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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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葉所承。
德同周之文王也。
太宗文皇帝。
應天靖亂。
垂統立極。
德同周之武王也。
周人郊後稷而祖文王宗武王。
聖唐郊景皇帝祖高祖而宗太宗。
皆在不遷之典。
高宗皇帝。
今在三昭三穆之外。
謂之親盡。
既德宗皇帝神主新入廟。
禮合疊遷。
藏于從西第一夾室。
每至禘祫之月。
合食如常。
于是祧高宗神主于西室。
祔德宗神主焉。
元和元年七月。
順宗神主將祔。
有司疑于遷毀。
太常博士王涇建議曰。
禮經。
祖有功宗有德。
皆不毀之名也。
惟三代行之。
漢魏已降。
雖曰祖宗。
親盡則遷。
無功亦毀。
不得行古之道也。
昔夏後氏十五世。
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十七世。
祖契而宗湯。
周人三十六王。
以後稷為太祖。
祖文王而宗武王。
聖唐德厚流廣。
遠法殷周。
奉景皇帝為太祖。
祖高祖而宗太宗。
皆在百世不遷之典。
故代宗升祔。
遷世祖也。
德宗升祔。
遷高宗也。
今順宗升祔。
中宗在三昭三穆之外。
謂之親盡。
遷于太廟夾室。
禮則然也。
或諫者以則天太後革命。
中宗復而興之。
不宜在遷藏之例。
臣竊未喻也。
日者高宗晏駕。
中宗奉遺詔。
自儲副而陟元後。
則天太後臨朝。
廢為廬陵王。
聖歷元年。
太後詔復立為皇太子。
屬太後聖壽延長。
禦下日久。
奸臣擅命。
紊其紀度。
敬暉桓彥範等五臣。
俱唐舊臣。
匡輔王室。
翊中宗而承大統。
此乃子繼父業。
是中宗得之而且失之。
母授子位。
是中宗失之而復得之。
二十年閒。
再為皇太子。
復踐皇帝位。
失之在己。
得之在己。
實與革命中興之義殊也。
又以周漢之例推之。
幽王為犬戎所滅。
平王東遷。
周不以平王為中興不遷之廟。
其例一也。
漢呂後專權。
產祿秉政。
文帝自代邸而繼立。
漢不以文帝為中興不遷之廟。
其例二也。
霍光輔宣帝。
再盛基業。
而不以宣帝為不遷之廟。
其例三也。
伏以中宗孝和皇帝。
于聖上為六代伯祖。
尊非正統。
廟亦親盡。
爰及周漢故事。
是與中興功德之主亦同。
奉遷夾室。
固無疑也。
是月二十四日。
禮儀使杜黃裳奏曰。
順宗皇帝神主。
已升祔太廟。
告祧之後。
即合遞遷。
中宗皇帝神主。
今在三昭三穆之外。
準禮合遷于太廟後西第一夾室。
每至禘祫之日。
合食如常。
于是祧中宗神主于西夾室。
祔順宗神主焉。
先是。
令有司以山陵將畢。
議遷廟之禮。
有司以中宗為中興之君。
當百世不遷之位。
宰臣召蔣武問之。
武對曰。
中宗以宏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
時春秋已壯矣。
及母後篡奪。
神器潛移。
其後賴張柬之等同謀。
國祚再復。
此蓋同于反正。
恐不得號為中興之君。
凡非我失之。
自我復之。
謂之中興。
漢光武晉元帝是也。
自我失之。
因人復之。
晉孝惠孝安是也。
今中宗與惠安二帝事同。
即不可為不遷之主也。
有司又雲。
五王有再安社稷功。
今若遷中宗廟。
則五王永絕配享之典。
武曰。
凡配享功臣。
每至禘祫年。
方合食太廟。
居常即無享禮。
今遷中宗神主。
而禘祫之年。
毀廟之主。
並陳于太廟。
此則五王配食。
與前時如一也。
有司不能答。
十五年四月。
