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太子三師三少詹事府左右春坊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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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庶子、洗馬、舍人屬二傅;率更、家令·丞,仆,中盾,衛率,廚、廄長·丞屬詹事。
成帝省詹事,後漢因之,其太子官悉屬少傅,而太傅不領官屬。
魏複置詹事,品第三,掌東宮内外衆務。
晉初不置詹事,東宮諸署悉隸二傅。
後以保、傅位尊,不宜親務,武帝鹹甯初,用黃門侍郎楊珧為詹事,掌東宮之任。
珧遷為少傅,複省。
惠帝元康中複置。
永康中,齊王冏輔政,複省。
太安中複置,懷帝又省,江左複置。
晉令:"詹事,品第三,銀章、青绶,绛朝服,兩梁冠。
局事拟尚書令,位視領·護将軍、中書令。
長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馬、舍人。
"其後用人漸重,或以令、仆射領之。
宋、齊品秩、儀服略同于晉。
梁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後定十八班,班第十四。
陳因之。
後魏太子詹事左、右置二人,其後唯置一人;初第二品下,太和末,降為第三品。
北齊品同魏氏,總東宮内外衆務,事無大小皆統之;領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衛二坊。
後周置太子宮正、宮尹。
隋開皇元年更置詹事,二年罷之,皇朝複置。
龍朔二年改為端尹,鹹亨元年複舊。
天授中改為宮尹,神龍元年複舊。
)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
(皇朝置。
龍朔二年改為少尹,鹹亨元年複舊。
天授中複為少尹,神龍元年複舊。
)太子詹事之職,統東宮三寺、十率府之政令,舉其綱紀,而修其職務;少詹事為之貳。
凡天子六官之典制,皆視其事而承受焉。
丞二人,正六品上;(漢因秦置詹事丞,秩六百石。
東漢省。
至魏、晉,皆随詹事置省。
永康中,省詹事,置丞一人,文書關六傅。
晉令:"詹事丞一人,品第七;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皂朝服;局拟尚書左、右丞。
"過江,多用員外郎及博士為之,遷為尚書郎。
宋、齊品服同晉氏。
梁、陳品第八。
後魏初,從五品中;太和末,第七品下。
北齊第七品下。
隋初置一人,皇朝加至二人。
龍朔二年改為端尹丞,鹹亨元年複故。
天授中又改為宮尹丞,神龍元年複故。
主簿一人,從七品上;晉始置主簿,史阙其員品。
曆宋、齊、梁、陳、後魂、北齊、隋,詹事府皆有五官、功曹、主簿,亦史阙其員品。
皇朝置一人。
龍朔、鹹亨、天授、神龍并随府改複。
)錄事二人,正九品下。
丞掌判府事。
凡敕令及尚書省、二坊符·牒下于東宮諸司者,皆發之,若東宮諸司之申上者,亦如之。
主簿掌付所受諸司之移、判及彈頭之事而勾會之。
凡三寺、十率府文符之隐漏,程限稽失,大事啟文,小事下率更以繩之;及掌印,勾檢稽失。
錄事掌受事發辰。
太子司直二人,正七品上。
(皇朝龍朔三年置桂坊,比禦史台。
置令一人,比禦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禦史。
職在彈劾,以肅官僚。
其後廢桂坊,以司直隸詹事府。
)司直掌彈劾宮寮,糺舉職事。
凡皇太子朝宮臣,則分知東西班。
凡諸司文武應參官,每月皆具在否,以判正焉;凡諸率府配兵于諸職掌者,亦如之;皆受而檢察,其過犯者,随以彈啟。
若皇太子監國,詹事及左、右庶子為三司使,則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啟狀,詳其可否,以申理之。
若皇太子出,則于鹵簿内分以糺察。
太子左春坊: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禮記》曰:"古者,周天子有庶子之官,職諸侯、卿大夫之庶子,掌其戒令與其教理,别其等,正其位。
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緻于太子,唯所用之。
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理之,司馬弗征。
"至秦因之,置中庶子員。
漢太子太傅屬官有庶子,王莽改曰中尚翼子。
後漢太子少傅屬官有太子中庶子,員五人,秩六百石,職如侍中;庶子,無員數,秩四百石。
庶子職如三署郎。
《環濟要略》曰:"庶子主宮中并諸吏之适子及支庶版籍。
"魏因之。
晉太子詹事有中庶子、庶子各四人,局拟散騎常侍,品第五;班同三令、四率,次中書侍郎下;绛朝服,武冠,平巾帻。
高功中庶子與高功中舍人共掌禁令,糺正違阙,侍從左右,傧相威儀,盡規獻鈉,奏事文書皆典綜之。
釋奠,中庶子扶左,庶子扶右。
宋文帝元嘉初,韶中庶子随太子入直上宮;十四年,又诏還直東宮。
梁中庶子、庶子各四人,中庶子功高者一人為祭酒,行則負玺,前、後部護駕,與高功中舍人一人共掌其坊之禁令,班第十一,從四品;庶子班第九,從五品。
陳因之。
後魏有太子中庶子、庶子員。
北齊有門下坊,中庶子四人領之;有典書坊,庶子四人領之。
中庶子第四品上。
隋門下坊置左庶子二人領之,典書坊置右庶子二人領之,至是始改為左、右矣。
左庶子正四品上,右庶子四品下。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門下坊為左春坊,左庶子為太子左中護;鹹亨元年複故。
