,昨。
(六行。
)第五十五,前使還有書猥。
(九行。
)羲之頓首,二孫女。
(四行。
)四日羲之頓首,昨感寒。
(五行。
)八月二十五日,羲之白,頓首。
(五行。
)得書為慰,汝轉平複。
(六行。
) 第五十六,周氏上下翻佳。
(六行。
)亡王等便以去十月禅。
(四行。
)卿汝母子粗平安。
(八月。
)九月十三日,羲之頓首,追傷切割。
(六行。
)第五十七,羲之頓首,尋念痛惋。
(八行。
)長風一日哀窮。
(五行。
)得信知問。
(五行。
)敬祖雖久疾。
(四行。
)初月五日,羲之頓首,忽然此年。
(六行。
) 第五十八,省别具懷。
(五行。
)阿康少壯。
(四行。
)範中書奄至此。
(二行。
)妹複小進退。
(五行。
)羲之頓首,昨暮兒疏。
(十一行。
)晉右軍王羲之正書、行書目。
貞觀年河南公褚遂良中禁西堂,臨寫之際,便錄出。
唐初有史目,實此之标目,盡其類也。
(未見草書目。
) ○唐李嗣真《書品後》(張彥遠以李公之品甚有當處,過事詞采,不如直置評品。
量效袁品之作,又不具人代,為淺學者未深曉。
) 昔蒼颉造書,天雨粟,鬼夜哭,亦有感矣。
蓋德成而上,謂仁、義、禮、智;藝成而下,謂射、禦、書、數。
吾作《詩品》,猶希聞偶合神交,自然冥契者,是才難也。
及其作《畫評》,而登逸品數者四人,故知藝之為末,信矣。
雖然,若超吾逸品之才者,亦當絕于終古,無複繼作。
故斐然有感,而作《書評》。
雖不足對揚王休,弘闡神化,亦名流之美事,與夫飽食終日,博奕猶賢,不其遠乎!項籍雲:“書足記姓名。
”此狂夫之言也。
嗟爾後生必乏經國之才,又無幹城之略,庶幾勉夫斯道。
近代虞秘監、歐陽銀青、房、褚二仆射、陸學士、王家令、高司衛等,亦并由此,術無所間然。
其中亦有更無他技,而俯拾朱绂如此。
則雖慚君子之盛烈苟非莘野之器,箕山之英,亦何能作戒淩雲之台,拂衣碑石之際。
今之馳骛,去聖逾遠。
徒識方圓,而迷點畫,猶莊生之歎盲者,易象之談日中,終不見矣。
太宗與漢王元昌、褚仆射遂良等,皆受之于史陵。
褚首師虞,後又學史,乃謂陵曰:“此法更不可教人,是其妙處也。
”陸學士柬之受于虞秘監,虞秘監受于永禅師,皆有體法。
今人都不聞師範,又自無鑒局,雖古迹昭然,永不覺悟。
而執燕石以為寶,玩楚鳳而稱珍,不亦謬哉!其議于品藻,自王以下,王僧虔、袁、庾諸公已言之矣,而或未周。
今采諸家之善,聊指同異,以贻諸好事。
其前品已定,則不複铨列。
素未曾入,有可措者,亦後雲爾。
太宗、高宗,皆稱神劄。
吾所伏事,何敢寓言。
始于秦氏,終唐世,凡八十一人,分為十等。
○逸品五人李斯(小篆) 右小篆之精,古今妙絕。
秦望諸山及皇帝玉玺,猶夫千鈞強弩,萬石洪鐘,豈徒學者之宗匠,亦是傳國之遺寶。
張芝(草)鐘繇(正) 羲之(三體及飛白)獻之(草書,行書,半草) 右四賢之迹,揚庭效技,策勳底績,神合契匠,冥運天矩,皆可稱曠代絕作。
而鐘、張則筋骨有餘,膚肉未贍;逸少則加減太過,朱粉無設。
同夫披雲睹日,芙蓉出水,求其盛美,難以備諸。
然伯英章草似春虹飲澗,落霞浮浦。
又似渥霧沾濡,繁霜搖落;元常正隸如郊廟既陳,俎豆斯在。
又比寒澗<門孝>壑秋山嵯峨;右軍正體如陰陽四時,寒暑調暢,岩廊宏敞,簪裾肅穆。
其聲鳴也,則铿锵金石;其芬郁也,則氛氲蘭麝;其難征也,則缥缈而已仙;其可觌也,則昭彰而在目:可謂書之聖也。
若草、行雜體,如清風出袖,明月入懷。
瑜瑾爛而五色,黼繡ゼ其七采。
故使離朱喪明,子期失聽,可謂草之聖也。
其飛白猶霧卷舒,煙雲灼。
