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儀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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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補蘭臺令史。

    滿歲補尚書令史。

    滿歲為尚書郎。

    出亦與郎同,宰百裡。

    郎與令史分職受書。

    〔一二八〕令史見僕射、尚書,執闆拜;見丞、郎,執闆揖。

    唐六典一、通典職官、太平禦覽職官部 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

    北堂書鈔禮儀部〔一二九〕 丞、郎見令、僕射,執闆拜,朝賀對揖。

    丞、郎見尚書,執闆對揖,稱曰明時。

    案:當雲「執闆揖」,無「對」字,見通典。

    郎見左、右丞,對揖呼曰左、右君。

    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 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禮門內。

    〔一三0〕初學記職官部、白帖七十二、太平禦覽職官部 尚書郎給青縑白綾被,以錦被,〔一三一〕帷帳、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湯官供〈麥并〉餌五熟果實,下天子一等。

    給尚書史二人,女侍史二人,案:初學記引作「入直臺廨中,給女侍史二人」。

    皆選端正。

    從直女侍執香爐燒薰從入臺護衣,〔一三二〕奏事明光殿。

    省皆胡粉塗畫古賢人烈女。

    郎握蘭含香,趨走丹墀奏事。

    黃門郎與對揖。

    天子五時賜服。

    案:北堂書鈔引作「賜珥,赤管大筆一雙,分墨一丸」。

    〔一三三〕若郎處曹二年,賜遷二千石、刺史。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尚書郎奏事明光殿,省中皆胡粉塗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

    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

    黃門侍郎對揖跪受。

    太平禦覽職官部案:引作「漢官」。

    〔一三四〕 尚書令、僕、丞、郎月給赤管大筆一雙,篆題曰「北工作案:太平禦覽引作「一宮工作」,無下文十一字。

    〔一三五〕楷」於頭上,象牙寸半著筆下。

    藝文類聚雜文部、太平禦覽文部 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麋大墨一枚,小墨一枚。

    〔一三六〕初學記文部 曹郎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

    有尚書曹郎,有考功郎中一人。

    〔一三七〕唐六典二 明帝時,〔一三八〕館陶公主為子乞郎,不許,賜錢千萬。

    上曰:「 夫郎上應列宿,出居百裡,使非其人,民受其傷。

    」故時稱明慎之至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漢制:八座丞郎初拜,並集都座交禮,〔一三九〕遷又解交。

    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周禮有典瑞掌節之士,蓋所以宣命重威,為國信者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禦史中丞二人,本禦史大夫之丞。

    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臺秘書。

    外督部刺史,內領侍禦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寮。

    〔一四0〕後漢書周紆傳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案:周紆傳注引「寮」作「司」。

     禦史,秦官也。

    案:周有禦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案:引皆曰「漢官儀侍臣下曰」,蓋其篇名也。

     侍禦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

    一曰柱後,〔一四一〕以鐵為柱。

    〔一四二〕或說古有獬豸獸,觸邪佞,〔一四三〕故執憲者以其角形為冠耳。

    餘覽奏事雲:案:「奏」當作「秦」,見通典。

    〔一四四〕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禦史。

    漢興襲秦,因而不改。

    後漢書何敞傳注、初學記職官部、服食部、〔一四五〕太平禦覽職官部、服章部 柱史以鐵為冠。

    張武曰:「當以柱史惠文冠治之。

    」〔一四六〕錦繡萬花谷十一 柱後冠,〔一四七〕左傳「南冠而縶」,則楚冠也。

    秦滅楚,以其冠賜近臣,禦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

    古有獬薦獸,案:此「豸」、「薦」二字,皆當作「廌」。

    觸不直者。

    故執憲以其形用為冠,令觸人也。

    左氏正義成公 柱下史,老聃為之。

    秦改為禦史。

    柱下史一名柱後,史謂冠以鐵為柱,言其審案:當有「固」字。

    不橈也。

    〔一四八〕北堂書鈔設官部 侍禦史出督州郡賦稅,運漕軍糧。

    侍禦史至後漢,復有護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

    通典職官 老子為周柱下史。

    張蒼秦時為禦史,主柱下方書,侍禦史之任也。

    〔一四九〕初學記職官部 治書侍禦史,宣帝嘗幸宣室,齋居而決獄事,令侍禦史二人治書。

    後置,秩六百石,印綬與符璽郎共,平治廷尉奏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蘭臺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

