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秘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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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上;(著作佐郎修國史。

    宋百官春秋雲:"《常道鄉公鹹熙百官名》有著作佐郎三人。

    "晉定員八人;哀帝興甯二年,大司馬桓溫表省四人;孝武帝甯康元年複置八人。

    《晉令》:"著作佐郎品第六,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孝武太元四年诏:"秘書監自選著作佐郎,今并無監,使吏部選,有監複舊焉。

    "宋、齊并問。

    晉制:著作佐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宋氏之初,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這替矣。

    際秩四百石,品第七。

    陳令、仆子起家為之,品制同梁。

    後魏正第七品上,北齊正第七品下。

    後周春官府置著作中士四人,即著作佐郎之任也。

    隋置八人,正第七品下;炀帝三軍,置十二人,增品從第六。

    皇胡置四人。

    龍朔二年改為司文郎,鹹亨元年複故。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二人。

    )書令史一人;(自晉以來,秘書著作皆有令史,史阙其員、品。

    )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後魏著作省置校書郎,史阙其員、品。

    北齊著作省置校書郎二人,正第九品上,隋及皇朝因之。

    開元二十六年減置一人。

    )正字二人,正九品下。

    (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從九品上。

    皇朝因之。

    ) 著作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

     太史局:令二人,從五品下;(《左傳》雲:"昔少昊氏以鳥紀官。

    鳳鳥氏,曆正也。

    "颛顼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羲氏、和氏紹重、黎之後,掌天地四時之官,并太史之任也。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頒告朔于邦國。

    "《左傳》曰:"天子有日官。

    "郎太史也。

    《漢書百官》表太史屬太常。

    《茂陵書》稱:"司馬談為太史令。

    "後漢太史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曆、祥瑞、妖災,凡歲将終,奏新年曆而已。

    魏因之。

    晉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绛朝服。

    江左,高瑩以侍中、隙卓以義熙守、吳道欣以殿中侍卻史兼領太史。

    宋、齊、粱、陳并同晉氏,後魏、北齊亦然。

    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少大夫一人,掌曆家之法。

    隋秘書省太史曹置太史令二人,從第七品下;炀帝三年,改太史曹為太史監,進令階為從五品。

    皇朝因之,改監為局。

    龍朔二年,改為秘書閣局,令改為秘閣郎中;鹹亨元年複舊。

    久視元年為渾天監,不隸麟台,其令監置一人,加至正第五品上,因加副監及丞、主簿、府、史等員;其年又改為潭儀監,長安二年複為太史局,還隸辚台,緣監置官及府、史等并廢,其監依舊為令,置二人。

    景龍二年,又改太史局為太史監,令名不改,不隸秘書。

    開元二年,又改令為監;三年,加從第四品下,其一員改為少監。

    十四年,又改為局,複為太史令二員,隸秘書。

    )丞二人,從七品下;(司馬彪《續漢志》雲:"太史丞一人,秩二百石。

    "魏、晉、宋、齊皆同漢氏。

    梁、陳太史丞三品蘊位。

    後魏、北齊,史失其品第。

    隋太史丞置二人,正第九品下。

    炀帝三年減一人。

    皇朝不置丞。

    久視元年改為渾儀監,始置丞二人,從七品上。

    長安二年又省,景龍二年複置。

    )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

    (太史不隸秘書郎為府、史,開元十四年複為令史也。

    ) 太史令掌觀察天文,稽定曆數。

    凡日月星辰之變,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占候焉。

    其屬有司曆、靈台郎、挈壺正。

    凡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苟非其任,不得與焉。

    (觀生不得讀占書,所見徵祥災異,密封聞奏,漏洩有刑。

    )每季錄所見災祥送門下、中書省入起居注,歲終總錄,封送史館。

    每年預造來歲曆,頒于天下。

     司曆二人,從九品上;(《漢官儀》太史吏員有理曆六人。

    至晉,太史令吏員有典曆四人。

    宋、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有典曆,并史阙其員、品。

    至隋,改典曆為司曆,置二人,從九品下,取左傳司曆為名。

    皇朝為從九品上。

    )保章正一人,從八品上;(《周禮》春官太史屬有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辯其吉兇"。

    自秦、漢已來無其職。

    至後周,春官府置太史,其屬有保章上士、中士之職,即其任也。

    至隋,置曆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皇朝因之。

    長安四年省曆博士,置保章正以當之,掌教曆生。

    )曆生三十六人,(隋氏置,掌習曆。

    皇朝因之,同流外,八考入流。

    )裝書曆生五人。

    (皇朝置,同曆生。

    ) 司曆掌國之曆法,造曆以頒于四方。

    有《戊寅曆》,(武德初,東郡道士傅仁均所造,拜太史令。

    )《辚德曆》,(麟德中,太史令李淳風所造。

    )《神龍曆》,(神龍中,太史令南宮說所造。

    )《大衍曆》。

    (開元十四年,嵩山僧一行承制旨考定,最焉詳密,今見行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