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三府督護州縣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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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漢書》雲:"縣長皆掌理其縣。

    萬戶已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百石以下,有佐史之秩,為少吏。

    "漢京兆尹統長安令,後漢河南尹統洛陽令,魏、晉已後皆因之。

    隋初,兩京置四縣,增秩為正五品,皇朝因之而不改。

    天後時,東都又置來庭、永昌二縣,以太原為北都,尋亦罷。

    開元十一年置北都,以晉陽、太原為京縣。

    十七年巡陵,又以奉先同京縣。

    )丞二人,從七品上。

    (漢氏縣丞、尉多以本郡人為之,三輔縣則兼用他郡。

    及隋氏革選,盡用他郡之人。

    漢已下皆一人。

    皇朝置京縣丞二員,北京太原、晉陽各置一丞。

    )主簿二人,從八品上。

    (自漢以來,主簿皆令、長辟除。

    周、隋長安縣令、丞已下有功曹主簿,西曹、兵·倉·戶·法·士等曹主簿。

    皇朝京縣置二人,太原、晉陽各一員。

    )錄事二人,從九品下;(隋長安縣置錄事二人。

    )佐二人,史二人。

    尉六人,從八品下。

    (漢氏長安有四尉,分為左、右部:城東、南置廣部尉,是為左部;城西、北置明部尉,是為右部。

    并四百石,黃绶、大冠。

    主追捕盜賊,伺察奸非。

    後漢洛陽置四尉,皆孝廉作,有東部、南部,西部、北部尉。

    魏氏因之。

    晉洛陽置六部尉,過江,亦于建康置六部尉,宋、齊、梁、陳并因之。

    北齊邺縣亦置三尉。

    隋氏長安無尉,有正;炀帝後置尉。

    皇朝武德初,始置尉六人。

    )司功佐三人,史六人。

    司倉佐四人,史八人。

    司戶佐五人,史十人。

    司兵佐三人,史六人。

    司法佐五人,史十人。

    司士佐四人,史八人。

    典獄十四人。

    問事八人。

    白直十八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諸縣,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上·隋九等縣丞、尉已下皆有,以本縣人為之,高宗始為品官,令吏部選授。

    尉二人,正九品下。

    後漢置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主捕盜賊。

    三國、晉、宋之後并因之。

    隋氏九等縣則上縣二人,中、下縣一人;炀帝改為縣正,又為書佐。

    皇朝複為縣尉,畿縣戶不滿四千者亦置二人,萬戶已上置三人。

    諸州上縣令從六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從九品上。

    中縣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薄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縣滿四千戶增置一人。

    中下縣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下縣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丞一人,正八品下;(注見上文。

    )主簿一人,正九品上;(隋九等縣丞、尉已下皆有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功曹主簿,西曹、金·戶·兵·法·士等曹佐及市令等員,正九品下,皆本縣人為之。

    高宗始為品官,令吏部選授。

    )尉二人,正九品下;錄事二人,史三人;司功佐三人,史五人,司倉佐四人,史七人;司戶佐四人,史七人,帳史一人。

    (萬戶已上增置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

    )司法佐四人,史八人;(萬戶已上增置佐一人、史二人。

    )司士佐四人,史八人;典獄十人;問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帥二人;經學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諸州上縣,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蔚二人,從九品上;錄事二人,史三人;司戶佐四人,史七人,帳史一人;(萬戶已上增置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

    )司法佐四人,史八人;(萬戶已上增置佐一人、史二人,餘同畿縣。

    )典獄十人;問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帥二人,倉督二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諸州中縣,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史二人;司戶佐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四千戶增置佐一人、史二人、帳史一人。

    )司法佐三人,史六人;(四千戶增置佐一人、史二人。

    )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帥二人,倉督一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二十五人。

     諸州中下縣,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司戶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獄六人;問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帥二人;(無市則阙。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二十五人。

     諸州下縣,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司戶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獄六人;問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史一人,帥二人;(無市則阙。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諸縣令之職,皆掌導揚風化,撫字黎氓,敦四人之業,崇五土之利,養鳏寡,恤孤窮,審察冤屈)躬親獄訟,務知百姓之疾苦。

    所管之戶,量其資産,類其強弱,定為九等。

    其戶皆三年一定,以入籍帳。

    若五九、(謂十九、四十九、五十九、七十九、八十九。

    )三疾(謂殘疾、廢疾、笃疾。

    )及中、丁多少,貧富強弱,蟲霜旱澇,年收耗實,過貌形狀及差科簿;皆親自注定,務均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