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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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年十一月。
吐蕃陷夏州。
亦令刺史拓拔乾曜率眾而去。
復據其城。
自是又寇銀州。
銀州素無城壁。
居者奔散。
蕃亦棄之。
三年二月。
以前太子右諭德崔澣為檢校左庶子兼禦史中丞。
充入蕃使。
四月。
至自鳴沙。
不數日。
澣復以鴻臚卿兼中丞。
又充入蕃使。
令澣報蕃宰相尚結贊曰。
杜希全職在靈州。
不可出境。
李觀又已改官。
遣侍中渾瑊充盟會使。
約以五月二十四日。
復盟於清水。
又令告尚結贊以鹽夏二州歸於我。
然後就盟會。
其年夏。
吐蕃背盟於平涼城。
八年九月。
劍南西川節度使韋臯攻吐蕃之維州。
獲大將軍輪贊熱以獻。
十一月。
山南西道節度使嚴震奏。
擊破吐蕃於芳州及黑水堡。
焚其積聚。
并獻首俘。
十年五月。
劍南西川節度使韋臯又奏。
西山峨和城擊破吐蕃二萬餘眾。
攻拔城柵。
斬首三千八百餘級。
獲其器械牛馬。
其年八月。
先沒蕃中使李朝清歸自吐蕃。
十三年正月。
贊普遣使農索昔齎表請和好。
帝以其豺狼之性。
數負恩約。
不受表狀。
任其使卻歸。
七月。
韋臯奏。
去年二月十七日。
吐蕃於劍山馬嶺三路分軍下營。
僅住一月。
進軍逼臺登城。
嶲州刺史曹高任。
率諸軍將士。
并東蠻子弟。
合勢接戰。
自朝及午。
大破之。
生擒大籠官七人陣上。
殺獲甚眾。
十七年七月。
吐蕃陷我麟州。
殺刺史郭鋒。
毀城隍。
大掠居人。
驅黨項部落而去。
次鹽州西九十裡橫槽烽頓軍。
有蕃卒傳呼延州僧延素輩七人。
稱徐舍人召。
其火隊吐蕃沒勒遽引延素等疾趍至帳前。
皆馬革梏手。
麻繩縲頸。
見一吐蕃年少。
身長六尺餘。
朱髭大目。
乃徐舍人也。
命解縛坐帳中曰。
師勿懼。
予本漢人。
司空英公五代孫也。
屬武後斲喪王室。
餘高祖建義中泯。
子孫流播絕域。
今三代矣。
雖代居戎職。
位掌兵要。
思本之心無涯。
故血族無由自拔耳。
此蕃漢交境也。
復九十裡至安樂州。
師無由東矣。
延素曰。
僧身孤親老。
敢祈全活。
悲不自勝。
又曰。
餘奉命率師備邊。
因求資食。
遂涉漢疆。
展轉東進。
至麟州城下。
城既無備。
援兵又絕。
是以拔之。
知郭使君是勳臣子孫。
必將活之。
不虞為亂兵所害。
適有飛鳥使至。
飛鳥猶中國驛騎也。
雲術者上變。
召軍亟還。
遂解縛歸之。
時詔命韋臯。
分遣偏將。
勒步騎合二萬。
出成都西山。
南北九道並進。
逼棲雞老翁故維州保州松州諸城。
以紓北邊故也。
其年九月。
韋臯又奏大破吐蕃於維州。
十八年正月。
韋臯又破吐蕃。
生擒大首領論莽熱來獻。
至二十年三月。
以吐蕃贊普卒。
廢朝三日。
命工部侍郎兼禦史大夫張薦弔祭之。
四月。
吐蕃使臧河南觀察使論乞冉等五十四人來朝貢。
至二十一年七月。
贊普使論乞縷勃藏來奉獻德宗皇帝山陵金銀衣服牛馬等。
陳於太極殿庭。
元和元年七月。
遣使論勃藏等來朝。
并獻方物。
五年春。
以吐蕃俘人歸於西蕃。
虜遣使論思邪熟來朝。
并歸鄭叔矩路泌之柩。
及叔矩男文延等一十三人。
叔矩。
貞元初平涼背盟所陷。
凡二十餘年。
竟不屈節。
其年五月。
