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容部 治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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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雲:“三世長者知被服,五世長者知飲食。

    ”俗雲:“三代為宦,着衣吃飯。

    ”古語今詞,不謀而合,可見衣食二事之難也。

    飲食載于他卷,茲不具論,請言被服一事。

    寒賤之家,自羞褴褛,動以無錢置服為詞,謂一朝發迹,男可翩翩裘馬,婦則楚楚衣裳。

    孰知衣衫之附于人身,亦猶人身之附于其地。

    人與地習,久始相安,以極奢極美之服,而驟加儉樸之軀,則衣衫亦類生人,常有不服水土之患。

    寬者似窄,短者疑長,手欲出而袖使之藏,項宜伸而領為之曲,物不随人指使,遂如桎梏其身。

    “沐猴而冠”為人指笑者,非沐猴不可着冠,以其着之不慣,頭與冠不相稱也。

    此猶粗淺之論,未及精微。

    “衣以章身”,請晰其解。

    章者,着也,非文采彰明之謂也。

    身非形體之身,乃智愚賢不肖之實備于躬,猶“富潤屋,德潤身”之身也。

    同一衣也,富者服之章其富,貧者服之益章其貧;貴者服之章其貴,賤者服之益章其賤。

    有德有行之賢者,與無品無才之不肖者,其為章身也亦然。

    設有一大富長者于此,衣百結之衣,履踵決之履,一種豐腴氣象,自能躍出衣履之外,不問而知為長者。

    是敝服垢衣,亦能章人之富,況羅绮而文繡者乎?丐夫菜傭竊得美服而被焉,往往因之得禍,以服能章貧,不必定為短褐,有時亦在長裾耳。

    “富潤屋,德潤身”之解,亦複如是。

    富人所處之屋,不必盡為畫棟雕梁,即居茅舍數椽,而過其門、入其室者,常見荜門圭窦之間,自有一種旺氣,所謂“潤”也。

    公卿将相之後,子孫式微,所居門第未嘗稍改,而經其地者,覺有冷氣侵入,此家門枯槁之過,潤之無其人也。

    從來讀《大學》者,未得其解,釋以雕镂粉藻之義。

    果如其言,則富人舍其舊居,另覓新居而加以雕镂粉藻;則有德之人亦将棄其舊身,另易新身而後謂之心廣體胖乎?甚矣,讀書之難,而章句訓诂之學非易事也。

    予嘗以此論見之說部,今複叙入閑情。

    噫,此等诠解,豈好閑情、作小說者所者道哉?偶寄雲爾。

     ○首飾 珠翠寶玉,婦人飾發之具也,然增嬌益媚者以此,損嬌掩媚者亦以此。

    所謂增嬌益媚者,或是面容欠白,或是發色帶黃,有此等奇珍異寶覆于其上,則光芒四射,能令肌發改觀,與玉蘊于山而山靈,珠藏于澤而澤媚同一理也。

    若使肌白發黑之佳人滿頭翡翠,環鬓金珠,但見金而不見人,猶之花藏葉底,月在雲中,是盡可出頭露面之人,而故作藏頭蓋面之事。

    巨眼者見之,猶能略迹求真,謂其美麗當不止此,使去粉飾而全露天真,還不知如何妩媚;使遇皮相之流,止談妝飾之離奇,不及姿容窈窕,是以人飾珠翠寶玉,非以珠翠寶玉飾人也。

    故女人一生,戴珠頂翠之事,止可一月,萬勿多時。

    所謂一月者,自作新婦于歸之日始,至滿月卸妝之日止。

    隻此一月,亦是無可奈何。

    父母置辦一場,翁姑婚娶一次,非此豔妝盛飾,不足以慰其心。

    過此以往,則當去桎梏而謝羁囚,終身不修苦行矣。

    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

    此二物者,則不可不求精善。

    富貴之家,無論多設金玉犀貝之屬,各存其制,屢變其形,或數日一更,或一日一更,皆未嘗不可。

    貧賤之家,力不能辦金玉者,甯用骨角,勿用銅錫。

    骨角耐觀,制之佳者,與犀貝無異,銅錫非止不雅,且能損發。

    簪珥之外,所當飾鬓者,莫妙于時花數朵,較之珠翠寶玉,非止雅俗判然,且亦生死迥别。

    《清平調》之首句雲:“名花傾國兩相歡。

    ”歡者,喜也,相歡者,彼既喜我,我亦喜彼之謂也。

    國色乃人中之花,名花乃花中之人,二物可稱同調,正當晨夕與共者也。

    洪武雲:“若得阿嬌,貯之金屋。

    ”吾謂金屋可以不設,藥欄花榭則斷斷應有,不可或無。

    富貴之家如得麗人,則當遍訪名花,植于阃内,使之旦夕相親,珠圍翠繞之榮不足道也。

    晨起簪花,聽其自擇。

    喜紅則紅,愛紫則紫,随心插戴,自然合宜,所謂兩相歡也。

    寒素之家,如得美婦,屋旁稍有隙地,亦當種樹栽花,以備點綴雲鬟之用。

    他事可儉,此事獨不可儉。

    婦人青春有幾,男子遇色為難。

    盡有公侯将相、富室大家,或苦緣分之悭,或病中宮之妒,欲親美色而畢世不能。

    我何人斯,而擅有此樂,不得一二事娛悅其心,不得一二物妝點其貌,是為暴殄天物,猶傾精米潔飯于糞壤之中也。

    即使赤貧之家,卓錐無地,欲藝時花而不能者,亦當乞諸名園,購之擔上。

    即使日費幾文錢,不過少飲一杯酒,既悅婦人之習,複娛男子之目,便宜不亦多乎?更有儉于此者,近日吳門所制象生花,窮精極巧,與樹頭摘下者無異,純用通草,每朵不過數文,可備月餘之用。

    絨絹所制者,價常倍之,反不若此物之精雅,又能肖真。

    而時人所好,偏在彼而不在此,豈物不論美惡,止論貴賤乎?噫,相士用人者,亦複如此,奚止于物。

     吳門所制之花,花象生而葉不象生,戶戶皆然,殊不可解。

    若去其假葉而以真者綴之,則因葉真而花益真矣。

    亦是一法。

     時花之色,白為上,黃次之,淡紅次之,最忌大紅,尤忌木紅。

    玫瑰,花之最香者也,而色太豔,止宜壓在髻下,暗受其香,勿使花形全露,全露則類村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