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司農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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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如社稷。
陳因之。
後魏阙。
北齊籍于城東南千畝,設禦壇于阡陌東。
正月吉亥,使公卿祀先農于壇上;祀訖,帝降至耕位,執耒三推,升壇即坐。
一品五推,二品七推,三品九推。
籍田令帥屬以牛耕終千畝,以青箱奉穜稑之種,司農諧耕所灑之,耰訖,省功,奏事畢。
帝降之便殿更衣,宴飨、班赉而還。
後周無聞。
隋于啟夏門外置地千畝,為壇。
孟春吉亥祭先農,以後稷配,牲用太牢。
皇帝服衮冕,備法駕,乘耕根車,祀三獻訖,因耕。
司農授來,皇帝三推,執事以授應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司農率其屬終畝。
皇朝因之。
開元二十三年正月,上親耕于洛陽東門外,諸儒奏議,以為古者耦耕,以一墢為一推,其禮久廢;今用牛耕,宜以一步為一推。
及親籍田,太常卿告三推禮畢,上曰:"朕憂農人之勤勞,欲俯同九推。
"遂九推而止。
于是,公卿以下皆過于古雲。
)季冬藏冰,祭司寒以黑牡櫃黍。
仲春啟冰亦如之。
丞六人,從六品上;(秦治粟内史有兩丞,漢因之。
武帝改為大司農,亦兩丞。
及桑弘羊為大司農,置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将以興利。
後漢司農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部丞主帑藏。
魏因之,品第七。
晉亦品第七,造賢一梁冠,介帻,皂衣,銅印、黃绶。
宋、齊、梁、陳司農丞墨绶。
後魏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為七品下,北齊因之。
隋司農丞五人,品從第六;大業五年,加至從五品。
皇朝武德中置四人,貞觀中加置六人。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晉太康中置主簿二人。
宋、齊無聞。
梁置一人,七班之中第三;陳因之。
後魏不見。
北齊司農寺有功曹、五官、主簿。
隋司農寺主簿二人,皇朝因之。
)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丞掌判寺事。
凡天下租稅及折造轉運于京、都,皆閱而納之。
每歲自都轉米一百萬石以祿百官及供諸司;若駕幸東都,則減或罷之。
凡受租皆于輸場對倉官、租綱吏人執籌數函,其函大五斛,次三斛,小一斛。
其諸州稿稭應輸京、都者,閱而納之,以供祥麟、鳳苑之馬。
凡朝會、祭祀米物薪刍,皆應時而給。
(若應供禦進内,則據本司移牒而供之。
其中書·門下·尚書省、禦史台、史館、集賢院别敕定名使,并吏部、兵部入宿令史,中書、門下令史,諸楷書手寫書課,皆有炭料。
)凡官戶、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媲偶;若給賜,許其妻、子相随。
若犯籍沒,以其所能各配諸司,婦人巧者入掖庭。
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檢稽失。
凡置木契二十隻,應須出給,與署合之。
(十隻與太倉署合,十隻與導官署合,皆九雄、一雌。
雄,主簿掌;雌,留署,勘然後出給。
)錄事掌受事發辰。
上林署:令二人,從七品下;(《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置,掌上林苑。
屬官有上林令、丞、尉,又有甘泉上林長、丞。
又,步兵校尉掌上林苑。
又,少府屬官有上林中十池監。
"上林者,漢之苑囿也,司馬相如有《上林賦》。
後漢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主苑中禽獸;頗有人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
丞一人,三百石。
魏、晉因之。
江左阙其官。
宋武帝複置,隸尚書殿中曹及少府;齊因之。
梁、陳屬司農。
後魏阙文。
北齊及隋并屬司農,皇朝因之。
)丞四人,從八品下;(漢水衡都尉上林有八丞。
後漢、魏、晉并一人,江左省,宋武帝置,齊、梁、陳并一人。
後魏阙文。
