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曲部 結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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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舍道旁,兼數宅之匠資,不足供一廳一堂之用矣。
故作傳奇者,不宜卒急拈毫,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
有奇事,方有奇文,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
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淡經營,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詞采似屬可緩,而亦置音律之前者,以有才技之分也。
文詞稍勝者,即号才人,音律極精者,終為藝士。
師曠止能審樂,不能作樂;龜年但能度詞,不能制詞。
使之作樂制詞者同堂,吾知必居未席矣。
事有極細而亦不可不嚴者,此類是也。
○戒諷刺 武人之刀,文士之筆,皆殺人之具也。
刀能殺人,人盡知之;筆能殺人,人則未盡知也。
然筆能殺人,猶有或知之者;至筆之殺人較刀之殺人,其快其兇更加百倍,則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
予請深言其故。
何以知之?知之于刑人之際。
殺之與剮,同是一死,而輕重别焉者。
以殺止一刀,為時不久,頭落而事畢矣;剮必數十百刀,為時必經數刻,死而不死,痛而複痛,求為頭落事畢而不可得者,隻在久與暫之分耳。
然則筆之殺人,其為痛也,豈止數刻而已哉!竊怪傳奇一書,昔人以代木铎,因愚夫愚婦識字知書者少,勸使為善,誡使勿惡,其道無由,故設此種文詞,借優人說法,與大衆齊聽。
謂善由如此收場,不善者如此結果,使人知所趨避,是藥人壽世之方,救苦弭災之具出。
後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報仇洩怨。
心之所喜者,處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變以淨醜之形,且舉千百年未聞之醜行,幻設而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園習而傳之,幾為定案,雖有孝子慈孫,不能改也。
噫,豈千古文章,止為殺人而設?一生誦讀,徒備行兇造孽之需乎?蒼颉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非逆料至此也。
凡作傳奇者,先要滌去此種肺腸,務存忠厚之心,勿為殘毒之事。
以之報恩則可,以之報怨則不可;以之勸善懲惡則可,以之欺善作惡則不可。
人謂《琵琶》一書,為譏王四而設。
因其不孝于親,故加以入贅豪門,緻親餓死之事。
何以知之?因“琵琶”二字,有四“王”字冒于其上,則其寓意可知也。
噫,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凡作偉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傳世之心,而後鬼神效靈,予以生花之筆,撰為倒峽之詞,使人人贊美,百世流芳。
傳非文字之傳,一念之正氣使傳也。
《五經》、《四書》、《左》、《國》、《史》、《漢》諸書,與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試問當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輕薄之子廁于其間乎?但觀《琵琶》得傳至今,則高則誠之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壽其名,使不與身俱沒,豈殘忍刻薄之徒哉!即使當日與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則彼與蔡邕未必有隙,何以有隙之人,止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之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實乎?此顯而易見之事,從無一人辯之。
創為是說者,其不學無術可知矣。
予向梓傳奇,嘗埒誓詞于首,其略雲: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于有托;抹淨醜以花而,亦屬調笑于無心;凡以點綴詞場,使不岑寂而已。
但慮七情以内,無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
幻設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喬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
焉知不以無基之樓閣,認為有樣之葫蘆?是用瀝血鳴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為三世之暗,即漏顯誅,難逋陰罰。
此種血忱,業已沁入梨棗,印政寰中久矣。
而好事之家,猶有不盡相諒者,每觀一劇,必問所指何人。
噫,如其盡有所指,則誓詞之設,已經二十餘年,上帝有赫,實式臨之,胡不降之以罰?茲以身後之事,且置勿論,論其現在者:年将六十,即旦夕就木,不為夭矣。
向憂伯道之憂,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誕、誕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雖盡屬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憂窮民之無告矣。
年雖邁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場往往追予弗及;貌雖癯而精血未耗,尋花覓柳,兒女事猶然自覺情長。
所患在貧,貧也,非病也;所少在貴,貴豈人人可幸緻乎?是造物之憫予,亦雲至矣。
非憫其才,非憫其德,憫其方寸之無他也。
生平所着之書,雖無裨于人心世道,若止論等身,幾與曹交食粟之軀等其高下。
使其間稍伏機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誅子奪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猶得徉狂自肆于筆墨之林哉?吾于發端之始,即以諷刺戒人,且若嚣嚣自鳴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竊恐詞人不究立言初意,謬信“琵琶王四”之說,因謬成真。
誰無恩怨?誰乏牢騷?悉以填詞洩憤,是此一書者,非闡明詞學之書,乃教人行險播惡之書也。
上帝讨無禮,予其首誅乎?現身說法,蓋為此耳。
○立主腦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腦。
主腦非也,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
傳奇亦然。
一本戲中,有無數人名,究竟俱屬陪賓,原其初心,止為一人而設。
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終,離合悲歡,中具無限情由,無究關目,究竟俱屬衍文,原其初心,又止為一事而設。
