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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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書生 劉侍郎軻者,韶右人也。

    幼之羅浮、九疑,讀黃老之書,欲輕舉之便。

    又於曹溪探釋氏關戒,遂披僧服焉。

    僧名「湓納」。

    北之筠川方山等寺,又居廬嶽東林寺,習《南山鈔》及《百法論》,鹹得宗旨焉。

    獨處一室,數夢一人衣短褐,曰:「我書生也。

    頃因遊學,逝此一室。

    以主寺僧不聞郡邑,乃瘞於牖下,而屍骸跼促,死者從直,何以安也。

    君能遷葬,必有酬謝。

    」乃訪于緇屬,果其然也。

    尋改窆於虎溪之上,求得一栢函,劉君解所着之衣覆其骸骼。

    是夜,夢書生來謝。

    持三鷄子,勸軻立食之,食訖明爽,雖冥寞之道,其不妄言。

    軻嚼一卵而吞,二者猶豫未食,手握之而覺。

    後乃精於儒學,而隸文章,因榮名第,歷任史館。

    欲書夢中之事,不可身為傳記。

    吏部尚書退之,素知焉,曰:「待餘餘暇,當為一文贊焉。

    」韓公左遷,其文竟不成也。

    劉君之修史時,宰輔得人,藩條有事,朝廷凡有瑕勣,悉欲書之,冀人惕勵。

    擬縱董狐之筆,尤謗必生,匿其功過,又非史職。

    常暮則沉湎而出。

    韓公曰:「史官,國之樞機也。

    其如海納之醉乎?」雲谿子以劉公之居史館而為兩端,夫杜微之聾也,推蜀賢於葛亮;阮籍之醉也,託魏史於王沉。

    恐危難之逼,假聾醉而混時;遇物從機,即其尚也。

    昔文王葬枯骨,德王岐周;鄒湛瘞甄舒,而名魁峴首;劉君因夢寐而解衣,遂通三學,可謂古人乎!前者有鄭廣文虔者,明皇時為文館,故以廣文號焉。

    編集之外,唯日嗜酒。

    覩嬪妃之貴,必緻邦家之禍乎?杜工部遺之歌,略曰:「廣文到官舍,置馬堂堦下。

    醉則乘馬歸,頗遭官長駡。

    諸公袞袞登臺省,廣文先生官獨冷;諸公往往厭粱肉,廣文先生飰不足。

    才名四十年,座客寒無氈;近者蘇司業瓌,時時與酒錢。

    」予以劉磁州之醉,與廣文所同,避嫌遠害,未為非也。

     玉簫化 西川韋相公臯,昔遊江夏,止於姜使君之館。

    姜輔,相國之從兄也。

    姜氏孺子曰荊寶,已習二經,雖兄呼於韋,恭事之禮,如父叔也。

    荊寶有小青衣曰玉簫,年纔十歲,常令祗候,侍於韋兄,玉簫亦勤於應奉。

    後二載,姜使君入關求官,而家累不行。

    韋乃易居,止頭陁寺,荊寶亦時遣玉簫往彼應奉。

    玉簫年稍長大,因而有情。

    時廉使陳常侍得韋君季父書雲:「姪臯久客貴州,切望發遣歸覲。

    」廉察啟緘,遺以舟楫服用。

    仍恐淹留,請不相見。

