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秘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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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天下測景之處,分、至表畢,其詳可裁,故參考星度,稽驗晷影,各有典常。
(南至之影,京兆長一丈二尺九寸二分,蔚州長一丈五尺八寸九分。
春分中影,洛城長五尺二寸五分,京兆長五尺三寸四分,太原長六尺,蔚州長六尺四寸四分半。
北至之景,京兆表北長一尺四寸二分,安南則表南三寸。
開元十二年于京麗正院定表樣,并審尺寸,差太史官馳驿分往測侯。
) 監候五人,從九品下;(魏、晉太史令吏員有望候郎二十人、候部吏十五人,掌候天文,并監候之任也。
隋初,置監侯四人,從九品下;炀帝三年,增監候為十人。
皇朝因隋,置監候五人。
)天文觀生九十人。
(隋氏置,掌晝夜在靈台伺候天文氣色。
皇朝所置從天文生轉補,八考入流也。
) 靈台郎二人,正八品下;(掌習知天文。
周文王受命而作邑于豐,立靈台,所以觀祲象,察氣之妖祥也。
《詩》雲:"經始靈台。
"鄭玄曰:"觀台而曰'靈'者,言文王化行,似神之精明,故以名也。
"《春秋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雲物。
"亦其制也。
其在《周官》,則馮相氏世登高台,以掌其事;漢則雜候上林情台。
後漢又作靈台,掌候日月星氣,而屬太史;太史有二丞,其一在靈台。
漢官雲:"靈台員吏十三人,靈台待诏四十二人。
"魏太史有靈台丞,主候望、頒曆。
晉、宋、齊,梁,陳太史皆有靈台丞。
隋太史置天文博士,掌教習天文氣色。
皇朝因隋,置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
長安四年省天文博士之職,置靈台郎以當之。
)天文生六十人。
(隋氏置,皇朝因之。
年深者,轉補天文觀生。
) 靈台郎掌觀天文之變而占候之。
凡二十八宿,分為十二次:寅為析木,燕之分;(自尾十度至鬥十一度。
)卯為大火,宋之分;(自氐五度至尾九度。
)辰為壽星,鄭之分;(自轸十二度至氐四度。
)巳為鹑尾,楚之分;(自張十七度至轸十一度。
)午為鹑火,周之分;(自柳九度至張十六度。
)未為鹑首,秦之分;(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
)申為實沈,魏之分;(自畢十二度至井十五度。
)酉為大梁,晉之分;(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
)戌為降婁,魯之分;(自奎五度至胃六度。
)亥為嫁訾,衛之分;(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
)子為玄枵,齊之分;(自女八度至危十五度。
)醜為星紀,吳、越之分;(自鬥十二度至女七度。
)所以辨日月之纏次,正星辰之分野。
凡占天文變異,日月薄蝕,五星陵犯,有石氏、甘氏、巫鹹三家中外官占。
凡瑞星、襖星、瑞氣、襖氣,有諸家雜占。
凡測候晷度,則以遊儀為其準。
挈壺正二人,從八品下;(掌知漏刻。
《周禮》有夏官挈壹氏、秋官司寤氏、春官雞人氏,凡三職,鹹掌其事。
自漢已後,太史掌之。
皇朝長安四年始置。
)司辰十九人,正九品下;(掌漏刻事。
隙置司辰二人,從第九品下;炀帝改為司辰師,本屬武候府,大業三年隸于太史局。
皇朝因之。
久視元年除"師"字。
)漏刻典事十六人,(皇朝置,掌伺漏刻之節。
)漏刻博士九人,(隋置,有品、秩,掌教漏刻生。
皇朝降為流外也。
)漏刻生三百六十人,(隋置,掌習漏刻之節,以時唱漏。
皇朝因之,皆以中、小男為之,轉補為典鐘、典鼓。
)典鐘二百八十人,(皇朝置,掌擊漏鐘。
)典鼓一百六十人。
(皇朝置,掌擊漏鼓。
) 挈壺正、司辰掌知漏刻。
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以考中星昏明之候焉。
(箭有四十八,晝夜共百刻。
