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部 教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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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夫妻”、“父母”之上二“之”字,又為襯中之襯,其為輕快,更宜倍之。

    是白皆然,此字中之主客也。

    常見不解事梨園,每于四六句中之“之”字,與上下正文同其輕重疾徐,是謂菽麥不辨,尚可謂之能說白乎?此等皆言賓白,蓋場上所說之話也。

    至于上場詩,定場白,以及長篇大幅叙事之文,定宜高低相錯,緩急得宜,切勿作一片高聲,或一派細語,俗言“水平調”是也。

    上場詩四句之中,三句皆高而緩,一名宜低而快。

    低而快者,大率宜在第三句,至第四句之高而緩,較首二句更宜倍之。

    如《浣紗記》定場詩雲:“少小豪雄俠氣聞,飄零仗劍學從軍。

    何年事了拂衣去,歸卧荊南夢澤雲。

    ”“少小”二句宜高而緩,不待言矣。

    “何年”一句必須輕輕帶過,若與前二句相同,則煞尾一句不求低而自低矣。

    末句一低,則懈而無勢,況其下接着通名道姓之語。

    如“下官姓範名蠡,字少伯”,“下官”二字例應稍低,若末句低而接者又低,則神氣索然不振矣,故第三句之稍低而快,勢有不得不然者。

    此理此法,誰能窮究至此?然不如此,則是尋常應付之戲,非孤标特出之戲也。

    高低抑揚之法,盡乎此矣。

     優師既明此理,則授徒之際,又有一簡便可行之法,索性取而予之:但于點腳本時,将宜高宜長之字用朱筆圈之,凡類襯字者不圈。

    至于襯中之襯,與當急急趕下、斷斷不宜沾滞者,亦用朱筆抹以細紋,如流水狀,使一皆能識認。

    則于念劇之初,便有高低抑揚,不俟登場摹拟。

    如此教曲,有不妙絕天下,而使百千萬億之人贊美者,吾不信也。

     ○緩急頓挫 緩急頓挫之法,較之高低抑揚,其理愈精,非數言可了。

    然了之必須數言,辯者愈繁,則聽者愈惑,終身不能解矣。

    優師點腳本授歌童,不過一句一點,求其點不刺謬,一句還一句,不緻斷者聯而聯者斷,亦雲幸矣,尚能詢及其他?即以腳本授文人,倩其畫文斷句,亦不過每句一點,無他法也。

    而不知場上說白,盡有當斷處不斷,反至不當斷處而忽斷;當聯處不聯,忽至不當聯處而反聯者。

    此之謂緩急頓挫。

    此中微渺,但可意會,不可言傳;但能口授,不能以筆舌喻者。

    不能言而強之使言,隻有一法:大約兩句三句而止言一事者,當一氣趕下,中間斷句處勿太遲緩;或一句止言一事,而下句又言别事,或同一事而另分一意者,則當稍斷,不可竟連下句。

    是亦簡便可行之法也。

    此言其粗,非論其精;此言其略,未及其詳。

    精詳之理,則終不可言也。

     當斷當聯之處,亦照前法,分别于腳本之中,當斷處用朱筆一畫,使至此稍頓,餘俱連讀,則無緩急相左之患矣。

     婦人之态,不可明言,賓白中之緩急頓挫,亦不可明言,是二事一緻。

    輕盈袅娜,婦人身上之态也;緩急頓挫,優人口中之态也。

    予欲使優人之口,變為美人之身,故為講究至此。

    欲為戲場尤物者,請從事予言,不則仍其故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