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玩部 制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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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前人呆笨,制物而不善區畫之,遂使贻患及今也。
同是一蓋,何不于頂上穴一大孔,使之通氣,無風置之高閣,一見風起,則取而覆之,風不得入,灰不緻揚,而香氣自下而升,未嘗少阻,其制不亦善乎?止将原有之物,加以舉手之勞,即可變無益為有裨。
昔人點鐵成金,所點者不必是鐵,所成者亦未必皆金,但能使不值錢者變而值錢,即是神仙妙術矣。
此爐制也。
瓶以磁者為佳,養花之水清而難濁,且無銅腥氣也。
然銅者有時而貴,以冬月生冰,磁者易裂,偶爾失防,遂成棄物,故當以銅者代之。
然磁瓶置膽,即可保無是患。
膽用錫,切忌用銅,銅一沾水即發銅青,有銅青而再貯以水,較之未有銅青時,其腥十倍,故宜用錫。
且錫柔易制,銅勁難為,價亦稍有低昂,其便不一而足也。
磁瓶用膽,人皆知之,膽中着撒,人則未之行也。
插花于瓶,必令中,其枝梗之有畫意者随手插入,自然合宜,不則挪移布置之力不可少矣。
有一種倔強花枝,不肯聽人指使,我欲置左,彼偏向右,我欲使仰,彼偏好垂,須用一物制之。
所謂撒也,以堅木為之,大小其形,勿拘一格,其中則或扁或方,或為三角,但須圓形其外,以便合瓶。
此物多備數十,以俟相機取用。
總之不費一錢,與桌撒一同拾取,棄于彼者,複收于此。
斯編一出,世間甯複有棄物乎? ○屏軸 十年之前,凡作圍屏及書畫卷軸者,止有巾條、鬥方及橫批三式。
近年幻為合錦,使大小長短以至零星小幅,皆可配合用之,亦可謂善變者矣。
然此制一出,天下争趨,所見皆然,轉盼又覺隊腐,反不若巾條、鬥方諸式,以多時不見為新矣,故體制更宜稍變。
變用何法?曰:莫妙于冰裂碎紋,如前雲所載糊房之式,最與屏軸相宜,施之牆壁猶覺精材粗用,未免亵視牛刀耳。
法于未書未畫之先,畫冰裂碎紋于全幅紙上,照紋裂開,各自成幅,征詩索畫既華,然後合而成之。
須于畫成未裂之先,暗書小号于紙背,使知某屬第一,某居第二,某橫某直,某角與某角相連,其後照号配成,始無攢湊不來之患。
其相間之零星細塊必不可少,若憎其瑣屑而不畫,則有寬無窄,不成其為冰裂紋矣。
但最小者,勿用書畫,止以素描間之,若盡有書畫,則紋理模糊不清,反為全幅之累。
此為先畫紙絹,後征詩畫者而言,蓋立法之初,不得不為其簡且易者。
迨裱之既熟,随取現成書畫,皆可裂作冰紋,亦猶裱合錦之法,不過變四方平正之角,為曲直縱橫之角耳。
此裱匠之事,我授意而使彼為之者耳。
更有書畫合一之法,則其權在我,授意于作書作畫之人,裱匠則行其無事者也。
“詩中有畫,畫中有詩”,此古來成語;作畫者取詩意命題,題詩者就畫意作詩,此亦從來成格。
然究意詩自詩而畫自畫,未見有混而一之者也。
混而一之,請自今始。
法于畫大幅山水時,每于筆墨可停之際,即留餘地以待詩,如峭壁懸崖之下,長松古木之旁,亭閣之中,牆垣之隙,皆可留題作字者也。
凡遇名流,即索新句,視其地之寬窄,以為字之大小,或為鵝帖行書,或作蠅頭小楷。
即以題畫之詩,飾其所題之畫,謂當日之原迹可,謂後來之題詠亦可,是“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二語,昔作虛文,今成實事,亦遊戲筆墨之小神通也。
請質高明,定其可否。
○茶具 茗注莫妙于砂壺,砂壺之精者,又莫過于陽羨,是人而知之矣。