    泊舟江渚,俾篙工促行。

    昏暝拭淚,乃書以別荊寶。

    寶頃刻與玉簫俱來,既悲且喜。

    寶命青衣從往,韋以違覲日久,不敢俱行,乃固辭之。

    遂為言約,少則五載,多則七年,取玉簫。

    因留玉指環一枚,并詩一首。

    五年既不至,玉簫乃靜禱於鸚鵡洲。

    又逾二年,暨八年春。

    玉簫嘆曰:「韋家郎君,一別七年,是不來耳!」遂絕食而殞。

    姜氏愍其節操,以玉環着於中指,而同殯焉。

    後韋公鎮蜀,到府三日,詢鞫獄情,滌其寃濫輕重之繫,近三百餘人。

    其中一輩,五器所拘,偷視廳事,私語雲:「僕射是當時韋兄也。

    」乃厲聲曰:「僕射僕射,憶得姜家荊寶否?」韋公曰:「深憶之。

    」「即某是也。

    」公曰:「犯何罪而重羇縲?」答曰:「某辭違之後,尋以明經及第,再選清城縣令。

    家人誤爇廨舍庫牌印等。

    」韋曰:「家人之犯,固非己尤。

    」便與雪寃,仍歸墨綬,乃奏眉州牧。

    敕下,未令赴任,遣人監守,朱紱其榮,留連賓幕。

    屬大軍之後,草創事繁,經蓂莢數凋,方謂:「玉簫何在?」姜牧曰:「僕射維舟之夕,與伊留約,七載是期。

    逾時不至,乃絕食而殞。

    」因吟留贈玉環詩雲:「黃雀銜來已數春,別時難解贈佳人。

    長吟不見魚書至,為遣相思夢入秦。

    」韋公聞之,益增悽嘆,廣修經像,以報夙心。

    且想念之懷,無由再會。

    時有祖山人者,有少翁之術,能令逝者相親。

    但令府公齋戒七日。

    清夜,玉簫乃至,謝曰:「承僕射寫經,僧佛之力,旬日便當託生。

    卻後十二年,再為侍妾,以謝鴻恩。

    」臨袂微笑曰:「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後韋公隴右之功,終德宗之代,理蜀不替。

    是故年深,累遷中書令同平章事。

    天下嚮附,瀘棘歸心。

    因作生日,節鎮所賀,皆貢珍奇。

    獨東川盧八座,送一歌姬,未當破瓜之年,亦以「玉簫」為號。

    觀之,乃真姜氏之玉簫也,而中指有肉環隱出,不異留別之玉環也。

    京兆公曰:「吾乃知存殁之分,一往一來;玉簫之言,斯可驗矣!」論者以韋中書脫布衣不五秋,而擁旌鉞,皇朝之盛,罕有其倫;然鎮蜀近二紀,雲南諸蕃部落,悉遣儒生教其禮樂,易袵歸仁,彼我以鹽鏟貨賂,悉無怨焉。

    後司空林公,弛其規準,別誘言化,復通其鹽運而不贍金帛,遂令部落懷貳,猾悍邦君,蟊蠆為羣,侵逼城壘,俘掠士庶妻子,其萬人乎!雍陶先輩感亂後詩曰:「錦城南面遙聞哭,盡是離家別國聲。

    」或謂黜韋帥之功,削成都之爵。

    且淮陰叛國,名居定難之勳;竇融要君,跡踐諸侯之列;蓋錄其勳,而不廢其名乎?所讓不合教戎濮詩書,緻閑兵法,考其銜怨有以,而莫敢斥言,故乃削爵黜功,是為大謬矣! 苗夫人 張延賞相公,累代台鉉。