禮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諡曰。
聖神章武孝皇帝。
廟號憲宗。
制曰。
敬依典禮。
先是。
淮南節度使李夷簡上議曰。
王者祖有功宗有德。
大行皇帝戡翦寇逆。
累有武功。
廟號合稱祖。
陛下宜當決在宸斷。
無信齷齪書生也。
遂詔下公卿。
與禮官同議。
大行皇帝廟號。
稱祖與稱宗孰宜。
太常博士王彥威奏議曰。
伏惟禮經及三代之制。
始封之君。
謂之太祖。
太祖之外。
又祖有功而宗有德。
故夏後氏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祖契而宗湯。
周人郊祀後稷。
祖文王而宗武王。
自東漢魏晉。
漸違經意。
沿革不一。
子孫以推美為先。
故自始祖已下。
並有建祖之制。
蓋非典訓。
不可法也。
國朝祖宗制度。
本于周禮。
以景皇帝為太祖。
又祖神堯而宗太宗。
至高宗以後。
則但稱宗。
謂之尊名。
著為成法。
不然則何以太宗造有區夏。
緻理昇平。
元宗埽清內難。
翊戴聖父。
肅宗龍飛靈武。
收復兩京。
此皆應天順人。
撥亂反正。
至于廟號。
亦但稱宗。
謹按經義。
祖者始也。
宗者尊也。
故傳曰。
始封必為祖。
書曰。
德高可宗。
故號高宗。
今宜本三代之定制。
去晉魏之亂法。
守貞觀開元之憲章。
而擬議大名。
垂以為訓。
大行皇帝廟號宜稱宗。
從之。
其日。
禮部奏準貞觀故事。
遷廟之主。
藏于夾室西壁。
今夾壁南北三閒。
第一閒世祖室。
第二閒高祖室。
第三閒太宗室。
伏以山陵日近。
睿宗皇帝祧遷有期。
夾室西壁三室外。
無置室處。
準江都集禮。
古者遷廟之主。
藏于太室北壁之中。
今請于夾室北壁。
以西為上。
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
制可。
長慶元年二月。
分司庫部員外郎李渤奏。
太微宮神主。
萬葉所承。
德同周之文王也。
太宗文皇帝。
應天靖亂。
垂統立極。
德同周之武王也。
周人郊後稷而祖文王宗武王。
聖唐郊景皇帝祖高祖而宗太宗。
皆在不遷之典。
高宗皇帝。
今在三昭三穆之外。
謂之親盡。
既德宗皇帝神主新入廟。
禮合疊遷。
藏于從西第一夾室。
每至禘祫之月。
合食如常。
于是祧高宗神主于西室。
祔德宗神主焉。
元和元年七月。
順宗神主將祔。
有司疑于遷毀。
太常博士王涇建議曰。
禮經。
祖有功宗有德。
皆不毀之名也。
惟三代行之。
漢魏已降。
雖曰祖宗。
親盡則遷。
無功亦毀。
不得行古之道也。
昔夏後氏十五世。
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十七世。
祖契而宗湯。
周人三十六王。
以後稷為太祖。
祖文王而宗武王。
聖唐德厚流廣。
遠法殷周。
奉景皇帝為太祖。
祖高祖而宗太宗。
皆在百世不遷之典。
故代宗升祔。
遷世祖也。
德宗升祔。
遷高宗也。
今順宗升祔。
中宗在三昭三穆之外。
謂之親盡。
遷于太廟夾室。
禮則然也。
或諫者以則天太後革命。
中宗復而興之。
不宜在遷藏之例。
臣竊未喻也。
日者高宗晏駕。
中宗奉遺詔。
自儲副而陟元後。
則天太後臨朝。
廢為廬陵王。
聖歷元年。
太後詔復立為皇太子。
屬太後聖壽延長。
禦下日久。
奸臣擅命。
紊其紀度。
敬暉桓彥範等五臣。
俱唐舊臣。
匡輔王室。
翊中宗而承大統。
此乃子繼父業。
是中宗得之而且失之。
母授子位。
是中宗失之而復得之。
二十年閒。
再為皇太子。
復踐皇帝位。
失之在己。
得之在己。
實與革命中興之義殊也。
又以周漢之例推之。