長劍耿介而倚天,勁矢超忽而無地。
可謂飛白之仙也。
又如松岩點黛,蓊郁而起朝雲;飛泉漱玉,灑散而成暮雨。
既離方以遁圓,亦非絲而異帛。
趣長筆短,差難縷陳。
子敬草書逸氣過父,如丹穴鳳舞,清泉龍躍,倏忽變化,莫知所成。
或蹴海移山,或翻濤簸嶽。
故謝靈運謂雲“公當勝右軍”,誠有害名教,亦非徒語也。
而正書行書,如田野學士,越參朝列,非不稽古憲章,乃時有失體處。
舊說稱其轉妍去鑒疏矣。
然數公者,皆有神助,若喻之制作,其《雅》、《頌》之流乎! 評曰:元常每點多異,羲之萬字不同,後學者恐徒傷筋膂耳。
然右軍肇變古質,理不應減鐘,故雲“或謂過之”。
庾翼每不服逸少,曾得伯英十紙,喪亂遺失,常恨妙迹永絕。
及後見逸少與亮書曰:“今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
”方乃大服羲之。
又曾書壁而去,子敬密拭之而更别題。
右軍還觀之,曰:“吾去時真大醉。
”子敬乃心服之。
然右軍終無敗累,子敬往往失落。
及其不失,則神妙無方,亦可謂之草聖矣。
贊曰:蒼颉造書,鬼哭天廪。
史籀煙滅,陳倉藉甚。
秦相刻銘,爛若舒錦。
鐘、張、羲、獻,超然逸品。
△上上品二人程邈(隸)崔瑗(小篆) 右程君首創隸則,模範煥于丹青。
崔氏爰效李斯,點畫皆如鐵石。
傳之後裔,厥功亦茂。
此外镌勒,去之無乃乎?若校之文章,則《三都》、《二京》之比。
△上中品七人蔡邕索靖梁鹄鐘會衛韋誕皇
(七行。
)司州葬送。
(六行。
) 第三十五,十四日告期明月半。
(十三行。
)十三日羲之報,月向半。
(四行。
)承上下不和反側。
(六行。
)過一旬哀痛兼至。
(八行。
)昨暮遣信,值足下以行。
(七行。
)諸哀毒兼至,終日切心。
(七行。
)乃複送獐勞汝。
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得示,慰之。
吾迎不快。
(五行。
)九月二十五日,羲之報,禍出不圖。
(六行。
)陰寒,足下各可不?(八行。
)五月二日,告胡毋甥幸。
(六行。
)夏中節除感遠兼傷。
(四行。
) 第三十八,四月五日,羲之報。
(五行。
)七日告期痛念玄度。
(十行。
)妹轉佳慶不乃啼不?(三行。
)知靜婢猶未佳,懸心。
(二行。
)治墓下皆以集也。
(三行。
) 第三十九,三月十三日,羲之頓首、頓首,過二旬哀悼。
(六行。
)羲之頓首、頓首,想冬盛念,一旦感歎并哀窮。
(十行。
)十一月十八日,羲之頓首、頓首,冬月感歎兼傷。
(六行。
) 第四十,十月二十二日,羲之頓首、頓首,賢從隕逝。
(四行。
)想家悉佳。
(九行。
)吾未得便得效。
(四行。
)吏轉辄與寬休。
(六行。
) 第四十一,二月州民王羲之死罪。
(六行。
)向書至也,得示,承尊夫人轉平和。
(七行。
)五月十日羲之報,夏中感遠。
(六行。
)時見賢子君家平。
(三行。
)前郡内及兄子家比有。
(五行。
) 第四十二,四月二日,羲之頓首、頓首,初月感懷。
(七行。
)得示,慰之。
足下克緻,(六行。
)羲之白,服見仲熊。
(七行。
)知汝故爾欲食。
(三行。
)第四十三,紙一千。
(五行。
)僧遠遂佳也。
(三行。
)脯五夾。
(七行。
)羲之死罪,不當有桂。
(四行。
) 第四十四,不知遠姝定何當至。
(八行。
)從兄弟一旦哀窮。
(四行。
)昨遣書,今日至也。
(四行。
) 第四十五,知足下得吾書。
(七行。
)前比遣信。
(七行。
)想應姝普平安。
(七行。
