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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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謂荊王元景曰。
先朝櫛風沐雨。
平定四方。
遠近肅清。
車書混一。
上天降禍。
奄棄萬邦。
朕纂承洪業。
懼如馭朽。
與王共戚同憂。
為國為家。
蜀王畋獵無度。
侵擾黎庶。
縣令無故被罰。
阿諛即喜。
忤旨便瞋。
如此居官。
何以共理。
歷觀古來諸王。
若能動遵禮度。
則流慶子孫。
違越朝章。
則誅不旋踵。
愔為法司所劾。
朕實恥之。
帝又引楊道整勞勉之。
拜為匡道府折衝都尉。
賜絹五十疋。
貶愔為黃州刺史。
蔣王惲自安州都督除梁州。
惲在安州。
多造器用玩具。
及將行。
有車四百兩。
州縣不堪其勞。
越王貞累授相州刺史。
善騎射。
涉文史。
兼有吏幹。
但信讒言。
官寮有正直者。
多被貶退。
又縱諸僮豎。
侵暴部民。
由是皆伏其才而鄙其行。
則天臨朝。
加太子太傅。
除蔡州刺史。
則天稱制。
貞與韓王元嘉。
魯王靈夔。
霍王元軌等。
密有匡復之志。
垂拱三年七月。
遂各起兵赴神都。
則天命左豹韜衛大將軍麴崇裕等。
率兵十萬討之。
其眾大潰。
貞等首並梟闕下。
貞將起兵。
與壽州刺史駙馬都尉趙瑰書曰。
佇總義兵。
來入貴境。
瑰甚喜。
復許率兵相應。
瑰妻常樂公主。
高祖第七女。
和思皇後之母也。
謂其使者曰。
為我報王。
與其進不與其退爾。
諸王若是男兒。
不應至許時尚未舉動。
我嘗見耆老雲。
隋文帝將篡奪周室。
尉遲迥是周室外甥。
猶能起兵相州。
天下響應。
況爾諸王。
並國家懿親。
宗社是託。
豈不學尉遲迥。
感恩效節。
捨生取義耶。
夫為臣子若救國難。
則為忠。
不救為逆。
諸王必須以匡救為急。
不可虛生浪死。
取笑於後代。
及貞等敗。
瑰與公主皆死。
貞長子沖。
好文學。
善騎射。
歷密濟博三州刺史。
皆有能名。
與父貞相次舉兵。
七日而敗。
神龍初。
侍中敬暉等。
以沖父子翼戴皇家。
義存社稷。
請復其官爵。
武三思令昭容上官氏代中宗下手詔不許。
開元四年。
詔追復爵土。
令備禮改葬。
太常請諡曰敬。
詔從之。
五年。
又下詔封貞姪孫琳為嗣越王。
以奉其祀。
仍為立碑。
至開成四年六月。
其裔孫女道士元貞。
護先代數喪歸葬。
時論稱之。
因降敕曰。
越王事跡。
國史著明。
枉陷非辜。
尋已昭雪。
其孫珍子。
他事配流。
數代漂蓬。
不還京國。
元貞弱女。
孝節卓然。
啟護四喪。
綿歷萬裡。
況是近族。
必可加恩。
行路猶或嗟稱。
朝廷固須卹助。
委宗正寺京兆府與訪越王墳報知。
如不是陪陵。
任祔塋蔔葬。
其事仍令京兆府接厝。
必使備禮葬畢。
元貞如願往京城。
便配鹹宜觀安置。
紀王慎為襄州刺史。
以善政聞。
璽書勞勉。
百姓為之立碑。
慎少好學。
長於文史。
與越王貞齊名。
時人號為紀越。
許王素節。
六歲封雍王。
尋授雍州牧。
素節能誦古詩賦五百餘言。
受業於學士徐齊聃。
精勤不倦。
高宗甚愛之。
則天立為皇後。
每被讒嫉。
出為申州刺史。
乾封初。
詔曰。
素節既患舊疾。
宜不須入朝。
而素節實無疾。
自以久乖朝覲。
遂著忠孝論以見意。
時王府倉曹張柬之。
因使潛封此論以進。
則天見之不悅。
誣以贓賄。
降封鄱陽郡王。
仍於袁州安置。
累進封為許王。
除舒州刺史。
天授中。
與澤王上金。
同被誣告。
追赴都。
臨發州。
聞遭喪哭者。
謂左右曰。
病死何由可得。
更何須哭。
行至都城南。
被縊死。
