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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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武德元年十一月四日。
詔皇族子孫。
及功臣子弟。
于祕書外省。
別立小學。
貞觀五年以後。
太宗數幸國學太學。
遂增築學舍一千二百間。
國學太學四門。
亦增生員。
其書算等。
各置博士。
凡三千二百六十員。
其屯營飛騎。
亦給博士。
授以經業。
已而高麗。
百濟。
新羅。
高昌。
吐蕃。
諸國。
酋長。
亦遣子弟請入國學。
于是國學之內。
八千餘人。
國學之盛。
近古未有。
光宅二年。
梓州陳子昂上疏曰。
臣竊獨有私恨者。
陛下方欲興崇大化。
而不知國家太學之廢。
積以歲月久矣。
學堂蕪穢。
略無人蹤。
詩書禮樂。
罕聞習者。
陛下明詔。
尚未及之。
愚臣所以私恨也。
臣聞天子立太學。
所以聚天下賢英。
為政之首。
故君臣上下之禮。
于是興焉。
揖讓樽俎之節。
于此生焉。
是以天子得賢臣由此也。
今則荒廢。
委而不論。
而欲睦人倫。
興禮讓。
失之于本。
而求之于末。
豈可得哉。
君子三年不為禮。
禮必壞。
三年不為樂。
樂必崩。
柰何天子之政。
而輕禮樂哉。
陛下何不詔天下冑子。
使歸太學。
而習業乎。
斯亦國家之大務也。
聖歷二年十月。
鳳閣舍人韋嗣立上疏曰。
臣聞禮記曰。
化民成俗。
必由學乎。
學之於人。
其用益博。
故立太學以教於國。
設庠序以化於邑。
王之諸子。
卿大夫士之子。
及國之俊選。
皆造焉。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
未有不須學而成者。
國家自永淳以來。
二十餘載。
禮樂廢散。
冑子棄缺。
時輕儒學之官。
莫存章句之選。
貴門後進。
競以僥倖升班。
寒族常流。
復因淩替弛業。
考試之際。
秀茂罕登。
驅之臨人。
何以從政。
又垂拱以後。
文明在辰。
盛典鴻休。
日書月至。
因藉際會。
入仕尤多。
陛下誠能下明制。
發德音。
廣開庠序。
大敦學校。
三館生徒。
即令追集。
王公已下子弟。
不容別求仕進。
皆入國學。
服膺訓典。
崇飾館廟。
尊尚師儒。
盛陳奠菜之儀。
宏敷講說之會。
使士庶觀聽。
有所發揚。
宏獎道德。
於是乎在。
則四海之內。
靡然向風矣。
神龍二年九月。
敕學生在學。
各以長幼為序。
初入學。
皆行束脩之禮。
禮於師。
國子太學。
各絹三疋。
四門學。
絹二疋。
俊士及律書算學。
州縣各絹一疋。
皆有酒酺。
其束脩三分入博士。
二分助教。
以每年國子監所管學生。
國子監試。
州縣學生。
當州試。
並選藝業優長者為試官。
仍長官監試。
其試者通計一年所受之業。
口問大義十條。
得八已上為上。
得六已上為中。
得五已上為下。
及其學九年。
律生則六年。
不貢舉者。
並解追。
其從縣向州者。
年數下第。
並須通計。
服闋重仕者。
不在計限。
不得改業。
開元二十一年五月敕。
諸州縣學生。
年二十五已下。
八品九品子。
若庶人生年二十一已下。
通一經已上。
及未通經。
精神通悟。
有文詞史學者。
每年銓量舉選。
所司簡試。
聽入四門學。
充俊士。
即諸州人省試不第。
情願入學者聽。
國子監所管學生。
尚書省補。
州縣學生。
長官補。
諸州縣學生。
專習正業之外。
仍令兼習吉兇禮。
公私禮有事處。
令示儀式。
餘皆不得輒使。
許百姓任立私學。
欲其寄州縣受業者亦聽。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敕。