)臘遂佳也,懸念。
(八行。
)比承至也,得二書。
(四行。
)得二日書,具足下問。
(四行。
)足下在蕪湖。
(九行。
)不圖哀禍頻仍。
(五行。
)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道祖重能行。
(二行。
)十月二十日,羲之頓首,節近歲終。
(六行。
)節除,諸感兼哀。
(四行。
)四月二十日,羲之頓首,二旬期等小祥。
(五行。
)新歲月感傷。
第四十八,羲之頓首,一旦公除。
(四行。
)羲之頓首,從弟子。
(四行。
)歲盡諸感。
(五行。
) 第四十九,四月九日,羲之頓首,報臘日。
(七行。
)得二謝書,司州喪。
(六行。
)二月六日,羲之報,昨書悉。
(四行。
)上下如常不?(五行。
)承都開清和。
(五行。
) 第五十,二月二十五日,羲之頓首,一日有書。
(九行。
)事情無所不至,惟有長歎。
(五行。
)雨後無已,不審體中各何如。
(九行。
)知賢弟并毀頓。
(三行。
) 第五十一,羲之頓首、頓首,何圖禍痛。
(五行。
)繇白張白騎遂自猜疑。
(七行。
)晴便寒,想轉勝。
(七行。
)六月十九日,羲之報,仲熊夭折。
(三行。
)仲熊雖笃疾,豈圖奄忽。
(四行。
) 第五十二,汝母子比佳不?(六行。
)十八日羲之頓首。
(四行。
)敬祖雖久疾,謂其年少。
(八行。
)五月二十七羲之報。
(五行。
)五月十一日,羲之敬問得旦書。
(三行。
)吾賢之常事耳。
(四行。
) 第五十三,閏二月二十五日,羲之白。
(四行。
)向書想至。
(四行。
)八月十四日告父。
(四行。
)許玄度昨宿。
(四行。
)七月六日,羲之頓首。
(五行。
)省告猶示。
(三行。
)修年雖笃。
(七行。
) 第五十四,六月十六日,羲之頓首。
(八行。
)羲之死罪告終。
(十一行。
)二十九日羲之頓首。
(九行。
)九月二十八日,羲之頓首,昨。
(六行。
)第五十五,前使還有書猥。
(九行。
)羲之頓首,二孫女。
(四行。
)四日羲之頓首,昨感寒。
(五行。
)八月二十五日,羲之白,頓首。
(五行。
)得書為慰,汝轉平複。
(六行。
) 第五十六,周氏上下翻佳。
(六行。
)亡王等便以去十月禅。
(四行。
)卿汝母子粗平安。
(八月。
)九月十三日,羲之頓首,追傷切割。
(六行。
)第五十七,羲之頓首,尋念痛惋。
(八行。
)長風一日哀窮。
(五行。
)得信知問。
(五行。
)敬祖雖久疾。
(四行。
)初月五日,羲之頓首,忽然此年。
(六行。
) 第五十八,省别具懷。
(五行。
)阿康少壯。
(四行。
)範中書奄至此。
(二行。
)妹複小進退。
(五行。
)羲之頓首,昨暮兒疏。
(十一行。
)晉右軍王羲之正書、行書目。
貞觀年河南公褚遂良中禁西堂,臨寫之際,便錄出。
唐初有史目,實此之标目,盡其類也。
(未見草書目。
) ○唐李嗣真《書品後》(張彥遠以李公之品甚有當處,過事詞采,不如直置評品。
量效袁品之作,又不具人代,為淺學者未深曉。
) 昔蒼颉造書,天雨粟,鬼夜哭,亦有感矣。
蓋德成而上,謂仁、義、禮、智;藝成而下,謂射、禦、書、數。
吾作《詩品》,猶希聞偶合神交,自然冥契者,是才難也。
及其作《畫評》,而登逸品數者四人,故知藝之為末,信矣。
雖然,若超吾逸品之才者,亦當絕于終古,無複繼作。
故斐然有感,而作《書評》。
雖不足對揚王休,弘闡神化,亦名流之美事,與夫飽食終日,博奕猶賢,不其遠乎!項籍雲:“書足記姓名。
”此狂夫之言也。
