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曲部 音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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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腔之曲,而有合前之句者,必将末後數句之韻腳緊記在心,不可複用;作完之後,又必再查,始能不犯此病。
此就韻腳而言也。
韻腳犯重,猶是小病,更有大于此者,則在詞意與人不相合。
何也?合前之曲既使同唱,則此數句之詞意必有同情。
如生旦淨醜四人在場,生旦之意如是,淨醜之意亦如是,即可謂之同時,即可使之同唱;若生旦如是,淨醜未盡如是,則兩情不一,已無同唱之理;況有生旦如是,淨醜必不如是,則豈有相反之曲而同唱者乎?此等關竅,若不經人道破,則填詞之家既顧陰陽平仄,又調角徵宮商,心緒萬端,豈能複籌及此?予作是編,其于詞學之精微,則萬不得一,如此等粗淺之論,則可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者矣。
後來作者,當錫予一字,命曰“詞奴”,以其為千古詞人,嘗效紀綱奔走之力也。
○慎用上聲 平上去入四聲,惟上聲一音最别。
用之詞曲,較他音獨低,用之賓白,又較他音獨高。
填詞者每用此聲,最宜斟酌。
此聲利于幽靜之詞,不利于發揚之曲;即幽靜之詞,亦宜偶用、間用,切忌一句之中連用二三四字。
蓋曲到上聲字,不求低而自低,不低則此字唱不出口。
如十數學高而忽有一字之低,亦覺抑揚有緻;若重複數字皆低,則不特無音,且無曲矣。
至于發揚之曲,每到吃緊關頭,即當用陰字,而易以陽字尚不發調,況為上聲之極細者乎?予嘗謂物有雌雄,字亦有雌雄。
平去入三聲以及陰字,乃字與聲之雄飛者也;上聲與陽字,乃字與聲之雌伏者也。
此理不明,難于制曲。
初學填詞者,每犯抑揚倒置之病,其故何居?正為上聲之字入曲低,而入白反高耳。
詞人之能度曲者,世間頗少。
其握管撚髭之際,大約口呐吟哦,皆同說話,每逢此字,即作高聲;且上聲之字出口最高,入耳極清,因其高而且清,清而且亮,自然得意疾書。
孰知唱曲之道與此相反,念來高者,唱出反氏,此文妙曲利于案頭,而不利于場上之通病也。
非笠翁為千古癡人,不分一毫人我,不留一點渣滓者,孰肯盡出家私底蘊,以博慷慨好義之虛名乎? ○少填入韻 入聲韻腳,宜于北而不宜于南。
以韻腳一字之音,較他字更須明亮,北曲止有三聲,有平上去而無入,用入聲字作韻腳,與用他聲無異也。
南曲四聲俱備,遇入聲之字,定宜唱作入聲,稍類三音,即同北調矣,以北音唱南曲可乎?予每以入韻作南詞,随口念來,皆似北調,是以知之。
若填北曲,則莫妙于此,一用入聲,即是天然北調。
然入聲韻腳,最易見才,而又最難藏拙。
工于入韻,即是詞壇祭酒。
以入韻之字,雅馴自然者少,粗俗倔強者多。
填詞老手,用慣此等字樣,始能點鐵成金。
淺乎此者,運用不來,熔鑄不出,非失之太生,則失之太鄙。
但以《西廂》、《琵琶》二劇較其短長。
作《西廂》者,工于北調,用入韻是其所長。
如《鬧會》曲中“二月春雷響殿角”,“早成就了幽期密約”,“内性兒聰明,冠世才學。
