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二回 歐事風雲日人乘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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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三人可舉,餘外不得參入。
列位,你看這大總統也不再舉了。
自己做一任,連一任,再連一任,以後再把兒子接替,豈不是做皇帝子子孫孫為帝,别人一點希望也沒有嗎? 袁總統既将總統選舉法改定,便節節照行。
至書藏金匮之人,也是他心愛的,或自己,或他人,皆未可知。
越兩日,又定出國玺條例,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玺;一為封策玺;一為榮典。
如“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仍稱為印,不過附入國玺條例中。
轉瞬已是民國四年,元旦觐賀,禮節如儀,自不必說。
且說日本既占青島,一切特權皆被日本侵占。
袁總統得此消息大驚。
你道何故?原來德華銀行,袁因存有巨款,留為運動帝制所用,一旦侵占,恐被收入。
遂急中生智,即函緻英、德、日三國,撤戰域。
一來青島戰事告終,各處安靖,中國應設兵防海,為此情形,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
哪知日本處處見老袁攬權,遂即照會過來,說道:“你何必親近德意志,難道我日本不能幫忙嗎?”老袁見了照會,正中心懷。
便請顧問洋員商議,請他電達本國政府,極力幫忙。
哪知日本内閣大隈煞是外交能手,得了這個消息,當下提出二十一條件,向袁要求,為将來幫忙報酬。
即電駐華日使,向袁交涉。
袁見此條件,皆是有關國恥,自然不能承認。
原來日本屢欲并吞中國,不能到手。
今趁歐洲戰争,他國無暇幹涉,故立此條件,挾制中國。
所以袁見此,不敢發議。
段奮然道:此項條件,絕不能承認,不如退還,免生疑議。
袁道:“我國極弱,若一件不依,恐緻決裂。
”徐世昌道:“此責在外交,應着外交部長婉言解釋。
” 此時外交部長是孫寶琦,知此事難辦,遂辭職。
舉陸征祥代理,陸亦見條約厲害,不原就任。
經袁密囑,陸遂就職,即照會日使。
日置益帶書記官來與陸交涉數次,皆無效。
陸總長道:“請貴國将條件改換,始可議。
”日使不允,告辭而去,一連多日未議。
原來各國有照會與日本,雲在歐戰期間,日本不可專謀中國利益,由日内閣答複各國,将重要瞞起,隻開十一條,說此是從前未了手續,今提出與中國開議。
即電告駐華日使,叫他趕緊議妥。
日使接電,遂與陸總長相商,叫他速認。
奈總不成,日使大憤,說:“你總統心事,我是知道的。
速将山東中德條約以内權利轉給我國,以了目前原案。
”陸答:“候歐戰事解決再議。
”日使不待說完,大聲道:“就是此事,遷延多日,未免太欺我國了。
”遂憤怒而去。
次日,日政府即将二十一條件通告歐洲各國,分五号二十一條,說是前次中日議約,恐中國無誠意,今提出交涉,追加條件,并登載外國新聞報紙。
至通告時,我國人民至此才知。
據條件所立,簡直全國所有利權主權,全為日本所有。
中國四百兆人民,看到二十一條件,沒有不情願舍身,為國纾難,與日本抗衡,力圖挽救。
有的抵制日貨,有的組織機關,鬧得全國震動。
就是外國人士見此條件,也深斥日本,說他非理要求。
哪知袁總統竟不張皇,至三月五日,遣陸總長至日使署,正式開談。
日使怒置不理。
陸總長低首下氣道:“願将條約中第(一)、(二)、(三)條承認。
”日使仍不甘心。
此時中國人民程度也高了,越想這二十一條越厲害,倘政府承認,中國不亡也亡了。
遂電告各省長官,請電告政府,極力拒絕。
于是江蘇都督馮國璋,聯絡十九省都督民政長等長官,一一具銜,電達中央,力請拒約。
此外有巡閱使等,亦聯電中央拒約,憤怒主戰。
老袁答複道:“此項條約自然不能承認,望盡心軍事,不必兼顧外交,如有造謠生事者,請協同地方官禁止。
俟解決後,即當宣布。
”人心稍定。
卻說陸總長與日使談判,彼此争辯,日使用大言恐吓,憤怒欲退,次長曹汝霖勸慰,方又與議,終無解決。
日使見天晚,遂辭而去。
越兩日,聞日本調集海軍,準備出發,以換防為名,增加陸兵,至山東奉天等處,大有欲鬥情形。
老袁心慌,一面問增兵何意,一面遣使與日使再議,終不決。
不料日使為乘馬傷足,不能行動,乃改會議地點在日使館。
日使乃派小幡為代表,訂三月二十三日為會議期。
至期,陸、曹兩人前往,日使猶未起。
兩人隻得吞聲至牀前協商。
過兩日,日使疾愈,遂乘車至外交部,大聲道:“現奉本國政府訓令,所有全案已修正了,如不允,也不用談了。
”遂将修正全案取出,交陸總長,陸總長閱過,也無異言。
經袁總統與陸總長會議,日本條件,承認數條,拒絕數條,至第五号完全拒絕,提交日使。
日使笑道:“這是本國修正好的,如不承認,我國将要用最後手段,你莫要怪。