    後漢書班固傳注案:續漢志蘭臺令史秩六百石。

     執金吾比二千石,丞六百石。

    續漢志補注〔一五0〕案:此條引作「漢官秩」。

     執金吾典執金革,以禦非常。

    北堂書鈔設官部 吾,禦也,掌執金革,以禦非常。

    緹騎二百案:當有「人」字。

    〔一五一〕五十人,案:當作「五百二十人」,見續漢書志補注、通典。

    此「五百」者,伍伯也。

    輿馬導從,充滿于路。

    〔一五二〕世祖微時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是也。

    續漢志補注、太平禦覽職官部案:引作「漢官」。

    太平禦覽又作「宰尹下」。

     執金吾屬官府武庫令丞,案:「府」當作「有」,見續漢書志補注。

    從騎二百人,案:後漢書竇憲傳注、張酺傳注引作「緹騎」。

    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

    中興以來,但專徼循,不預國政。

    北堂書鈔設官部〔一五三〕 執金吾,車駕出,從六百騎,走六千二百人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靜室令、式道候,秦官也。

    靜宮令,車駕出,在前驅,靜清所徼車逆日,以示重慎也。

    式道左右凡三,惟車駕出,迎式道持麾王宮,行之乃閉。

    北堂書鈔設官部案:續漢書志「執金吾」下本注雲「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

    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雲雲。

    此所引多訛,當依彼訂。

     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

    言太子有玉之質,琢磨以道也。

    文選陸士衡侍宴宣猷堂詩注、劉越石勸進表注、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太平禦覽職官部 詹事,秦官也。

    詹,省也,給也。

    秩二千石。

    廣韻二十四鹽注、〔一五四〕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禦覽職官部 帝祖母為太皇太後,其所居曰長信宮。

    〔一五五〕文選齊敬皇後哀策文注 帝祖母稱長信宮,帝母稱長樂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及職吏,〔一五六〕皆宦者為之。

    後漢書皇後紀注 永樂太僕,用中人為之。

    後漢書皇後紀注 太子舍人、王家郎中,案:侯霸傳注引「王家郎中」作「選良家子孫」,與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同。

    又案:通典雲:「比郎中,選良家子孫。

    」續漢書志雲:「更直宿衛,如三署郎中。

    」此有訛脫。

    並秩二百石,無員。

    後漢書靈帝紀注、侯霸傳注 皇太子五日一至臺,因坐東廂,省視膳食,以法制敕大官尚食宰吏。

    其非朝日,〔一五七〕使僕、中允〔旦旦〕請問,〔一五八〕明不媟黷,所以廣敬也。

    太子僕一人,秩千石;中允一人,四百石,主門衛徼巡。

    後漢書班彪傳注 安帝時,太子謁廟,門大夫乘從,兩梁冠。

    通典職官 門大夫選四府掾屬。

    通典職官 將作大匠,世祖中興,以謁者領其官。

    章帝建初元年,乃置真,位次河南尹。

    永元七年,〔一五九〕案:續漢志補注引漢官作「永元十年」。

    大匠應慎上言:「百郡計吏,觀國之光,而舍逆旅,崎嶇私館,貢篚之物,朽濕曝露。

    〔一六0〕昔晉國霸之盟主耳,〔一六一〕舍諸侯于隸人,鄭子產以為大譏。

    況今四海之大,而可無乎?」和帝嘉納之,即創業焉。

    續漢志補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左校署,屬將作大匠。

    後漢書皇甫規傳注 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

    最北〔門〕名上東門,〔一六二〕次南曰中東門。

    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張湛傳注、張奮傳注 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二千石。