扭捏着身子,百般做作。
”“角”字,“約”字,“學”字,“作”字,何等雅馴!何等自然!《琵琶》工于南曲,用入韻是其所短。
如《描容》曲中“兩處堪悲,萬愁怎摸?”愁是何物,而可摸乎?入聲韻腳宜北不宜南之論,蓋為初學者設,久于經道而得三昧者,則左之右之,無不宜之矣。
○别解務頭 填詞者必講“務頭”,然務頭二字,千古難明。
《嘯餘譜》中載《務頭》一卷,前後胪列,豈止萬言,究竟務頭二字,未經說明,不知何物。
止于卷尾開列諸舊曲,以為體樣,言某曲中第幾句是務頭,其間陰陽不可混用,去上、上去等字,不可混施。
若迹此求之,則除卻此句之外,其平仄陰陽,皆可混用混施而不論矣。
又雲某句是務頭,可施俊語于其上。
若是,則一曲之中,止該用一俊語,其餘字句皆可潦草塗鴉,而不必計其工拙矣。
予謂立言之人,與當權秉軸者無異。
政令之出,關乎從違,斷斷可從,而後使民從之,稍背于此者,即在當違之列。
鑿鑿能信,始可發令,措詞又須言之極明,論之極暢,使人一目了然。
今單提某句為務頭,謂陰陽平仄,斷宜加嚴,俊語可施于上。
此言未嘗不是,其如舉一廢百,當從者寡,當違者衆,是我欲加嚴,而天下之法律反從此而寬矣。
況又嗫嚅其詞,吞多吐少,何所取義而稱為務頭,絕無一字之诠釋。
然則“葫蘆提”三字,何以服天下?吾恐狐疑者讀之,愈重其狐疑,明了者觀之,頓喪其明了,非立言之善策也。
予謂務頭二字,既然不得其解,隻當以不解解之。
曲中有務頭,猶棋中有眼,有此則活,無此則死。
進不可戰,退不可守者,無眼之棋,死棋也;看不動情,唱不發調者,無務頭之曲,死曲也。
一曲有一曲之務頭,一句有一句之務頭。
字不聱牙,音不泛調,一曲中得此一句,即使全曲皆靈,一句中得此一二字,即使全句皆健者,務頭也。
由此推之,則不特曲有務頭,詩詞歌賦以及舉子業,無一不有務頭矣。
人亦照譜按格,發舒性靈,求為一代之傳書而已矣,豈得為謎語欺人者所惑,而阻塞詞源,使不得順流而下乎?
此就韻腳而言也。
韻腳犯重,猶是小病,更有大于此者,則在詞意與人不相合。
何也?合前之曲既使同唱,則此數句之詞意必有同情。
如生旦淨醜四人在場,生旦之意如是,淨醜之意亦如是,即可謂之同時,即可使之同唱;若生旦如是,淨醜未盡如是,則兩情不一,已無同唱之理;況有生旦如是,淨醜必不如是,則豈有相反之曲而同唱者乎?此等關竅,若不經人道破,則填詞之家既顧陰陽平仄,又調角徵宮商,心緒萬端,豈能複籌及此?予作是編,其于詞學之精微,則萬不得一,如此等粗淺之論,則可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者矣。
後來作者,當錫予一字,命曰“詞奴”,以其為千古詞人,嘗效紀綱奔走之力也。
○慎用上聲 平上去入四聲,惟上聲一音最别。
用之詞曲,較他音獨低,用之賓白,又較他音獨高。
填詞者每用此聲,最宜斟酌。
此聲利于幽靜之詞,不利于發揚之曲;即幽靜之詞,亦宜偶用、間用,切忌一句之中連用二三四字。
蓋曲到上聲字,不求低而自低,不低則此字唱不出口。
如十數學高而忽有一字之低,亦覺抑揚有緻;若重複數字皆低,則不特無音,且無曲矣。
至于發揚之曲,每到吃緊關頭,即當用陰字,而易以陽字尚不發調,況為上聲之極細者乎?予嘗謂物有雌雄,字亦有雌雄。
平去入三聲以及陰字,乃字與聲之雄飛者也;上聲與陽字,乃字與聲之雌伏者也。
此理不明,難于制曲。
