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部 脫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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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梨園盡屬吳人,凡事皆能自顧,獨此一着,不惟不自争氣,偏欲故形其醜,豈非天下古今一絕大怪事乎?且三吳之音,止能通于三吳,出境言之,人多不解,求其發笑,而反使聽者茫然,亦失計甚矣。
吾請為詞場易之:花面聲音,亦如生旦外未,悉作官音,止以話頭惹笑,不必故作方言。
即作方言,亦随地轉。
如在杭州,即學杭人之話,在徽州,即學徽人之話,使婦人小兒皆能識辨。
識者多,則笑者衆矣。
○語言惡習 白中有“呀”字,驚駭之聲也。
如意中并無此事,而猝然遇之,一向未見其人,而偶爾逢之,則用此字開口,以示異也。
近日梨園不明此義,凡見一人,凡遇一事,不論意中意外,久逢乍逢,即用此字開口,甚有差人請客而客至,亦以“呀”字為接見之聲音,此等迷謬,尚可言乎?故為揭出,使知斟酌用之。
戲場慣用者,又有“且住”二字。
此二字有兩種用法。
一則相反之事,用作過文,如正說此事,忽然想及彼事,彼事與此事勢難并行,才想及而未曾出口,先以此二字截斷前言,“且住”者,住此說自以為善,恐未盡善,務期必妥,當于是處尋非,故以此代心口相商,“且住”者,稍遲以待,不可竟行之意也。
而今之梨園,不問是非好歹,開口說話,即用此二字作助語詞,常有一段賓白之中,連說數十個“且住”者,此皆不詳字義之故。
一經點破,犯此病者鮮矣。
上場引子下場詩,此一出戲文之首尾。
尾後不可增尾,猶頭上不可加頭也。
可怪近時新例,下場詩念畢,仍不落台,定增幾句淡話,以極緊湊之文,翻成極寬緩之局。
此義何居,令人不解。
曲有尾聲及下場詩者,以曲音散漫,不得幾句緊腔,如何截得闆住?白文冗雜,不得幾句約語,如何結得話成?若使結過之後,又複說起,何如不收竟下之為愈乎?且首尾一理,詩後既可添話,則何不于引子之先,亦加幾句說白,說完而後唱乎?此積習之最無理最可厭者,急宜改革,然又不可盡革。
如兩人三人在場,二人先下,一人說話未了,必宜稍停以盡其說,此謂“吊場”,原系古格。
然須萬不得已,少此數句,必添出後一出戲文,或少此數句,即埋沒從前說話之意者,方可如此。
(亦有下場不及更衣者,故借此為緩兵計。
)是龍足,非蛇足也。
然隻可偶一為之,若出出皆然,則是是貂皆可續矣,何世間狗尾之多乎? ○科诨惡習 插科打诨處,陋習更多,革之将不勝革,且見過即忘,不能悉記,略舉數則而已。
如兩人相毆,一勝一敗,有人來功,必使被毆者走脫,而誤打勸解之人,《連環。
擲戟》之董卓是也。
主人偷香竊玉,館童吃醋拈酸,謂尋新不如守舊,說畢必以臀相向,如《玉簪》之進安、《西廂》之琴童是也。
戲中串戲,殊覺可厭,而優人慣增此種,其腔必效弋陽,《幽閨。
曠野奇逢》之酒保是也。
且梨園盡屬吳人,凡事皆能自顧,獨此一着,不惟不自争氣,偏欲故形其醜,豈非天下古今一絕大怪事乎?且三吳之音,止能通于三吳,出境言之,人多不解,求其發笑,而反使聽者茫然,亦失計甚矣。
吾請為詞場易之:花面聲音,亦如生旦外未,悉作官音,止以話頭惹笑,不必故作方言。
即作方言,亦随地轉。
如在杭州,即學杭人之話,在徽州,即學徽人之話,使婦人小兒皆能識辨。
識者多,則笑者衆矣。
○語言惡習 白中有“呀”字,驚駭之聲也。
如意中并無此事,而猝然遇之,一向未見其人,而偶爾逢之,則用此字開口,以示異也。
近日梨園不明此義,凡見一人,凡遇一事,不論意中意外,久逢乍逢,即用此字開口,甚有差人請客而客至,亦以“呀”字為接見之聲音,此等迷謬,尚可言乎?故為揭出,使知斟酌用之。
戲場慣用者,又有“且住”二字。
此二字有兩種用法。
一則相反之事,用作過文,如正說此事,忽然想及彼事,彼事與此事勢難并行,才想及而未曾出口,先以此二字截斷前言,“且住”者,住此說自以為善,恐未盡善,務期必妥,當于是處尋非,故以此代心口相商,“且住”者,稍遲以待,不可竟行之意也。
而今之梨園,不問是非好歹,開口說話,即用此二字作助語詞,常有一段賓白之中,連說數十個“且住”者,此皆不詳字義之故。
一經點破,犯此病者鮮矣。
上場引子下場詩,此一出戲文之首尾。
尾後不可增尾,猶頭上不可加頭也。
可怪近時新例,下場詩念畢,仍不落台,定增幾句淡話,以極緊湊之文,翻成極寬緩之局。
此義何居,令人不解。
曲有尾聲及下場詩者,以曲音散漫,不得幾句緊腔,如何截得闆住?白文冗雜,不得幾句約語,如何結得話成?若使結過之後,又複說起,何如不收竟下之為愈乎?且首尾一理,詩後既可添話,則何不于引子之先,亦加幾句說白,說完而後唱乎?此積習之最無理最可厭者,急宜改革,然又不可盡革。
如兩人三人在場,二人先下,一人說話未了,必宜稍停以盡其說,此謂“吊場”,原系古格。
然須萬不得已,少此數句,必添出後一出戲文,或少此數句,即埋沒從前說話之意者,方可如此。
(亦有下場不及更衣者,故借此為緩兵計。
)是龍足,非蛇足也。
然隻可偶一為之,若出出皆然,則是是貂皆可續矣,何世間狗尾之多乎? ○科诨惡習 插科打诨處,陋習更多,革之将不勝革,且見過即忘,不能悉記,略舉數則而已。
如兩人相毆,一勝一敗,有人來功,必使被毆者走脫,而誤打勸解之人,《連環。
擲戟》之董卓是也。
主人偷香竊玉,館童吃醋拈酸,謂尋新不如守舊,說畢必以臀相向,如《玉簪》之進安、《西廂》之琴童是也。
戲中串戲,殊覺可厭,而優人慣增此種,其腔必效弋陽,《幽閨。
曠野奇逢》之酒保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