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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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s="q">龍紀二年。
改大順。
大順三年。
改景福。
景福三年。
改乾寧。
乾寧五年。
改光化。
光化四年。
改天復。
天復四年。
改天祐。
宰相二十五人。
韋昭度。
孔緯。
杜讓能。
張濬。
劉崇望。
崔昭緯。
徐彥若。
鄭延昌。
王摶。
崔胤。
李磎。
陸扆。
孫偓。
鄭綮。
朱樸。
崔遠。
裴贄。
裴樞。
王溥。
獨孤損。
柳璨。
陸希聲。
蘇檢。
盧光啟。
韋貽範。
使相三十九人。
李鋋。
張全義。
孫惟晟。
王重盈。
錢鏐。
羅宏信。
李罕之。
雷滿。
王建。
趙匡凝。
成汭。
孫德昭。
周承誨。
李匡威。
楊守信。
張均。
李磎。
趙德諲。
崔安潛。
董彥弼。
徐彥若。
韋昭度。
王鎔。
王處直。
陳敬瑄。
朱瑄。
時溥。
王珙。
杜洪。
劉崇望。
朱全忠。
李思恭。
王行瑜。
李茂貞。
王摶。
楊守亮。
楊守忠。
顧彥朗。
楊晟。
哀皇帝諱柷。
昭宗第九子。
母曰積善皇太後何氏。
景福元年壬子九月三日。
生于大內。
以其日為乾和節。
乾寧四年丁巳封輝王。
名祚。
天復三年癸亥二月。
拜開府儀同三司。
充諸道兵馬元帥。
天祐元年甲子。
昭宗崩。
翌日。
蔣元暉矯遺詔。
以帝即位。
改今名。
年十三。
天祐四年丁卯三月。
禪位于梁。
梁奉帝為濟陰王。
遷於曹州。
明年二月。
遇害前刺史氐叔琮之第。
年十七。
葬濟陰之定陶鄉。
諡曰哀皇帝。
後唐明宗初就故陵置園邑。
有司請諡曰昭宣光烈孝皇帝。
廟號景宗。
中書復奏據少帝行事。
不合稱宗。
存謚而已。
知禮者亦以昭宣之諡非宜。
年號一。
盡天祐四年。
宰相六人。
裴樞。
獨孤損。
崔遠。
柳璨。
張文蔚。
楊涉。
使相十三人。
王師範。
錢鏐。
韓建。
張全義。
王鎔。
羅紹威。
劉仁恭。
朱全忠。
王處直。
李茂貞。
趙德諲。
王建。
趙匡凝。
雜錄 大歷十四年七月。
禮儀使吏部尚書顏真卿上言。
高祖至肅宗七聖。
廟號尊號。
文字繁多。
皇帝則悉有大聖之號。
皇後則盡有順聖之名。
使言之者惑於今。
行之者異於古。
請高祖以下累聖諡號。
悉取初諡為定。
謹按舊制上諡號。
高祖為武皇帝。
太宗為文皇帝。
高宗為天皇大帝。
中宗為孝和皇帝。
睿宗為聖真皇帝。
元宗為孝明皇帝。
肅宗為孝宣皇帝。
其廟號如故。
仍請準漢魏及國朝故事。
於尚書省議定奏禦。
乃令尚書省議之。
時以諡號前後繁多不經。
儒學之臣。
思改者久矣。
會真卿上奏。
皆謂必克正焉。
而兵部侍郎袁傪。
官以兵達。
不詳典故。
乃上言。
陵廟中玉冊既刊矣。
不可輕改。
遂罷之。
傪曾不知陵中玉冊。
實紀其初號。
後雖追尊。
而冊文如故。
興元元年正月。
上在奉天。
頒罪己之詔。
讓去徽號。
其後雖翦大盜。
復天步。
群臣屢請。
終不許焉。
元和十五年四月。
禮儀使奏。
群臣告天。
請大行皇帝諡。
準禮及故事。
合集中書門下禦史臺五品以上。
尚書省四品以上。
于南郊告天畢。
議定。
然後連署聞奏。
太和七年十二月。
宰臣王涯等四人。
上表請冊徽號。
不許。
至開成二年二月。
因禦紫宸殿。
宰相鄭覃。
李固言。
李石等。
以請諸道節度觀察使。
頻有表章。
以加徽號為請。
上固謙抑不允。
其月自朔至晦。
諸道節度觀察使請上徽號者。
凡二十餘道。
或再請三請者。
皆報不許焉。
大中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追尊順宗憲宗諡號。
初。
群臣以河湟既復。
請加尊號。
上深執謙讓。
三表不許。
曰。
河湟已復。
繼承先志。
朕欲追尊順宗憲宗諡號。
以成功烈。
其事如何。
宰臣白敏中等對曰。
臣等愚昧。
思慮所不及。
故遂行之。
至冊日。
上禦宣政殿。
百僚拜訖。
乃降階受玉冊于太尉。
拜受訖。
授禮官。
將奉迎以退。
上俯僂。
不瞬目送使者。
流涕嗚咽。
俟太尉奉策出。
升殿。
群臣莫敢動焉。
先是。
中書門下奏。
追尊二祖儀注。
皇帝行事與差官展禮。
舊記不同。
禮許從宜。
不必法古。
臣等商量。
其日皇帝于宣政殿受玉冊。
遣宰相已下持節奉冊赴太廟。
庶協典禮。
詔可之。
