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解詁一卷

關燈
黃魏瑣連,孫吳之法。

    北堂書鈔武功部 兵書有黃氏瑣連之器,蓋弩射法也。

    北堂書鈔武功部 廷尉當理疑獄。

    北堂書鈔設官部 讞,質也。

    續漢志補注 鴻臚贊通四門,撫柔遠賓。

    北堂書鈔設官部 鴻,聲也。

    臚,傳也。

    所以傳聲贊導九賓也。

    太平禦覽職官部 昔唐虞賓于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

    太平禦覽職官部 宗正 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第。

    續漢志補注 司農調均報度,輸漕委輸。

    續漢志補注 邊都諸官請調者,皆有調均報給之也。

    以水通輸曰漕。

    委,積也。

    郡國所積聚金帛貨賄,隨時輸送諸司農,曰委輸,以供國用。

    續漢志補注 侍中 掌侍從左右,無員,常侍中。

    漢書百官公卿表注 給事〔中〕,〔一三〕常侍〔從〕左右,〔一四〕無員,位次侍中、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

    漢東方朔拜中郎,為給事中。

    劉向諫議大夫,拜給事中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出納詔命,齊眾喉口。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唐虞曰納言,周官為內史。

    機事所總,號令攸發。

    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晉紀總論注、後漢二十八將論注、〔一五〕辨亡論注太平禦覽職官部 機密之事。

    文選晉紀總論注 士之權貴,不過尚書,其次諸吏。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諸吏,光祿勳是也。

    太平禦覽職官部 禦史 建武以來,省禦史大夫官屬入侍蘭臺。

    蘭臺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總之。

    此官得舉非官,案:北堂書鈔引作「舉法」,皆誤。

    當作「舉非法」。

    〔一六〕其權次尚書。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禦史監三輔。

    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宣感路溫舒言,秋季後請讞。

    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禦史二人治書,禦史起此。

    案:當重有「治書」二字。

    後因別置,冠法冠,秩百石,案:「百」上當有「六」字。

    有印綬,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罪當輕重。

    續漢志補注 執金吾,執禁典兵。

    北堂書鈔設官部 執金吾,吾者禦也,典執金革,以禦非常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于外,相為表裏,以擒姦討猾。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

    北堂書鈔設官部 言太子有玉之質,〔一七〕琢磨以道也。

    位次太師。

    北堂書鈔設官部 少傅琢磨玉質,永承無疆。

    北堂書鈔設官部 言太子者,珪玉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將作大匠樹栗、椅、桐、梓。

    〔一八〕續漢志補注 古者列樹以表道,並以為林囿。

    四者皆木名,治宮室並主之。

    續漢志補注 中壘、城門,北軍士校,修爾車馬,以戒不虞。

    北堂書鈔設官部 漢掌兵官。

    北堂書鈔設官部 河南尹 武帝太初元年,〔一九〕左內史為左馮翊,主爵都尉、右內史為右扶風、京兆尹,治京師,以為三輔,皆如郡。

    〔二0〕主爵列侯,其職並鴻臚。

    〔二一〕世祖案:當有「都」字。

    〔二二〕雒陽,改河南案:當有「郡」字。

    為河南尹。

    北堂書鈔設官部 三輔職如郡守,獨奉朝請。

    成帝丞相張禹遜位,位特進,奉朝請。

    又以關內侯蕭望之、大司馬嘉皆進奉朝請。

    光武司徒孫資加特進,奉朝請。

    奉朝請之號,則非為官。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