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太子左右衛及諸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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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隋置,為铠曹,皇朝因之。

    長安中改為胄曹參軍,神龍初複為铠曹,太極中又為胄曹。

    )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三府、五府之貳。

    凡府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季秋,以其屬官之狀上于率,而為之考課。

    錄事參軍事掌監印、發付、勾稽。

    倉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文官之簿書,凡勳階、考課、假使、祿賜,及公廨、财物、田園、食料皆典之。

    兵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武官,親·勳·翊衛衛士之名簿,及其番上、差遣之法式。

    凡上番者,皆受其名簿,而咨配于率。

    兼知公、私馬及雜畜之簿帳。

    胄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器械,諸公廨繕造之物事。

    凡大朝會,行從應請戎仗者,則具其名數,受之于主司,既事而歸之。

     左、右率府親府·勳府·翊府中郎将各一人,從四品上;(中郎将之說,已具上左、右衛。

    梁左衛率領七營,右衛率領四營。

    二率各領殿中将軍十人、員外将軍十人。

    又有正員司馬、員外司馬;屯騎,步兵、翊軍三校尉,謂之三校;旅贲中郎将、冗從仆射,謂之二将。

    又有左、右積弩将軍各一人。

    北齊太子左、右衛坊率各領騎官備身員,又有内直備身、備身正·副都督,備身五職等員,又有直閤、直前,直後員,又有旅騎、屯衛、典軍等校尉各二人,騎尉三十人。

    隋左、右衛率下有直閤四人、直寝八人,直齊、直後各十人。

    皇朝左、右衛率各置親、勳、翊三府,每府中郎将一人、郎将二人,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以宿衛。

    )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

    (皇朝置)。

     中郎将、郎将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

    兵曹掌判勾。

    若大朝會及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從鹵簿之法,而監其羽儀。

     太子左、右司禦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宗衛率各一人、副率二,掌領宗人侍衛,職拟左、右領軍将軍,加置行參軍二人。

    炀帝改為右、右武侍率,皇朝複為左、右宗衛。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司禦衛率府,神龍初又為宗衛,開元初複為左、右司禦率府。

    )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

    (隋文帝置,皇朝因之。

    其後改複,皆随于府。

    ) 左、右司禦率府率掌同左、右衛率;副率為之貳。

    郊城等三府之旅贲應番上者,各配于所職。

      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務一人,從八品下;(隋置左、右虞候開府,初無錄事,有長史及四曹參軍;至炀帝改為率府,始置錄事,皇朝因之。

    餘具上說。

    )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郊城等三府之貳,餘皆如左、右率府。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虞候,各開府一人,掌斥候非違,職拟左、右金吾将軍;炀帝改馬左、右虞候率,又各置副率二人。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清道衛,神龍初又為虞候率府,開元初複為清道率府。

    )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隋炀帝置,皇朝因之。

    龍朔、神龍、開元随府改複。

    ) 左、右清道率府率掌東宮内外晝夜巡警之法,以戒不虞,凡绛邑等三府皆屬焉;副率為之貳。

    凡皇太子出入,則領其屬以清遊隊為之先,以後拒隊為之殿,其餘依鹵簿之法以從。

    凡仗衛之出入,置細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