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舊儀補遺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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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議郎衛宏撰
清孫星衍校集
太尉、司徒長史,秩比二千石,號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
其遷也,多據卿校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潘安仁金谷集作詩注〔一〕
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也。
〔二〕北堂書鈔設官部
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故有秩皆比命士。
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
其後皆自辟,故通為百石雲。
太平禦覽職官部
禦史中丞,兩梁冠,秩千石。
內掌蘭臺,〔外〕督諸州刺史,〔三〕糾察百寮。
北堂書鈔設官部
禦史中丞朝會獨坐。
出討姦猾,內與尚書令、司隸校尉會同,皆專席,京師號之〔曰〕「三獨坐」者也。
〔四〕北堂書鈔設官部
侍禦史,周官也。
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禦史。
漢興襲秦,因而不改。
掌注言行,糾諸不法。
府掾屬高第補之。
秩六百石,員五十人。
北堂書鈔設官部案:當依續漢志作「十五人」。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禦史監三輔郡,察辭詔凡九條。
監者二歲更,常以中月奏事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卿贊饗一人,〔五〕秩六百石,掌贊天子。
史記封禪書索隱、續漢志補注
太常主導贊助祭,皆平冕七旒,玄上纁下,華蟲七章。
漢陵屬三輔,太常月一行。
太平禦覽職官部
丞舉廟中非法者。
續漢志補注
廟祭,太祝令主席酒。
續漢志補注
大宰令屠者七十二人,宰二百人。
漢書宣帝紀注
太史令冠一梁,秩六百石。
丞二人,三百石。
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史令凡歲將終,奏新年歷。
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
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司馬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
〔六〕漢書司馬遷傳如淳注
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
司馬遷父談為太史。
〔七〕遷年十三,乘傳行至天下,〔八〕求古諸侯之史記。
太平禦覽職官部
博士,秦官。
博者,通于古今;〔士者〕辯于然否。
〔九〕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文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玄端,章甫冠。
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武帝初置博士,取學通行修,博學多藝,曉古文爾雅,能屬文章者為高第。
朝賀位次中郎官史。
〔一0〕稱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稱門人。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
博士祭酒,選有道之人習學者祭酒。
〔一一〕國
其遷也,多據卿校也。
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
其後皆自辟,故通為百石雲。
內掌蘭臺,
出討姦猾,內與尚書令、司隸校尉會同,皆專席,京師號之
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禦史。
漢興襲秦,因而不改。
掌注言行,糾諸不法。
府掾屬高第補之。
秩六百石,員五十人。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禦史監三輔郡,察辭詔凡九條。
監者二歲更,常以中月奏事也。
漢陵屬三輔,太常月一行。
丞二人,三百石。
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司馬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
司馬遷父談為太史。
博者,通于古今;
朝賀位次中郎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