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國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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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隋置一人,皇朝因之。

    )承掌判監事。

    凡六學生每歲有業成上于監者,以其業與司業、祭酒試之:明經帖經,口試,策經義;進士帖一中經,試雜文,策時務,徵故事;其明法、明書·筭亦各試所習業。

    登第者,白祭酒,上于尚書禮部。

    (其試法皆依考功,又加以口試。

    明經帖限通八已上,明法、明書皆通九已上。

    )主簿掌印,勾檢監事。

    凡六學生有不率師教者,則舉而免之。

    其頻三年下第,九年在學及律生六年無成者,亦如之。

    (假違程限及作樂、雜戲亦同。

    唯彈琴、習射不禁。

    )錄事掌受事發辰。

     國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漢書百官表》雲:"博士,秦官也,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

    武帝置五經博士,宣帝稍增員十二人。

    "漢儀雲:"文帝博士七十餘人,為待诏。

    博士,朝服,玄端章甫冠。

    "司馬彪《百官志》雲:"博士十四人。

    "魏以太常統太學博士、祭酒。

    晉初置博士十九人,鹹甯四年立國子學,置國子博士一人。

    晉官品第六,介帻,兩梁冠,服、佩同祭酒。

    宋、齊無所改作。

    梁置國子博士二人,為九班。

    陳品第四,秩千石。

    後魏初,國子博士從五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為第五品。

    北齊置國子寺,有博士五人,品第五。

    隋初,國子隸太常,置博士五人;大業三年,置國子監博士一人,正五品。

    皇朝增置二人。

    )助教二人,從六品上。

    (晉武帝初立國子學,置助教十五人,官品視南台禦史,服同博士。

    東晉孝武損為十人,宋、齊并同。

    梁班第二。

    陳品第八,秩六百石。

    後魏第七品。

    北齊置十人,品同後魏。

    隋初置國子助教五人,從七品下;大業三年,減置一人。

    皇朝增置二人。

    )國子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已上曾孫之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之業,習《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每經各六十人,餘經亦兼習之。

    習《孝經》、《論語》限一年業成,《尚書》、《春秋公羊·谷梁》各一年半,《周易》、《毛詩》、《周禮》、《儀禮》各二年,《禮記》、《左氏春秋》各三年。

    其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壺、修一案,号為束修之禮。

    其習經有暇者,命習隸書并《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

    每旬前一日,則試其所習業。

    (試讀者,每千言内試一帖;試講者,每二千言内同大義一條,總試三條,通一及全不通,斟量決罰。

    )每歲,其生有能通兩經已上求出仕者,則上于監;堪秀才、進士者亦如之。

    助教掌佐博士,分經以教授焉。

    典學掌抄錄課業。

    廟幹掌灑掃學廟。

     太學博士三人,正六品上;(東晉元帝增置國子博士十六人,謂之太學博士,品、服同國子博士。

    梁置太學博士八人,班第二。

    陳品第八,秩六百石。

    後魏初,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從第七品。

    北齊國子寺有太學博士十人,從第七品。

    後周置太學博士下大夫六人,正四命。

    隋初置太學博士五人。

    仁壽元年罷國子,唯立太學,置博士五人,從五品;大業三年減置二人,降為從六品。

    皇朝增置三人。

    )助教三人,從七品上。

    (後魏置太學助教,第八品中。

    北齊國子寺有太學助教二十人,從第九品下。

    後周置太學助教上士六人,正三命。

    隋初,太學助教五人,正九品上;大業三年,減為二人。

    皇朝增置三人。

    )太學博士掌教文武官五品已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之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之業,每經各百人。

    其束修之禮,督課、試舉,如國子博士之法。

    助教已下并掌同國子。

     四門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後魏書》:"劉芳表雲:'太和二十年立四門博士,于四門置學。

    按:《禮記》雲天子設四學。

    鄭玄《注》:周四郊之虞庠也。

    今以其遼遠,故置于四門。

    請移與太學同處。

    '從之。

    "《後魏百官志》:"四門博士,第九品。

    "北齊置二十人,正九品上。

    後周阙。

    隋置五人,從八品上。

    皇朝減置三人,加正七品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