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秘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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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上;(著作佐郎修國史。
宋百官春秋雲:"《常道鄉公鹹熙百官名》有著作佐郎三人。
"晉定員八人;哀帝興甯二年,大司馬桓溫表省四人;孝武帝甯康元年複置八人。
《晉令》:"著作佐郎品第六,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孝武太元四年诏:"秘書監自選著作佐郎,今并無監,使吏部選,有監複舊焉。
"宋、齊并問。
晉制:著作佐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宋氏之初,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這替矣。
際秩四百石,品第七。
陳令、仆子起家為之,品制同梁。
後魏正第七品上,北齊正第七品下。
後周春官府置著作中士四人,即著作佐郎之任也。
隋置八人,正第七品下;炀帝三軍,置十二人,增品從第六。
皇胡置四人。
龍朔二年改為司文郎,鹹亨元年複故。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二人。
)書令史一人;(自晉以來,秘書著作皆有令史,史阙其員、品。
)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後魏著作省置校書郎,史阙其員、品。
北齊著作省置校書郎二人,正第九品上,隋及皇朝因之。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一人。
)正字二人,正九品下。
(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從九品上。
皇朝因之。
) 著作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
太史局:令二人,從五品下;(《左傳》雲:"昔少昊氏以鳥紀官。
鳳鳥氏,曆正也。
"颛顼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羲氏、和氏紹重、黎之後,掌天地四時之官,并太史之任也。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頒告朔于邦國。
"《左傳》曰:"天子有日官。
"郎太史也。
《漢書百官》表太史屬太常。
《茂陵書》稱:"司馬談為太史令。
"後漢太史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曆、祥瑞、妖災,凡歲将終,奏新年曆而已。
魏因之。
晉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江左,高瑩以侍中、隙卓以義熙守、吳道欣以殿中侍卻史兼領太史。
宋、齊、粱、陳并同晉氏,後魏、北齊亦然。
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少大夫一人,掌曆家之法。
隋秘書省太史曹置太史令二人,從第七品下;炀帝三年,改太史曹為太史監,進令階為從五品。
皇朝因之,改監為局。
龍朔二年,改為秘書閣局,令改為秘閣郎中;鹹亨元年複舊。
久視元年為渾天監,不隸麟台,其令監置一人,加至正第五品上,因加副監及丞、主簿、府、史等員;其年又改為潭儀監,長安二年複為太史局,還隸辚台,緣監置官及府、史等并廢,其監依舊為令,置二人。
景龍二年,又改太史局為太史監,令名不改,不隸秘書。
開元二年,又改令為監;三年,加從第四品下,其一員改為少監。
十四年,又改為局,複為太史令二員,隸秘書。
)丞二人,從七品下;(司馬彪《續漢志》雲:"太史丞一人,秩二百石。
"魏、晉、宋、齊皆同漢氏。
梁、陳太史丞三品蘊位。
後魏、北齊,史失其品第。
隋太史丞置二人,正第九品下。
炀帝三年減一人。
皇朝不置丞。
久視元年改為渾儀監,始置丞二人,從七品上。
長安二年又省,景龍二年複置。
)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
(太史不隸秘書郎為府、史,開元十四年複為令史也。
) 太史令掌觀察天文,稽定曆數。
凡日月星辰之變,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占候焉。
其屬有司曆、靈台郎、挈壺正。
凡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苟非其任,不得與焉。
(觀生不得讀占書,所見徵祥災異,密封聞奏,漏洩有刑。
)每季錄所見災祥送門下、中書省入起居注,歲終總錄,封送史館。
每年預造來歲曆,頒于天下。
司曆二人,從九品上;(《漢官儀》太史吏員有理曆六人。
至晉,太史令吏員有典曆四人。
宋、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有典曆,并史阙其員、品。
至隋,改典曆為司曆,置二人,從九品下,取左傳司曆為名。
皇朝為從九品上。
)保章正一人,從八品上;(《周禮》春官太史屬有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辯其吉兇"。
自秦、漢已來無其職。
至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其屬有保章上士、中士之職,即其任也。
