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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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

     一、本職凡差委屬官,管總巡捕及辦理一應公務,必量本官才力,足以幹濟方行委用,并無(狥)[徇]私偏聽,各官俱宜體諒,毋得夤緣希圖公委,自取罪譴。

    其承委官果著勤勞,本職自有旌别,如怠緩誤事及乘機作弊者,定行戒治黜退。

     一、運糧官旗,凡糧船經過清江等閘,漕規:先期赴本部投遞船糧數目、土宜文冊,今後許不拘時候,随到随放,雖本職退食款客,亦要傳禀,決不耽延時刻。

    如有閘夫人等求索留難,把門人役遲誤傳禀者,許官旗擊鼓禀告,以憑查究。

     一、各總運官多有指稱饋送,橫肆科斂,雖旗甲明受其害,而本職暗受其誣,相應禁革。

    今後凡過淮入見,先具不緻科斂重甘結狀投遞,以憑粘卷備照,倘有仍前科害者,許旗甲從實禀告,定行參究。

     一、本職凡差聽事人役,執牌置買日用菜肉等物,俱用本職俸赀白銀,照依時估兩平交易,并不虧損賒欠。

    如有指稱本部名色,在外诓賒商民貨物,及用假銀低錢,用強掯買坑虧資本者,許被害之人從實跪門禀告,以憑重治。

     工部都水司主事朱為禁革抽分奸弊事,照得本部督造漕船抽分一節,專為船料而設,三十稅一,具有成規。

    比因閘道不通,客船阻塞,以緻稅課十減五六,兼之法久弊生,人心玩愒,商民貨物多匿稅以欺公,閘壩人役每受财而賣法。

    本職莅任以來,仰思國計,俯察民情,固不敢苛刻以病商,亦不敢因仍而曠職。

    令将禁革條約開具于後,期爾等痛革前愆,樂觀新政,庶使人知遵守而上下相安,課無損耗而公私兩利,漕船之攢造有濟,而本部之職業亦少塞矣。

    如仍前長惡不悛,律法昭然,然不爾貸,須至告示者。

     一、見利思義,古人重貪得之戒,别嫌明微,君子貴周身之防。

    本職奮迹孤寒,賦性清約,欲名節之保全,則嫌疑不可不杜;欲心迹之暴白,則防範不可不嚴。

    仰提舉稅司官吏各宜體悉精白,乃心恪共職業,每日輪流官一員,吏二名,在部聽候監收稅課。

    每季置立循環号簿四扇,發淮安府,用印钤縫呈部。

    凡遇商民報抽,即令寫單。

    今役将姓名、貫址、貨物、稅銀各數目,填註号簿格眼内,與本部号票登記相同,開立前件,候納稅畢,即将号票挨次挂号。

    格眼前件之下,用本職關防钤蓋,以備查考。

    每日收過稅銀若幹,監收官親手封識,當時下櫃貯庫。

    每半月一次,仍公同監收官吏,當堂查算号簿收過銀數,并将原封驗明,方行拆封,稱兌完日,發淮安府收貯。

    按季報本部知會,年終仍造總冊赍報查考,庶上下之覺察甚嚴,而稅課之稽考有據矣。

     一、本部稅法,惟從寬便,除客貨值銀一兩五錢以下,抽納不及五分者免抽外,凡商人納稅,隻用公平法馬,就令本商親手稱兌,提舉稅司官吏不過在(傍)[旁]袖手驗視而已。

