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中書省集賢院史館匦使

關燈
員。

    北齊置十人,品同魏氏,并掌诏诰。

    後周春官府置小史上士二人,比其任也。

    隋初改曰内史舍人,置八人,專掌诏诰,正第六品上;開皇三年,加從第五品上。

    炀帝三年減置四人,十二年改曰内書舍人。

    皇朝改曰内史舍人。

    武德三年改曰中書舍人,龍朔、鹹亨、光宅、神龍、開元并随省改複。

    ) 中書舍人掌侍奉進奏,參議表章。

    凡诏旨、制敕及玺書、冊命,皆按典故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而行之。

    其禁有四:一曰漏洩,二曰稽緩,三曰逢失,四曰忘誤,所以重王命也。

    制敕既行,有誤則奏而改正之。

    凡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而奏之;國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寮表賀亦如之。

    凡冊命大臣于朝,則使持節讀冊命命之。

    凡将帥有功及有大賓客,皆使以勞問之。

    凡察天下冤滞,與給事中及禦史三司鞫其事。

    凡有司奏議,文武考課,皆預裁焉。

    (按:今中書舍人、給事中每年各一人監考内外官使。

    其中書舍人在省,以年深者為合老,兼判本省雜事;一人專掌畫,謂之知制诰,得食政事之食;餘但分署制敕。

    六人分押尚書六司,凡有章表皆商量,可否則與侍郎及令連署而進奏。

    其掌畫事繁,或以諸司官兼者,謂之兼制诰。

    )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周官天官有司書中士四人,鄭注雲:"主計會之簿書。

    "掌邦國六典、八法、九職,蓋比主書之任也。

    王道秀《百官春秋》:"初,晉中書置主書,用武官,宋文帝改用文吏。

    "齊氏中書置主書令史。

    梁氏不置。

    陳氏中書置主書十人,去仿史之名。

    後魏中書有主書令史八人,從第七品上。

    北齊十人,從八品上。

    天保中,文宣躬親政事,主書令史頗亦受委,并得奏事。

    文宣曾立看主書令史題署,嫌其遲,語雲:"但主書,何須複著'令史'二字也。

    "即以去之。

    至武成河清初,左丞劾其軋改吏稱,皆雲文宣口事物,尋屬新令初頒,遂去"令史"之字。

    文宣之代,雖曰委任,用人猶輕。

    至孝昭、武成,召引才學之士荀士遜、李德林、樊孝廉為之,頗曰清舉,猶未有約然子弟屈為此職。

    隋氏中書主書亦有"令史"字,置十人,正第九品上,用人益輕。

    炀帝三年改減為四人。

    皇朝因子,流外入流累轉為之。

    ) 主事四人,從八品下;(魏氏所置。

    曆宋、齊,中書并置主事,品并第八。

    梁中書令史二人,品第八。

    陳氏及後魏、北齊并不置。

    隋初,諸台省并置主事令史,皆正第九品上;炀帝三年,并去令史之名。

    前代用人皆輕,而隋氏雜用士人為之,故顔慜楚文學名家為内史主事;尋罷士人。

    皇朝并用流外入流累轉為之。

    舊》令《從九品上,開元二十四年敕進入八品。

    )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

    (魏置中書令史,呂第八。

    晉氏品第九,宋氏品第八。

    齊中書令史品第六。

    梁中書令史八人、書令史十二人,品皆第九。

    陳氏中書吏不置令史。

    後魏、北齊中書并有令史。

    自前代已來,令史皆有品秩,至隋開皇初始降為流外行署。

    ) 右散騎常侍二人,從三品。

    (故事已詳于左省。

    顯慶二年置,龍朔二年改為右侍極,鹹亨元年複故。

    )右散騎常侍掌如左散騎常侍之職。

     右補阙二人,從七品上;(廢置已詳門下省左補阙注。

    )右拾遺二人,從八品上。

    (已詳左拾遺注。

    )右補阙、拾遺掌如左補阙、拾遺之職。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

    (起居舍人因起居注而名官焉。

    古者,人君言則右史書之,即其任也。

    其設官沿革,起居郎注詳焉。

    隋炀帝三年,減内史舍人四員;置起居舍人二人,從第六品上,次内史舍人下,始以虞世南、蔡允恭為之。

    皇朝因之。

    貞觀二年省,顯慶二年又置。

    龍朔二年改為右史,鹹亨元年複故。

    天授元年又改為右史,神龍元年複故。

    ) 起居舍人掌修記言之史,錄天子之制诰德音,如記事之制,以紀時政之損益。

    (自永徽已後,起居唯得對仗承旨,仗下之後,謀議皆不得預聞。

    長壽元年,文昌左丞姚璹知政事,以為帝王谟訓,不可遂無紀述,若不宜自宰相,史官無從得書,遂表請仗下所言軍國政要,即宰相一人專知撰錄,号為"時政記",每月送史館。

    自後因循,錄付兩省起居,使編錄焉。

    )季終,則授之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