天祐二年三月。
起居郎蘇楷議昭宗諡號曰。
皇帝禦宇。
由治亂以審汙隆。
宗祀配天。
資諡號以定升降。
故臣下君上。
皆不得而私也。
有司先定尊諡曰聖穆景文孝皇帝。
廟號昭宗。
改大順。
大順三年。
改景福。
景福三年。
改乾寧。
乾寧五年。
改光化。
光化四年。
改天復。
天復四年。
改天祐。
宰相二十五人。
韋昭度。
孔緯。
杜讓能。
張濬。
劉崇望。
崔昭緯。
徐彥若。
鄭延昌。
王摶。
崔胤。
李磎。
陸扆。
孫偓。
鄭綮。
朱樸。
崔遠。
裴贄。
裴樞。
王溥。
獨孤損。
柳璨。
陸希聲。
蘇檢。
盧光啟。
韋貽範。
使相三十九人。
李鋋。
張全義。
孫惟晟。
王重盈。
錢鏐。
羅宏信。
李罕之。
雷滿。
王建。
趙匡凝。
成汭。
孫德昭。
周承誨。
李匡威。
楊守信。
張均。
李磎。
趙德諲。
崔安潛。
董彥弼。
徐彥若。
韋昭度。
王鎔。
王處直。
陳敬瑄。
朱瑄。
時溥。
王珙。
杜洪。
劉崇望。
朱全忠。
李思恭。
王行瑜。
李茂貞。
王摶。
楊守亮。
楊守忠。
顧彥朗。
楊晟。
哀皇帝諱柷。
母曰積善皇太後何氏。
景福元年壬子九月三日。
生于大內。
乾寧四年丁巳封輝王。
名祚。
天復三年癸亥二月。
拜開府儀同三司。
充諸道兵馬元帥。
天祐元年甲子。
昭宗崩。
翌日。
蔣元暉矯遺詔。
以帝即位。
改今名。
天祐四年丁卯三月。
禪位于梁。
梁奉帝為濟陰王。
遷於曹州。
明年二月。
遇害前刺史氐叔琮之第。
葬濟陰之定陶鄉。
諡曰哀皇帝。
有司請諡曰昭宣光烈孝皇帝。
廟號景宗。
中書復奏據少帝行事。
不合稱宗。
存謚而已。
知禮者亦以昭宣之諡非宜。
年號一。
宰相六人。
裴樞。
獨孤損。
崔遠。
柳璨。
張文蔚。
楊涉。
使相十三人。
王師範。
錢鏐。
韓建。
張全義。
王鎔。
羅紹威。
劉仁恭。
朱全忠。
王處直。
李茂貞。
趙德諲。
王建。
趙匡凝。
雜錄 大歷十四年七月。
禮儀使吏部尚書顏真卿上言。
高祖至肅宗七聖。
廟號尊號。
文字繁多。
皇帝則悉有大聖之號。
皇後則盡有順聖之名。
使言之者惑於今。
行之者異於古。
請高祖以下累聖諡號。
悉取初諡為定。
謹按舊制上諡號。
高祖為武皇帝。
太宗為文皇帝。
高宗為天皇大帝。
中宗為孝和皇帝。
睿宗為聖真皇帝。
元宗為孝明皇帝。
肅宗為孝宣皇帝。
其廟號如故。
仍請準漢魏及國朝故事。
於尚書省議定奏禦。
乃令尚書省議之。
時以諡號前後繁多不經。
儒學之臣。
思改者久矣。
會真卿上奏。
皆謂必克正焉。
而兵部侍郎袁傪。
官以兵達。
不詳典故。
乃上言。
陵廟中玉冊既刊矣。
不可輕改。
遂罷之。
傪曾不知陵中玉冊。
實紀其初號。
後雖追尊。
而冊文如故。
興元元年正月。
上在奉天。
頒罪己之詔。
讓去徽號。
其後雖翦大盜。
復天步。
群臣屢請。
終不許焉。
元和十五年四月。
禮儀使奏。
群臣告天。
請大行皇帝諡。
準禮及故事。
合集中書門下禦史臺五品以上。
尚書省四品以上。
于南郊告天畢。
議定。
然後連署聞奏。
太和七年十二月。
宰臣王涯等四人。
上表請冊徽號。
不許。
至開成二年二月。
因禦紫宸殿。
宰相鄭覃。
李固言。
李石等。
以請諸道節度觀察使。
頻有表章。
以加徽號為請。
上固謙抑不允。
其月自朔至晦。
諸道節度觀察使請上徽號者。
凡二十餘道。
或再請三請者。
皆報不許焉。
大中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追尊順宗憲宗諡號。
初。
群臣以河湟既復。
請加尊號。
上深執謙讓。
三表不許。
曰。
河湟已復。
繼承先志。
朕欲追尊順宗憲宗諡號。
以成功烈。
其事如何。
宰臣白敏中等對曰。
臣等愚昧。
思慮所不及。
故遂行之。
至冊日。
上禦宣政殿。
百僚拜訖。
乃降階受玉冊于太尉。
拜受訖。
授禮官。
將奉迎以退。
上俯僂。
不瞬目送使者。
流涕嗚咽。
俟太尉奉策出。
升殿。
群臣莫敢動焉。
中書門下奏。
追尊二祖儀注。
皇帝行事與差官展禮。
舊記不同。
禮許從宜。
不必法古。
臣等商量。
其日皇帝于宣政殿受玉冊。
遣宰相已下持節奉冊赴太廟。
庶協典禮。
詔可之。
天祐二年三月。
起居郎蘇楷議昭宗諡號曰。
皇帝禦宇。
由治亂以審汙隆。
宗祀配天。
資諡號以定升降。
故臣下君上。
皆不得而私也。
有司先定尊諡曰聖穆景文孝皇帝。
廟號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