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曲部 音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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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揚大套之詞,則宜避之。

    《西廂》“不念《法華經》,不理《梁王忏》”一折用之者,以出惠明口中,聲口恰相合耳。

    此二韻宜避者,不止單為聲音,以其一韻之中,可用者不過數字,餘皆險僻艱生,備而不用者也。

    若惠明曲中之“扌昝”字、“攙”字、“覃”字、《贊”字、“餡”字、“蘸”字、“風彡”字,惟惠明可用,亦惟才大如天之王實甫能用,以第二人作《西廂》,即不敢用此險韻矣。

    初學填詞者不知,每于一折開手處,誤用此韻,緻累全篇無好句;又有作不終篇,棄去此韻而另作者,失計妨時。

    故用韻不可不擇。

     ○拗句難好 音律之難,不難于铿锵順口之文,而難于倔強聱牙之句。

    铿锵順口者,如此字聲韻不合,随取一字換之,縱橫順逆,皆可成文,何難一時數曲。

    至于倔強聱牙之句,即不拘音律,任意揮寫,尚難見才,況有清濁陰陽,及明用韻,暗用韻,又斷斷不宜用韻之成格,死死限在其中乎?詞名之最易填者,如《皂羅袍》、《醉扶歸》、《解三酲》、《步步嬌》、《園林好》、《江兒水》等曲。

    韻腳雖多,字句雖有長短,然讀者順口,作者自能随筆,即有一二句宜作拗體,亦如詩内之古風,無才者處此,亦能勉力見才。

    至如《小桃紅》、《下山虎》等曲,則有最難下筆之句矣。

    《幽閨記。

    小桃紅》之中段雲:“輕輕将袖兒掀,露春纖,盞兒拈,低嬌面也。

    ”每句隻三字,末字葉韻,而每句之第二字,又斷該用平,不可犯仄。

    此等處,似難而尚未盡難。

    其《下山虎》雲:“大人家體面,委實多般,有眼何曾見!懶能向前,弄盞傳杯,恁般腼腆。

    這裡新人忒殺虔,待推怎地展?主婚人,不見憐,配合夫妻,事事非偶然。

    好惡姻緣總在天。

    ”隻須“懶能向前”、“待推怎地展”、“事非偶然”之三句,便能攪斷詞腸。

    “懶能向前”、“事非偶然”二句,每句四字,兩平兩仄,末字葉韻。

    “待推怎地展”一句五字,末字葉韻,五字之中,平居其一,仄居其四。

    此等拗句,如何措手?南曲中此類極多,其難有十倍于此者,若逐個牌名援引,則不勝其繁,而觀者厭矣;不引一二處定其難易,人又未必盡曉;茲隻随拈舊詩一句,颠倒聲韻以喻之。

    如“雲淡風輕近午天”,此等句法,自然容易見好,若變為“風輕雲淡近午天”,則雖有好句,不奪目矣。

    況“風輕雲淡近午天”七字之中,未必言言合律,或是陰陽相左,或是平仄尚乖,必須再易數字,始能合拍。

    或改為“風輕雲淡午近天”,或又改為“風輕午近雲淡天”,此等句法,揆之音律則或諧矣,若以文理繩之,尚得名為詞曲乎?海内觀者,肯曰此句為音律所限,自難求工,姑為體貼人情之善念而恕之乎?曰:不能也。

    既曰不能,則作者将删去此句而不作乎?抑自創一格而暢我所欲言乎?曰:亦不能也。

    然則攻此道者,亦甚難矣!變難成易,其道何居?曰:有一方便法門,詞人或有行之者,未必盡有知之者。

    行之者偶然合拍,如路逢故人,出之不意,非我知其在路而往投之也。

    凡作倔強聱牙之句,不合自造新言,隻當引用成語。

    成語在人口頭,即稍更數字,略變聲音,念來亦覺順口。

    新造之句,一字聱牙,非止念不順口,且令人不解其意。

    今亦随拈一二句試之。

    如“柴米油鹽醬醋茶”,口頭語也,試變為“油鹽柴米醬醋茶”,或再變為“醬醋油鹽柴米茶”,未有不明其義,不辨其聲者。

    “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卻有情”,口頭語也,試将上句變為“日出東邊西邊雨”,下句變為“道是有情卻無情”,亦未有不明其義,不辨其聲音。

    若使新造之言而作此等拗句,則幾與海外方言無别,必經重譯而後知之矣。

    即取前引《幽閨》之二句,定其工拙。

    “懶能向前”、“事非偶然”二句,皆拗體也。

    “懶能向前”一句,系作者新構,此句便覺生澀,讀不順口。

    “事非偶然”一句,系家常俗語,此句便覺自然,讀之溜亮,豈非用成語易工,作新句難好之驗乎?予作傳奇數十種,所謂“三折肱為良醫”,此折肱語也。

    因覓知音,盡傾肝膈。

    孔子雲:“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

    ”多聞,吾不敢居,謹自呼為直諒。

     ○合韻易重 句末一字之當葉者,名為韻腳。

    一曲之中,有幾韻腳,前後各别,不可犯重。

    此理誰不知之?誰其犯之?所不盡知而易犯者,惟有“合前”數句。

    茲請先言合前之故。

    同一牌名而為數曲者,止于首隻列名其後,在南曲則曰“前腔”,在北曲則曰“幺篇”,猶詩題之有其二、其三、其四也。

    末後數語,在前後各别者,有前後相同,不複另作,名為“合前”者。

    此雖詞人躲懶法,然付之優人,實有二便;初學之時,少讀數句新詞,省費幾番記憶,一便也;登場之際,前曲各人分唱,合前之曲必通場合唱,既省精神,又不寂寞,二便也。

    然合前之韻腳最易犯重。

    何也?大凡作首曲,則知查韻,用過之字不肯複用,迨做到第二、三曲,則止圖省力,但做前詞,不顧後語,置合前數句于度外,謂前曲已有,不必費心,而烏知此數句之韻腳在前曲則語語各别,湊入此曲,焉知不有偶合者乎?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