左庶子在東宮,職拟侍中。
)太子中允二人,正五品下。
(後漢太子官屬有中允,在中庶子下、洗馬上。
此後無聞。
皇朝貞觀初,改太子中舍人為中允,位右庶子下,而中舍人複置。
龍朔二年改曰太子左贊善大夫,鹹亨元年複為太子中允,而左贊善大夫仍置。
太子中允職拟黃門侍郎。
)
成帝省詹事,後漢因之,其太子官悉屬少傅,而太傅不領官屬。
魏複置詹事,品第三,掌東宮内外衆務。
晉初不置詹事,東宮諸署悉隸二傅。
後以保、傅位尊,不宜親務,武帝鹹甯初,用黃門侍郎楊珧為詹事,掌東宮之任。
珧遷為少傅,複省。
惠帝元康中複置。
永康中,齊王冏輔政,複省。
太安中複置,懷帝又省,江左複置。
晉令:"詹事,品第三,銀章、青绶,绛朝服,兩梁冠。
局事拟尚書令,位視領·護将軍、中書令。
長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馬、舍人。
"其後用人漸重,或以令、仆射領之。
宋、齊品秩、儀服略同于晉。
梁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後定十八班,班第十四。
陳因之。
後魏太子詹事左、右置二人,其後唯置一人;初第二品下,太和末,降為第三品。
北齊品同魏氏,總東宮内外衆務,事無大小皆統之;領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衛二坊。
後周置太子宮正、宮尹。
隋開皇元年更置詹事,二年罷之,皇朝複置。
龍朔二年改為端尹,鹹亨元年複舊。
天授中改為宮尹,神龍元年複舊。
)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
龍朔二年改為少尹,鹹亨元年複舊。
天授中複為少尹,神龍元年複舊。
)太子詹事之職,統東宮三寺、十率府之政令,舉其綱紀,而修其職務;少詹事為之貳。
凡天子六官之典制,皆視其事而承受焉。
丞二人,正六品上;
東漢省。
至魏、晉,皆随詹事置省。
永康中,省詹事,置丞一人,文書關六傅。
晉令:"詹事丞一人,品第七;銅印、墨绶,進賢一梁冠,皂朝服;局拟尚書左、右丞。
"過江,多用員外郎及博士為之,遷為尚書郎。
宋、齊品服同晉氏。
梁、陳品第八。
後魏初,從五品中;太和末,第七品下。
北齊第七品下。
隋初置一人,皇朝加至二人。
龍朔二年改為端尹丞,鹹亨元年複故。
天授中又改為宮尹丞,神龍元年複故。
主簿一人,從七品上;晉始置主簿,史阙其員品。
曆宋、齊、梁、陳、後魂、北齊、隋,詹事府皆有五官、功曹、主簿,亦史阙其員品。
皇朝置一人。
龍朔、鹹亨、天授、神龍并随府改複。
)錄事二人,正九品下。
丞掌判府事。
凡敕令及尚書省、二坊符·牒下于東宮諸司者,皆發之,若東宮諸司之申上者,亦如之。
主簿掌付所受諸司之移、判及彈頭之事而勾會之。
凡三寺、十率府文符之隐漏,程限稽失,大事啟文,小事下率更以繩之;及掌印,勾檢稽失。
錄事掌受事發辰。
太子司直二人,正七品上。
置令一人,比禦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禦史。
職在彈劾,以肅官僚。
其後廢桂坊,以司直隸詹事府。
)司直掌彈劾宮寮,糺舉職事。
凡皇太子朝宮臣,則分知東西班。
凡諸司文武應參官,每月皆具在否,以判正焉;凡諸率府配兵于諸職掌者,亦如之;皆受而檢察,其過犯者,随以彈啟。
若皇太子監國,詹事及左、右庶子為三司使,則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啟狀,詳其可否,以申理之。
若皇太子出,則于鹵簿内分以糺察。
太子左春坊: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
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緻于太子,唯所用之。
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理之,司馬弗征。
"至秦因之,置中庶子員。
漢太子太傅屬官有庶子,王莽改曰中尚翼子。
後漢太子少傅屬官有太子中庶子,員五人,秩六百石,職如侍中;庶子,無員數,秩四百石。
庶子職如三署郎。
《環濟要略》曰:"庶子主宮中并諸吏之适子及支庶版籍。
"魏因之。
晉太子詹事有中庶子、庶子各四人,局拟散騎常侍,品第五;班同三令、四率,次中書侍郎下;绛朝服,武冠,平巾帻。
高功中庶子與高功中舍人共掌禁令,糺正違阙,侍從左右,傧相威儀,盡規獻鈉,奏事文書皆典綜之。
釋奠,中庶子扶左,庶子扶右。
宋文帝元嘉初,韶中庶子随太子入直上宮;十四年,又诏還直東宮。
梁中庶子、庶子各四人,中庶子功高者一人為祭酒,行則負玺,前、後部護駕,與高功中舍人一人共掌其坊之禁令,班第十一,從四品;庶子班第九,從五品。
陳因之。
後魏有太子中庶子、庶子員。
北齊有門下坊,中庶子四人領之;有典書坊,庶子四人領之。
中庶子第四品上。
隋門下坊置左庶子二人領之,典書坊置右庶子二人領之,至是始改為左、右矣。
左庶子正四品上,右庶子四品下。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門下坊為左春坊,左庶子為太子左中護;鹹亨元年複故。
左庶子在東宮,職拟侍中。
)太子中允二人,正五品下。
此後無聞。
皇朝貞觀初,改太子中舍人為中允,位右庶子下,而中舍人複置。
龍朔二年改曰太子左贊善大夫,鹹亨元年複為太子中允,而左贊善大夫仍置。
太子中允職拟黃門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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