命宰臣杜佑等與吐蕃使議事於中書令廳。
且言歸我秦原安樂州地。
自六年至十年。
遣使朝見。
并獻方物。
相繼不絕。
十一年。
西川奏。
吐蕃贊普卒。
十二年。
吐蕃告哀使論乞冉。
獻馬十匹玉帶金器等。
十三年。
宴吐蕃使於中書。
八月。
吐蕃使論司熱等七人辭於宣政衙。
已事不退。
且徵國使。
詔有司諭之。
方出。
敕。
今後入迴鶻吐蕃南詔使。
所奏隨從。
不得過三十人。
新羅使不得過二十人。
迴鶻吐蕃使下合授正官。
不得過十人。
南詔不得過五人。
其年十月。
吐蕃圍我宥州。
命夏州兵擊退之。
十四年三月詔。
蕃使論矩立藏等并後般來使。
並宜放歸本國。
八月。
寇我鹽州及慶州方渠下營。
大軍至河州界。
其年。
復遣論矩立藏來朝貢。
立藏自稱曰和好。
詔納其請。
遣還。
其年十月。
以太子中允張賈為太府少卿。
攝禦史中丞。
持節充入蕃答請和好使。
尋貶賈為撫州。
責其逗留不行也。
以邵同代之。
至其年十二月。
靈武奏。
吐蕃大軍營於黃河北。
煙塵數十裡。
鳳翔進吐蕃表函一封。
西川奏。
吐蕃入雅州界。
時方鎮鄰接蕃界者。
皆奉詔備禦。
東川節度使王涯上言。
臣道當出軍。
徑入賊腹。
有兩路。
一路從龍州青川鎮人吐蕃界。
直抵故松州城。
是吐蕃舊置節度之所。
一路從綿州威蕃柵入蕃界。
直抵栖雞城。
是吐蕃險要之地。
涯又陳備禦吐蕃要略曰。
臣伏願陛下不愛金帛之費。
以釣北虜之心。
遣信臣與之定約曰。
犬戎為邊患者數矣。
能制而伏者。
惟有北蕃。
如能發而深入。
殺若幹人。
取若幹地。
則投若幹之賞。
開懷以示之。
厚利以啗之。
一戰之後。
西戎亦衰矣。
長慶元年四月。
遣尚綺力陀思來朝。
并獻國信。
其月。
吐蕃使郭居簡朝貢。
兼遺宰臣馬。
又遣使論納羅來請盟。
其年八月。
吐蕃請盟。
許之。
宰相欲重其事。
請告太廟。
太常禮院奏。
謹
吐蕃陷夏州。
亦令刺史拓拔乾曜率眾而去。
復據其城。
自是又寇銀州。
銀州素無城壁。
居者奔散。
蕃亦棄之。
三年二月。
以前太子右諭德崔澣為檢校左庶子兼禦史中丞。
充入蕃使。
四月。
至自鳴沙。
不數日。
澣復以鴻臚卿兼中丞。
又充入蕃使。
令澣報蕃宰相尚結贊曰。
杜希全職在靈州。
不可出境。
李觀又已改官。
遣侍中渾瑊充盟會使。
約以五月二十四日。
復盟於清水。
又令告尚結贊以鹽夏二州歸於我。
然後就盟會。
其年夏。
吐蕃背盟於平涼城。
八年九月。
劍南西川節度使韋臯攻吐蕃之維州。
獲大將軍輪贊熱以獻。
十一月。
山南西道節度使嚴震奏。
擊破吐蕃於芳州及黑水堡。
焚其積聚。
并獻首俘。
十年五月。
劍南西川節度使韋臯又奏。
西山峨和城擊破吐蕃二萬餘眾。
攻拔城柵。
斬首三千八百餘級。
獲其器械牛馬。
其年八月。
先沒蕃中使李朝清歸自吐蕃。
十三年正月。
贊普遣使農索昔齎表請和好。
帝以其豺狼之性。
數負恩約。
不受表狀。
任其使卻歸。
七月。
韋臯奏。
去年二月十七日。
吐蕃於劍山馬嶺三路分軍下營。
僅住一月。
進軍逼臺登城。
嶲州刺史曹高任。
率諸軍將士。
并東蠻子弟。
合勢接戰。
自朝及午。
大破之。
生擒大籠官七人陣上。
殺獲甚眾。
十七年七月。
吐蕃陷我麟州。
殺刺史郭鋒。
毀城隍。
大掠居人。
驅黨項部落而去。
次鹽州西九十裡橫槽烽頓軍。
有蕃卒傳呼延州僧延素輩七人。
稱徐舍人召。
其火隊吐蕃沒勒遽引延素等疾趍至帳前。
皆馬革梏手。
麻繩縲頸。
見一吐蕃年少。
身長六尺餘。