    〔一六三〕續漢志補注案:此條引作「漢官秩」。

     十二門皆有亭。

    後漢書皇後紀注 上西門所以不純白者,漢家戹於戌,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漢家初戌」,故以丹漆鏤之。

    續漢志補注、太平寰宇記河南道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故丹鏤之」。

     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案:續漢志補注引「夜」作「宿昔」。

    有一柱來止樓上。

    〔一六四〕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

    光武皇帝使來識視之,良是,案:續漢志補注引「良是」作「悵然」。

    遂堅縛之,因刻記其年月,〔一六五〕以名門焉。

    後漢書循吏傳注、續漢志補注、水經注穀水、太平寰宇記河南道兩引、文選懷舊賦注、太平禦覽居處部 屯騎、越騎、步兵、射聲各領士七百人。

    長水領士(七)千三百六十七人。

    〔一六六〕後漢書安帝紀注 驍騎,漢官也。

    武帝以李廣為之。

    後世祖建武九年始改屯騎。

    北堂書鈔設官部 越騎司馬一人,秩千石。

    後漢書鄭眾傳注 步兵校尉比二千石,掌宿衛兵,屬北軍中候。

    後漢書皇後紀注 司隸校尉部河南、內、案:「內」上當有「河」字。

    〔一六七〕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七郡案:後漢書魯恭傳注引作「董領京師及三輔、三河、弘農」。

    段熲傳注引作「部河南洛陽,管三輔、三河、弘農七郡」。

    〔一六八〕於河南洛陽,故謂東京為司隸。

    後漢書光武紀注 司隸校尉,征和中,陽石子孫敬聲案:「子」當作「公」。

    〔一六九〕巫蠱之獄,乃依周禮,置司隸校尉,持節都督大姦猾事,復置其司。

    今董領京師、三輔、三河、弘農者。

    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校尉糾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國無不統。

    陛下見諸卿,〔一七0〕皆獨席。

    太平禦覽職官部 司隸校尉初置,唯(寔領)〔寬饒〕、〔一七一〕王章、鮑宣糾上檢下,嚴刑必斷,貴戚憚之,京師政清。

    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都官從事,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

    後漢書竇武傳注、北堂書鈔設官部案:北堂書鈔引作「掌洛陽中百姓」。

     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

    後漢書傳燮傳注、太平禦覽職官部 別駕秩百石,同諸郡從事。

    〔一七二〕北堂書鈔設官部 河南尹所治,周地也。

    洛陽本周城,案:「周城」當作「成周」。

    〔一七三〕周之衰微,分為西周。

    案:「西」上當有「東」字。

    東周洛陽,西周河南。

    〔一七四〕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

    案:藝文類聚引「河、雒、伊」作「洛陽、伊」,誤。

    〔一七五〕漢更名河南。

    孝武皇帝增曰太守。

    世祖中興,徙都雒陽,改號為尹。

    尹,正也。

    詩曰「赫赫師尹」。

    藝文類聚地部、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尹,正也。

    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于陽嘉。

    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

    後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一七六〕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

    續漢志補注 仁恕掾,主獄,屬河南尹。

    後漢書魯恭傳注 周監二代曰伯。

    漢興,海內未定,令刺史舉州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夷狄,置交阯、朔方之州,復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

    所以交、朔獨不稱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襲,始開北方,遂交南方,〔一七七〕為子孫基阯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禦覽職官部〔一七八〕 孝武元封四年始,〔一七九〕禦史丞相之遷部刺史十三人,乘驛奏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朱博言:「刺史督察郡國,從來故事,居九歲,案:「居」下當有「部」字。

    為守相。

    」北堂書鈔設官部 翟方進奏:「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失次,請罷署牧,〔一八0〕案:「署」當作「置」,見通典所載何武與翟方進奏。