冬、夏之間有長短:冬至,日南為發,去極一百一十五度,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日北為斂,去極六十七度,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發斂中,去極九十一度,晝、夜各五十刻。
秋分已後,減晝益夜,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後,減夜益晝,九日減一刻。
二至前後則加減遲,用日多;二分之間則加減速,用日少。
凡侯夜漏以為更點之節,每夜分為五更,每更分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
) 《唐六典》 唐·張九齡、李林甫
春分中影,洛城長五尺二寸五分,京兆長五尺三寸四分,太原長六尺,蔚州長六尺四寸四分半。
北至之景,京兆表北長一尺四寸二分,安南則表南三寸。
開元十二年于京麗正院定表樣,并審尺寸,差太史官馳驿分往測侯。
) 監候五人,從九品下;
隋初,置監侯四人,從九品下;炀帝三年,增監候為十人。
皇朝因隋,置監候五人。
)天文觀生九十人。
皇朝所置從天文生轉補,八考入流也。
) 靈台郎二人,正八品下;
周文王受命而作邑于豐,立靈台,所以觀祲象,察氣之妖祥也。
《詩》雲:"經始靈台。
"鄭玄曰:"觀台而曰'靈'者,言文王化行,似神之精明,故以名也。
"《春秋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雲物。
"亦其制也。
其在《周官》,則馮相氏世登高台,以掌其事;漢則雜候上林情台。
後漢又作靈台,掌候日月星氣,而屬太史;太史有二丞,其一在靈台。
漢官雲:"靈台員吏十三人,靈台待诏四十二人。
"魏太史有靈台丞,主候望、頒曆。
晉、宋、齊,梁,陳太史皆有靈台丞。
隋太史置天文博士,掌教習天文氣色。
皇朝因隋,置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
長安四年省天文博士之職,置靈台郎以當之。
)天文生六十人。
年深者,轉補天文觀生。
) 靈台郎掌觀天文之變而占候之。
凡二十八宿,分為十二次:寅為析木,燕之分;
)卯為大火,宋之分;
)辰為壽星,鄭之分;
)巳為鹑尾,楚之分;
)午為鹑火,周之分;
)未為鹑首,秦之分;
)申為實沈,魏之分;
)酉為大梁,晉之分;
)戌為降婁,魯之分;
)亥為嫁訾,衛之分;
)子為玄枵,齊之分;
)醜為星紀,吳、越之分;
)所以辨日月之纏次,正星辰之分野。
凡占天文變異,日月薄蝕,五星陵犯,有石氏、甘氏、巫鹹三家中外官占。
凡瑞星、襖星、瑞氣、襖氣,有諸家雜占。
凡測候晷度,則以遊儀為其準。
挈壺正二人,從八品下;
《周禮》有夏官挈壹氏、秋官司寤氏、春官雞人氏,凡三職,鹹掌其事。
自漢已後,太史掌之。
皇朝長安四年始置。
)司辰十九人,正九品下;
隙置司辰二人,從第九品下;炀帝改為司辰師,本屬武候府,大業三年隸于太史局。
皇朝因之。
久視元年除"師"字。
)漏刻典事十六人,
)漏刻博士九人,
皇朝降為流外也。
)漏刻生三百六十人,
皇朝因之,皆以中、小男為之,轉補為典鐘、典鼓。
)典鐘二百八十人,
)典鼓一百六十人。
) 挈壺正、司辰掌知漏刻。
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以考中星昏明之候焉。
冬、夏之間有長短:冬至,日南為發,去極一百一十五度,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日北為斂,去極六十七度,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發斂中,去極九十一度,晝、夜各五十刻。
秋分已後,減晝益夜,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後,減夜益晝,九日減一刻。
二至前後則加減遲,用日多;二分之間則加減速,用日少。
凡侯夜漏以為更點之節,每夜分為五更,每更分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
) 《唐六典》 唐·張九齡、李林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