朱髭大目。
乃徐舍人也。
命解縛坐帳中曰。
師勿懼。
予本漢人。
司空英公五代孫也。
屬武後斲喪王室。
餘高祖建義中泯。
子孫流播絕域。
今三代矣。
雖代居戎職。
位掌兵要。
思本之心無涯。
故血族無由自拔耳。
此蕃漢交境也。
復九十裡至安樂州。
師無由東矣。
延素曰。
僧身孤親老。
敢祈全活。
悲不自勝。
又曰。
餘奉命率師備邊。
因求資食。
遂涉漢疆。
展轉東進。
至麟州城下。
城既無備。
援兵又絕。
是以拔之。
知郭使君是勳臣子孫。
必將活之。
不虞為亂兵所害。
適有飛鳥使至。
飛鳥猶中國驛騎也。
雲術者上變。
召軍亟還。
遂解縛歸之。
時詔命韋臯。
分遣偏將。
勒步騎合二萬。
出成都西山。
南北九道並進。
逼棲雞老翁故維州保州松州諸城。
以紓北邊故也。
其年九月。
韋臯又奏大破吐蕃於維州。
十八年正月。
韋臯又破吐蕃。
生擒大首領論莽熱來獻。
至二十年三月。
以吐蕃贊普卒。
廢朝三日。
命工部侍郎兼禦史大夫張薦弔祭之。
四月。
吐蕃使臧河南觀察使論乞冉等五十四人來朝貢。
至二十一年七月。
贊普使論乞縷勃藏來奉獻德宗皇帝山陵金銀衣服牛馬等。
陳於太極殿庭。
元和元年七月。
遣使論勃藏等來朝。
并獻方物。
五年春。
以吐蕃俘人歸於西蕃。
虜遣使論思邪熟來朝。
并歸鄭叔矩路泌之柩。
及叔矩男文延等一十三人。
叔矩。
貞元初平涼背盟所陷。
凡二十餘年。
竟不屈節。
其年五月。
命宰臣杜佑等與吐蕃使議事於中書令廳。
且言歸我秦原安樂州地。
自六年至十年。
遣使朝見。
并獻方物。
相繼不絕。
十一年。
西川奏。
吐蕃贊普卒。
十二年。
吐蕃告哀使論乞冉。
獻馬十匹玉帶金器等。
十三年。
宴吐蕃使於中書。
八月。
吐蕃使論司熱等七人辭於宣政衙。
已事不退。
且徵國使。
詔有司諭之。
方出。
敕。
今後入迴鶻吐蕃南詔使。
所奏隨從。
不得過三十人。
新羅使不得過二十人。
迴鶻吐蕃使下合授正官。
不得過十人。
南詔不得過五人。
其年十月。
吐蕃圍我宥州。
命夏州兵擊退之。
十四年三月詔。
蕃使論矩立藏等并後般來使。
並宜放歸本國。
八月。
寇我鹽州及慶州方渠下營。
大軍至河州界。
其年。
復遣論矩立藏來朝貢。
立藏自稱曰和好。
詔納其請。
遣還。
其年十月。
以太子中允張賈為太府少卿。
攝禦史中丞。
持節充入蕃答請和好使。
尋貶賈為撫州。
責其逗留不行也。
以邵同代之。
至其年十二月。
靈武奏。
吐蕃大軍營於黃河北。
煙塵數十裡。
鳳翔進吐蕃表函一封。
西川奏。
吐蕃入雅州界。
時方鎮鄰接蕃界者。
皆奉詔備禦。
東川節度使王涯上言。
臣道當出軍。
徑入賊腹。
有兩路。
一路從龍州青川鎮人吐蕃界。
直抵故松州城。
是吐蕃舊置節度之所。
一路從綿州威蕃柵入蕃界。
直抵栖雞城。
是吐蕃險要之地。
涯又陳備禦吐蕃要略曰。
臣伏願陛下不愛金帛之費。
以釣北虜之心。
遣信臣與之定約曰。
犬戎為邊患者數矣。
能制而伏者。
惟有北蕃。
如能發而深入。
殺若幹人。
取若幹地。
則投若幹之賞。
開懷以示之。
厚利以啗之。
一戰之後。
西戎亦衰矣。
長慶元年四月。
遣尚綺力陀思來朝。
并獻國信。
其月。
吐蕃使郭居簡朝貢。
兼遺宰臣馬。
又遣使論納羅來請盟。
其年八月。
吐蕃請盟。
許之。
宰相欲重其事。
請告太廟。
太常禮院奏。
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