夏悼王一。
母貞順皇後。
為惠妃時生。
鍾愛無敵。
故名為一。
孩孺而薨。
時駕在東都。
葬於城南龍門東岑。
欲宮中舉目見之。
永王璘數歲失母。
肅宗收養。
夜自抱眠之。
及元宗幸蜀。
詔璘為山南東路及嶺南等道采訪使。
江陵郡大都督。
璘至江陵。
召募將土數萬人。
恣情補署。
江淮租賦。
破用鉅億。
以薛鏐李臺卿蔡坰為謀主。
因有異志。
肅宗聞之。
詔令歸覲於蜀。
璘不從命。
遂擅領舟師東下。
甲仗五千人。
趨廣陵。
以季廣琛為將。
璘生宮中。
不更人事。
其子襄城王偒。
又勇而有力。
既握兵權。
為左右眩惑。
遂謀狂亂。
璘雖有窺江左之心。
未露其事。
吳郡采訪使李希言。
乃平牒璘。
大署其名。
璘遂激怒。
牒報曰。
寡人上皇天屬。
皇帝友于。
地尊侯王。
禮絕寮佐。
而簡書來往。
應有常儀。
今乃平牒抗威。
落筆署字。
漢儀隳紊。
一至於斯。
乃使渾惟明取希言。
季廣琛趣廣陵。
采訪李成式希言等。
各以兵拒之。
先是。
肅宗以璘不受命。
使內官啖廷瑤等招討之。
後兵敗。
將南投嶺外。
為江西采訪使皇甫侁下防禦兵所擒。
因中流矢而死。
壽王瑁母武惠妃。
頻產夏王懷王。
及上僊公主。
皆襁褓不育。
瑁之初生。
讓帝妃元氏。
請於邸中收養。
妃自乳之。
名為己子。
十餘年在寧邸。
故封建晚於諸王。
邸中常呼為十八郎。
及讓帝薨。
瑁請制服。
以報乳養之恩。
元宗從之。
恆王瑱性好道。
常服道衣。
天寶末。
從駕幸蜀。
不復衣道衣矣。
越王係本名儋。
乾元二年七月。
為天下兵馬元帥。
後與張皇後搆異謀得罪。
肅王詳。
德宗第五子。
建中三年薨。
性聰慧。
上尤憐之。
追念無已。
詔如西域法造塔安置。
禮儀使判官司門郎中李岩上疏曰。
墳墓之義。
經典有常。
自古至今。
無聞異制。
層磚起塔。
始於天竺。
名曰浮圖。
行之中華。
竊恐非禮。
況肅王天屬。
名位尊崇。
喪葬之儀。
存乎簡冊。
舉而不法。
垂訓非輕。
伏請準令造墳,庶遵典禮。
從之。
先朝櫛風沐雨。
平定四方。
遠近肅清。
車書混一。
上天降禍。
奄棄萬邦。
朕纂承洪業。
懼如馭朽。
與王共戚同憂。
為國為家。
蜀王畋獵無度。
侵擾黎庶。
縣令無故被罰。
阿諛即喜。
忤旨便瞋。
如此居官。
何以共理。
歷觀古來諸王。
若能動遵禮度。
則流慶子孫。
違越朝章。
則誅不旋踵。
愔為法司所劾。
朕實恥之。
帝又引楊道整勞勉之。
拜為匡道府折衝都尉。
賜絹五十疋。
貶愔為黃州刺史。
蔣王惲自安州都督除梁州。
惲在安州。
多造器用玩具。
及將行。
有車四百兩。
州縣不堪其勞。
越王貞累授相州刺史。
善騎射。
涉文史。
兼有吏幹。
但信讒言。
官寮有正直者。
多被貶退。
又縱諸僮豎。
侵暴部民。
由是皆伏其才而鄙其行。
則天臨朝。
加太子太傅。
除蔡州刺史。
則天稱制。
貞與韓王元嘉。
魯王靈夔。
霍王元軌等。
密有匡復之志。
垂拱三年七月。
遂各起兵赴神都。
則天命左豹韜衛大將軍麴崇裕等。
率兵十萬討之。
其眾大潰。
貞等首並梟闕下。
貞將起兵。
與壽州刺史駙馬都尉趙瑰書曰。
佇總義兵。
來入貴境。
瑰甚喜。
復許率兵相應。
瑰妻常樂公主。
高祖第七女。
和思皇後之母也。
謂其使者曰。
為我報王。
與其進不與其退爾。
諸王若是男兒。
不應至許時尚未舉動。
我嘗見耆老雲。
隋文帝將篡奪周室。
尉遲迥是周室外甥。
猶能起兵相州。
天下響應。
況爾諸王。
並國家懿親。
宗社是託。
豈不學尉遲迥。
感恩效節。
捨生取義耶。
夫為臣子若救國難。
則為忠。
不救為逆。
諸王必須以匡救為急。
不可虛生浪死。
取笑於後代。
及貞等敗。
瑰與公主皆死。
貞長子沖。
好文學。
善騎射。
歷密濟博三州刺史。
