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太常寺

關燈
太常領鼓吹令、丞,掌百戲、鼓吹樂人等事,又兼黃戶局,掌供樂人衣服等;太樂又領清商部。

    隋太常寺統鼓吹、清商二令、丞,各二人。

    皇朝因省清商,并于鼓吹。

    開元二十三年,減一人。

    )丞一人,從八品下;(隋置二人,皇執因之;開元二十三年,減一人。

    )樂正四人,從九品下。

    (其說已具太樂樂正下。

    隋清商署樂師二人,炀帝改為樂正也。

    ) 鼓吹令掌鼓吹施用調習之節,以備鹵簿之儀;丞為之貳。

    凡大駕行幸,鹵簿則分前、後二部以統之。

    (前部:扛鼓十二,夾金钲十二;次大鼓一百二十;次長鳴一百二十;次铙鼓十二,夾歌、箫、笳各二十四;次大橫吹一百二十,節鼓二,夾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次扛鼓十二,夾金钲十二;次小鼓一百二十;次中鳴一百二十;次羽葆鼓十二,夾歌、箫、笳各二十四。

    後部:羽葆鼓十二,夾歌、箫、笳各二十四;次铙鼓十二,夾歌、箫、笳各二十四;次小橫吹一百二十,夾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

    大駕鼓吹并朱漆畫,大鼓、小鼓加金镯,羽葆鼓、铙鼓、節鼓皆五彩重蓋,其羽葆鼓仍飾以羽葆。

    長鳴、中鳴、大·小橫吹五彩衣幡,绯掌,畫交龍五采腳;大角幡亦如之。

    大鼓、長鳴、大橫吹、節鼓及橫吹後笛、箫、觱篥等工人服皆绯地苣文袍、褲及帽,金钲、扛鼓、小鼓、中鳴、小橫吹及橫吹後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等工人服并青地苣文袍、褲及帽,羽葆鼓、铙鼓及歌、箫、笳工人服并武弁、朱褠衣、革帶,大角工人平巾帻、绯衫、白布大口褲。

    其鼓吹主帥服與大角同,以下主帥服亦準此也。

    )法駕則三分減一,小駕則減大駕之半。

    皇太後、皇後出,則如小駕之制。

    凡皇太子鼓吹亦有前、後二部。

    (前部則扛鼓、金钲各二;次大鼓三十六;次長鳴三十六,铙鼓二、箫、笳各六;次扛鼓、金钲各二;次小鼓三十六;次中鳴三十六。

    後部則铙吹一部:铙鼓二,夾箫、笳各六;橫吹一部:橫吹十,節鼓一,夾笛、觱篥、箫、笳各五。

    大鼓、小鼓無金镯、羽葆,長鳴、中鳴、大橫吹五彩衣皤,绯掌,畫蹲豹五彩腳;餘并同上。

    )親王已下,亦各有差。

    (親王鼓吹:扛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八,次長鳴十八,次扛鼓、金钲各一,次小鼓十、中鳴十。

    後部,铙吹一部:铙鼓一,夾箫、笳各四;次橫吹一部:橫吹六,節鼓一,夾笛、箫、觱篥、笳各四。

    第一品鼓吹:扛鼓、金钲各一,大鼓十六,長鳴十六;铙吹一部:铙一,箫、笳各四;橫吹一部:橫吹六,節鼓一,笛、箫、觱篥、笳各四。

    二品鼓吹:扛鼓、金钲各一,大鼓十四;铙吹一部:铙一,箫,笳各二,橫吹一部:橫吹四,笛、箫、觱篥、笳各一。

    三品鼓吹減二品大鼓之四,橫吹之二。

    四品鼓吹又減大鼓之二,而去其橫吹。

    一品已下、三品已上鼓吹并朱漆;铙及節鼓、長鳴、大橫吹五彩衣幡,绯掌,畫蹲豹五彩腳;大角幡亦如之。

    其大鼓、長鳴、大笛,橫吹、節鼓及橫吹後笛、箫、觱篥、笳等工人服绯?帽,赤布褲褶;金钲、扛鼓工人服青?帽,青布褲褶;铙鼓、箫、笳工人服武弁,朱褠衣,革帶;大角工人服平巾帻,绯衫,白布大口挎。

    四品铙鼓及箫、笳工人衣服同三品,餘鼓皆綠沈;金钲、扛鼓、大鼓工人服青?帽,青布褲褶。

    凡钲、鼓并列于道,左鼓、右钲。

    大駕之钲、鼓皆加八角紫傘,皇太子之钲、鼓加六角紫傘,王公已降加四角青傘。

    ) 凡大駕行幸有夜警晨嚴之制。

    (大駕夜警十二曲,中警七曲,晨嚴二通。

    皇太子夜警九曲,公卿已下夜警七曲,晨嚴并三通。

    夜警衆一曲,轉次而振。

    晨嚴之曲,第一曰《元驎合邏》,第二曰《元驎他固夜》,第三曰《元驎跋至慮》。

    凡大駕鹵簿一千八百三十八人,分為二十四隊,列為二百一十四行;小駕鹵簿一千五百人,分為二十四隊,列為一百二十行;東宮鹵簿六百二十四人,分為九隊,列為三十一行。

    ) 凡合朔之變,則帥工人設五鼓于太社,執麾旒,于四門之塾置龍床焉。

    有變則舉麾,擊鼓齊發,變複而止。

    馬射,則設扛鼓、金钲,施龍床,而偶作焉。

    (二人聲作,著苣文袍、挎褶。

    )大灘則帥鼓角以助侲子之唱。

    (唐禮:"鼓角十人為一隊。

    ") 太醫署:令二人,從七品下;(《周禮》有醫師上士、下士。

    秦少府屬官有大醫令、丞,無員,多至數十人。

    後漢又有樂丞一人,魏因之。

    晉氏宗正屬官有大醫令、丞,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绛朝服,品第七;過江,省宗正,而太醫以給門下省。