此一人一事,即作傳奇之主腦也。
然必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實在可傳而後傳之,則不愧傳奇之目,而其人其事與作者
故作傳奇者,不宜卒急拈毫,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
有奇事,方有奇文,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
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淡經營,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詞采似屬可緩,而亦置音律之前者,以有才技之分也。
文詞稍勝者,即号才人,音律極精者,終為藝士。
師曠止能審樂,不能作樂;龜年但能度詞,不能制詞。
使之作樂制詞者同堂,吾知必居未席矣。
事有極細而亦不可不嚴者,此類是也。
○戒諷刺 武人之刀,文士之筆,皆殺人之具也。
刀能殺人,人盡知之;筆能殺人,人則未盡知也。
然筆能殺人,猶有或知之者;至筆之殺人較刀之殺人,其快其兇更加百倍,則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
予請深言其故。
何以知之?知之于刑人之際。
殺之與剮,同是一死,而輕重别焉者。
以殺止一刀,為時不久,頭落而事畢矣;剮必數十百刀,為時必經數刻,死而不死,痛而複痛,求為頭落事畢而不可得者,隻在久與暫之分耳。
然則筆之殺人,其為痛也,豈止數刻而已哉!竊怪傳奇一書,昔人以代木铎,因愚夫愚婦識字知書者少,勸使為善,誡使勿惡,其道無由,故設此種文詞,借優人說法,與大衆齊聽。
謂善由如此收場,不善者如此結果,使人知所趨避,是藥人壽世之方,救苦弭災之具出。
後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報仇洩怨。
心之所喜者,處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變以淨醜之形,且舉千百年未聞之醜行,幻設而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園習而傳之,幾為定案,雖有孝子慈孫,不能改也。
噫,豈千古文章,止為殺人而設?一生誦讀,徒備行兇造孽之需乎?蒼颉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非逆料至此也。
凡作傳奇者,先要滌去此種肺腸,務存忠厚之心,勿為殘毒之事。
以之報恩則可,以之報怨則不可;以之勸善懲惡則可,以之欺善作惡則不可。
人謂《琵琶》一書,為譏王四而設。
因其不孝于親,故加以入贅豪門,緻親餓死之事。
何以知之?因“琵琶”二字,有四“王”字冒于其上,則其寓意可知也。
噫,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凡作偉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傳世之心,而後鬼神效靈,予以生花之筆,撰為倒峽之詞,使人人贊美,百世流芳。
傳非文字之傳,一念之正氣使傳也。
《五經》、《四書》、《左》、《國》、《史》、《漢》諸書,與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試問當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輕薄之子廁于其間乎?但觀《琵琶》得傳至今,則高則誠之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壽其名,使不與身俱沒,豈殘忍刻薄之徒哉!即使當日與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則彼與蔡邕未必有隙,何以有隙之人,止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之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實乎?此顯而易見之事,從無一人辯之。
創為是說者,其不學無術可知矣。
予向梓傳奇,嘗埒誓詞于首,其略雲: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于有托;抹淨醜以花而,亦屬調笑于無心;凡以點綴詞場,使不岑寂而已。
但慮七情以内,無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
幻設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喬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
焉知不以無基之樓閣,認為有樣之葫蘆?是用瀝血鳴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為三世之暗,即漏顯誅,難逋陰罰。
此種血忱,業已沁入梨棗,印政寰中久矣。
而好事之家,猶有不盡相諒者,每觀一劇,必問所指何人。
噫,如其盡有所指,則誓詞之設,已經二十餘年,上帝有赫,實式臨之,胡不降之以罰?茲以身後之事,且置勿論,論其現在者:年将六十,即旦夕就木,不為夭矣。
向憂伯道之憂,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誕、誕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雖盡屬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憂窮民之無告矣。
年雖邁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場往往追予弗及;貌雖癯而精血未耗,尋花覓柳,兒女事猶然自覺情長。
所患在貧,貧也,非病也;所少在貴,貴豈人人可幸緻乎?是造物之憫予,亦雲至矣。
非憫其才,非憫其德,憫其方寸之無他也。
生平所着之書,雖無裨于人心世道,若止論等身,幾與曹交食粟之軀等其高下。
使其間稍伏機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誅子奪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猶得徉狂自肆于筆墨之林哉?吾于發端之始,即以諷刺戒人,且若嚣嚣自鳴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竊恐詞人不究立言初意,謬信“琵琶王四”之說,因謬成真。
誰無恩怨?誰乏牢騷?悉以填詞洩憤,是此一書者,非闡明詞學之書,乃教人行險播惡之書也。
上帝讨無禮,予其首誅乎?現身說法,蓋為此耳。
○立主腦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腦。
主腦非也,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
傳奇亦然。
一本戲中,有無數人名,究竟俱屬陪賓,原其初心,止為一人而設。
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終,離合悲歡,中具無限情由,無究關目,究竟俱屬衍文,原其初心,又止為一事而設。
此一人一事,即作傳奇之主腦也。
然必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實在可傳而後傳之,則不愧傳奇之目,而其人其事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