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殿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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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進甘滋珍異,皆辨其名數,而謹其儲供。

    直長為之貳。

    凡元正、冬至大朝會飨百官,與光祿視其品秩,分其等差而供焉。

    其賜王公已下及外方賓客亦如之。

    若諸陵月享,則于陵所視膳而獻之。

    (諸陵須上食,陵别殿中省主膳三十人分番上下,每季差官相監,于陵所造食供進。

    )食醫掌和齊所宜。

    主食掌率主膳以供其職。

     尚藥局:奉禦二人,正五品下;(自梁、陳、後魏已往,皆太醫兼其職。

    北齊門下省統尚藥局,有典塑二人、侍禦師四人、尚藥監四人,惣禦藥之事;又集書省統三局,有中尚藥局典禦二人、丞二人、中谒者仆射二人,惣知中宮醫藥之事。

    隋門下省統尚藥局典禦二人,正五品下;侍禦醫四人,正七品上;直長四人,正七品下;醫師四十人。

    大業三年分屬殿内,改為奉禦,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醫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四人,正七品上;(隋置四人,正七品下,炀帝加品為正七品,皇朝因之。

    )侍禦醫四人,從六品上;(北齊尚藥局有侍禦師四人,隋有侍禦醫四人,皇朝因之。

    )主藥十二人;藥童三十人;(漢有藥丞,主藥。

    後周有主藥六人,隋有主藥四人、藥童二十四人。

    )司醫四人,正八品下;(隋大業中置,皇朝因之。

    )醫佐八人,正九品下;(隋大業中置,皇朝因之。

    )按摩師四人;(隋有按摩師一百二十人,皇朝減置。

    )咒禁師四人;(皇朝初置。

    )合口脂匠二人。

    (皇朝初置。

    ) 尚藥奉禦掌合和禦藥及診候之事;直長為之貳。

    凡藥有上、中、下之三品。

    (上藥為君,養命以應天;中藥為臣,養性以應人;下藥為佐,療病以應地,遞相宣攝而為用。

    )凡合藥宜用一君、三臣、九佐,方家之大經也,必辯其五味。

    三性、七情,然後為和劑之節。

    五味謂酸、鹹、甘、苦、辛,酸屬肝,鹹屬腎,甘屬脾,苦屬心,辛屬肺。

    三性謂寒、溫、平。

    七情謂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

    其用又有四焉,曰湯、丸、酒、散,視其病之深淺所在而服之。

    診脈辨寸、關、尺之三部,以調四時沉、浮、滑、澀之節,而知病之所在。

    在胸隔者,先食而後服藥;在心腹者,先服藥而後食。

    凡合和禦藥,與殿中監視其分、劑,藥成,先嘗而進焉。

    (合藥供禦,門下、中書司别長官一人,并當上大将軍衛别一人,與殿中監、尚藥奉禦等監視;藥成,醫佐以上先嘗,然後封印;寫本方,方後具注年、月、日,監藥者扁署名,俱奏。

    餌藥之日,尚藥奉禦先嘗,次殿中監嘗,次皇太子嘗,然後進禦。

    )侍禦醫掌診候調和。

    司醫、醫佐掌分療衆疾。

    主藥、藥童掌刮、削、搗、篩。

    按摩師、咒禁師所掌如太醫之職。

     尚衣局:奉禦二人,從五品上;(《周禮》有司服中士二人,"掌王吉兇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戰國有尚衣、尚冠之職。

    秦、漢少府屬官有禦府令、丞,掌供禦服。

    後漢又掌宦者,典官作中衣服及補浣之事。

    魏因之。

    晉屬光祿勳,東晉省。

    宋大明中,改尚方曰左、右禦府,各置令、丞一人。

    後廢帝初,省禦府,置中署,隸右尚方;其後又置。

    至齊高祖省,文帝又置。

    初,宋氏用三品勳位,明帝改用二品,準南台禦屯,掌金銀、彩帛,凡諸造作,以供奉,及妃、主、六宮。

    梁、陳無禦府,其職隸在尚方。

    後魏有掌服郎,從六品上。

    北齊門下省統主衣局都統、子統各二人。

    後周有司服上士二人、中士二人。

    隋門下省有禦府局監二人,大業三年分屬殿内省,其後又改為尚衣局。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奉冕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直長四人,正七品下;(隋改禦府為尚衣局,始置直長,領主衣。

    皇朝因之。

    )主衣十六人。

    (隋置,皇朝因之。

    ) 尚衣奉禦掌供天子衣服,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