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一 食貨一
關燈
小
中
大
一夫一婦受田百畝餘夫二十五畝以至工商士人受田亦各有等而又分之不易一易再易之差以一夫一婦而受百畝無主客之別比今二百畝矣以不易一易再易之相掩而又有餘夫則比今三百畝矣什一而征無他賦斂而又歲用其力不過三日則比今四百畝矣而何武之制自諸侯王及於吏民皆無過三十頃以一諸侯王而財七八農夫此所謂制未均者也名田之議起於董仲舒申於何武師丹至晉泰始限王公之田以品為差而均田之制起於後魏至唐開元亦嘗立法而卒皆不行夫名田之不行非下之人不行也乃上之人不行也非賤者而不行乃貴者而不行也在上而貴者戴高位食厚祿官其子孫而賞賜狎至雖田制未均猶當行也而何師之議則革於丁傅董賢晉魏有存則名存而實去此則所謂恤之太甚者也今將議占田之數酌復除之法則周官之書漢魏隋唐之制有可行者有不可行者董仲舒以秦變井田民得買賣富者連阡陌貧者無置錐之地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塞兼并之路其說雖正而不聞其制度何武之制太狹今日之制太無限宜約周官授田之數與唐世業口分之法參其多少而用之士大夫則因其品秩之高下與其族類之眾寡無使貴者有餘而貧者不足要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旁可以及兄弟朋友而不為兼并則善矣昔周官小司徒辨征役之施舍卿大夫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征秦民耕織緻粟帛多與漢之孝弟力田皆復其身而丞相之子返與戍邊為踐更卒則今日之復除亦可因而為法九品者復其身亡品者復其子孫五品以上乃復其家而戍邊之制可易以助今齊民之役雖丞相子必使出泉以助之則下貧之室不困於重煩而在上貴者亦不純於僥倖然田制之未均可以均也非今日之患也迫於富家大室而恤之甚者則自漢以來未有以處之今日之患也夫事稽之于古而不合驗之于今而未見其利害測之于人情未得其中若是者誠難行也今占田之數復除之法稽之于古無不合驗之于今已見其利害測之于人情得其中加之無丁傅董賢之用事而今日之議過于何武師丹則無以富家大室為難而行之天下幸甚徽宗崇寧三年宰臣蔡京等言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貿易富者恃其有餘厚立價以規利貧者迫於不足薄移稅以速售而天下之賦調不平久矣神宗講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方為之帳而步畝高下丈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賣買則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則吏不能措其姦今文籍具在可舉而行詔諸路提舉常平官選官習熟其法諭州縣官吏各以豐稔日推行自京西北兩路始政和中品官限田一品百頃以差降殺至九品為十頃限外之數並同編戶差科三年河北西路提舉常平司奏所在地色極多不下百數及至均稅不過十等雖出十分之稅地土肥沃尚以為輕第十等隻均一分多是瘠鹵出稅雖少猶以為重若不入等則積多而至一頃止以柴蒿之值為錢自一百而至五百比次十等全不受稅既收入等但可耕之地便有一分之稅其閒下色之地與柴蒿之地不相遠乃一例每畝均稅一分上輕下重欲乞土色十等如故外即十等之地再分上中下三等折畝赹數謂如第十等地每十畝合折第一等一畝折十等之上受稅十一不改元則十等之中數及十五畝一等之下數及二十畝方比上等受一畝之稅庶幾上下輕重皆均詔諸路既行其法五年福建利路茶戶山園如鹽田例兌方量均稅七年詔內外宮觀捨置田在京不得過五十頃在外不得過三十頃不免科差徭役支移雖奉禦筆許執奏不行宣和元年臣僚言方量官憚於跋履並不躬親行繵拍峰驗定土色一付之胥吏至禦史臺受訴有二百餘畝方為二十畝者有二頃九十六畝方為一十七畝者虔之瑞金縣是也有租稅十有三錢而增至二貫二百者有租稅二十七錢則增至一賞四百五十者虔之會昌縣是也望詔常平使者檢察二年遂詔罷之民因方量流徙者守令招誘歸業荒閒田土召人請佃自今諸司毋得起請方田諸路已方量者賦稅不以有無訴論悉如舊額輸納民逃移歸業已前逋欠稅租並與除放【按方田之制自崇寧三年蔡京請開五年詔罷大觀二年復詔行之四年罷其賦稅依未方舊則至是遂不復行】
北宋田制自太祖開寶末天下墾田二百九十五萬三千三百二十頃太宗至道二年墾田三百一十二萬五千二百五十一頃景德中丁謂著會計錄雲總得一百八十六萬餘頃以是歲七百二十三萬餘戶計之是四戶耕田一頃繇是而知天下隱田多矣又川陝廣南之田頃畝不備第以五賦約之至天聖中國史則雲開寶末墾田二百九十五萬三千三百二十頃至道二年三百一十二萬五千二百五十一頃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萬七千五百八十四頃而開寶之數乃倍于景德則謂之所錄固未得其實皇祐治平三司皆有會計錄而皇祐中墾田二百二十八萬餘頃治平中四百四十萬餘頃其閒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墾田之數增倍以治平數視天禧則猶不及而敘治平錄者以謂此特計其賦租以知頃畝之數而賦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率而計之則天下墾田無慮三十餘萬頃是時累朝相承重於擾民未嘗窮按故莫得其實而廢田見於籍者猶四十八萬頃
欽定續通典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