”果然日本因未承認全案,一面脅迫袁政府答複,一面下動員令,宣布戒嚴,預備開戰。
駐山東渤海口日艦亦預備進行。
各國公使多至外交部,勸莫開戰,和平解決。
不意日使派人至外交部,說此案非完全承認不可,否則定要決裂。
究竟袁總統承認與否,且看下回分解。
列位,你看這大總統也不再舉了。
自己做一任,連一任,再連一任,以後再把兒子接替,豈不是做皇帝子子孫孫為帝,别人一點希望也沒有嗎? 袁總統既将總統選舉法改定,便節節照行。
至書藏金匮之人,也是他心愛的,或自己,或他人,皆未可知。
越兩日,又定出國玺條例,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玺;一為封策玺;一為榮典。
如“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仍稱為印,不過附入國玺條例中。
轉瞬已是民國四年,元旦觐賀,禮節如儀,自不必說。
且說日本既占青島,一切特權皆被日本侵占。
袁總統得此消息大驚。
你道何故?原來德華銀行,袁因存有巨款,留為運動帝制所用,一旦侵占,恐被收入。
遂急中生智,即函緻英、德、日三國,撤戰域。
一來青島戰事告終,各處安靖,中國應設兵防海,為此情形,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
哪知日本處處見老袁攬權,遂即照會過來,說道:“你何必親近德意志,難道我日本不能幫忙嗎?”老袁見了照會,正中心懷。
便請顧問洋員商議,請他電達本國政府,極力幫忙。
哪知日本内閣大隈煞是外交能手,得了這個消息,當下提出二十一條件,向袁要求,為将來幫忙報酬。
即電駐華日使,向袁交涉。
袁見此條件,皆是有關國恥,自然不能承認。
原來日本屢欲并吞中國,不能到手。
今趁歐洲戰争,他國無暇幹涉,故立此條件,挾制中國。
所以袁見此,不敢發議。
段奮然道:此項條件,絕不能承認,不如退還,免生疑議。
袁道:“我國極弱,若一件不依,恐緻決裂。
”徐世昌道:“此責在外交,應着外交部長婉言解釋。
” 此時外交部長是孫寶琦,知此事難辦,遂辭職。
舉陸征祥代理,陸亦見條約厲害,不原就任。
經袁密囑,陸遂就職,即照會日使。
日置益帶書記官來與陸交涉數次,皆無效。
陸總長道:“請貴國将條件改換,始可議。
”日使不允,告辭而去,一連多日未議。
原來各國有照會與日本,雲在歐戰期間,日本不可專謀中國利益,由日内閣答複各國,将重要瞞起,隻開十一條,說此是從前未了手續,今提出與中國開議。
即電告駐華日使,叫他趕緊議妥。
日使接電,遂與陸總長相商,叫他速認。
奈總不成,日使大憤,說:“你總統心事,我是知道的。
速将山東中德條約以内權利轉給我國,以了目前原案。
”陸答:“候歐戰事解決再議。
”日使不待說完,大聲道:“就是此事,遷延多日,未免太欺我國了。
”遂憤怒而去。
次日,日政府即将二十一條件通告歐洲各國,分五号二十一條,說是前次中日議約,恐中國無誠意,今提出交涉,追加條件,并登載外國新聞報紙。
至通告時,我國人民至此才知。
據條件所立,簡直全國所有利權主權,全為日本所有。
中國四百兆人民,看到二十一條件,沒有不情願舍身,為國纾難,與日本抗衡,力圖挽救。
有的抵制日貨,有的組織機關,鬧得全國震動。
就是外國人士見此條件,也深斥日本,說他非理要求。
哪知袁總統竟不張皇,至三月五日,遣陸總長至日使署,正式開談。
日使怒置不理。
陸總長低首下氣道:“願将條約中第(一)、(二)、(三)條承認。
”日使仍不甘心。
此時中國人民程度也高了,越想這二十一條越厲害,倘政府承認,中國不亡也亡了。
遂電告各省長官,請電告政府,極力拒絕。
于是江蘇都督馮國璋,聯絡十九省都督民政長等長官,一一具銜,電達中央,力請拒約。
此外有巡閱使等,亦聯電中央拒約,憤怒主戰。
老袁答複道:“此項條約自然不能承認,望盡心軍事,不必兼顧外交,如有造謠生事者,請協同地方官禁止。
俟解決後,即當宣布。
”人心稍定。
卻說陸總長與日使談判,彼此争辯,日使用大言恐吓,憤怒欲退,次長曹汝霖勸慰,方又與議,終無解決。
日使見天晚,遂辭而去。
越兩日,聞日本調集海軍,準備出發,以換防為名,增加陸兵,至山東奉天等處,大有欲鬥情形。
老袁心慌,一面問增兵何意,一面遣使與日使再議,終不決。
不料日使為乘馬傷足,不能行動,乃改會議地點在日使館。
日使乃派小幡為代表,訂三月二十三日為會議期。
至期,陸、曹兩人前往,日使猶未起。
兩人隻得吞聲至牀前協商。
過兩日,日使疾愈,遂乘車至外交部,大聲道:“現奉本國政府訓令,所有全案已修正了,如不允,也不用談了。
”遂将修正全案取出,交陸總長,陸總長閱過,也無異言。
經袁總統與陸總長會議,日本條件,承認數條,拒絕數條,至第五号完全拒絕,提交日使。
日使笑道:“這是本國修正好的,如不承認,我國将要用最後手段,你莫要怪。
”果然日本因未承認全案,一面脅迫袁政府答複,一面下動員令,宣布戒嚴,預備開戰。
駐山東渤海口日艦亦預備進行。
各國公使多至外交部,勸莫開戰,和平解決。
不意日使派人至外交部,說此案非完全承認不可,否則定要決裂。
究竟袁總統承認與否,且看下回分解。