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家令率更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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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選簿》有東宮食官丞,為三品蘊位。

    後魏、北齊太子食官丞一人。

    隋食官丞二人,皇朝因之。

    )食官令掌飲膳之事;丞為之貳。

    凡為酒醴,必辨其麹蘖、黍秫、粳稻之宜,陶器、水火之用,以成乎沉浮、清濁之良;凡為膳羞,必辨其牲牢、禽獸之名物,割烹、煎和之制度,以協乎五味、五香之正,然後可以供其享獻焉。

    凡四時之令節,供進及設食,得專營造,不用啟聞。

    其六品已下官于家令廚食者,元正、冬至、寒食亦供焉。

    左、右廂牙前坐日,職事官三品以上供十盤;宮臣六參日二十五盤;其食有餘,賜左·右春坊供奉官、詹事司直。

    若非坐日,供三盤。

    丞判署事。

     典倉署:令一人,從八品下;(後漢太子少傅屬官有太子倉令一人,秩六百石,主倉谷。

    魏、晉已下無聞。

    後魏有太子倉令,第五品中。

    北齊家令寺領典倉署令、丞,典倉署又别領園丞。

    隋家令寺統典倉令、丞,皇朝因之。

    )丞二人,從九品下。

    (隋典倉丞二人,皇朝因之。

    )典倉署令掌九谷入藏之數,及醯醢、庶羞、器皿、燈燭之事,舉其名數,而司其出納;丞為之貳。

    凡諸園圃樹藝者,皆受令焉。

    每月籍其出納之數,以上于寺,歲終則申詹事府。

    凡戶奴婢及番戶、雜戶皆給其資糧及春、冬衣服等,數如司農給付之法;若本司用不足者,則官給。

    丞判署事。

     司藏署:令一人,從八品下;(晉家令有主物吏四人。

    梁庶子屬官有錫庫局丞;又有東宮衛庫丞,為三品勳位。

    北齊家令寺領司藏署令、丞,司藏又别領仗庫、典作二局丞。

    隋家令寺統司藏署令、丞,皇朝因之。

    )丞二人,從九品下。

    (隋有司藏丞二人,皇朝因之。

    )司藏令掌庫藏财貨出納、營繕之法式。

    凡諸司應納财物者,皆受而藏之;應出給者,則監而付之。

    其财物之出于庫藏,無衆寡,皆具其給賜之名數,每月上寺,歲終則以貨币出入之數會之。

    丞判署事。

     太子率更寺:令一人,從四品上;(漢詹事府屬官有太子率更令、丞。

    後溪太子少傅屬官有太子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勳。

    魏因之。

    晉詹事屬官有太子率更令一人,銅印、墨绶,進賢兩梁冠,绛朝服;掌宮殿門戶之禁,郎将屯衛之士;局拟光祿勳、衛尉。

    太康八年,進品第五。

    宋、齊因之。

    梁率更令視黃門,陳因之。

    後魏太和二十二年為從四品上。

    北齊詹事率更令有丞、功曹、主簿,領中盾署令、丞各一人,掌周衛禁防,漏刻鐘鼓。

    隋率更寺令一人,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司更大夫,鹹亨元年複舊。

    )丞一人,從七品上;(後漢率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魏、晉、陳、齊、梁、陳皆一人。

    後魏太子三卿丞第九品下。

    北齊、隋皆一人,皇朝因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

    (晉率更令置主簿一人,宋代無聞。

    《齊職儀》:"太子率更令主簿,四品勳位。

    "梁、陳、後魏無聞。

    北齊、隋太子率更寺主簿一人,皇朝因之。

    )率更令之職,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令。

    凡皇太子釋奠于先聖先師,講學齒胄,皆總其儀注,而為之導引。

    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乘轺車,位亞家令焉。

     凡張樂,軒縣之制:镈鐘之虡三,編鐘之虡三,編磬之虡三,凡九虡。

    每位各建鼓凡三人,柷敔二人;鐘、磬,虡各一人。

    每編鐘下笙、竽、笛、虡、埙各一人。

    每編磬下歌二人,琴、瑟、筝、築各一人。

    文、武二舞各六佾。

    其虡、虡皆金三博山,飾以崇牙、流蘇、樹羽。

    其樂器應漆者,皆朱漆之:铙鼓、節鼓朱漆畫,加五彩重蓋;大鼓、小鼓及餘鼓吹并朱漆,羽葆鼓飾以羽葆。

    長鳴、中鳴、大·小橫吹五彩衣幡,绯掌,畫蹲豹五彩腳;大角幡亦如之。

    其大鼓、長鳴、大橫吹、節鼓及橫吹後笛、箫、筚篥、笳等工人皆服绯地苣文袍、褲及帽。

    金钲、扛鼓皆加六角紫傘。

    小鼓、中鳴等,小橫吹及铙,及橫吹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