皆有能名。
與父貞相次舉兵。
七日而敗。
神龍初。
侍中敬暉等。
以沖父子翼戴皇家。
義存社稷。
請復其官爵。
武三思令昭容上官氏代中宗下手詔不許。
開元四年。
詔追復爵土。
令備禮改葬。
太常請諡曰敬。
詔從之。
五年。
又下詔封貞姪孫琳為嗣越王。
以奉其祀。
仍為立碑。
至開成四年六月。
其裔孫女道士元貞。
護先代數喪歸葬。
時論稱之。
因降敕曰。
越王事跡。
國史著明。
枉陷非辜。
尋已昭雪。
其孫珍子。
他事配流。
數代漂蓬。
不還京國。
元貞弱女。
孝節卓然。
啟護四喪。
綿歷萬裡。
況是近族。
必可加恩。
行路猶或嗟稱。
朝廷固須卹助。
委宗正寺京兆府與訪越王墳報知。
如不是陪陵。
任祔塋蔔葬。
其事仍令京兆府接厝。
必使備禮葬畢。
元貞如願往京城。
便配鹹宜觀安置。
紀王慎為襄州刺史。
以善政聞。
璽書勞勉。
百姓為之立碑。
慎少好學。
長於文史。
與越王貞齊名。
時人號為紀越。
許王素節。
六歲封雍王。
尋授雍州牧。
素節能誦古詩賦五百餘言。
受業於學士徐齊聃。
精勤不倦。
高宗甚愛之。
則天立為皇後。
每被讒嫉。
出為申州刺史。
乾封初。
詔曰。
素節既患舊疾。
宜不須入朝。
而素節實無疾。
自以久乖朝覲。
遂著忠孝論以見意。
時王府倉曹張柬之。
因使潛封此論以進。
則天見之不悅。
誣以贓賄。
降封鄱陽郡王。
仍於袁州安置。
累進封為許王。
除舒州刺史。
天授中。
與澤王上金。
同被誣告。
追赴都。
臨發州。
聞遭喪哭者。
謂左右曰。
病死何由可得。
更何須哭。
行至都城南。
被縊死。
夏悼王一。
母貞順皇後。
為惠妃時生。
鍾愛無敵。
故名為一。
孩孺而薨。
時駕在東都。
葬於城南龍門東岑。
欲宮中舉目見之。
永王璘數歲失母。
肅宗收養。
夜自抱眠之。
及元宗幸蜀。
詔璘為山南東路及嶺南等道采訪使。
江陵郡大都督。
璘至江陵。
召募將土數萬人。
恣情補署。
江淮租賦。
破用鉅億。
以薛鏐李臺卿蔡坰為謀主。
因有異志。
肅宗聞之。
詔令歸覲於蜀。
璘不從命。
遂擅領舟師東下。
甲仗五千人。
趨廣陵。
以季廣琛為將。
璘生宮中。
不更人事。
其子襄城王偒。
又勇而有力。
既握兵權。
為左右眩惑。
遂謀狂亂。
璘雖有窺江左之心。
未露其事。
吳郡采訪使李希言。
乃平牒璘。
大署其名。
璘遂激怒。
牒報曰。
寡人上皇天屬。
皇帝友于。
地尊侯王。
禮絕寮佐。
而簡書來往。
應有常儀。
今乃平牒抗威。
落筆署字。
漢儀隳紊。
一至於斯。
乃使渾惟明取希言。
季廣琛趣廣陵。
采訪李成式希言等。
各以兵拒之。
先是。
肅宗以璘不受命。
使內官啖廷瑤等招討之。
後兵敗。
將南投嶺外。
為江西采訪使皇甫侁下防禦兵所擒。
因中流矢而死。
壽王瑁母武惠妃。
頻產夏王懷王。
及上僊公主。
皆襁褓不育。
瑁之初生。
讓帝妃元氏。
請於邸中收養。
妃自乳之。
名為己子。
十餘年在寧邸。
故封建晚於諸王。
邸中常呼為十八郎。
及讓帝薨。
瑁請制服。
以報乳養之恩。
元宗從之。
恆王瑱性好道。
常服道衣。
天寶末。
從駕幸蜀。
不復衣道衣矣。
越王係本名儋。
乾元二年七月。
為天下兵馬元帥。
後與張皇後搆異謀得罪。
肅王詳。
德宗第五子。
建中三年薨。
性聰慧。
上尤憐之。
追念無已。
詔如西域法造塔安置。
禮儀使判官司門郎中李岩上疏曰。
墳墓之義。
經典有常。
自古至今。
無聞異制。
層磚起塔。
始於天竺。
名曰浮圖。
行之中華。
竊恐非禮。
況肅王天屬。
名位尊崇。
喪葬之儀。
存乎簡冊。
舉而不法。
垂訓非輕。
伏請準令造墳,庶遵典禮。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