    其折算丈尺畸零并秤頭火耗,及保頭歇家銀匠分例諸弊,悉行痛革,商民人等各宜照依時估,遵守則例,從實報抽。

    今後敢有走水漏稅者,事發,貨物一半沒官,自取罪戾,悔将何及?其船戶埠牙人等,通同作弊,不行首告者,查出一體治罪。

     一、訪得各閘壩官吏、老人、巡攔、總小甲、埠牙、腳夫人等,往往串同商販,潛通賄賂,縱容走水漏稅。

    及指稱對單驗貨,詐騙多端,深為可惡。

    除已往不究外,今後凡遇竹木、油麻、鐵炭、柴蓆等項貨物過壩,老人、巡攔人等先驗本商報抽單票,與過壩貨物數目相同,方許放行。

    倘遇未領号票,及報稅不盡者,許将本商并船戶即時鎖拿,付巡攔、閘夫管解本部,以憑究治,查沒施行。

    如各役不行用心查驗,以緻商人幸免,及受财賣放等弊,本部不時差人密訪得出,定行從重問遣,決不輕貸。

     一、立法貴嚴,行賞貴信。

    凡新莊、清江等閘,南鎖、方信等壩,相近軍民人等,如有商民走水漏稅,及官老、巡攔人等,受财作弊者,許諸人緝訪得實,密切赴部讦告,以憑查沒究治。

    就将所沒貨物三分之一給告者充賞。

    亦不許挾仇妄首,并将已抽貨物一概混告,及因而詐财者,訪出重治。

     一、訪得在部寫單人役,多有指以增減稅銀為由,騙取商民财物,及攙越次序,争取工價,奸弊滋甚。

    除查革外,今後俱要遵照本職分定班次,每日輪流六名,自辰時入部,俱在二門前領單,分寫其工價,亦照見定則例,不許多取。

    如有仍前詐騙作弊,及因而多索工銀者,許商民同巡視之人,即時口禀,定行重治,革役不恕。

     一、議單内糧船,每隻許帶土宜二十石,以為在途易換鹽柴之用,照例免抽外,其間殷實旗甲,及白糧船糧長,有仍帶竹木、枋闆、鐵炭等貨,舊規俱赴部報抽,方許變賣。

    近訪得各總旗甲人等在運艱苦備嘗,貧困已極,相應寬恤。

    今後各船自土宜正數之外,凡裝帶應抽竹木等貨,覓取微利者,一并免稅。

    如有附搭客商、夾帶私貨者,查出定行照例沒官,仍治以罪。

     工部都水司主事朱為禁革造船奸弊以新漕政事,照得各廠改造漕船,舊有成規,比因奸弊日滋,良法寖廢,錢糧侵費而漫無稽查,船隻脆薄而不堪駕運。

    本職莅任以來,仰思國計之重,願報涓埃。

    博采輿論之同,頗悉利弊。

    今将禁革條約開具于後,曉谕官旗、商牙、匠役人等,一體遵守,痛懲既往之愆,共睹更新之政。

    庶漕船之改造得濟實用,而本部之職業亦少盡萬分之一矣。

    如仍前作弊玩法,定行從重究治不貸,須至告示者。

     一、定船式。

    凡清江、衛河等總漕船,每隻費百金之赀,每造供十年之用。

    況經由洪閘,涉曆江海,關系甚重。

    若非成造堅完,何以領駕經久?各廠官旗匠役人等,今後務要遵照漕規。

    原定遮洋、淺船各式底棧闆片,俱用堅緻楠木,首尾内外結構齊密,其釘灰、油麻等料,亦要查照原定斤數稱給旗甲收領,臨期公同廠官匠役應用,船稍仍大書深刻某衛,(傍)[旁]刻軍、民、運某字号,廠官某人,木匠某人,并旗甲某人,某年分領造,俱要彩畫油(饬)[飾]停當,固不許尅減釘闆以利私囊,亦不許多加梁頭以便私載。