古者鄉有序。
黨有塾。
將以宏長儒教。
誘進學徒。
化民成俗。
率由於是。
其天下州縣。
每鄉之內。
各裡置一學。
仍擇師資。
令其教授。
貞元三年正月。
右補闕宇文炫上言。
請京畿諸縣鄉村廢寺。
並為鄉學。
并上制置事二十餘件。
疏奏。
不報。
太和七年八月赦節文。
應公卿士族子弟。
取來年正月以後。
不先入國學習業者。
不在應明經進士之限。
會昌五年正月制。
公卿百官子弟。
及京畿內士人寄客。
脩明經進士業者。
並宜隸於太學。
外州縣寄學及士人。
並宜隸各所在官學。
褒崇先聖先師已下附。
武德二年六月一日。
詔曰。
盛德必祀。
義在方冊。
達人命世。
流慶後昆。
爰始姬旦。
主翊周邦。
創設禮經。
大明典憲。
啟生民之耳目。
窮法度之本源。
粵若宣尼。
天資濬哲。
四科之教。
歷代不刊。
三千之徒。
風流無歇。
惟茲二聖。
道著生民。
宗祀不脩。
孰明褒尚。
宜令有司於國子監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
四時緻祭。
仍博求其後。
具以名聞。
詳考所宜。
當加爵士。
貞觀二年十二月。
尚書左僕射房元齡。
國子博士朱子奢建議雲。
武德中。
詔釋奠於太學。
以周公為先聖。
孔子配享。
臣以周公尼父。
俱稱聖人。
庠序置奠。
本緣夫子。
故晉宋梁陳。
及隋大業故事。
皆以孔子為先聖。
顏回為先師。
歷代所行。
古人通允。
伏請停祭周公。
升夫子為先聖。
以顏回配享。
詔從之。
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脩宣尼廟于兗州。
給戶二十。
充享祀焉。
三十一年二月十五日。
詔以左邱明。
蔔子夏。
公羊高。
穀梁赤。
伏勝。
高堂生。
戴聖。
毛萇。
孔安國。
劉向。
鄭眾。
杜子春。
馬融。
盧植。
鄭康成。
服子慎。
何休。
王肅。
王輔嗣。
杜元凱。
範寧。
賈逵等二十二人。
代用其書。
詔皇族子孫。
及功臣子弟。
于祕書外省。
別立小學。
貞觀五年以後。
太宗數幸國學太學。
遂增築學舍一千二百間。
國學太學四門。
亦增生員。
其書算等。
各置博士。
凡三千二百六十員。
其屯營飛騎。
亦給博士。
授以經業。
已而高麗。
百濟。
新羅。
高昌。
吐蕃。
諸國。
酋長。
亦遣子弟請入國學。
于是國學之內。
八千餘人。
國學之盛。
近古未有。
光宅二年。
梓州陳子昂上疏曰。
臣竊獨有私恨者。
陛下方欲興崇大化。
而不知國家太學之廢。
積以歲月久矣。
學堂蕪穢。
略無人蹤。
詩書禮樂。
罕聞習者。
陛下明詔。
尚未及之。
愚臣所以私恨也。
臣聞天子立太學。
所以聚天下賢英。
為政之首。
故君臣上下之禮。
于是興焉。
揖讓樽俎之節。
于此生焉。
是以天子得賢臣由此也。
今則荒廢。
委而不論。
而欲睦人倫。
興禮讓。
失之于本。
而求之于末。
豈可得哉。
君子三年不為禮。
禮必壞。
三年不為樂。
樂必崩。
柰何天子之政。
而輕禮樂哉。
陛下何不詔天下冑子。
使歸太學。
而習業乎。
斯亦國家之大務也。
聖歷二年十月。
鳳閣舍人韋嗣立上疏曰。
臣聞禮記曰。
化民成俗。
必由學乎。
學之於人。
其用益博。
故立太學以教於國。
設庠序以化於邑。
王之諸子。
卿大夫士之子。
及國之俊選。
皆造焉。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
未有不須學而成者。
國家自永淳以來。
二十餘載。
禮樂廢散。
冑子棄缺。
時輕儒學之官。
莫存章句之選。
貴門後進。
競以僥倖升班。
寒族常流。
復因淩替弛業。
考試之際。
秀茂罕登。
驅之臨人。
何以從政。
