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将作都水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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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置大匠丞一人,班第三。
陳因之。
後魏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第七品下。
北齊丞四人,從第七品上。
後周匠師上士一人。
隋将作丞二人,從六品,大業十三年加至從五品。
皇朝加丞至四人,從六品下。
)主簿二人,從七品下;(晉将作置主簿員。
江左有事則置,無事則省。
梁天監七年複置将作主簿一員,七班中第三。
北齊将作寺有功曹、主簿員;若有營作,又别立長史、司馬、主簿各一員。
隋将作主簿二人,皇朝因之。
)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丞掌判監事。
凡内外繕造,百司供給,大事則聽制、敕,小事則換省符,以谘大匠,而下于署、監,以供其職。
凡諸州匠人長上者,則州率其資納之,随以酬顧。
凡功有長短,役有輕重。
(凡計功程者,四月、五月、六月、七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為短功。
)凡啟塞之時,火土之禁,必辨其經制,而舉其條目。
(凡四時之禁:每歲十月以後,盡于二月,不得起冶作;冬至以後,盡九月,不得興土工;春、夏不伐木。
若臨事要行,理不可廢者,以從别式。
)凡營造修理,土木瓦石不出于所司者,總料其數,上于尚書省。
凡營軍器,皆镌題年月及工人姓名,辨其名物,而閱其虛實。
主簿掌印,勾檢稽失。
凡官吏之申請糧料、俸食,務在、假使,必由之以發其事。
若諸司之應供四署、三監之财物器用違阙,随而舉焉。
錄事掌受事發辰。
左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周官》有攻木之工七,謂輪、輿、弓、廬、匠、車、梓也。
秦、漢有左、右、前、後、中校五令·丞。
後漢唯置左、右校令·丞各一人,令六百石;又有材官校尉。
魏并左校于材官。
晉過江,省将作大匠,而左、右校隸少府;又改材官校尉為将軍,罷左校令。
宋、齊、梁、陳又有左校令、丞,别置材官将軍、司馬。
北齊太府寺有左校署令、丞。
後周有掌材上士。
隋将作領左校署令二人,皇朝因之。
)丞四人,正九品下;(漢成帝省左、右、前、後、中五校丞。
後漢置左、右校丞各一人,秩三百石。
魏因之。
東晉隸少府。
宋、齊、粱、陳、北齊皆有丞。
後周有掌材中士二人。
隋左校丞四人,皇朝因之。
)監作十人,從九品下。
左校令掌供營構梓匠之事,緻其雜材,差其曲直,制其器用,程其功巧;丞為之貳。
凡宮室之制,自天子至于士庶,各有等差。
(天子之宮殿皆施重栱、藻井。
王公、諸臣三品已上九架,五品已上七架,并廳廈兩頭;六品已下五架。
其門舍三品已上五架三間,五品已上三間兩廈、六品已下及庶人一間兩廈。
五品已上得制烏頭門。
若官修者,左校為之。
私家自修者,制度準此。
)凡樂縣簨虡,兵仗器械,及喪葬儀制,諸司什物,皆供焉。
(簨虡謂镈锺、編锺、編磬之屬。
器械謂仗床、戟架、杻械之屬。
喪儀謂棺椁、明器之屬。
什物謂機案、櫃檻、敕函、行槽、剉碓之屬。
) 右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後漢安帝廷光三年,置左校令、右校丞,其後又置右校令。
魏因之。
晉少府屬官有左校,無右校,其職蓋并于左校矣。
宋、齊、梁、陳皆無。
北齊太府寺管左校,亦無右校。
隋置右校署令、丞,掌營構工作之事。
皇朝因之。
)丞三人,正九品下;(漢右校丞一人,三百石。
魏因之。
宋、齊、梁、陳并置,北齊省。
隋右校置丞三人,皇朝因之。
)監作十人,從九品下。
右校令掌供版築、塗泥、丹雘之事;丞為之貳。
凡料物支供皆有由屬,審其制度而經度之。
(凡修補之料,每歲京北、河南及諸州支送麥麰三萬圍、麥面一百車、麻禱二萬斤;其
陳因之。
後魏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第七品下。
北齊丞四人,從第七品上。
後周匠師上士一人。
隋将作丞二人,從六品,大業十三年加至從五品。
皇朝加丞至四人,從六品下。
)主簿二人,從七品下;
江左有事則置,無事則省。
梁天監七年複置将作主簿一員,七班中第三。
北齊将作寺有功曹、主簿員;若有營作,又别立長史、司馬、主簿各一員。
隋将作主簿二人,皇朝因之。
)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丞掌判監事。
凡内外繕造,百司供給,大事則聽制、敕,小事則換省符,以谘大匠,而下于署、監,以供其職。
凡諸州匠人長上者,則州率其資納之,随以酬顧。
凡功有長短,役有輕重。
)凡啟塞之時,火土之禁,必辨其經制,而舉其條目。
若臨事要行,理不可廢者,以從别式。
)凡營造修理,土木瓦石不出于所司者,總料其數,上于尚書省。
凡營軍器,皆镌題年月及工人姓名,辨其名物,而閱其虛實。
主簿掌印,勾檢稽失。
凡官吏之申請糧料、俸食,務在、假使,必由之以發其事。
若諸司之應供四署、三監之财物器用違阙,随而舉焉。
錄事掌受事發辰。
左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
秦、漢有左、右、前、後、中校五令·丞。
後漢唯置左、右校令·丞各一人,令六百石;又有材官校尉。
魏并左校于材官。
晉過江,省将作大匠,而左、右校隸少府;又改材官校尉為将軍,罷左校令。
宋、齊、梁、陳又有左校令、丞,别置材官将軍、司馬。
北齊太府寺有左校署令、丞。
後周有掌材上士。
隋将作領左校署令二人,皇朝因之。
)丞四人,正九品下;
後漢置左、右校丞各一人,秩三百石。
魏因之。
東晉隸少府。
宋、齊、粱、陳、北齊皆有丞。
後周有掌材中士二人。
隋左校丞四人,皇朝因之。
)監作十人,從九品下。
左校令掌供營構梓匠之事,緻其雜材,差其曲直,制其器用,程其功巧;丞為之貳。
凡宮室之制,自天子至于士庶,各有等差。
王公、諸臣三品已上九架,五品已上七架,并廳廈兩頭;六品已下五架。
其門舍三品已上五架三間,五品已上三間兩廈、六品已下及庶人一間兩廈。
五品已上得制烏頭門。
若官修者,左校為之。
私家自修者,制度準此。
)凡樂縣簨虡,兵仗器械,及喪葬儀制,諸司什物,皆供焉。
器械謂仗床、戟架、杻械之屬。
喪儀謂棺椁、明器之屬。
什物謂機案、櫃檻、敕函、行槽、剉碓之屬。
) 右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
魏因之。
晉少府屬官有左校,無右校,其職蓋并于左校矣。
宋、齊、梁、陳皆無。
北齊太府寺管左校,亦無右校。
隋置右校署令、丞,掌營構工作之事。
皇朝因之。
)丞三人,正九品下;
魏因之。
宋、齊、梁、陳并置,北齊省。
隋右校置丞三人,皇朝因之。
)監作十人,從九品下。
右校令掌供版築、塗泥、丹雘之事;丞為之貳。
凡料物支供皆有由屬,審其制度而經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