然寶之過情,使與金銀比值,無乃仲尼不為之已甚乎?置物但取其适用,何必幽渺其說,必至理窮義盡而後止哉!凡制茗壺,其嘴務直,購者亦然,一曲便可憂,再曲則稱棄物矣。
蓋貯茶之物與貯酒不同,酒無渣滓,一斟即出,其嘴之曲直可以不論;茶則有體之物也,星星之葉,入水即成大片,斟瀉之時,纖毫入嘴,則塞而不流。
啜茗快事,斟之不出,大覺悶人。
直則保無是患矣,即有時閉塞,亦可疏通,不似武夷九曲之難力導也。
貯茗之瓶,止宜用錫。
無論磁銅等器,性不相能,即以金銀作供,寶之适以崇之耳。
但以錫作瓶者,取其氣味不洩;而制之不善,其無用更甚于磁瓶。
詢其所以然之故,則有二焉。
一則以制成未試,漏孔繁多。
凡錫工制酒壺等注等物,于其既成,必以水試,稍有滲漏,即加補苴,以其為貯茶貯酒而設,漏即無所用之矣;一到收藏幹物之器,即忽視之,猶木工造盆造桶則防漏,置鬥置斛則不防漏,其情一也。
烏知錫瓶有眼,其發潮洩氣反倍于磁瓶,故制成之後,必加親試,大者貯之以水,小者吹之以氣,有纖毫漏隙,立督補成。
試之又必須二次,一在将成未镟之時,一在已成既镟之後。
何也?常有初時不漏,迨镟去錫時,打磨光滑之後,忽然露出細孔,此非屢驗谛視者不知。
此為淺人道也。
一則以封蓋不固,氣味難藏。
凡收藏香美之物,其加嚴處全在封口,封口不密,與露處同。
吾笑世上茶瓶之蓋必用雙層,此制始于何人?可謂七竅俱蒙者矣。
單層之蓋,可于蓋内塞紙,使剛柔互效其力,一用夾層,則止靠剛者為力,無所用其柔矣。
塞滿細縫,使之一線無遺,豈剛而不善屈曲者所能為乎?即靠外面糊紙,而受紙之處又在崎岖凹凸之場,勢必剪碎紙條,作蓑衣樣式,始能貼服。
試問以蓑衣覆物,能使内外不通風乎?故錫瓶之蓋,止宜厚不宜雙。
藏茗之家,凡收藏不即開者,開瓶口向上處,先用綿紙二三層,實褙封固,俟其既幹,然後覆之以蓋,則剛柔并用,永無洩氣之時矣。
其時開時閉者,則于蓋内塞紙一二層,使香氣閉而不洩。
此貯茗之善策也。
若蓋用夾層,則向外者宜作兩截,用紙束腰,其法稍便。
然封外不如封内,究竟以前說為長。
○酒具 酒具用金銀,猶妝奁之用珠翠,皆不得已而為之,非宴集時所應有也。
富貴之家,犀則不妨常設,以其在珍寶之列,而無炫耀之形,猶仕宦之不飾觀瞻者。
象與犀同類,則有光芒太露之嫌矣。
且美酒入犀杯,另是一種香氣。
唐句雲:“玉碗盛來琥珀光。
”玉能顯色,犀能助香,二物之于酒,皆功臣也。
至尚雅素之風,則磁杯當首重已。
舊磁可愛,人盡知之,無如價值之昂,日甚一日,盡為大力者所有,吾侪貧士,欲見為難。
然即有此物,但可作古董收藏,難充飲器。
何也?酒後擎杯,不能保無墜落,十損其一,則如雁行中斷,不複成群。
備而不用,與不備同。
貧家得以自慰者,幸有此耳。
然近日冶人,工巧百出,所制新磁,不出成、宣二窯下,至于體式之精異,又複過之。
其不得與舊窯争值者,多寡之分耳。
吾怪近時陶冶,何不自愛其力,使日作一杯,月制一盞,世人需之不得,必待善價而沽,其利與多制濫售等也,何計不也此?曰:不然。
我高其技,人賤其能,徒讓壟斷于捷足之人耳。
○碗碟 碗莫精于建窯,而苦于太厚。
江右所制者,雖竊建窯之名,而美觀實出其上,可謂青出于藍者矣。
其次則論花紋,然花紋太繁,亦近鄙俗,取其筆法生動,顔色鮮豔而已。
碗碟中最忌用者,是有字一種,如寫《前赤壁賦》、《後赤壁賦》之類。
此陶人造孽之事,購而用之者,獲罪于天地神明不淺。
請述其故。
“惜字一千,延壽一紀。
”此文昌垂訓之詞。
雖雲未必果驗,然字畫出于聖賢,蒼颉造字而鬼夜哭,其關乎氣數,為天地神明所寶惜可知也。
用有字之器,不為損福,但用之不久而損壞,勢必傾委作踐,有不與造孽陶人中分其咎者乎?陶人但司其成,未見其敗,似彼罪猶可原耳。