    每宴賓客,選子聓莫有入意者。

    其妻苖氏,太宰苗公晉卿之女也。

    夫人有才鑒,甚別英銳,特選韋臯秀才,曰:「此人之貴,無與比儔。

    」既以女妻之,不二三歲,以韋郎性度高廓,不拘小節,張公稍悔之,至不齒禮,一門婢僕漸見輕怠,惟苗氏待之常厚矣。

    其於眾多視之悒怏,而不能制遏也。

    臯妻張氏,垂泣而言曰:「韋郎七尺之軀,學兼文武,豈有沉滯兒家,為尊卑見誚;良時勝境,何忍虛擲乎?」韋乃遂辭東遊,妻罄粧奩贈送。

    清河公喜其往也,贐以七驢馱物,每之一驛,則附遞一馱而還;行經七驛,所送之物盡歸之也。

    其所有者,清河氏所贈粧奩及布囊書冊而已。

    清河公覩之,莫可測也。

    後權隴右軍事,會德宗行幸奉天,在西面之功,獨居其上也。

    車駕旋復之日,自金吾持節西川,替妻父清河公。

    乃改易姓名,以「韋」作「韓」,以「臯」作「翺」,莫敢言之也。

    至天回驛,去府城三十裡,上皇發駕日以為名。

    有人特報相公曰:「替相公者,金吾韋臯將軍,非韓翺也。

    」苗夫人曰:「若是韋臯,必韋郎也。

    」張公笑曰:「天下同姓名者何限,彼韋生應已委棄溝壑,豈能乘吾位乎?婦女之言,不足雲爾。

    」初有昝嫗巫者,每述禍祟,其言多中。

    乃雲:「相公當直之神漸減,韋郎擁從之神日增。

    」皆以妖妄之言,不復再召也。

    苗夫人又曰:「韋郎比雖貧賤,氣淩霄漢。

    每以相公所誚,未嘗一言屈媚,因而見尤。

    成事立功,必此人也!」來早入州,方知不誤。

    張公憂惕,莫敢瞻視,曰:「吾不識人。

    」西門而出。

    凡是舊時婢僕曾無禮者,悉遭韋公棒殺,投於蜀江,展男子平生之志也。

    獨苗氏夫人,無愧於韋郎,賢哉,賢哉!韋公侍奉外姑,過於布素之時。

    海内貴門,不敢忽於貧賤東床者乎!所以郭泗濱圓詩曰:「宣父從周又適秦,昔賢多少出風塵。

    當時甚訝張延賞,不識韋臯是貴人。

    」 思歸隱 江西韋大夫丹,與東林靈澈上人,騭忘形之契。

    篇詩唱和,月唯四五焉。

    序曰:「澈公近以《匡廬七詠》見寄,及吟詠之,皆麗絕於文圃也。

    即蓮花峯、石鏡、虎跑泉、聰明水、白鹿洞、鐵船、康王廟為七詠也。

    此七篇者,俾予益起「歸歟」之興。

    且芳時勝侶上遊於三二道人,必當攀躋千仞之峰,觀九江之水。

    是時也,飄然而去,不希京口之顧;默爾而遊,不假東門之送。

    天地為一朝,萬物任陶鑄。

    夫二林羽翼,松逕幽邃,則何必措足於丹霄,馳心於太古矣!偶為《思歸》絕句詩一首,以寄上人。

    法友譚玄,幸先達其深趣矣!」予謂韋亞台歸意未堅,果為高僧所誚。

    歷覽前代散髮海隅者,其幾人乎?寄廬山上人澈公詩曰:亞相丹:「王事紛紛無暇日,浮生冉冉隻如雲。

    已為平子歸休計,五老巖前必共君。

    」澈奉酬詩曰:「年老身閒無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

    相逢盡道休官去,林下何曾見一人!」 買山讖 邕州蔡大夫京者,故令狐相公楚鎮滑臺之日,因道場見僧中,令京挈瓶鉢,彭陽公曰:「此童眉目疏秀,進退不懾,惜其單幼,可以勸學乎?」師從之,乃得陪相國子弟。

    青州尚書緒、丞相綯、綸也。

    後以進士舉上第,乃彭陽令狐公之舉也。

    尋又學究登科,而作尉畿服。

    既為禦史,覆獄淮南,李相公紳憂悸而已。

    頗得繡衣之稱。

    吳汝南詣闕申寃,蔡君先牓之曰:「是主上憂國之時,乃臣下無私之日。

    」謫居澧州,為厲員外玄所辱。

    稍遷撫州刺史,常稱宇内無人。

    對僧徒,則非大品之談;遇道流,則五千言之義;接儒士,自比端木之賢於仲尼;次論《周易》,則評九聖之謬。

    來者縱得相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