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諸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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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府屬,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晝夜巡警之事;左、右郎将貳焉。
餘如左、右衛。
左、右監門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漢、魏以來城門校尉之職也。
隋置左、右監門府,各将軍一人,有郎将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
炀帝改左、右監門衛将軍為郎将。
皇朝置大将軍、郎将等員。
龍朔二年,改府為衛。
)将軍各二人,從三品;中郎将各四人,正四品下。
(隋左、右監門府郎将四人,炀帝置二人,皇朝置四人。
)左、右監門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諸門禁衛門籍之法。
凡京司應以籍入宮殿門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移牒其門,(若流外官承腳色,并具其年紀、顔狀。
)以門司送于監門,勘同,然後聽入。
凡财物器用應入宮者,所由以籍傍取左監門将軍判,門司檢以入之;應出宮者,所由亦以籍傍取右監門将軍判,門司檢以出之。
其籍月一換。
若大駕行幸,則依鹵簿之法,率其屬于牙門之下以為監守。
中郎将掌監諸門及巡警之法。
凡宮殿門及城門皆左入右出。
其監門官司檢校者,聽從便門出入。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隋左、右開府有長史、錄事、兵曹等員,皇朝因之。
胄曹已具上注。
)長史掌判諸曹及諸禁門之事,以省其出入巡檢,而司其籍傍;餘如左、右衛。
錄事參軍掌印發,勾檢稽失。
諸司籍傍押于監門者,印署而遣之。
兵曹掌本衛文、武官之職簿。
凡授上、解免、勳階、考課、假使、祿賜主事,皆判而申牒之。
胄曹掌軍戎器械及承直馬、公廨興造、決罰;餘同左、右衛。
左、右千牛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謝綽《宋拾遺錄》有千牛刀,即入主防身刀也。
後魏有千牛備身,本掌乘輿禦刀,蓋取莊子:"庖丁為文惠君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新發于硎石。
"言此刀可以備身,因以名官。
《後魏書》:"奚康生有勇力,以其子難為千牛備身。
"又:"楊保,弘農人,為千牛備身。
"北齊領左右府有領左右将軍,亦統千牛備身,第六品下。
隋左、右領左右府有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
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弓箭;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
炀帝改為左、右備身郎将一人·直齋二人統之;有千牛左右、司射左右各一十六人,并正六品;有長史、錄事參軍等員。
皇朝改為左、右千牛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奉宸衛,神龍元年尋改為千牛衛。
)将軍各一人,從三品;(北齊領左右府有領左右将軍一人,隋左、右領左右府有将軍二人,皇朝減一人。
)中郎将各二人,正四品下。
(北齊有左右備身正、副都督,并四品上。
隋炀帝置備身郎将一人,皇朝置中郎将各二人也。
)左、右千牛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宮殿侍衛及供禦之儀仗,而總其曹務。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執弓箭以宿衛,主仗守戎服器物。
凡受朝之日,則領備身左右升殿,而侍列于禦座之左右。
若親射于射宮,則大将軍、将軍率其屬以從。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考課賜會及祿秩之升降,同京職事官之制。
中郎将掌供奉侍衛,以貳将軍及諸曹之務。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以禦刀仗升殿供奉者,皆大将軍、将軍率而領之,而中郎将佐其職。
凡侍奉,禁橫過座前者,禁對語及傾身與階下人語者,禁搖頭舉手以相招召者。
若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受傳聲于階下不聞者,則中郎将宣告之。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隋左、右領左右府有長史以下等員,炀帝以兵曹為司兵、胄曹為司铠,皇朝改之。
)千牛備身各十二人;備身左右各十二人;備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
(大唐改千牛左右曰千牛備身,初置備身、主仗。
)長史掌判諸曹官吏之來務事。
錄事參軍掌印發,勾檢稽失。
餘如左、右衛。
兵曹掌文、武官及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之簿書,及其勳階、考課、假使、祿俸事。
