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容部 選姿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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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姜?就地取材,但不失立言之大意而已矣。

     驗足之法無他,隻在多行幾步,觀其難行易動,察其勉強自然,則思過半矣。

    直則易動,曲即難行;正則自然,歪即勉強。

    直而正者,非止美觀便走,亦少穢氣。

    大約穢氣之生,皆強勉造作之所緻也。

     ○态度 古雲:“尤物足以移人。

    ”尤物維何?媚态是已。

    世人不知,以為美色,烏知顔色雖美,是一物也,烏足移人?加之以态,則物而尤矣。

    如雲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則今時絹做之美女,畫上之嬌娥,其顔色較之生人,豈止十倍,何以不見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

    媚态之在人身,猶火之有焰,燈之有光,珠貝金銀之有寶色,是無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

    惟其是物而非物,無形似有形,是以名為“尤物”。

    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說之事也。

    凡女子,一見即令人思,思而不能自己,遂至舍命以圖,與生為難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說之事也。

    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體物之工。

    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體吾能賦之,知識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開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實不能變之化之,使其自無而有,複自有而無也。

    态之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豔者愈豔,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無情之事變為有情,使人暗受籠絡而不覺者。

    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過六七分。

    試以六七分姿色而無媚态之婦人,與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婦人同立一處,則人止愛三四分而不愛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顔色,猶不止一倍當兩倍也。

    試以二三分姿色而無媚态之婦人,與全無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婦人同立一處,或與人各交數言,則人止為媚态所惑,而不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顔色,猶不止于以少敵多,且能以無而敵有也。

    今之女子,每有狀貌姿容一無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從者,皆“态”之一字之為崇也。

    是知選貌選姿,總不如選态一着之為要。

    态自天生,非可強造。

    強造之态,不能飾美,止能愈增其陋。

    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則可愛,出于東施則可憎者,天生、強造之别也。

    相面、相肌、相眉、相眼之法,皆可言傳,獨相态一事,則予心能知之,口實不能言之。

    口之所能言者,物也,非尤物也。

    噫,能使人知,而能使人欲言不得,其為物也何知!其為事也何知!豈非天地之間一大怪物,而從古及今,一件解說不來之事乎? 诘予者曰:既為态度立言,又不指人以法,終覺首鼠,盍亦舍精言粗,略示相女者以意乎?予曰:不得已而為言,止有直書所見,聊為榜樣而已。

    向在維揚,代一貴人相妾。

    靓妝而至者不一其人,始皆俯首而立,及命之擡頭,一人不作羞容而竟擡;一人嬌羞腼腆,強之數四而後擡;一人初不即擡,及強而後可,先以眼光一瞬,似于看人而實非看人,瞬畢複定而後擡,俟人看畢,複以眼光一瞬而後俯,此即“态”也。

    記曩時春遊遇雨,避一亭中,見無數女子,妍媸不一,皆踉跄而至。

    中一缟衣貧婦,年三十許,人皆趨入亭中,彼獨徘徊檐下,以中無隙地故也;人皆抖擻衣衫,慮其太濕,彼獨聽其自然,以檐下雨侵,抖之無益,徒現醜态故也。

    及雨将止而告行,彼獨遲疑稍後,去不數武而雨複作,乃趨入亭。

    彼則先立亭中,以逆料必轉,先踞勝地故也。

    然臆雖偶中,絕無驕人之色。

    見後入者反立檐下,衣衫之濕,數倍于前,而此婦代為振衣,姿态百出,竟若天集衆醜,以形一人之媚者。

    自觀者視之,其初之不動,似以鄭重而養态;其後之故動,似以徜徉而生态。

    然彼豈能必天複雨,先儲其才以俟用乎?其養也,出之無心,其生也,亦非有意,皆天機之自起自伏耳。

    當其養态之時,先有一種嬌羞無那之緻現于身外,令人生愛生憐,不俟娉婷大露而後覺也。

    斯二者,皆婦人媚态之一斑,舉之以見大較。

    噫,以年三十許之貧婦,止為姿态稍異,遂使二八佳人與曳珠頂翠者皆出其下,然則态之為用,豈淺鮮哉! 人問:聖賢神化之事,皆可造詣而成,豈婦人媚态獨不可學而至乎?予曰:學則可學,教則不能。

    人又問:既不能教,胡雲可學?予曰:使無态之人與有态者同劇,朝夕薰陶,或能為其所化;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鷹變成鸠,形為氣感,是則可矣。

    若欲耳提而面命之,則一部《廿一史》,當從何處說起?還怕愈說愈增其木強,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