幽王為犬戎所滅。
平王東遷。
周不以平王為中興不遷之廟。
其例一也。
漢呂後專權。
產祿秉政。
文帝自代邸而繼立。
漢不以文帝為中興不遷之廟。
其例二也。
霍光輔宣帝。
再盛基業。
而不以宣帝為不遷之廟。
其例三也。
伏以中宗孝和皇帝。
于聖上為六代伯祖。
尊非正統。
廟亦親盡。
爰及周漢故事。
是與中興功德之主亦同。
奉遷夾室。
固無疑也。
是月二十四日。
禮儀使杜黃裳奏曰。
順宗皇帝神主。
已升祔太廟。
告祧之後。
即合遞遷。
中宗皇帝神主。
今在三昭三穆之外。
準禮合遷于太廟後西第一夾室。
每至禘祫之日。
合食如常。
于是祧中宗神主于西夾室。
祔順宗神主焉。
先是。
令有司以山陵將畢。
議遷廟之禮。
有司以中宗為中興之君。
當百世不遷之位。
宰臣召蔣武問之。
武對曰。
中宗以宏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
時春秋已壯矣。
及母後篡奪。
神器潛移。
其後賴張柬之等同謀。
國祚再復。
此蓋同于反正。
恐不得號為中興之君。
凡非我失之。
自我復之。
謂之中興。
漢光武晉元帝是也。
自我失之。
因人復之。
晉孝惠孝安是也。
今中宗與惠安二帝事同。
即不可為不遷之主也。
有司又雲。
五王有再安社稷功。
今若遷中宗廟。
則五王永絕配享之典。
武曰。
凡配享功臣。
每至禘祫年。
方合食太廟。
居常即無享禮。
今遷中宗神主。
而禘祫之年。
毀廟之主。
並陳于太廟。
此則五王配食。
與前時如一也。
有司不能答。
十五年四月。
禮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諡曰。
聖神章武孝皇帝。
廟號憲宗。
制曰。
敬依典禮。
先是。
淮南節度使李夷簡上議曰。
王者祖有功宗有德。
大行皇帝戡翦寇逆。
累有武功。
廟號合稱祖。
陛下宜當決在宸斷。
無信齷齪書生也。
遂詔下公卿。
與禮官同議。
大行皇帝廟號。
稱祖與稱宗孰宜。
太常博士王彥威奏議曰。
伏惟禮經及三代之制。
始封之君。
謂之太祖。
太祖之外。
又祖有功而宗有德。
故夏後氏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祖契而宗湯。
周人郊祀後稷。
祖文王而宗武王。
自東漢魏晉。
漸違經意。
沿革不一。
子孫以推美為先。
故自始祖已下。
並有建祖之制。
蓋非典訓。
不可法也。
國朝祖宗制度。
本于周禮。
以景皇帝為太祖。
又祖神堯而宗太宗。
至高宗以後。
則但稱宗。
謂之尊名。
著為成法。
不然則何以太宗造有區夏。
緻理昇平。
元宗埽清內難。
翊戴聖父。
肅宗龍飛靈武。
收復兩京。
此皆應天順人。
撥亂反正。
至于廟號。
亦但稱宗。
謹按經義。
祖者始也。
宗者尊也。
故傳曰。
始封必為祖。
書曰。
德高可宗。
故號高宗。
今宜本三代之定制。
去晉魏之亂法。
守貞觀開元之憲章。
而擬議大名。
垂以為訓。
大行皇帝廟號宜稱宗。
從之。
其日。
禮部奏準貞觀故事。
遷廟之主。
藏于夾室西壁。
今夾壁南北三閒。
第一閒世祖室。
第二閒高祖室。
第三閒太宗室。
伏以山陵日近。
睿宗皇帝祧遷有期。
夾室西壁三室外。
無置室處。
準江都集禮。
古者遷廟之主。
藏于太室北壁之中。
今請于夾室北壁。
以西為上。
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
制可。
長慶元年二月。
分司庫部員外郎李渤奏。
太微宮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