胄曹掌甲仗之事。
凡禦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各分而典掌之。
其當上日,執禦刀、禦弓矢之外,仍量備弓箭以入宿。
每月,主仗當上,則配其所職。
若在行從,則兼騎曹之任。
餘同左、右衛。
左、右羽林軍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漢置南、北軍,掌衛京師。
南軍,若今諸衛也;北軍,若今左、右羽林也。
呂後崩
餘如左、右衛。
左、右監門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
隋置左、右監門府,各将軍一人,有郎将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
炀帝改左、右監門衛将軍為郎将。
皇朝置大将軍、郎将等員。
龍朔二年,改府為衛。
)将軍各二人,從三品;中郎将各四人,正四品下。
)左、右監門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諸門禁衛門籍之法。
凡京司應以籍入宮殿門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移牒其門,
)以門司送于監門,勘同,然後聽入。
凡财物器用應入宮者,所由以籍傍取左監門将軍判,門司檢以入之;應出宮者,所由亦以籍傍取右監門将軍判,門司檢以出之。
其籍月一換。
若大駕行幸,則依鹵簿之法,率其屬于牙門之下以為監守。
中郎将掌監諸門及巡警之法。
凡宮殿門及城門皆左入右出。
其監門官司檢校者,聽從便門出入。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胄曹已具上注。
)長史掌判諸曹及諸禁門之事,以省其出入巡檢,而司其籍傍;餘如左、右衛。
錄事參軍掌印發,勾檢稽失。
諸司籍傍押于監門者,印署而遣之。
兵曹掌本衛文、武官之職簿。
凡授上、解免、勳階、考課、假使、祿賜主事,皆判而申牒之。
胄曹掌軍戎器械及承直馬、公廨興造、決罰;餘同左、右衛。
左、右千牛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
後魏有千牛備身,本掌乘輿禦刀,蓋取莊子:"庖丁為文惠君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新發于硎石。
"言此刀可以備身,因以名官。
《後魏書》:"奚康生有勇力,以其子難為千牛備身。
"又:"楊保,弘農人,為千牛備身。
"北齊領左右府有領左右将軍,亦統千牛備身,第六品下。
隋左、右領左右府有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
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弓箭;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
炀帝改為左、右備身郎将一人·直齋二人統之;有千牛左右、司射左右各一十六人,并正六品;有長史、錄事參軍等員。
皇朝改為左、右千牛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奉宸衛,神龍元年尋改為千牛衛。
)将軍各一人,從三品;
)中郎将各二人,正四品下。
隋炀帝置備身郎将一人,皇朝置中郎将各二人也。
)左、右千牛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宮殿侍衛及供禦之儀仗,而總其曹務。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執弓箭以宿衛,主仗守戎服器物。
凡受朝之日,則領備身左右升殿,而侍列于禦座之左右。
若親射于射宮,則大将軍、将軍率其屬以從。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考課賜會及祿秩之升降,同京職事官之制。
中郎将掌供奉侍衛,以貳将軍及諸曹之務。
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以禦刀仗升殿供奉者,皆大将軍、将軍率而領之,而中郎将佐其職。
凡侍奉,禁橫過座前者,禁對語及傾身與階下人語者,禁搖頭舉手以相招召者。
若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受傳聲于階下不聞者,則中郎将宣告之。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千牛備身各十二人;備身左右各十二人;備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
)長史掌判諸曹官吏之來務事。
錄事參軍掌印發,勾檢稽失。
餘如左、右衛。
兵曹掌文、武官及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之簿書,及其勳階、考課、假使、祿俸事。
胄曹掌甲仗之事。
凡禦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各分而典掌之。
其當上日,執禦刀、禦弓矢之外,仍量備弓箭以入宿。
每月,主仗當上,則配其所職。
若在行從,則兼騎曹之任。
餘同左、右衛。
左、右羽林軍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
南軍,若今諸衛也;北軍,若今左、右羽林也。
呂後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