北齊上林丞八人,隋置一人,皇朝置四人。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上林署令掌苑囿、園池之事;丞為之貳。
凡植果樹蔬菜,以供朝會、祭祀;其尚食進禦及諸司常料亦有差。
(諸司吏執抄旁詣圃,然後給之。
)凡季冬藏冰,(每歲藏一千段,方三尺,厚一尺五寸,所管州于山谷鑿而取之。
)先立春三日納之冰井。
陳因之。
後魏阙。
北齊籍于城東南千畝,設禦壇于阡陌東。
正月吉亥,使公卿祀先農于壇上;祀訖,帝降至耕位,執耒三推,升壇即坐。
一品五推,二品七推,三品九推。
籍田令帥屬以牛耕終千畝,以青箱奉穜稑之種,司農諧耕所灑之,耰訖,省功,奏事畢。
帝降之便殿更衣,宴飨、班赉而還。
後周無聞。
隋于啟夏門外置地千畝,為壇。
孟春吉亥祭先農,以後稷配,牲用太牢。
皇帝服衮冕,備法駕,乘耕根車,祀三獻訖,因耕。
司農授來,皇帝三推,執事以授應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司農率其屬終畝。
皇朝因之。
開元二十三年正月,上親耕于洛陽東門外,諸儒奏議,以為古者耦耕,以一墢為一推,其禮久廢;今用牛耕,宜以一步為一推。
及親籍田,太常卿告三推禮畢,上曰:"朕憂農人之勤勞,欲俯同九推。
"遂九推而止。
于是,公卿以下皆過于古雲。
)季冬藏冰,祭司寒以黑牡櫃黍。
仲春啟冰亦如之。
丞六人,從六品上;
武帝改為大司農,亦兩丞。
及桑弘羊為大司農,置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将以興利。
後漢司農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部丞主帑藏。
魏因之,品第七。
晉亦品第七,造賢一梁冠,介帻,皂衣,銅印、黃绶。
宋、齊、梁、陳司農丞墨绶。
後魏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為七品下,北齊因之。
隋司農丞五人,品從第六;大業五年,加至從五品。
皇朝武德中置四人,貞觀中加置六人。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
宋、齊無聞。
梁置一人,七班之中第三;陳因之。
後魏不見。
北齊司農寺有功曹、五官、主簿。
隋司農寺主簿二人,皇朝因之。
)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丞掌判寺事。
凡天下租稅及折造轉運于京、都,皆閱而納之。
每歲自都轉米一百萬石以祿百官及供諸司;若駕幸東都,則減或罷之。
凡受租皆于輸場對倉官、租綱吏人執籌數函,其函大五斛,次三斛,小一斛。
其諸州稿稭應輸京、都者,閱而納之,以供祥麟、鳳苑之馬。
凡朝會、祭祀米物薪刍,皆應時而給。
其中書·門下·尚書省、禦史台、史館、集賢院别敕定名使,并吏部、兵部入宿令史,中書、門下令史,諸楷書手寫書課,皆有炭料。
)凡官戶、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媲偶;若給賜,許其妻、子相随。
若犯籍沒,以其所能各配諸司,婦人巧者入掖庭。
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檢稽失。
凡置木契二十隻,應須出給,與署合之。
雄,主簿掌;雌,留署,勘然後出給。
)錄事掌受事發辰。
上林署:令二人,從七品下;
屬官有上林令、丞、尉,又有甘泉上林長、丞。
又,步兵校尉掌上林苑。
又,少府屬官有上林中十池監。
"上林者,漢之苑囿也,司馬相如有《上林賦》。
後漢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主苑中禽獸;頗有人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
丞一人,三百石。
魏、晉因之。
江左阙其官。
宋武帝複置,隸尚書殿中曹及少府;齊因之。
梁、陳屬司農。
後魏阙文。
北齊及隋并屬司農,皇朝因之。
)丞四人,從八品下;
後漢、魏、晉并一人,江左省,宋武帝置,齊、梁、陳并一人。
後魏阙文。
北齊上林丞八人,隋置一人,皇朝置四人。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上林署令掌苑囿、園池之事;丞為之貳。
凡植果樹蔬菜,以供朝會、祭祀;其尚食進禦及諸司常料亦有差。
)凡季冬藏冰,
)先立春三日納之冰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