    宋、齊太醫令,丞隸侍中。

    梁門下省領太醫令、丞,令班第一,丞為三品蘊位。

    陳因之。

    後魏有太醫協士,助教。

    北齊太常寺統太醫令、丞。

    後周有大醫下大夫、小醫上士。

    隋太常寺統太醫署令、丞,有主藥、醫師、藥園師、按摩·咒禁博士;炀帝又置醫監五人、醫正十人。

    皇朝因之。

    )丞二人,從八品下;(秦、漢已來皆有丞一人。

    至隋,又置二人,皇朝因而不改。

    )醫監四人,從八品下;醫正八人,從九品下;(後周有醫正上士、中士、下士。

    隋炀帝置醫監五員、醫正十員,皇朝減之。

    隋又有藥園師、藥生等,皇朝因之。

    )醫師二十人,醫工一百人,(周禮有醫師上士、下士。

    後漢有醫工長,第五倫補為淮陽王醫工長是也。

    隋太醫有師二百人,皇朝置二十人,醫工一百人。

    )醫生四十人,典學二人。

    (後周醫正有醫生三百人,隋太醫有生一百二十人,皇朝置四十人。

    貞觀後,置典學二人。

    ) 太醫令掌諸醫療之法;丞為之貳。

    其屬有四,曰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皆有博土以教之,其考試、登用如國子監之法。

    (諸醫、針生讀《本草》者,即令識藥形,知藥性;讀明堂者,即令驗圖識其孔穴;讀脈訣者,即令遞相診候,使知四時浮、沈、沚、滑之狀;讀《素問》、《黃帝針經》、《甲乙脈經》皆使精熟。

    博士月一試,太醫令、丞季一試,太常丞年終惣試。

    若業術過于見任官者,即聽補替。

    其在學九年無成者,退從本色。

    )凡醫師、醫正、醫工療人疾病,以其全多少而書之,以為考課。

    (每歲常合傷寒、時氣、瘧、痢、傷中、金瘡之藥,以備人之疾病者。

    )藥園師以時種莳、收采諸藥。

    (京師置藥園一所,擇良田三頃,取庶人十六已上、二十已下充藥園生,業成,補藥園師。

    )凡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葉花實,草石骨肉之異;及有毒無毒,陰乾曝乾,采造時月,皆分别焉。

    (凡藥八百五十種:三百六十種,《神農本經》;一百八十二,《名醫别錄》;一百一十四,《新修本草》新附;一百九十四,有名無用。

    )皆辨其所出州土,每歲貯納,擇其良者而進焉。

     醫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從九品上。

    (晉代以上手醫子弟代習者,令助教部教之。

    宋元嘉二十年,太醫令秦承祖奏置醫學,以廣教授;至三十年省。

    後魏有太醫博士、助教。

    隋太醫有博士二人,掌醫。

    皇朝武德中,博士一人,助教二人;貞觀中,減置一人,又置醫師、醫工佐之,掌教醫生。

    ) 醫博士掌以醫術教授諸生習《本草》、《甲乙脈經》,分而為業:一曰體療,二曰瘡腫,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齒,五曰角法。

    (諸醫生既讀諸經,乃分業教習,率二十人以十一人學體療。

    三人學瘡腫。

    三人學少小,二人學耳目口齒,一人學角法。

    體療者,七年成;少小及瘡腫,五年;耳目口齒之疾并角法,二年成。

    ) 針博士一人,從八品上;針助教一人;從九品下。

    (皇朝置,又置針師、針工佐之,以教針生也。

    )針博士掌教針生以經脈孔穴,使識浮、沈、沚、滑之侯,又以九針為補寫之法。

    (一曰才針,取法于巾針,長一寸六分,大其頭,銳其末,令不得深入,主熱在皮膚者。

    二曰員針,取法于絮針,長一寸六分,主療分間氣。

    三曰鍉針,取法于黍粟之銳,長二寸半,主邪氣出入。

    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長一寸六分,刃三隅,主決癱出血。

    五曰铍針,取法于劍,令其末如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決大癱腫。

    六曰員利針,取法于牦,直員銳,長一寸六分,主取四支癱、暴痹。

    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痹在絡者。

    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

    九曰大針,取法于鋒針,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

    凡此九針,以法九州九野之分。

    九針之形及所主疾病,畢矣。

    )凡針疾先察五藏有餘不足而補寫之。

    (人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内連骨髓,外通津液,以成四支、九竅、十六節、三百六十五部,必先知其病之所在。

    )凡針生習業者,教之如醫生之法。

    (針生習《素問》、《黃帝針經》、《明堂》、《脈訣》、《兼習流注》、《偃側》等圖,《赤烏神針》等經。

    業成者,試《素問》四條,《黃帝針經》、《明堂》、《脈訣》各二條。

    ) 按摩博士一人,從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