嗟爾後生必乏經國之才,又無幹城之略,庶幾勉夫斯道。
近代虞秘監、歐陽銀青、房、褚二仆射、陸學士、王家令、高司衛等,亦并由此,術無所間然。
其中亦有更無他技,而俯拾朱绂如此。
則雖慚君子之盛烈苟非莘野之器,箕山之英,亦何能作戒淩雲之台,拂衣碑石之際。
今之馳骛,去聖逾遠。
徒識方圓,而迷點畫,猶莊生之歎盲者,易象之談日中,終不見矣。
太宗與漢王元昌、褚仆射遂良等,皆受之于史陵。
褚首師虞,後又學史,乃謂陵曰:“此法更不可教人,是其妙處也。
”陸學士柬之受于虞秘監,虞秘監受于永禅師,皆有體法。
今人都不聞師範,又自無鑒局,雖古迹昭然,永不覺悟。
而執燕石以為寶,玩楚鳳而稱珍,不亦謬哉!其議于品藻,自王以下,王僧虔、袁、庾諸公已言之矣,而或未周。
今采諸家之善,聊指同異,以贻諸好事。
其前品已定,則不複铨列。
素未曾入,有可措者,亦後雲爾。
太宗、高宗,皆稱神劄。
吾所伏事,何敢寓言。
始于秦氏,終唐世,凡八十一人,分為十等。
○逸品五人李斯(小篆) 右小篆之精,古今妙絕。
秦望諸山及皇帝玉玺,猶夫千鈞強弩,萬石洪鐘,豈徒學者之宗匠,亦是傳國之遺寶。
張芝(草)鐘繇(正) 羲之(三體及飛白)獻之(草書,行書,半草) 右四賢之迹,揚庭效技,策勳底績,神合契匠,冥運天矩,皆可稱曠代絕作。
而鐘、張則筋骨有餘,膚肉未贍;逸少則加減太過,朱粉無設。
同夫披雲睹日,芙蓉出水,求其盛美,難以備諸。
然伯英章草似春虹飲澗,落霞浮浦。
又似渥霧沾濡,繁霜搖落;元常正隸如郊廟既陳,俎豆斯在。
又比寒澗<門孝>壑秋山嵯峨;右軍正體如陰陽四時,寒暑調暢,岩廊宏敞,簪裾肅穆。
其聲鳴也,則铿锵金石;其芬郁也,則氛氲蘭麝;其難征也,則缥缈而已仙;其可觌也,則昭彰而在目:可謂書之聖也。
若草、行雜體,如清風出袖,明月入懷。
瑜瑾爛而五色,黼繡ゼ其七采。
故使離朱喪明,子期失聽,可謂草之聖也。
其飛白猶霧卷舒,煙雲灼。
長劍耿介而倚天,勁矢超忽而無地。
可謂飛白之仙也。
又如松岩點黛,蓊郁而起朝雲;飛泉漱玉,灑散而成暮雨。
既離方以遁圓,亦非絲而異帛。
趣長筆短,差難縷陳。
子敬草書逸氣過父,如丹穴鳳舞,清泉龍躍,倏忽變化,莫知所成。
或蹴海移山,或翻濤簸嶽。
故謝靈運謂雲“公當勝右軍”,誠有害名教,亦非徒語也。
而正書行書,如田野學士,越參朝列,非不稽古憲章,乃時有失體處。
舊說稱其轉妍去鑒疏矣。
然數公者,皆有神助,若喻之制作,其《雅》、《頌》之流乎! 評曰:元常每點多異,羲之萬字不同,後學者恐徒傷筋膂耳。
然右軍肇變古質,理不應減鐘,故雲“或謂過之”。
庾翼每不服逸少,曾得伯英十紙,喪亂遺失,常恨妙迹永絕。
及後見逸少與亮書曰:“今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
”方乃大服羲之。
又曾書壁而去,子敬密拭之而更别題。
右軍還觀之,曰:“吾去時真大醉。
”子敬乃心服之。
然右軍終無敗累,子敬往往失落。
及其不失,則神妙無方,亦可謂之草聖矣。
贊曰:蒼颉造書,鬼哭天廪。
史籀煙滅,陳倉藉甚。
秦相刻銘,爛若舒錦。
鐘、張、羲、獻,超然逸品。
△上上品二人程邈(隸)崔瑗(小篆) 右程君首創隸則,模範煥于丹青。
崔氏爰效李斯,點畫皆如鐵石。
傳之後裔,厥功亦茂。
此外镌勒,去之無乃乎?若校之文章,則《三都》、《二京》之比。
△上中品七人蔡邕索靖梁鹄鐘會衛韋誕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