又垂拱以後。
文明在辰。
盛典鴻休。
日書月至。
因藉際會。
入仕尤多。
陛下誠能下明制。
發德音。
廣開庠序。
大敦學校。
三館生徒。
即令追集。
王公已下子弟。
不容別求仕進。
皆入國學。
服膺訓典。
崇飾館廟。
尊尚師儒。
盛陳奠菜之儀。
宏敷講說之會。
使士庶觀聽。
有所發揚。
宏獎道德。
於是乎在。
則四海之內。
靡然向風矣。
神龍二年九月。
敕學生在學。
各以長幼為序。
初入學。
皆行束脩之禮。
禮於師。
國子太學。
各絹三疋。
四門學。
絹二疋。
俊士及律書算學。
州縣各絹一疋。
皆有酒酺。
其束脩三分入博士。
二分助教。
以每年國子監所管學生。
國子監試。
州縣學生。
當州試。
並選藝業優長者為試官。
仍長官監試。
其試者通計一年所受之業。
口問大義十條。
得八已上為上。
得六已上為中。
得五已上為下。
及其學九年。
不貢舉者。
並解追。
其從縣向州者。
年數下第。
並須通計。
服闋重仕者。
不在計限。
不得改業。
開元二十一年五月敕。
諸州縣學生。
年二十五已下。
八品九品子。
若庶人生年二十一已下。
通一經已上。
及未通經。
精神通悟。
有文詞史學者。
每年銓量舉選。
所司簡試。
聽入四門學。
充俊士。
即諸州人省試不第。
情願入學者聽。
國子監所管學生。
尚書省補。
州縣學生。
長官補。
諸州縣學生。
專習正業之外。
仍令兼習吉兇禮。
公私禮有事處。
令示儀式。
餘皆不得輒使。
許百姓任立私學。
欲其寄州縣受業者亦聽。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敕。
古者鄉有序。
黨有塾。
將以宏長儒教。
誘進學徒。
化民成俗。
率由於是。
其天下州縣。
每鄉之內。
各裡置一學。
仍擇師資。
令其教授。
貞元三年正月。
右補闕宇文炫上言。
請京畿諸縣鄉村廢寺。
並為鄉學。
并上制置事二十餘件。
疏奏。
不報。
太和七年八月赦節文。
應公卿士族子弟。
取來年正月以後。
不先入國學習業者。
不在應明經進士之限。
會昌五年正月制。
公卿百官子弟。
及京畿內士人寄客。
脩明經進士業者。
並宜隸於太學。
外州縣寄學及士人。
並宜隸各所在官學。
褒崇先聖
武德二年六月一日。
詔曰。
盛德必祀。
義在方冊。
達人命世。
流慶後昆。
爰始姬旦。
主翊周邦。
創設禮經。
大明典憲。
啟生民之耳目。
窮法度之本源。
粵若宣尼。
天資濬哲。
四科之教。
歷代不刊。
三千之徒。
風流無歇。
惟茲二聖。
道著生民。
宗祀不脩。
孰明褒尚。
宜令有司於國子監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
四時緻祭。
仍博求其後。
具以名聞。
詳考所宜。
當加爵士。
貞觀二年十二月。
尚書左僕射房元齡。
國子博士朱子奢建議雲。
武德中。
詔釋奠於太學。
以周公為先聖。
孔子配享。
臣以周公尼父。
俱稱聖人。
庠序置奠。
本緣夫子。
故晉宋梁陳。
及隋大業故事。
皆以孔子為先聖。
顏回為先師。
歷代所行。
古人通允。
伏請停祭周公。
升夫子為先聖。
以顏回配享。
詔從之。
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脩宣尼廟于兗州。
給戶二十。
充享祀焉。
三十一年二月十五日。
詔以左邱明。
蔔子夏。
公羊高。
穀梁赤。
伏勝。
高堂生。
戴聖。
毛萇。
孔安國。
劉向。
鄭眾。
杜子春。
馬融。
盧植。
鄭康成。
服子慎。
何休。
王肅。
王輔嗣。
杜元凱。
範寧。
賈逵等二十二人。
代用其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