    秩二千石者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元帝時,丞相于定國條州大小,為設吏員,治中、別駕、諸部從事,秩皆百石,同諸郡從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秦用李斯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一八一〕太山、山陽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案:初學記州郡部、藝文類聚水部、太平禦覽地部引「 酒泉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曰酒泉」。

    豫章章樹生庭中,〔一八二〕案:水經注贛水、太平禦覽木部俱引此句。

    鴈門鴈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稽是也。

    水經注河水、太平禦覽州郡部 京兆,絕高曰京。

    京,大也。

    十億曰兆,欲令帝都殷盈也。

    左輔右弼,蕃翊承風也。

    張掖,始開垂,張臂掖也。

    太平禦覽州郡部案:後漢書明帝紀注引「張國臂掖,故曰張掖」。

     馮輔蕃翊,故以為名。

    太平禦覽州郡部 弘,大也,所以廣大農業也。

    太平禦覽州郡部 濟南、樂安、齊國、東萊、平原、北海六郡,青州所管也。

    青州在齊國臨淄。

    後漢書史弼傳注 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案:「陵」當作「夏」。

    武陵、南郡、案:續漢書志荊州郡七,此上是也。

    下章陵乃南陽縣,中有脫文。

    〔一八三〕章陵。

    後漢書劉表傳注 大府秩二千石。

    丞一人,邊郡稱長史,皆六百石。

    丞者,丞也。

    長史,眾史之長。

    北堂書鈔設官部 都尉,秦官也。

    本名郡尉。

    掌佐太守,典其武職,秩比二千石。

    孝景時更名都尉。

    後漢書彭修傳注 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補盜賊。

    案:「補」當作「備」,見續漢書志。

    〔一八四〕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六〕年省,惟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

    〔一八五〕後漢書桓帝紀注 京兆虎牙、扶風都尉案:耿恭傳注引有「郡比二千石」五字。

    〔一八六〕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衛護園陵。

    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

    後漢書安帝紀注、耿恭傳注、竇憲傳注、南匈奴傳注 蓋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尚矣。

    易稱「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春秋「三時務農,一時講武」。

    詩美公劉,「匪居匪康,入耕出戰,乃裹餱糧,幹戈戚揚,四方莫當」。

    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

    一方有難,三面救之,發興雷震,煙蒸電激,一切取辨,黔首囂然。

    不及講其射禦,用其戒誓,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鸇,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旅不振。

    張角懷挾妖偽,遐邇搖蕩,八州並發,煙炎絳天,牧守梟裂,流血成川。

    爾乃遠徵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

    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

    「不教而戰,是謂棄之」,跡其禍敗,豈虛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國威抑私力也。

    今雖四海殘壞,王命未洽,〔央〕折衝壓難,〔一八七〕若指於掌,故置右扶風。

    案:此下當脫文。

    續漢志補注 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

    邊陲蕭條,靡有孑遺,鄣塞破壞,亭隊絕滅。

    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十餘萬戶,案:二字有訛。

    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

    上笑曰:「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難如春秋素王矣。

    」乃建立三營,屯田殖穀,弛刑謫徒以充實之。

    續漢志補注 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肄課試,〔一八八〕各有員數。

    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

    後漢書光武紀注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禦騎馳戰陣。

    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

    水家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

    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鄣塞烽火追虜。

    置長史一人,丞一人,〔一八九〕治兵民。

    當兵行長領。

    置部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一九0〕不給衛士。

    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

    應合選為亭長。

    亭長課徼巡。

    尉、〔遊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

    〔一九一〕五兵:弓弩,戟,楯,刀劍,甲鎧。

    鼓吏赤幘行縢,帶劍佩刀,持楯被甲,設矛戟,習射。

    設十裡一亭,亭長、亭候。

    五裡一郵,郵閒相去二裡半,司姦盜。

    亭長持二尺版以劾賊,索繩以收執賊。

    續漢志補注案:此條亦見漢舊儀。

     督郵、功曹,郡之極位。

    後漢書張酺傳注 孝廉,古之貢士,耆儒甲科之謂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箋奏。

    初上試之以事,非試之以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