初學填詞者,每犯抑揚倒置之病,其故何居?正為上聲之字入曲低,而入白反高耳。
詞人之能度曲者,世間頗少。
其握管撚髭之際,大約口呐吟哦,皆同說話,每逢此字,即作高聲;且上聲之字出口最高,入耳極清,因其高而且清,清而且亮,自然得意疾書。
孰知唱曲之道與此相反,念來高者,唱出反氏,此文妙曲利于案頭,而不利于場上之通病也。
非笠翁為千古癡人,不分一毫人我,不留一點渣滓者,孰肯盡出家私底蘊,以博慷慨好義之虛名乎? ○少填入韻 入聲韻腳,宜于北而不宜于南。
以韻腳一字之音,較他字更須明亮,北曲止有三聲,有平上去而無入,用入聲字作韻腳,與用他聲無異也。
南曲四聲俱備,遇入聲之字,定宜唱作入聲,稍類三音,即同北調矣,以北音唱南曲可乎?予每以入韻作南詞,随口念來,皆似北調,是以知之。
若填北曲,則莫妙于此,一用入聲,即是天然北調。
然入聲韻腳,最易見才,而又最難藏拙。
工于入韻,即是詞壇祭酒。
以入韻之字,雅馴自然者少,粗俗倔強者多。
填詞老手,用慣此等字樣,始能點鐵成金。
淺乎此者,運用不來,熔鑄不出,非失之太生,則失之太鄙。
但以《西廂》、《琵琶》二劇較其短長。
作《西廂》者,工于北調,用入韻是其所長。
如《鬧會》曲中“二月春雷響殿角”,“早成就了幽期密約”,“内性兒聰明,冠世才學。
扭捏着身子,百般做作。
”“角”字,“約”字,“學”字,“作”字,何等雅馴!何等自然!《琵琶》工于南曲,用入韻是其所短。
如《描容》曲中“兩處堪悲,萬愁怎摸?”愁是何物,而可摸乎?入聲韻腳宜北不宜南之論,蓋為初學者設,久于經道而得三昧者,則左之右之,無不宜之矣。
○别解務頭 填詞者必講“務頭”,然務頭二字,千古難明。
《嘯餘譜》中載《務頭》一卷,前後胪列,豈止萬言,究竟務頭二字,未經說明,不知何物。
止于卷尾開列諸舊曲,以為體樣,言某曲中第幾句是務頭,其間陰陽不可混用,去上、上去等字,不可混施。
若迹此求之,則除卻此句之外,其平仄陰陽,皆可混用混施而不論矣。
又雲某句是務頭,可施俊語于其上。
若是,則一曲之中,止該用一俊語,其餘字句皆可潦草塗鴉,而不必計其工拙矣。
予謂立言之人,與當權秉軸者無異。
政令之出,關乎從違,斷斷可從,而後使民從之,稍背于此者,即在當違之列。
鑿鑿能信,始可發令,措詞又須言之極明,論之極暢,使人一目了然。
今單提某句為務頭,謂陰陽平仄,斷宜加嚴,俊語可施于上。
此言未嘗不是,其如舉一廢百,當從者寡,當違者衆,是我欲加嚴,而天下之法律反從此而寬矣。
況又嗫嚅其詞,吞多吐少,何所取義而稱為務頭,絕無一字之诠釋。
然則“葫蘆提”三字,何以服天下?吾恐狐疑者讀之,愈重其狐疑,明了者觀之,頓喪其明了,非立言之善策也。
予謂務頭二字,既然不得其解,隻當以不解解之。
曲中有務頭,猶棋中有眼,有此則活,無此則死。
進不可戰,退不可守者,無眼之棋,死棋也;看不動情,唱不發調者,無務頭之曲,死曲也。
一曲有一曲之務頭,一句有一句之務頭。
字不聱牙,音不泛調,一曲中得此一句,即使全曲皆靈,一句中得此一二字,即使全句皆健者,務頭也。
由此推之,則不特曲有務頭,詩詞歌賦以及舉子業,無一不有務頭矣。
人亦照譜按格,發舒性靈,求為一代之傳書而已矣,豈得為謎語欺人者所惑,而阻塞詞源,使不得順流而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