    本部不時按臨查驗,如有闆薄、釘稀、麻朽、油雜,造不合式,艌不如法者,官旗問以侵盜罪名,匠役痛治革役。

     一、嚴船号。

    凡各衛所旗甲領造漕船,分别軍、民、運等字号,具載本部格眼冊内,不及十年者不準收造,此漕規也。

    近訪得廠官有等貪利之徒,往往出格預造,以緻船事情混淆,錢糧不敷,深為未便。

    今後各廠凡遇該衛所帖到船隻,即查字号與格眼冊,年分相同,方許帶領旗甲赴部投遞到狀及相拆呈文,以憑委官查覆,委無違礙,方準領料改造。

    如船已損壞,而字号尚不及年者,暫準拆卸釘闆寄廠,旗甲告回本衛,待及年赴廠改造。

     一、比船限。

    凡各廠造船,舊有漕規,酌定期限,最為寬裕。

    近日官旗匠役任意遷延,緻誤工程,本部決不差人催工,恐生騷擾。

    官旗人等各宜體悉,凡領有本部造船号票,給有木料,俱限十五日内排底興工,二十五日内報完印烙。

    先期完日,量加犒賞,違限者責治,久則參究。

     一、查底船。

    各廠官凡遇旗甲駕送底船到廠,相拆釘闆十分完全者,足彀新船妝修之用,計算價銀二十兩,即時派領新料成造。

    如釘闆分數不及者,即令該甲買補完足,方許收造。

    其有遭風、守凍損壞及失火、漂流無存等項事故,船隻須驗原于所在官司,告有印信文憑,方準行衛告給幫貼銀兩。

    如有奸猾旗甲,乘機将底船盜賣肥己,止将餘剩釘闆赴廠,卻假稱事故名色,遮飾情罪者,許該廠官指實呈部,以憑追問如律。

     一、處木料。

    每漕船一隻,合用新料楠木圍圓,計該三丈三尺,各長三丈三尺,内有尖扁空朽,照數算補。

    舊議木價銀五十六兩五錢,近年因商人屢告虧折,已經漕運衙門會議,量複價銀三兩五錢,共計價銀六十兩。

    況本部給領木價并不短少分厘、耽延時日,所以恤其困者至矣。

    今後商人、牙腳人等,凡遇圍量木料,估看加補,俱要遵照原定丈尺則例,公同廠官發廠造船應用。

    如有商人勒減木料,牙腳受财作弊者,定行重治革退,各廠官亦毋得用強多取加補,利己虧商,違者一并究治。

     一、選匠役。

    每年清江、衛河各廠改造糧船,約有七百餘隻,合用匠役數多,因年久不行清查,多有頂名雇役老幼不堪之人,一概派造,以緻造作不堅,奸弊百出。

    本部訪知前弊,逐一查選,除将年力少壯、技藝精通者取具,各匠連名保結在部,已經收造冊籍、給付票帖外,今後各匠凡遇派造船隻,務要多雇幫作,查照船式攢造。

    其工食銀兩亦照原定則例,不許多取。

    凡鋸、艌等匠,各要一體遵守。

    如有酗酒撒潑,教唆旗甲,及妄費釘闆、油麻,索取外貼工食者,事發重治革役。

    如廠官刁難匠役,尅減工銀者,許本匠赴部禀告,以憑追究。

     一、禁刁潑。

    訪得各衛所有等奸刁旗甲,每遇造船之年,或倚逞慣惡,或聽人唆使,往往刁蹬廠官,揚言告訐,詐取财物。

    雖廠官之弊難保必無,而刁詐之風豈容日長!今後各廠倘有侵尅物料、淩虐旗甲等弊,許該甲即時赴部禀告,以憑依律究問。

    如旗甲故違禁約,仍前刁詐者,定行枷号重治。

     一、弭火盜。

    訪得各廠造船旗甲,往往通同臨廠軍民,暗将底船、釘闆盜買盜賣,及(寅)[夤]夜三五成群,縱酒宿娼,不惟耗損财物,抑恐易生火盜。

    本部除嚴行各總巡捕、廠官、總小甲人等,給有巡風牌面,日夜常川巡視外,今後如遇前項奸弊,即時鎖拿送部,以憑追問。

    縱容不舉,事發一體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