字紙委地,遇惜福之人,則收付祝融,因其可焚而焚之也。
至于有字之廢碗,堅不可焚,一似入火不燼入水不濡之神物。
因其壞而不壞,遂至傾而又傾,道旁見者,雖有惜
同是一蓋,何不于頂上穴一大孔,使之通氣,無風置之高閣,一見風起,則取而覆之,風不得入,灰不緻揚,而香氣自下而升,未嘗少阻,其制不亦善乎?止将原有之物,加以舉手之勞,即可變無益為有裨。
昔人點鐵成金,所點者不必是鐵,所成者亦未必皆金,但能使不值錢者變而值錢,即是神仙妙術矣。
此爐制也。
瓶以磁者為佳,養花之水清而難濁,且無銅腥氣也。
然銅者有時而貴,以冬月生冰,磁者易裂,偶爾失防,遂成棄物,故當以銅者代之。
然磁瓶置膽,即可保無是患。
膽用錫,切忌用銅,銅一沾水即發銅青,有銅青而再貯以水,較之未有銅青時,其腥十倍,故宜用錫。
且錫柔易制,銅勁難為,價亦稍有低昂,其便不一而足也。
磁瓶用膽,人皆知之,膽中着撒,人則未之行也。
插花于瓶,必令中,其枝梗之有畫意者随手插入,自然合宜,不則挪移布置之力不可少矣。
有一種倔強花枝,不肯聽人指使,我欲置左,彼偏向右,我欲使仰,彼偏好垂,須用一物制之。
所謂撒也,以堅木為之,大小其形,勿拘一格,其中則或扁或方,或為三角,但須圓形其外,以便合瓶。
此物多備數十,以俟相機取用。
總之不費一錢,與桌撒一同拾取,棄于彼者,複收于此。
斯編一出,世間甯複有棄物乎? ○屏軸 十年之前,凡作圍屏及書畫卷軸者,止有巾條、鬥方及橫批三式。
近年幻為合錦,使大小長短以至零星小幅,皆可配合用之,亦可謂善變者矣。
然此制一出,天下争趨,所見皆然,轉盼又覺隊腐,反不若巾條、鬥方諸式,以多時不見為新矣,故體制更宜稍變。
變用何法?曰:莫妙于冰裂碎紋,如前雲所載糊房之式,最與屏軸相宜,施之牆壁猶覺精材粗用,未免亵視牛刀耳。
法于未書未畫之先,畫冰裂碎紋于全幅紙上,照紋裂開,各自成幅,征詩索畫既華,然後合而成之。
須于畫成未裂之先,暗書小号于紙背,使知某屬第一,某居第二,某橫某直,某角與某角相連,其後照号配成,始無攢湊不來之患。
其相間之零星細塊必不可少,若憎其瑣屑而不畫,則有寬無窄,不成其為冰裂紋矣。
但最小者,勿用書畫,止以素描間之,若盡有書畫,則紋理模糊不清,反為全幅之累。
此為先畫紙絹,後征詩畫者而言,蓋立法之初,不得不為其簡且易者。
迨裱之既熟,随取現成書畫,皆可裂作冰紋,亦猶裱合錦之法,不過變四方平正之角,為曲直縱橫之角耳。
此裱匠之事,我授意而使彼為之者耳。
更有書畫合一之法,則其權在我,授意于作書作畫之人,裱匠則行其無事者也。
“詩中有畫,畫中有詩”,此古來成語;作畫者取詩意命題,題詩者就畫意作詩,此亦從來成格。
然究意詩自詩而畫自畫,未見有混而一之者也。
混而一之,請自今始。
法于畫大幅山水時,每于筆墨可停之際,即留餘地以待詩,如峭壁懸崖之下,長松古木之旁,亭閣之中,牆垣之隙,皆可留題作字者也。
凡遇名流,即索新句,視其地之寬窄,以為字之大小,或為鵝帖行書,或作蠅頭小楷。
即以題畫之詩,飾其所題之畫,謂當日之原迹可,謂後來之題詠亦可,是“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二語,昔作虛文,今成實事,亦遊戲筆墨之小神通也。
請質高明,定其可否。
○茶具 茗注莫妙于砂壺,砂壺之精者,又莫過于陽羨,是人而知之矣。
然寶之過情,使與金銀比值,無乃仲尼不為之已甚乎?置物但取其适用,何必幽渺其說,必至理窮義盡而後止哉!凡制茗壺,其嘴務直,購者亦然,一曲便可憂,再曲則稱棄物矣。
蓋貯茶之物與貯酒不同,酒無渣滓,一斟即出,其嘴之曲直可以不論;茶則有體之物也,星星之葉,入水即成大片,斟瀉之時,纖毫入嘴,則塞而不流。