至隋,置曆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皇朝因之。
長安四年省曆博士,置保章正以當之,掌教曆生。
)曆生三十六人,(隋氏置,掌習曆。
皇朝因之,同流外,八考入流。
)裝書曆生五人。
(皇朝置,同曆生。
) 司曆掌國之曆法,造曆以頒于四方。
有《戊寅曆》,(武德初,東郡道士傅仁均所造,拜太史令。
)《辚德曆》,(麟德中,太史令李淳風所造。
)《神龍曆》,(神龍中,太史令南宮說所造。
)《大衍曆》。
(開元十四年,嵩山僧一行承制旨考定,最焉詳密,今見行焉。
宋百官春秋雲:"《常道鄉公鹹熙百官名》有著作佐郎三人。
"晉定員八人;哀帝興甯二年,大司馬桓溫表省四人;孝武帝甯康元年複置八人。
《晉令》:"著作佐郎品第六,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孝武太元四年诏:"秘書監自選著作佐郎,今并無監,使吏部選,有監複舊焉。
"宋、齊并問。
晉制:著作佐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宋氏之初,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這替矣。
際秩四百石,品第七。
陳令、仆子起家為之,品制同梁。
後魏正第七品上,北齊正第七品下。
後周春官府置著作中士四人,即著作佐郎之任也。
隋置八人,正第七品下;炀帝三軍,置十二人,增品從第六。
皇胡置四人。
龍朔二年改為司文郎,鹹亨元年複故。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二人。
)書令史一人;
)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
北齊著作省置校書郎二人,正第九品上,隋及皇朝因之。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一人。
)正字二人,正九品下。
皇朝因之。
) 著作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
太史局:令二人,從五品下;
鳳鳥氏,曆正也。
"颛顼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羲氏、和氏紹重、黎之後,掌天地四時之官,并太史之任也。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頒告朔于邦國。
"《左傳》曰:"天子有日官。
"郎太史也。
《漢書百官》表太史屬太常。
《茂陵書》稱:"司馬談為太史令。
"後漢太史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曆、祥瑞、妖災,凡歲将終,奏新年曆而已。
魏因之。
晉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江左,高瑩以侍中、隙卓以義熙守、吳道欣以殿中侍卻史兼領太史。
宋、齊、粱、陳并同晉氏,後魏、北齊亦然。
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少大夫一人,掌曆家之法。
隋秘書省太史曹置太史令二人,從第七品下;炀帝三年,改太史曹為太史監,進令階為從五品。
皇朝因之,改監為局。
龍朔二年,改為秘書閣局,令改為秘閣郎中;鹹亨元年複舊。
久視元年為渾天監,不隸麟台,其令監置一人,加至正第五品上,因加副監及丞、主簿、府、史等員;其年又改為潭儀監,長安二年複為太史局,還隸辚台,緣監置官及府、史等并廢,其監依舊為令,置二人。
景龍二年,又改太史局為太史監,令名不改,不隸秘書。
開元二年,又改令為監;三年,加從第四品下,其一員改為少監。
十四年,又改為局,複為太史令二員,隸秘書。
)丞二人,從七品下;
"魏、晉、宋、齊皆同漢氏。
梁、陳太史丞三品蘊位。
後魏、北齊,史失其品第。
隋太史丞置二人,正第九品下。
炀帝三年減一人。
皇朝不置丞。
久視元年改為渾儀監,始置丞二人,從七品上。
長安二年又省,景龍二年複置。
)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
) 太史令掌觀察天文,稽定曆數。
凡日月星辰之變,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占候焉。
其屬有司曆、靈台郎、挈壺正。
凡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苟非其任,不得與焉。
)每季錄所見災祥送門下、中書省入起居注,歲終總錄,封送史館。
每年預造來歲曆,頒于天下。
司曆二人,從九品上;
至晉,太史令吏員有典曆四人。
宋、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有典曆,并史阙其員、品。
至隋,改典曆為司曆,置二人,從九品下,取左傳司曆為名。
皇朝為從九品上。
)保章正一人,從八品上;
自秦、漢已來無其職。
至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其屬有保章上士、中士之職,即其任也。
至隋,置曆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皇朝因之。
長安四年省曆博士,置保章正以當之,掌教曆生。
)曆生三十六人,
皇朝因之,同流外,八考入流。
)裝書曆生五人。
) 司曆掌國之曆法,造曆以頒于四方。
有《戊寅曆》,
)《辚德曆》,
)《神龍曆》,
)《大衍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