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舊儀卷下
關燈
小
中
大
取官婢。
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皇太子黃金印,龜紐,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禮如師。
亡新更為太子師,中庶子五人,職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黃門,案: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集解引作「天子有中涓,如黃門」。
皆宦者。
門大夫比郎將。
洗馬職如謁者,十六人,選郎中補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無員,多至四百人。
案:與續漢志不合。
又補注「太子舍人」引漢官曰「十三人」,此當有訛。
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
亡新改為中更。
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倉獄。
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僕,秩千石,主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無員。
亡新改為中翼子。
衛率,秩比千石。
案:漢官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衛率主門衛,秩千石」。
丞一人,主門衛。
食官令,秩六百石。
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衛徼循。
案:漢書敘傳注引作「主徼巡宮中」。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長〔三〕不會輒斥。
〔一0〕官奴擇給書計,案:漢書鮑宣傳臣瓚注引無「擇」字。
從侍中以下為倉頭,案:鮑宣傳注引「以」作「已」,「倉」作「蒼」。
青幘,與百官從事從入殿中。
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擇年八歲以上衣綠曰宦人,案:「宦人」當作「宮人」。
外戚傳注引「宮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宮人,非天子掖庭中也」。
疑此注文。
不得出省門。
置都監。
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給使尚書。
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
奴婢欲自贖,錢千萬,免為庶人。
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
傳言曰作者,歌傳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長。
宦者及郎署長各顧門戶,擇官奴赤幘,部領作者,掃除曰正。
歌傳取於雒陽,古周時傳呼聲法。
天子六廄,未央廄、承華廄、騊駼廄、路軨廄、案: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作「輅軨」,在「騎馬」下,又引皆無「廄」字。
騎馬廄、大廄,馬皆萬匹。
中黃門駙馬、犬宛馬、案:「馬」字從文選赭白馬賦注引補。
汗血馬、乾河馬、天馬、果下馬。
果下馬,高三尺,駕輦。
大宛、汗血馬皆高七尺。
乾河馬,華山神馬種也。
長安城方六十裡,案:史記呂太後本紀索隱、續漢志補注引皆作「方六十三裡」。
又史記高祖本紀索隱引「高祖六年,更名鹹陽曰長安」,疑此注文。
經緯各十五裡,案:續漢志補注引「各」下有「長」字。
十二城門,積九百七十三頃,百二十亭。
案:三輔黃圖一引作「長安城中,經緯各長三十二裡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頃,八街九陌,三宮九府,三廟,十二門,九市,十六橋。
地皆黑壤」。
〔一一〕文與此異。
長安城方六十裡,中皆屬長安令。
案:續漢志補注引無「方六十裡」四字。
置左、右尉。
城東、城南置廣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後、太子案:初學記中宮部引作「皇後、太後」。
各食四十縣,案:初學記、藝文類聚後妃部、太平禦覽皇親部兩引
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皇太子黃金印,龜紐,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禮如師。
亡新更為太子師,中庶子五人,職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黃門,
皆宦者。
門大夫比郎將。
洗馬職如謁者,十六人,選郎中補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無員,多至四百人。
又補注「太子舍人」引漢官曰「十三人」,此當有訛。
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
亡新改為中更。
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倉獄。
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僕,秩千石,主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無員。
亡新改為中翼子。
衛率,秩比千石。
丞一人,主門衛。
食官令,秩六百石。
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衛徼循。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長
從侍中以下為倉頭,
青幘,與百官從事從入殿中。
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擇年八歲以上衣綠曰宦人,
外戚傳注引「宮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宮人,非天子掖庭中也」。
疑此注文。
不得出省門。
置都監。
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給使尚書。
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
奴婢欲自贖,錢千萬,免為庶人。
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
傳言曰作者,歌傳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長。
歌傳取於雒陽,古周時傳呼聲法。
天子六廄,未央廄、承華廄、騊駼廄、路軨廄、
騎馬廄、大廄,馬皆萬匹。
中黃門駙馬、犬宛馬、
汗血馬、乾河馬、天馬、果下馬。
大宛、汗血馬皆高七尺。
乾河馬,華山神馬種也。
長安城方六十裡,
又史記高祖本紀索隱引「高祖六年,更名鹹陽曰長安」,疑此注文。
經緯各十五裡,
十二城門,積九百七十三頃,百二十亭。
地皆黑壤」。
長安城方六十裡,中皆屬長安令。
置左、右尉。
城東、城南置廣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後、太子
各食四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