啜茗快事,斟之不出,大覺悶人。
直則保無是患矣,即有時閉塞,亦可疏通,不似武夷九曲之難力導也。
貯茗之瓶,止宜用錫。
無論磁銅等器,性不相能,即以金銀作供,寶之适以崇之耳。
但以錫作瓶者,取其氣味不洩;而制之不善,其無用更甚于磁瓶。
詢其所以然之故,則有二焉。
一則以制成未試,漏孔繁多。
凡錫工制酒壺等注等物,于其既成,必以水試,稍有滲漏,即加補苴,以其為貯茶貯酒而設,漏即無所用之矣;一到收藏幹物之器,即忽視之,猶木工造盆造桶則防漏,置鬥置斛則不防漏,其情一也。
烏知錫瓶有眼,其發潮洩氣反倍于磁瓶,故制成之後,必加親試,大者貯之以水,小者吹之以氣,有纖毫漏隙,立督補成。
試之又必須二次,一在将成未镟之時,一在已成既镟之後。
何也?常有初時不漏,迨镟去錫時,打磨光滑之後,忽然露出細孔,此非屢驗谛視者不知。
此為淺人道也。
一則以封蓋不固,氣味難藏。
凡收藏香美之物,其加嚴處全在封口,封口不密,與露處同。
吾笑世上茶瓶之蓋必用雙層,此制始于何人?可謂七竅俱蒙者矣。
單層之蓋,可于蓋内塞紙,使剛柔互效其力,一用夾層,則止靠剛者為力,無所用其柔矣。
塞滿細縫,使之一線無遺,豈剛而不善屈曲者所能為乎?即靠外面糊紙,而受紙之處又在崎岖凹凸之場,勢必剪碎紙條,作蓑衣樣式,始能貼服。
試問以蓑衣覆物,能使内外不通風乎?故錫瓶之蓋,止宜厚不宜雙。
藏茗之家,凡收藏不即開者,開瓶口向上處,先用綿紙二三層,實褙封固,俟其既幹,然後覆之以蓋,則剛柔并用,永無洩氣之時矣。
其時開時閉者,則于蓋内塞紙一二層,使香氣閉而不洩。
此貯茗之善策也。
若蓋用夾層,則向外者宜作兩截,用紙束腰,其法稍便。
然封外不如封内,究竟以前說為長。
○酒具 酒具用金銀,猶妝奁之用珠翠,皆不得已而為之,非宴集時所應有也。
富貴之家,犀則不妨常設,以其在珍寶之列,而無炫耀之形,猶仕宦之不飾觀瞻者。
象與犀同類,則有光芒太露之嫌矣。
且美酒入犀杯,另是一種香氣。
唐句雲:“玉碗盛來琥珀光。
”玉能顯色,犀能助香,二物之于酒,皆功臣也。
至尚雅素之風,則磁杯當首重已。
舊磁可愛,人盡知之,無如價值之昂,日甚一日,盡為大力者所有,吾侪貧士,欲見為難。
然即有此物,但可作古董收藏,難充飲器。
何也?酒後擎杯,不能保無墜落,十損其一,則如雁行中斷,不複成群。
備而不用,與不備同。
貧家得以自慰者,幸有此耳。
然近日冶人,工巧百出,所制新磁,不出成、宣二窯下,至于體式之精異,又複過之。
其不得與舊窯争值者,多寡之分耳。
吾怪近時陶冶,何不自愛其力,使日作一杯,月制一盞,世人需之不得,必待善價而沽,其利與多制濫售等也,何計不也此?曰:不然。
我高其技,人賤其能,徒讓壟斷于捷足之人耳。
○碗碟 碗莫精于建窯,而苦于太厚。
江右所制者,雖竊建窯之名,而美觀實出其上,可謂青出于藍者矣。
其次則論花紋,然花紋太繁,亦近鄙俗,取其筆法生動,顔色鮮豔而已。
碗碟中最忌用者,是有字一種,如寫《前赤壁賦》、《後赤壁賦》之類。
此陶人造孽之事,購而用之者,獲罪于天地神明不淺。
請述其故。
“惜字一千,延壽一紀。
”此文昌垂訓之詞。
雖雲未必果驗,然字畫出于聖賢,蒼颉造字而鬼夜哭,其關乎氣數,為天地神明所寶惜可知也。
用有字之器,不為損福,但用之不久而損壞,勢必傾委作踐,有不與造孽陶人中分其咎者乎?陶人但司其成,未見其敗,似彼罪猶可原耳。
字紙委地,遇惜福之人,則收付祝融,因其可焚而焚之也。
至于有字之廢碗,堅不可焚,一似入火不燼入水不濡之神物。
因其壞而不壞,遂至傾而又傾,道旁見者,雖有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